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聯營店,直營店,加盟店,經銷商,專門店有什麼區別
現在一些新的加盟模式就是直營和加盟相結合的聯營模式,就是加答盟商入股做股東,公司運營管理,這種方案,目前來看,是比較適中的一個內方案,也是相對來說減輕了公司及加盟商雙發的壓力首先來說:加盟和聯營各有各的好處。聯營對於店鋪來說可能沒有加盟要求那麼高。
1、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
2、加盟一般是獨立的實體。財務獨立於總公司。
3、聯營一般是總公司有部分股份,參與財 務管理。
4、加盟避免經營風險,聯誼分擔財務風 險。
分擔財務風 險:聯營風險比加盟風險低,投入的成本也低,公司要給你付房租,人工水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當然得到的回報盈利相對於加盟也是比較低的。因為聯營是你和公司共同經營,風險大部分都公司承擔,所以公司也是要抽取後期店鋪經營的盈利的。
加盟避免經營風險:加盟經營成本增加,因為你要付房租,人工水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還有各種經營費用,這樣經營成本會增加,你只是現款去公司低折扣進貨,然後給你多少換貨率,公司給你承擔的換貨率,其它就不承擔。
2. 服裝品牌與加盟商之間如何實現共贏
提供以下幾個建議:
一、是否找准適合品牌的有實力的加盟商,是品牌發展的關鍵。 應在全國范圍尋找,以前品牌慣用的手法是藉助展會招攬加盟商,但現在,參與展會的品牌和專業人士眾多,雙方在展會現場的接觸時間短,針對性不強,因此,品牌不能只局限於參加展會招攬加盟商。終端高額的銷售業績,統一優異的店鋪形象,具專業水準的品牌網站,卓有成效的活動都是吸引代理加盟的手段。
二、多給加盟商一些支持與服務 造成加盟商不夠忠誠有以下幾個原因:品牌自身的發展使加盟商失去信心,對加盟商不夠關心;政策使加盟商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 加盟商於品牌的長久合作取決於品牌是否在不斷更新營銷概念和提高自身知名度、美譽度;是否能幫助加盟商提高管理、銷售技能從店鋪形象、陳列指導,小到貨品管理、促銷手段的運用等等;對他們日常的支持是否完善、系統、有效。常審視自身,常站在加盟商的立場和角度考慮,理解和尊重加盟商的感受,真心得幫助、指導加盟商,才是解決提高加盟商忠誠度的症結。
加盟商自身也要改變觀念,不斷以新的思維調整經營策略,做出自己的反應,只有相互間更好的合作才能更快進入更高的層面。
一、認清自身的角色 加盟商需要與品牌加強有效溝通,加盟商一方面要立足品牌利益、維護品牌形象;另一方面也要學會從多個角度審視和提高自己經營水平、增強市場洞察力和強化自身的市場創新意識和服務意識。樂於從幕後走到前台充分展示自己的形象和實力,要善於利用各種平台來進一步推廣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加盟商自身知名度,加盟商的觀念更新,才能更適應品牌時代的市場發展規律。如果個別加盟商不能順應品牌和市場發展需要,那就會被市場淘汰出局。
二、正確對待品牌 加盟商必須有長期投資合作的准備。看好的品牌,一旦投資下去就要堅持不懈的做下去,不要因為品牌商在某季的貨品出現了與當地市場的偏離,就對該品牌失去信心。要及時將你發現的問題反饋給品牌運營商,以尋求妥善的處理辦法,盡量減少市場虧損。如果頭腦不夠冷靜,輕易放棄該品牌,另換門庭,改投別的品牌,這樣損失可能更大,當發現原來代理加盟的品牌在當地賣得很瘋,再想重新代理就沒有機會了,因為對方或許已找到了更合適的人選了。其實品牌就好像股票有漲有跌,要用長遠的眼光看待品牌,選對品牌長期持有,才會有穩定的回報。
三、明確發展方向 有實力的加盟商在准備選擇若干個品牌代理之前,首要考慮正在經營的品牌是否經營得比較穩定,其品牌的市場地位、市場飽和度與品牌增長的空間,自身是否從中總結建立了一套成功的運作模式及完善的內部人員管理制度;當然,是否有充足的精力與資金操作多個品牌是前提。多品牌經營可能會帶來大的經營規模,更可觀的銷售額及利潤,但相對風險也是較大的,經營成本與庫存也會帶來沉重負擔,也對加盟商的運營成本與管理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對於加盟商有以下建議:
⑴做深做透現有的代理品牌,有計劃地拓展下線加盟商,充分佔有市場份額;
⑵多層次品牌代理策略,可以避免自身品牌內部競爭帶來的壓力。
靠高檔品牌帶來影響力,靠中檔品牌帶來利潤,靠一般品牌帶來現金流;利用現有的營銷網路有計劃的拓展,原有下線加盟商若不斷加盟更多的品牌,只會減少每個品牌的投資及分散精力。當然前提是要求代理商自身的策略、組織與管理水平及員工的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 盡管品牌企業的經營思路和品牌運作理念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但服裝品牌的發展卻離不開站立在市場拓展第一線加盟商的鼎力支持,品牌的傳播和推廣力度,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和美譽度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加盟商的水平與能力。如果說原來的服裝批發只是做生意,那麼現在,加盟商則是在與品牌企業一起幹事業。品牌企業與加盟商需要的不僅是合作經營模式,而是在市場日趨規范的大背景下,建立一個規范、互信、完善、有利於共同發展、共同提高的緊密關系。
3. 請問一下加盟方式有幾種啊
代理商、分銷商、經銷商、批發商
以上是一個廠家與商家的問題!
代理商是指拿到一個商品某個地區的銷售渠道
分銷商是指在代理商的手裡拿到的商品的商家
經銷商是指在代理商、分銷商手裡拿到商品的商家
批發商是指在一個特定的渠道中一次性買斷幾種商品達到前所未有的低價,然後自己經營銷售。
加盟商
是指在廠家承認的情況下、由廠家管理、銷售本廠家的商品。(你出錢)
4. 加盟有哪些形式
1、自願加盟
自願加盟是指個別單一商店自願採用同一品牌的經營方式及負擔所有經營費用,這種方式通常是個別經營者繳交一筆固定金額的指導費用,由總部教導經營的知識再開設店鋪,或者經營者原有店鋪經過總部指導改成連鎖總部規定的經營方式。
2、委託加盟
委託加盟與自願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時只需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與經營技術皆由總部提供,因此店鋪的所有權屬於總部,加盟主只擁有經營管理的權利,利潤必須與總部分享,也必須百分之百的聽從總部指示。
3、特許加盟
特許加盟介於上述兩方式之間,通常加盟主與總部要共同分擔設立店鋪的費用,其中店鋪的租金裝潢多由加盟主負責,生產設備由總部負責,此種方式加盟主也需與總部分享利潤,總部對加盟主也擁有控制權,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當的費用。
4、免費加盟
這種方式在市場很少,這種方式不收取任何費用,這種方式加盟主要針對材料生產商和中小小型企業,他們利益來源於以技術入股、銷售原材料給客戶(生產廠家)來獲取利潤,這種加盟方式的最大優點就是安全性高,可調性強。
(4)加盟商最新聯營方式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要加盟的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合同的簽訂要正式:簽一份正式的書面合同。加盟的行為涉及到財產安全,以及加盟者與特許企業總部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此時合約的內容就相當重要,它必須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約,這樣能減少日後的糾紛,給雙方的發展提供一個正向發展的法律保障。
5. 怎麼合作是加盟還是聯營
首先來說:加盟和聯營各有各的好處。聯營對於店鋪來說可能沒有加盟要求那麼高。
1、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
2、加盟一般是獨立的實體。財務獨立於總公司。
3、聯營一般是總公司有部分股份,參與財 務管理。
4、加盟避免經營風險,聯誼分擔財務風 險。
分擔財務風 險:聯營風險比加盟風險低,投入的成本也低,公司要給你付房租,人工水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當然得到的回報盈利相對於加盟也是比較低的。因為聯營是你和公司共同經營,風險大部分都公司承擔,所以公司也是要抽取後期店鋪經營的盈利的。
加盟避免經營風險:加盟經營成本增加,因為你要付房租,人工水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還有各種經營費用,這樣經營成本會增加,你只是現款去公司低折扣進貨,然後給你多少換貨率,公司給你承擔的換貨率,其它就不承擔。
6. 加盟店怎麼開形式如何
一般的流程都是你先知道要做什麼或者要從事哪一行,然後網路相對應的關鍵詞,找到中意的品牌商,然後通過電話形式或者是留言形式與品牌商溝通進行了解,中意的話就去實地考察,然後簽訂合同,不中意的話就換一家,重復上述流程;比如 一個宮崎駿迷要開店,他會搜 宮崎駿主題店 龍貓主題店 或者是動漫店 這些關鍵詞,搜到的結果進行篩選就可以了,不知道你想做什麼,沒有經驗的話選擇這種形式一般比較好的,一般都會有有相關的培訓和退換貨之類的政策。
7. 內衣加盟和內衣聯營分別是什麼模式
加盟大家都應該略有所聞,加盟是一種最簡單和最容易的模式,加盟模只是將品牌授權給代理商,品牌方不管代理商的庫存,也不會深入去管理代理商的店鋪運營,任其自由發展
讓加盟商也可以享受到品牌的形象、聲譽等,而在消費市場上,也有著一定的品牌知名度,讓加盟商們能夠享受到自動招攬消費者的能力。
而聯營是投資者與品牌方一起經營管理店鋪,聯營跟加盟最大的區別就是聯營的貨品不需要投資商買斷,到期賣不完可以退回品牌公司,沒有庫風險,品牌公司會定期為門店配貨補貨,所以投資商不需要花錢壓貨。另外聯營不需要花高額的加盟費買品牌授權,只要交一定金額的貨品押金和合同保證金就可以了,大大降低了投資成本.
8. 為什麼現在開店都喜歡選擇聯營模式
還沒有人回答啊。我給你簡單的分析一下吧,就我這邊目前這些聯營商的事情來說吧。1、一般和商場做聯營的除非是大型超市需要一般納稅人的才能和其聯營,估計你應該不是要不你就應該很了解了。如果不是大型超市一般超市都可以省掉工商和稅務的費用。2、利用商場的人流量,商場人流量都是很大的,現在很多生意都需要人去關注如果都沒有人進去怎麼會有人關注呢,所以在商場聯營比做專營店人流要大。3、外圍關系如果你做專營店肯定很多社會關系要處理那怕是一個收衛生費的你都要去招呼要不他就找你麻煩,但在商場就不存在了。4、可以搭商場宣傳的便車不論是新開的還是以前存在的商場都即將或者已經在宣傳上花了大錢你做聯營這個就不需要去投資了。5、品牌信譽,消費者會認為商場比專營店品牌信譽高。以上幾點供你參考
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分為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
第一步,選擇商品供應商。選擇合適的商品供應商是執行聯營方式的基本前提。
第二步,商品銷售款管理。在商品銷售過程中,商品流通企業應當負責全部聯營商品的銷售收款工作,並確保正確無誤。
第三步,計算應付款項。一般情況下,商品流通企業於每月月末匯總當期全部商品銷售額,並根據約定的比例計算應返還供應商的款項。
第四步,聯營結算對賬。商品流通企業計算的應返還的款項應當與供應商進行核對,以確保結算款項順利支付。
第五步,支付聯營結算款。商品流通企業與供應商對返款額核對無誤後,就可以辦理聯營款項的結算工作。 追問: 在商場中,經銷又是怎麼回事? 回答: 經銷(distribution)是指在國際貿易中經銷商按照約定條件為國外供貨商銷售產品。雙方訂立協議或相互約定,由供貨商向經銷商定期、定量供應貨物,經銷商在本國市場上銷售。經銷商與供貨商之間也是買賣關系,經銷商必須自墊資金購買供貨商的貨物,自行銷售,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按經銷商許可權的不同,經銷可分為:
1. 包銷,是指經銷商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對指定的商品享有獨家專營權。
2. 定銷,經銷商不享有獨家專營權,供貨商可在同一時間、同一地區委派幾家商號來經銷同類商品。 經銷也是售定,供貨人與經銷人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但又與通常的單邊逐筆售定不同,當事人雙方除簽有買賣合同外,通常須事先簽有經銷協議,確定對等的權利和義務。
9. 什麼是聯營體商業模式
聯營體是指不相關的任何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為了建立和運作任何形式的商業項目或企業而進行的各種形式的組織安排。聯營體包括的內容非常廣泛,歸納來講,聯營體可分為以下三類:聯營體公司、合夥聯營體和合同聯營體。 聯營體公司是指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合夥聯營體是指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聯營體。 聯營體的概念最早是出現在工程建築領域的一種組織形式,後來發展到了其它各個領域都應用這種組織形式,在法律上來講聯營體已經是一個十分規范化的概念了。 聯營體商業模式的出現可以說不是一種偶然現象,是渠道競爭到了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因為無論是自營還是加盟模式,都有著自身的種種缺陷,在區域市場運作中都必然會遇到諸多棘手問題。自營模式對於生產商來說,投資風險比較大,而且在異地開設分公司、辦事處、自營專賣店等管理起來也比較復雜。而加盟模式則由於受加盟商的實力、品牌意識、投入及生產商管理支持等的原因,很容易出現區域市場開發不力不夠或者經銷實力強大後「挾天子以令諸侯」等被動局面。聯營模式將廠商雙方綁到了一起,可以有效地解決諸如斷貨,管理不到位、資金短缺、各自為政等加盟與自營模式中常見到的一些問題。 聯營體的優勢 一、聯營體模式將雙方的責權利有機的捆綁在一起了。 中國企業的市場營銷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一個基本問題是廠商矛盾,而廠商矛盾的核心是利益的沖突與均衡,特別是雙方的責權利不對等的沖突,信息不對稱的沖突等等矛盾。過去的加盟關系是建立在雙方利益的基礎上相互博弈的關系,如果一方的利益被破壞,那麼就會毫不猶豫的拋棄另一方。而聯營體從誕生那一天起就註定生產商和經銷商利益共同體。 二、聯營體模式有效避免了生產商與經銷商的雙方風險。 聯營體的運作資金是由雙方共同控制的,避免了生產商與經銷商雙方的風險。某種意義上也是利用了分銷商的資金,利用了社會資金,保證了生產商不會出現現金流的問題。 三、聯營體模式有效地解決了渠道間的沖突問題。 渠道間的沖突、終端的沖突、價格的沖突等等沖突是渠道中常常出現的問題,價格差導致的貨物流動本身就是自然分銷的原因,區域間的貨物流動和交叉覆蓋從某種程度上講是不可避免的,而且這種流動造成了渠道管理的混亂和不公平競爭。聯營體模式強化了監督管理職能,管住「竄貨」是它的最主要目的與職責之一。有效地解決了渠道內的各種沖突與矛盾。 聯營體的劣勢 聯營是一種利益聯合體,既然有利益存在,就必然會存在一些問題和矛盾,有些問題如界解決不慎,所產生的最直接後果就是聯營體的解體,甚至於告上法庭。很多地方也出現過聯營體最終由於利益分歧、成員過多、管理混亂最後不歡而散的案例。某服裝生產商和客戶聯合起來運作湖南市場,由生產商提供貨品支持,經銷商負責具體運作。經銷商管理不嚴,被某一品行不良的業務人員捲走貨款30萬元,報案沒有結果;而生產商則不願意承擔本次損失,認為完全是經銷商管理不嚴所導致,經銷商應負全部責任。而經銷商則認為損失雙方都有義務承擔責任,因而,雙方出現了矛盾,鬧得不歡而散。 聯營體既然是雙方優勢資源的整合,雙方都抱有很大期望,往往期望值越高,失望也會越大。一旦因為市場原因經營不善,往往會導致很多以往累積的矛盾爆發。矛盾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主要是看如何認識與分析矛盾,出現了矛盾又如何解決才是問題的關鍵。聯營體模式一般會出現哪些問題呢? 一、資源投入的問題。 合作雙方涉及到資源投入方面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特別是在追加投入的時候,其中一方不願意投入,往往容易產生矛盾。 二、利益分配的問題。 雙方作為利益的共同體,在分配利益中難免會出現一些矛盾。 三、權力分配的問題。 合作雙方都想爭取更多的話語權,希望手頭擁有更多的支配市場的能力。因為缺乏權力的一方總擔心對方在事成以後會過河拆橋。 四、責任分擔的問題。 雙方的某些責任沒有事先明確,在事情發生時候互相推諉,因而出現問題。特別是虧損或效益不佳的時候雙方爆發矛盾 五、品牌推廣的問題。 生產商往往從長遠利益考慮願意多做品牌宣傳與推廣,而經銷商則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願意作大的品牌宣傳與推廣。 六、管理監控的問題。 無論操盤手也就是總經理,是由誰委派,或者是從人才市場招聘職業經理人,都存在一個監督與控制的問題,其實聯營體成敗的一個關鍵的因素是取決於操盤手選擇得好與壞。 六、人員的管理問題。 因為所處的位置不一樣,代表的利益方又不同,生產商和經銷商之間員工的關系有時候也很微妙,人的矛盾會導致更多的工作矛盾。 八、違約的問題。 聯營中的一方,擅自違反雙方約定,或者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方式掠奪另一方的財富。必然使得另一方不滿。 聯營體模式在運作過程中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是必然的,如何有效解決這些問題,讓聯營體模式正常運行呢?這是大家關心與思考的問題。 聯營體成功的關鍵因素 一種商業模式要取得成功,一定有共同性的規律可循。聯營體商業模式要取得成功,其關鍵性因素具有哪些呢?誠信是整個社會的基石,也是聯營體成功的基石。具體有以下幾個成功的關鍵因素。 一、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機制 有效的利益分配機制是聯營體是否成功的首要關鍵因素,在聯營體商業模式的建構過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能夠激發聯營體中所有人的主動性、積極性與創造性。 所謂有效的利益分配機制,就是能夠公平、合理、科學地分配利益,衡量聯營體利益分配機制是否有效,應當考察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一是該種機制是否有利於激發聯營體所有成員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 二是該種利益分配機制是否能夠體現「以人為本」的社會價值理念,是否能夠相對公平與公正? 三是該種利益分配機制是否倡導和鼓勵合法的競爭? 二、建立嚴格的法人治理結構 聯營體如何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呢?就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完善企業領導人員的聘任制度。股東會決定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董事會選擇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行使用人權,並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 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完善聯營體的法人治理結構,需要著力解決好幾個現實問題。 一是要確保所有權到位。這是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的重要條件。離開了所有者的激勵和約束,很難避免聯營體其他參與者的非正常行為,所有者自身的權益也就無法保證。 二是規范聯營體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股東並不把聯營體的經營權直接交給總經理,而是將公司委託給具有決策和監督能力的董事會經營。董事會受投資者委託,主要職責是確保公司的長遠利益,最重要的職能是任命和更換公司最高管理層、做出戰略決策、監督管理層的工作、評估經理的績效並決定其薪酬和去留。董事會還必須確保企業的經營符合各項法律法規,包括要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等負責。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處於核心地位。為此要優化董事會結構,包括設立外部董事、獨立董事;設立以外部、獨立董事為主組成的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要強調董事會的獨立性,強化董事的個人責任。 三是公司的目標必須集中於投資回報。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財務預算硬約束,才能准確評價公司的經營業績。 四是建立具有糾錯功能的選人用人機制。聯營體的分責、分權、制衡關系,主要是各層級通過對人的控制來實現的。實行有責任的強約束,會及時發現選任用人中的問題並及時糾正。為此,要積極探索適應公司制度法律要求的選人用人新機制。組織考核與引入市場機制、公開向社會招聘結合。 五是提高公司透明度,強化信息及時發布與傳遞。 三、建立一套有效的職業經理人的選拔、考核與監督機制 聯營體最理想的用人模式聘請職業經理人,但是必須要建立包括選拔機制、激勵機制、監督機制和考評機制的規范的職業經理人的機制。選拔機制,就是在聯營體里必須由董事會通過經理人才市場,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指導下選拔任命;激勵機制,就是使善於經營、效益顯著的經理人員的報酬明顯高於一般職員,使他們有一種自覺主動盡職盡責的內在動力。還要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從社會榮譽和物質生活各個方面激發他們經營好企業的使命感和成就欲;監督機制,是指在賦予他們職權的同時,也要形成對他們有效的監督機制。一般來說,對職業經理人的監督機制主要來自四個方面:一是國家法規條例、經濟政策、財務會計制度的監督;二是所有者或投資者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資產的盈利情況和股票漲落的監督;三是廣大消費者通過市場機制、商品價格監督;四是本企業職工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中自己的代表,以及各種民主管理委員會的監督;考評機制則要對職業經理的工作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評價,可以為選拔、鼓勵、監督機制的形成提供科學的依據和標准。 四、統一的品牌整合傳播行動。 聯營體要想獲得成功,就要做到品牌渠道化,渠道品牌化。品牌渠道化就是要將生產商的品牌落實在與貫穿在渠道的每一個環節的每一個人的每一個細節之中,用品牌規范、統一所有渠道的行為;渠道品牌化是將聯營體的渠道按品牌的要求進行規劃與管理。全國所有聯營體必須制定統一的品牌整合傳播大綱,統一品牌核心價值、品牌口號、廣告用語、VI視覺識別系統等。 五、統一的價值觀與行為規范 聯營體是生產商與經銷商結成的一種戰略聯盟,變過去的利益交易關系為戰略競合的夥伴關系,變過去的交易營銷為現在的夥伴營銷。 聯營體的價值觀原則 一是確保價值觀正確反映聯營體的長遠目標。 價值觀既然是聯營體的核心文化,對企業的長期發展發揮著巨大的作用,聯營體的價值觀的確定應真實反映公司的長遠目標,具有內在一致性,從而指引和激勵每一個人。 二是確保價值觀正確表達聯營體的行業特點。 聯營體的行業特徵、產品特點、品牌屬性、員工特性等,都是影響價值觀特徵的重要因素。要將上述因素有機地融合到聯營體的價值觀中。 三是堅持不懈地灌輸聯營體的價值觀。 通過各種方式向聯營體所有成員不斷地灌輸聯營體卓越的價值觀,做到「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四是確保聯營體價值觀的各要素能明白無誤地轉換成行動。 聯營體的價值觀如果不能變成聯營體每一個成員的實際行動,就只不過是空洞的口號。如果無人執行,便無人信服。 五是必須堅持不懈的檢查與監督。 管理層必須以身作則,帶頭執行才能使一般員工信服,並應引導他們按照核心價值觀的 要求行事,長久則能使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內化為每個員工個人的價值觀,並進一步「習俗化」。經常檢查與監督,此時,聯營體的價值觀對管理的作用就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了。
10. 為什麼許多內衣不做加盟了改成聯營的合作模式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做加盟的話,代理商只有不斷的上新款,
以滿足你們終端商的需求,
且你上貨可自己挑選款式,
如果他們家沒有你理想的貨源,
你還可以去其他商家挑選,
而相反他們的庫存就越來越大,
貨款的話便是進多少貨給多少錢,
做聯營,你所有的貨都是由他們配發,
包括賣價均由他們規定,
這樣的話,商家也能消耗庫存量了,
你也沒有擔心壓貨的煩惱,或者庫存太多,
貨款則是賣多少回款多少,
他們扣點以後,
餘下的轉賬給你,
而你在做初期,只需要交付一些貨櫃押金,
貨款便不用付,
做生意最大的便是庫存量,
庫存越多,越要虧錢,或者倒閉,
其實現在生意越來越難做,
聯營就是讓你沒有那麼大的庫存壓力,資金壓力
且商家也想到,回款特別難,
算下來的話聯營優勢好一些,
就是貨款,庫存不用你擔心,
但店鋪租金,員工工資均由你承擔。
個人認為有十足的把握能把生意做好,
最好還是做加盟,
貨可以別壓太多,
進貨類別全面,
客戶需求量不錯,
生意也不會太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