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加盟了一家咨詢公司,現在和總部發生糾紛,但是我們當初簽署的合同對方和我都丟失了,那怎麼處理糾紛呢
加盟公司,往往都是有格式合同的。可以參照加盟公司與其他加盟商之間的合同;
如果沒有格式合同,那麼根據你們之間的實際履行的內容,有實際履行的按實際履行,沒有實際履行的按照沒有約定來對待。
Ⅱ 店面轉讓合同丟了轉讓人反悔了怎麼辦
沒有合同就沒有依據,你可以採取措施。比如適當給對方一點好處(比如增加租期等),讓對方同意重新簽訂合同。在新簽訂的合同上寫上原來的合同作廢,重新簽訂此合同。
Ⅲ 加盟合同丟失能否補辦
說實在的貸款合同丟了與你關系也不大!
因為房管局有一份存檔!銀行也有幾份!
無需補辦!!
只要不是房產證就行了!我是房管局的工作人員!這一點很清楚!
Ⅳ 商鋪租賃合同丟失應該怎麼辦
1、可以要求對方按原合同內容補簽一份租賃合同。
2、可以要求對方在原租賃合同的復印件上重新簽名或蓋上公章。
租賃合同是雙方對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的約定,如果租賃合同丟失而不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萬一以後雙方產生糾紛,就可能對主張自己的權益產生嚴重的影響,甚至於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4)我的加盟店合同丟了怎麼半擴展閱讀
1、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採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於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Ⅳ 把公司的合同弄丟了怎麼辦
首先,你應當舉證證明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合同關系。 這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你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你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你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你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Ⅵ 我與公司簽訂的合同丟了該怎麼辦
一般來講,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一旦勞動者本人保存的合同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那份合同,然後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就可以了。如果不給復印的話,勞動者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復印。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而《勞動法》也具體的規定了,勞動關系的建立以訂立勞動合同為主要標志。訂立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義務,也是證明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6)我的加盟店合同丟了怎麼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依法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Ⅶ 我是一名加盟商,與公司簽訂的合同與授權書弄丟了,請問可以補簽嗎需要什麼手續
應該可以 他還要做你後期的生意 除非他們不做你以後的供應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