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夥人退股,店鋪財產怎麼分配
根據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比例退還退夥人相應的財產份額。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股東之間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1)加盟店股東退股擴展閱讀:
退股注意事項:
1、避免追繳不實資金的責任。多數公司成立時屬墊資型,其公司注冊資金是不實的,股權受讓方也清楚出資情況,有必要明確約定注冊資金充實責任由受讓方負責。如果不約定清楚,可能出現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拒不付款,公司則要求你補繳注冊資金。
2、明確劃清權利義務。大多數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資金、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除資本可以數字定量確定外,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無形資產均無法實施核定,所以股東在退出時必須明確劃定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無形資產如何處置。
3、約定股權轉讓款的付款時間、金額和違約責任。實踐中,大多數退股糾紛爭議都是受讓方不支付股權轉讓款,有必要將股權轉讓款支付金額、實踐和違約責任具體約定明確,如管轄法院、律師費承擔、違約金額等需要一一列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退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合夥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營業資產
Ⅱ 兩個人合夥經營一家店面,兩股東之間有矛盾發生糾紛,一方想要退股,另一方不同意。該怎麼解決
如果已經發生糾紛了,最好兩個人不要再合夥做下去了。畢竟合夥做生意是必須兩個人同心協力才能夠辦好的事情,最好兩個人好好協商處理一下問題,一方可以收購另一方的股份就可以了。一直僵在原地也不叫一個事,畢竟和氣才能夠生財的。
Ⅲ 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飲公司的連鎖店,然後朋友讓我入了股份,現在我想退出這家公司所以要進行股權轉讓,
問: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飲公司的連鎖店,然後朋友讓我入了股份,現在我想退出這家公司所以要進行股權轉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了,具體流程也辦好了,轉讓後還需要加收什麼稅嗎?稅率怎麼樣?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權或者部分股權,即我國法律不禁止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也不需股東會表決通過。但是,我國法律和國家有關政策從其它方面又對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作出限制:根據我國的產業政策,像國有股必須控股或相對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運、能源工業、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業、外經貿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不能使國有股喪失必須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如果根據公司的情況確需非國有股控股,必須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方可。
Ⅳ 兩個人合夥經營一家店面,兩股東之間有矛盾發生糾紛,一方想要退股,另一方不同意。該怎麼解決
最好協商,辦法1,賣店分錢,辦法2賣店看有人出多少錢,叫合夥人給你別人出價的一半
Ⅳ A和BC合夥開了加盟店,將近一年一直處於虧損狀態,現在A想退股,在B和C
A當時是股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