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加盟了一個公司的密室逃脫項目,交了十一萬元,他沒給我開發票,這個算不算偷稅漏稅
十一萬,是什麼費用,加盟費,還是保證金,保證金,正常是不開票的,因為只是壓在這邊,後期還會退,如果是加盟費,那發票一定要開的,而且,如果不開票,合同具體有沒有簽,合同、發票,都要有,否則萬一後期出了什麼問題,就麻煩了。
B. 加盟公司賣貨需要開發票嗎
要。
所謂的加盟費,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如果不開發票,就存在偷稅漏稅嫌疑。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C. 公司收取的加盟費開發票開什麼內容
公司收取的加盟費開發票主要是開具銷貨或服務發票。
開票需要繳稅,公司收取的加盟費開發票要有費用,一般按開票金額的百分之幾開具。加盟費,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如果不開發票,就存在偷稅漏稅嫌疑。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由於商標引起糾紛的,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相關法律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八條 印製發票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設備、技術水平能夠滿足印製發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嚴格的質量監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稅務機關應當以招標方式確定印製發票的企業,並發給發票准印證。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D. 加盟銷售費開什麼發票
加盟費發票。根據查詢律臨官網顯示,加盟銷售費開加盟費發票,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加盟費就是規定「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是「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
E. 公司加盟代理要開發票嗎
要。如果加盟商支付代理的加盟費給公司,必須要有加盟公司出具的收據或發票,是要開發票的。加盟,是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F. 加盟收入開票開什麼
加盟收入開票一般開具服務類發票。
詳細解釋:
加盟收入通常指的是通過加盟某個品牌或連鎖企業所獲得的收入。當加盟者收到加盟費用或其他形式的收入時,需要開具相應的發票。這種收入屬於服務性質,因為加盟者提供了使用特定品牌、經營方法、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權利。
服務類發票的開具:
1. 開票內容:服務類發票的開票內容應明確體現提供的服務內容,如「加盟服務費」、「品牌使用權費」等。
2. 信息完整:發票上需要包含服務日期、服務內容、服務費用等基本信息,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以便後續的財務管理和稅務審計。
3. 遵守稅務規定:開具發票時,需遵守國家的稅務規定,確保稅率和稅額的正確性,避免後續的稅務糾紛。
總結:
加盟收入的開票內容主要是服務類發票。在開具發票時,應確保信息的准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維護雙方的權益並遵守國家的稅務法規。服務類發票的開具不僅是財務流程的一部分,也是品牌連鎖企業規范管理的重要環節。加盟者在接收收入時,應該主動要求開具正規的服務類發票,以確保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害。
G. 品牌加盟費如何開票
加盟費是向加盟商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屬於轉讓商標使用權的行為,一般納稅人的話按照6%的稅率開發票,小規模的話,疫情期間按照1%徵收率開票,不是疫情期間3%的徵收率開票。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H. 加盟費開什麼發票
加盟費應開具“加盟費”發票。
一般來說,加盟某項業務時需要支付的費用可以統稱為加盟費。當您支付加盟費用時,應當要求對方開具相應的發票。這張發票的描述內容應直接填寫為“加盟費”。
詳細解釋如下:
1. 發票的基本內容:發票是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務的憑證,表明了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交易關系。它包含了交易的基本信息,如購買日期、商品或服務名稱、數量、金額等。因此,當您支付加盟費時,有權要求對方提供發票作為交易憑證。
2. 加盟費的性質:加盟費是加入某個品牌或連鎖體系所需支付的費用,這一費用涵蓋了品牌使用權、技術支持、培訓等多方面的服務。因此,從商業交易的角度來看,加盟費屬於服務費用的一種。
3. 發票的開具要求:根據商業交易的常規操作,商家在收到消費者的費用後,應提供相應的發票作為交易完成的證明。這張發票應明確標注交易的性質為“加盟費”,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和交易的合法性。
4. 重要性:正確開具發票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也是商家合法經營的體現。在出現任何糾紛時,發票可以作為重要的證據來維護雙方的權益。因此,務必確保在支付加盟費後獲得相應的正規發票。
總的來說,加盟費應開具“加盟費”發票,這是商業交易的常規操作,也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步驟。
I. 交了加盟費沒有發票合法嗎
法律分析:1、不合法。
2、理論上交了加盟費,加盟公司就必須出具正式的發票。實踐中,很多加盟公司只是出具收據,甚至有些公司收據都不出具。
3、如果你要求加盟公司出具正式發票,加盟公司仍拒不出具的,你可以向稅務局舉報。如果稅務局過問,加盟公司也會補開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三)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四)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
(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七)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八)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