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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要聯系什麼部門

發布時間: 2022-06-03 22:19:41

⑴ 開一個加盟店需要什麼手續什麼流程

開加盟店手續、流程:1、個人資料(身份證、法人戶口本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居住地址、聯系電話)2、注冊資金,3、擬注冊公司名稱若干4、公司經營范圍5、注冊地址產證、租賃合同辦理流程:(1、企業名稱核准(2、刻章,驗資(3、辦理營業執照(4、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5、辦理稅務登記證6、開立銀行帳戶7、買發票服裝不需要辦許可證,只要辦理以上證照就可以的。

⑵ 開一家加盟店需要什麼手續

看好項目之後,他們一般都有加盟協議的,需要你分人出具身份證件等,主要是看好加盟協議裡面的內容合適就可以了,

加盟商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要了解,任何行業(包括加盟)都有一個定律:3-4-3。
意思就是30%是虧本的,40%是平本的或基本維持的,30%是賺錢的。所以自己屬於哪一類都有可能,廣告宣傳都會說賺錢的那部分。
先認識風險再想賺錢,任何行業任何加盟都有賺錢賠錢的,關鍵要看誰來做,怎麼做。
所以當你下定決心要做的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多開發銷售渠道、方式等。例如增加促銷,門口擺賣,派發活動傳單等都是一些技巧。任何事情都是事在人為。
目前市場上的各類加盟店非常多,建議你先做市場調研:
1、到加盟網看一下你自己喜歡什麼類型的行業,現有資金能做什麼行業。但不要通過加盟的網站進行加盟,直接找到相對的品牌總部。
2、找到意向後多到各種相關品牌的店面去看去試一下,看看品種、類型與口味如何。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和能做的。
3、了解你想經營的地方至少方圓5公里都有哪些相同品牌,盡量選擇不同的品牌,除非你對某個品牌很滿意。這叫差異化競爭。
4、多去同品牌其它門店看看和了解學習,也向總部了解,做得好的店是如何做的,這樣會讓你自己有啟發。
祝你成功!

⑷ 加盟的時候該怎麼聯系總部

我們要是想跟自己想加盟的品牌總部取得聯系,其實是有很多途徑的。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我們想,這個世界上是不會有難題阻礙我們找到總部的工作人員的。其中,最為有效的方法是在互聯網上直接搜索加盟總部的聯系方式。我們可以在加盟品牌的官網中找到這些方式,在這些網站中一般他們會把他們的聯系方式放到該網站最顯眼的地方,有可能我們一打開他們的官網就會有彈窗出來,告知我們是否要跟他們取得聯系。我們撥打他們的熱線電話就可以聯繫到該總部的工作人員。除了上網找他們之外,我們還可以去找他們的在線客服,還有他們官方的微信公眾號,或者是跟他們留言。這些方式都能夠讓我們很快的跟總部取得聯系。那麼假設要是他們總部沒有官網的話,我們該如何去找他們呢?
如果說我們加盟的品牌,他們連自己的官網都沒有的話,我們就不要對他們的品牌表現的有熱情的加盟意願。因為,你可以想像一下,要是一個品牌連自己的官網都沒有做的話,那麼他們自己本身的實力也是不咋樣的。而且這個時代是互聯網時代,一個品牌都沒有自己的官網,是十分落伍或者有可能是不正規的,因此我們就不需要再進行跟總部聯系了。

⑸ 加盟店需要些什麼條件,要辦理什麼程序

1、:選對加盟廠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補充: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補充: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

⑹ 加盟被騙應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建議你盡快報警,再找一下同樣被騙的受害者,可以一起集體維權,可以找律師咨詢一下啊。1、什麼是網路詐騙,被騙多少錢入刑?

目前沒有網路詐騙罪,罪名仍叫詐騙罪,只是利用了網路的手段所進行的。

詳讀: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擬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立案標准為2000-5000元,數額較小,沒有達到1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了。

2、被騙了500元,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嗎?

任何人在被騙後,無論數額多少,都可以向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警,公安機關都會對案件進行受案。公安機關會根據數額大小,是否構成詐騙罪,再對案件進行立案。

注意:必須到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即用電腦進行網上交易時的所在地公安機關。

根據不同地區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及部門劃分,中小城市會將網警化分到各派出所部門科室中,所以需要先撥打110,案件先交由派出所民警,對案件受案留底後,再交由網警。有的地區,網警是單獨部門,受害者直接將材料交由網警。有的地區,會視情況而定,對案件先進行初步分析後,需要受害者到經偵大隊報案。

3、需要提交什麼證據材料?

①受害者本人身份證

②聊天記錄、訂單等截圖

③轉賬銀行卡,轉賬記錄並蓋章

④如果是被跑路網站所騙,需要提交該網站的網上信息截圖,如官網上的公司介紹、主流媒體對該網站理財信息的吹捧報道、知名網站的理財推薦等、被騙公司的資格認證。

(摘自:網上交易保障中心)

⑺ 加盟便利店現在想退出找哪個部門

加盟便利店,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來辦理這個退出手續,不然你找哪個部門也是無濟於事的,要嚴格按照合同履行。

⑻ 我是做店鋪招商的,我想跟那些連鎖加盟的商家聯系,應該找商家那個部門對接招商渠道有哪些

市場部 或者選址部門 可以去 贏 商 網 聯商網都是做商業地產招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