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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代理加盟q49671180強

发布时间: 2024-01-19 23:04:32

① 服装加盟店一般是零售的多少折扣

你给代理商的折扣是3.5折,代理商给与下面分销商的价格有可能是4--4.5折,你也可以建议他给分销商的折扣是多少,但一般不好掌控。所以很多品牌市场占有速度慢,关键是被省代卡住了。即使厂家对省代有任务要求,但省代以大量囤货,拉低进货折扣等方式和厂家谈判,以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厂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策略来稳定市场。
零售价也属于品牌厂家监管市场的其中一个环节。正规的品牌厂家有自己的零售价监管系统,有自己的条码认证,而且每一件产品的吊牌上都会标识零售价。如果代理商要更改零售价,除非摘除原有的价格贴,贴上新的;或者直接覆盖贴上新的;又或者直接手工在原标贴上改价格。但无论哪种方式,都能让下级分销商或者消费者看出来,在诚信经营的前提下,没有几个代理商会这么做的。
另外,从你的文字上看,怎么有点觉得你像厂家人员,又有点像代理商呢?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与你帮助。

② 品牌服装代理加盟

开办加盟店,应持有加盟授权委托书或协议,而后到当地工商部门核定企业名称,在提交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或前置审批手续后,办理营业执照,而后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即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加盟店选址要求

店址选择是餐饮业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每个加盟店址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估是非常必要的。在选址前期准备工作应遵循以下几点建议。

1、商业中心或副中心,餐饮集中地;
2、良好的可见性和可及性;
3、有方便的停车场;
4、有足够的营业面积和空间;
5、比较规整的外形;
6、最好为一层(或独立的门位及门厅);
7、独立配套的广告位;
8、水、电、气三通,并具备空调安装位置,排污油烟处理通畅。
四、加盟条件

1、热爱餐饮事业,自愿专职投入餐饮经营管理,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
2、认同并自愿接受本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企业理念。
3、有足够的资金。
4、具有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停车位配套充足的店面。

五、加盟方式

1、特许加盟

由投资者自主经营,业务上接受总部指导,并向总部一次性支付加盟费,签定加盟合同书,连续享有总部支持。

2、特许股份制联营

a、公司总部投入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秘诀及导入CIS系统,作为无形资产投资股本。

b、公司可投入流动资金或启动资金作为实际投资进入企业盈亏核算。

c、公司智力投资股本不承担亏损。

3、零风险加盟

你投资、我经营、利润共享、风险我担(详见零风险专版)

加盟连锁经营的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③ 代理商如何开发市场

代理商在做市场开发的时候,当一个加盟商开了一家店铺以后, 就放弃了对他们的开发,这是错误的。 我们给这个加盟商的是一个地区市场( 一个市区或者某一个特定区域),而不是一家单店。笔者在通过对“ 阿依莲”一些县级市场的调查发现,在只有一条商业街、 相距5分钟行程的县级城市开设两家“阿依莲”专卖店, 两家店的业绩冲突是微乎其微的, 并且大大增强了对同类品牌的竞争力。而现在的服装商业街, 除了一条主商业街以外,有一种往周边街道漫延的发展趋势, 这些新发展的街道虽然不及老商业街的销售,但由于其租金低廉, 一些品牌也可以在这里瓜分市场,所以, 在一个县级城市一般至少可以开到3家以上的品牌连琐店。 对于加盟商而言,单品牌多店战略不仅可以提升品牌竞争力, 而且可以加强货品调配,提升销售额。 我们应该选取一些优秀加盟商进行市场渗透。 我们的现有加盟商较之新开发的加盟商有如下优点: 1、对“阿依莲”品牌的加盟条件及品牌本身完全认可; 2、对“阿依莲”品牌有十足的信心; 3、加盟商本人及员工有很纯的“阿依莲”血统; 4、有资金实力; 5、稳定性更高; 6、熟悉阿依莲品牌的经营管理。 所以,对于我们目前的代理商而言,已经有了一定的客户资源, 市场开发的重点不应该是放在新的意向加盟商身上, 而是现有的优秀加盟商身上。 1、渗透现有市场现有店铺。增加培训机会,把品牌理念、 品牌经营管理能力渗透到现有加盟商、店长及导购当中。 2、渗透现有市场现有加盟商。扩大现有店铺面积原则、 单一城市多店原则。 3、渗透空白市场现有加盟商。多个城市多店原则。 三、盲目追求市场高层次 做服装生意的人最喜欢开发的是经济最繁荣的城市, 如一个省的省会,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选择什么样的市场的关键要看这个品牌的定位, 某些品牌适合做一线市场是因为该品牌价位和品牌风格方面的定位很 高,更适合一线市场的高消费水平, 但并不一定表示这个品牌做的很优秀。 笔者通过对浙江市场的全年销售分析来看, 镇级市场和双门面店铺的营业额均处于中上水平, 赢利处于最高水平。这是由“阿依莲” 品牌的价格和产品风格而决定的。浙江省的乡镇经济水平非常活跃, 外来人口集中。那么到了一些经济水平一般的省份市场, 则可能更适合县一级城市,并且开设双门面以上的店铺, 做一流店铺形象。降低市场层次并不表示放弃一线市场, 而是在加盟市场的开发时把重点放在二三线市场, 并且在没有加盟商操作的时候由代理商直营体系进军一线市场。 一线战略市场开设的目的不是为了单店赢利, 而是以战略心态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以起到提升品牌价值的最终目标。二三线市场有竞争小、 运营成本低的优点,首先在招商方面就更简单, 并且当我们的加盟商投资回报率较大的时候, 其对品牌的忠诚度和信心无疑会大大加强,便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所以,对于阿依莲品牌而言,我们应该遵循降低市场层次、 提高店铺层次,以一线市场为战略目标的市场策略。 品牌应首先找准自己的定位,看准自己最适合吃哪一块市场, 针对性的去开发。 四、店铺越多越好 代理商开发市场的第四个误区是以为店铺越多越好,其实正好相反, 店铺是越少越好。杭州某牛仔休闲品牌早在三年前, 整个品牌只有不到100家店,但公司营业额就已过亿; 某女装品牌只有三百来家店,但公司营业额四五个亿…… 笔者列举这些数据并不是想说明这些品牌的单店质量高, 而是一种市场开发策略问题。作为代理商,赢利是第一位的, 所以在刚刚开发市场的时候以通过店铺数量来提升营业额也无可厚非 。但如果当市场已经完全可以承受公司的运营成本的时候, 就应该减少店铺数量,一直减少到全部的高质量店铺,再稳步扩散。 为什么说店铺越少越好呢?因为过多的时候,会有少部分的“ 害群之马”,这些店铺虽然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营业额, 但却存在着以下几个非常致使的负面影响: 1、店铺面积、形象及管理水平极差, 影响品牌区域市场的形象和品牌价值, 影响新的优秀加盟商的加盟信心; 2、抱怨较多,并容易形成“公愤”,不便管理; 3、扰乱公司在订货方面对款式的选择; 4、分散公司的管理精力, 从而影响到其他优秀加盟商的销售业绩提升。

④ 请问各位热心的好朋友,服装品牌Calvin Klein。Levi’s。G-star。diesel 。bench 哪个是在中国可以加盟的

1、Calvin Klein在国内目前没有代理公司,所以肯定做不了。但是CK旗下有个牛仔休闲品牌叫Calvin Klein Jeans.是上海恩克杰时装(上海)有限公司代理。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1301-03号。电话:021-63588000.
2、Levi’s是上海利慧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代理。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468号中欣大厦10楼1008号。电话:021-62478828
3、G-star来自荷兰,中国区代理公司是广州番禹翡翠制衣有限公司。地址在广州番禹区石楼镇人民路24号。电话020-84861452.
4、diesel牛仔服饰系列是上海鼎赛龙(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代理。地址在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39楼。电话:021-62880032.
5、bench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bench-body奔趣慎薯?旗下休闲、内衣。地址是奔趣服饰(上海)有限公司。地址在上海拆孝冲闵行区联友路100弄20号。电话:021-52263800.
这几个你都可以直接打电话过去咨询,上海地区的几个牌子都比较集中,可以当地实地考察下。因为大部分品牌都有省级代理或者分旅歼公司在操作,每个省代的加盟政策都不一样。您同时几个地方开的话,如果跟总公司签合同政策会更优惠。前提是这几个地方都是空白市场。
全部手打,好累的。有疑问再联系我吧。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