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被骗加盟被投诉了怎么办
加盟被骗找公安机关举报投诉,向公安机关提供所有能提供的线索。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Ⅱ 如果加盟被骗怎么维权
法律分析:(一)通过诉讼维护你的权利。(二)通过在工商部门的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Ⅲ 加盟被骗找什么投诉
法律分析:加盟被骗的,应当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所有能提供的线索,保存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资料、联系方式等,积极配合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Ⅳ 如果个人开加盟店被骗了怎么维权
法律分析:1、招商的虚假宣传证据保留。2、调查各项经营许可证,取证违法经营。3、合同、转账证据保留。4、停止一切投资并起诉。5、联合加盟商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Ⅳ 加盟被骗要找哪个部门
应该找当地市场监管局,如果被骗金额较大就报警!也可选择去法院起诉,把证据收集整理好。
Ⅵ 加盟代理被骗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加盟代理被骗可以报警解决,侵犯财产权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Ⅶ 加盟被骗了该怎么报警
加盟被骗了可以拨打110电话或者前往公安局报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案件审理完毕后,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Ⅷ 加盟被骗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加盟被骗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交钱之后签订合同之前发现自己被骗的,一种是签订了合同之后发现被骗的。交钱之后签订合同之前发现自己被骗:1、通过诉讼维护你的权利。第一,刑法的规定,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时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第二,搜集证据材料立即报警解决!2、通过在工商部门的举报投诉。签订了合同之后发现被骗: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