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營業執照必須跟招牌完全一致嗎
不一定一個字不差完全一致。可以適當簡化,招牌上的字只能比營業執照的字少,不能多,所以說招牌上的名字必須符合營業執照上的字型大小名稱,也就是招牌的名字要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
B. 營業執照名稱和門頭招牌不一樣行不行啊
原則上營業執照名稱和門頭招牌是要一致的。我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有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公司登記注冊時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違反這條規定的,予以警告並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C. 營業執照和店名不一樣可以嗎
營業執照和店名不一樣可以嗎
營業執照名稱和店鋪名稱不一樣是可以的,但是建議還是跟營業執照上的名字一致的好,避免不必要的一些麻煩。
一、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二、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
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流行服裝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流行服裝"。
三、但是經營的東西需要是在營業執照范圍以內的東西,不要超出范圍了。
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按相關的規定營業執照(正本)要懸掛在公司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
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副本以折頁的開合方式設計的方便攜帶。
資料拓展: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D. 店鋪招牌如果和營業執照不是一個名字可以嗎
摘要 你們招牌名字可以使用的,招牌名字可以適當簡化,不能完全不同。
E. 營業執照上名稱必須和門頭牌匾一致嗎
摘要 法律分析:門頭上的字應該是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是一樣的,但是可以適當簡化
F. 門頭必須和營業執照名稱一樣嗎
法律分析:門頭名稱要與工商營業執照一致。當地工商局發現門頭名稱也營業執照內容不一致一般會要求更改,建議在門頭的右下角寫上公司的名稱。營業執照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名稱登記,經營范圍涉及登記前置許可的,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人應當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名稱報送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可以申請名稱預先核准,也可以與個體工商戶設立或者變更登記一並申請辦理。登記機關辦理名稱預先核准,不得收取費用。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
G. 營業執照的名稱必須是和招牌一模一樣的嗎
法律分析:營業執照的名稱必須是和招牌一模一樣的,嚴格意義上講,營業執照名稱跟店鋪招牌不符此種行為並不會違反我國法律,但違反了我國行政管理法規的相關規定,法律後果是該行為一旦被發現將會被查處,將面臨行政處罰。輕則書面或者口頭責令改正,重則罰款,最重的是罰款和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企業法人只准使用一個名稱。企業法人申請登記注冊的名稱由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核准登記注冊後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H. 公司招牌和營業執照名稱不一樣可以嗎
一,根據相關規定,公司的招牌和營業執照的名稱或者簡稱應該是一樣的。這樣也會較好的,保護了老百姓的知情權。
二,如果公司的招牌和營業執照的名稱不一樣,應該立即修改公司的招牌。使之與營業執照的名稱或者簡稱相符才可以。
三,如果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疑問的話,可以撥打熱線電話12345進行咨詢。
希望能夠幫到你。
I. 營業執照名稱和招牌名稱不一樣可以嗎
按法律規定,如果營業執照上的店名字與招牌上的店名字不一樣只是對商戶名稱適當簡化,沒有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話,是可以的。
相關法律規定: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
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1、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說「麥當當」,「周鴨」之類的,店鋪外的牌匾可以直接採用這些經授權使用的品牌名稱。可以不使用原來營業執照的名稱在外部裝修上。但是「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
二、對於已經成功注冊的店名,有下列情況,工商部門可以要求經驗值變更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