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為幾年,到期後如何續約
摘要 特許經營合同期限通常為五年,如果在經營期限內能達到總部的各項標准要求,不違反合同規定,總部會考慮再續簽合同,續簽合同加盟費為原加盟費用的百分之五十,將不再另收取保證金。
Ⅱ 加盟合同一般期限是幾年加盟金如何收取
如加盟商首次只簽一年合同,加盟費也是同樣的,不以期限折算。以加盟標准店為例:加盟首次合同簽三年,加盟金2萬元,某加盟商欲先簽一年,加盟金也是2萬元。
Ⅲ 加盟協議沒有到期該怎麼辦
加盟合同到期後一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可以與另一方協商續期,原加盟合同繼續有效;加盟合同到期後一方要求停止履行的,合同自然解除,加盟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Ⅳ 加盟商冷靜期是多久加盟商冷靜期是多久!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加盟商在加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條款就是通常所說的「冷靜期」條款。
冷靜期是多長時間這個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1-4個月內解約基本認定屬於合理期限,並且以沒有實際使用公司經營資源為前提條件【關於冷靜期的適用,各地司法實踐差異較大】。【摘要】
加盟商冷靜期是多久加盟商冷靜期是多久!【提問】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加盟商在加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條款就是通常所說的「冷靜期」條款。
冷靜期是多長時間這個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1-4個月內解約基本認定屬於合理期限,並且以沒有實際使用公司經營資源為前提條件【關於冷靜期的適用,各地司法實踐差異較大】。【回答】
Ⅳ 加盟的話特許經營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是3年有效期。加盟費用是根據加盟店選址區域啊、加盟店規模大小啊、加盟店數量等等許多因素決定的,加盟費用不是具體的某個數字而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最終才能確定的。
Ⅵ 加盟合同甲方未寫期限有效嗎
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 訂立合同方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Ⅶ 加盟合同里沒有冷靜期違法嗎
摘要 你好,根據您的情況,一般來說:[心]
Ⅷ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Ⅸ 加盟費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可以退款嗎
合同約定退出加盟不退加盟費,一般是應當遵守合同的約定,不能要求退。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Ⅹ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為幾年,到期後如何續約
特許經營合同期限通常為3年,如果在經營期限內能達到我們的各項標准要求,不違反合同規定,我們會考慮再續簽合同。續簽合同將不再另收加盟費,不再需要支付其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