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店章是公章嗎
店章,顧名思義是某店使用的印章。應當說,現在許多印章店使用印章的范圍比較多,有用於收貨的確認章,有用於發貨的發貨專用章,有用於收款確認的"收訖專用章」,有用於付款的「付訖專用章」,也有代表該店簽訂合同時使用的法定名稱章,即執照上的店名公章。後者是一般意義上的公章了。公安部新的定義是|:凡冠以單位名稱的都稱為公章,接受公安治安管理。
❷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2)公司公章加盟店有公章嗎擴展閱讀:
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❸ 加盟店的公章跟總店一樣嗎
加盟店公章,應加上xx店,有區別。
❹ 甲醛治理加盟商需要公章怎麼辦
摘要 我的意思,你加盟的她,你是屬於她的一個分公司,他必須要去注冊分公司的營業執照,然後才有公章。
❺ 加盟店跟區域代理簽協議需要蓋總部章嗎
個人觀點,供參考:
鑒於財務專用章被不法分子盜用時,讓其寫了書面承諾,據此可以認定你們有證據證明你們的財務專用章被人盜用,且後面告你們的人持有的蓋有鮮章的加盟費收據與盜用財務章所寫的書面承諾之間存在關聯關系,該可以推定你們不用承擔責任.列印章明顯不符的情況,你們可以據此反告對方欺詐.
❻ 加盟餐飲都有章嗎 就是店裡面都要有蓋章
加盟總部肯定是有章的,加盟商,代理商是沒總部的章的。
❼ 正新雞排加盟合同簽字沒有章嗎
正新雞排加盟合同是雙方簽字按手印,肯定是會蓋公司公章的,具備法律效應的。加盟正新雞排的開店費用主要包括:品牌使用授權費、營業設備、店面裝潢、廣告招牌、進貨原料。留言咨詢可獲取更多詳細的資料,以選擇適合自己所在地區城市及地段的合適店型,合適的開店方案等。
上海正新食品有限公司休閑食品店以正新雞排、正新肉串、正新魷魚、奶茶果飲為主打,產品涵蓋中西快餐、冷熱飲品以及風味小吃等上百個品種。連鎖店鋪廣布於廣東、廣西、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安徽、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蘇和上海、北京等多省市,形成以華東地區為核心,向全國穩步拓展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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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加盟店公章必須和店名一樣嗎
公章的名字必須要與營業執照上的名字一致。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在住所處標明企業名稱。」
❾ 開包子店的店章算公章嗎
白運章包子是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它源於四川。眾所周知,四川是有名的麻辣之鄉,四川的包子的味道是筋道的。白運章包子精心推出微辣、中辣、特辣等多個等級味道供消費者自選。白運章包子的餡料和製造的麵皮,都有專業營養師精心設計操作流程,食物多樣化且達到酸鹼平衡,是名副其實的千滋百味。
白運章包子不同口味搭配不一樣的蘸料,這樣的搭配直接影響入口食物的味道,並且擁有多種自選小料,吃的是口味,更是人文。加盟白運章包子,不僅技術光碟,營運手冊等教學資料一應俱全,而且也可到研發中心學習,培訓時間一般為5-7天。不用擔心營業時間會受到影響。白運章包子一切開店所需的物品,總部統一配送到店!
白運章包子的加盟費很低,一到兩個人就可以開店 ,在哪裡開都可以,實行單店合作,它的成本低,技術簡單好學,每一個加盟者都可以自己做老闆。白運章包子的裝修風格以傳統中式元素來點題,現代為表、傳統為里,突出餐廳的現代中式風格,從眾多餐廳中脫穎而出,具有強烈的視覺沖擊感和可識別性,讓顧客過目不忘。
加盟白運章包子是一筆的買賣,它強大的品牌影響力讓人們聽到後就不由自主的想要進去。白運章包子可以在商業中心、步行街、社區、大型超市或賣場、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商圈、公交車站商圈、學校商圈、娛樂場、幼兒園、美食廣場、集貿市場、旅遊景區等地段,對地方沒有任何要求,只要有人就可以經營。
白運章包子加盟優勢
一、產品優勢
白運章包子的製作過程十分精細衛生,他的產品原料十分新鮮,白運章包子總部都採用鮮嫩的牛羊肉來製作產品,因此製作出來的包子都具有很高的品質,口感合格,味道鮮美。白運章包子所採用的麵粉也都特別優質,總部始終把消費者的利益和需求放在位,讓消費者吃到健康的產品。
二、宣傳優勢
白運章包子的總部經常大力宣傳他的品牌,白運章包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這也與他的宣傳力度是分不開的。白運章包子總部經常電視,廣播和網路等方式來宣傳這個品牌,因此,白運章包子的品牌影響力和知名度與日俱增。
三、總部優勢
白運章包子總部會為加盟商進行免費培訓,提高/增加讓加盟商在短時間內就掌握所有的專業知識和運營理念。無論加盟商遇到什麼困難,總部都會給予他的幫助和鼓勵。白運章包子總部的地理位置優越,環境氛圍合格,是品牌無法與之相媲美的。如果你決定加盟白運章包子,那麼你完全不用擔心它的總部問題,因為他的總部非常具有人性化,不像品牌的總部那麼嚴格苛刻。
四、制度優勢
經過多年的洗禮和磨練,如今的白運章包子已經擁有了成熟的運營體系,並且他還擁有很多的管理人才。他能夠擁有今天的成就,與他的制度優勢是密不可分的。白運章包子可以為加盟商傳授很多的管理,制度方面的知識,讓加盟商的加盟店可以做的風生水起,紅紅火火。
五、加盟優勢
白運章包子擁有很多的加盟優勢,這些加盟優勢都是對他實力的詮釋和說明。白運章包子還擁有很多加盟支持,例如品牌形象支持和免費培訓支持,整店輸出支持和店面選址支持等,白運章包子擁有一個特別大的加盟優勢,低成本投入,所以即使你沒有太多的經濟基礎,那麼你也可以加盟白運章包子這個品牌。
六、市場優勢
白運章包子的市場地位和市場前景與日俱增,它的品牌加盟店分布在了全國的各個地區,預計在未來幾年裡,它的市場地位將會越來越高,市場前景將會越來越開闊,所以加盟白運章包子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❿ 嘉興老百姓加盟店跟員工簽合同可以加盟店的公章嗎
可以。
加盟店的工作人員是加盟店招用的,他們的勞動關系屬於加盟店,勞動合同應與加盟店簽訂,社保也應由加盟店繳納。
如果加盟店不與員工簽合同,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