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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加盟店合同 2025-06-09 21:44:42

代理加盟退款

发布时间: 2023-04-04 09:44:23

加盟费不给退怎么办

法律分析:连锁加盟合同纠纷处理,要么退出加盟合同,要么继续。无论退出还是继续,仍应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纠纷的处理,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㈡ 签了加盟合同是否能退款

法律分析:首先,国家对加盟企业有着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想解除该合同。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加盟费是不能退还的,如果是缴纳了加盟费对方没有取得特许经营权,加盟商可以要求全部退还资金。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㈢ 加盟费是可以退还吗

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费可以退: 1.加盟商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 2.加盟商缴纳了加盟费,并且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在经营一定期限后,由于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 合同解除 的。 3.合同的解除是因为签订合同前特许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虚假信息的。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6868依法成立的合同铅笑帆,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升樱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 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槐雹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㈣ 区域代理不做了能退钱吗

区域代理不做了能退钱吗?本案原告自营门店已开张经营,后因亏损而自行关闭,并非被告所导致,判决加盟费不能退案例如下:
2018年7月21日,原告钟某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区域代理合同》,就原告加盟被告的**品牌在某某区享有特许经营权进行了约定。
原告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被告作为特许人并未依法向相应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被告没有尽到招商义务。原告区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钱,故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签订的《区域代理合同》;退还加盟费250000元、保证金20000元;赔偿原告损失等等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
关于被告在签订合同时未按照规定办理特许经营登记备案手续问题。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关于“特许人备案”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的法律后果是相关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并非合同效力受到否定,且该条并未规定被特许人享有解除权。
就本案而言,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时虽未办理特许经营登记备案手续,但被告于2019年8月9日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了特许经营登记备案手续,备案虽有瑕疵但不足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故被告未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特许经营登记备案手续亦不构成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
综上,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基于合同一方根本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前提。本案中,被告不存在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原告并不享有法定解除权,本院对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费用、赔偿其各项损失的诉请能否支持。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区域代理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合同签订后,被告履行了合同义务,将合同约定的**项目标识等经营资源已给原告使用,并对原告员工进行了培训,原告的自营门店亦已开张经营,后因经营亏损而自行关闭了该自营店,合同终止并非被告所导致,根据合同约定,非甲方导致本合同终止,特许经营费概不退还,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还特许经营费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保证金,
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内,如原告单方面解除合同,在无违约情况下,拆除品牌标识并提供拆除照片,退还保证金。本案中,原告虽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但其按时支付了特许经营费、保证金、管理费、物料费、装修费、设备费等费用,在关闭其店铺时,拆除了门店所有与**品牌相关的装修装饰,故被告应当返还原告保证金20000元,且保证金不计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
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2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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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代理费是否可以退还?法院:原告举证不足以证明加盟过程中受到欺诈,区域代理费不能退
2、区域代理可以退款吗?法院:原告停止经营,用实际行动停止履行合同,酌情退还加盟费7万元
3、区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钱吗?本案合同未限制被告不能进行网络销售及产品厂家的销售行为,判决退还加盟费10万元
4、奶茶区域代理费可以退吗?本案签订合同八个月后才起诉,超过加盟冷静期,法院判决区域代理费不能退
5、区域代理没有开店,也没有招到其他加盟商,可以退加盟费吗?案例:符合“冷静期”条件全额退加盟费万
6、区域代理自己没有开店,可以退加盟费吗?本案虽未开自营店,但已收到加盟公司返利,不能退加盟费
7、奶茶区域代理费可以退吗?本案加盟公司违约导致未实际开店经营,酌情退65%区域代理费
8、区域代理和加盟的区别?本案《区域代理协议》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9、区域代理收到加盟公司提成返点,但自己没有开店,加盟费可以退吗?案例:公司违约可以退
10、加盟公司同一区域授权两个区域代理,被判决:返还加盟费25万,并赔偿20%违约金5万

㈤ 加盟费可以退吗

这个是退不了的?,加盟费本身就是别人搞加盟的套路,他们吃的就是你的加盟费,要不然靠什么挣钱呢

㈥ 交了加盟费没开店加盟费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加盟合同法律术语叫做特许经营合同,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加盟者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后一定期限内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的,所以加盟者在签订合同之后还没有开业经营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据冷静期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的。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㈦ 想退加盟费,能退吗

这种情况需要以加盟合同为依据,来判断能不能退,应该退多少加盟费。一般情况下加盟都是会签订加盟合同的,且合同里会具体写明包含有关加盟费的各项处理条例,您可以仔细的查看您签订的加盟合同,然后和您加盟的公司进行协商退款。

㈧ 一般加盟店签了合同,能否退款

法律分析:签了加盟合同能退款吗,首先,国家对加盟企业有着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想解除该合同。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加盟费是不能退还的,如果是缴纳了加盟费对方没有取得特许经营权,加盟商可以要求全部退还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㈨ 加盟费不给退怎么办

如果不给退的,可以直接起诉处理。

加盟被骗,该怎么维权?


1、明确向公司提出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越快越好。

如果确定不想做了,就要尽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时要明确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请解除,也不是申请退费,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签约后,明明已经知道公司或者项目存在一定问题,但心存侥幸,总觉得公司不会欺骗,对公司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及时向公司提出解约,错过了维权的关键期。因为合同一直没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错过了冷静期,如果是区域代理了,那这段时间内占用了公司的区域代理名额,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退费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项目有问题,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约,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约,而是向公司申请解约,然后一直被公司以领导开会、领导出差等借口拖延时间,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写下了书面的退费申请,留下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2、必须保留提出解约的证据,可以是书面的解约通知书,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记录。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过口头或者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并没有保留这个沟通的证据,到后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时间后,才反应过来要维权,此时就缺乏证据证明曾经提出过解约,这个给维权增加了不少难度。最保险的方式,就是通过邮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递书面的解约通知书,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这个是某某解约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同时把解约通知书通过微信发送给公司的各个工作人员。

3、合同解除之后,就要积极跟公司洽谈退加盟费事宜(重点、重点、重点,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后,要积极联系公司洽谈退款事宜,谈的时候,不要说是因为资金不足、合伙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从公司及项目本身的问题出发,委婉表达对项目的前景、对公司的实力等了解不够,认为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误导等,再结合冷静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协商过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时间,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当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时,公司的拖延战术无非就是两个,一个是借口说领导出差了,要下个星期或者下个月才回来,要等领导回来才能给回复;另一个就是公司帮忙转让加盟名额,转让成功后再退回加盟费。其实细想,以上两个说辞漏洞百出。

首先,领导出差了,难道公司就不运转了吗?领导处理问题,就不能通过电话、微信等便捷沟通方式?一定要回公司才能处理?不可能吧。所以说,加盟商过去公司谈退款,如果对方用这个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断该公司无任何和解的诚意,无非是拖延时间,拖到冷静期结束罢了。

其二,公司帮忙转让加盟名额。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额,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为什么要帮加盟商转让呢?猫腻就在这里。

(1)口头承诺帮忙转让名额,实际根本没有行动。很好理解,有加盟商过来洽谈,公司肯定是优先推荐空白市场,一是为了打开市场,能争取新客户肯定是优先争取新客户;二是原加盟商已经签了合同,费用也缴纳了,退费与否,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会跟加盟商补签一份委托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额,并由公司负责向第三人转让,转让后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续费,剩余加盟费才退还给加盟商。这种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这份协议签订之后,加盟商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得到。加盟资格没有了,加盟费也没拿到,公司转让成功后,还要扣一部分手续费,公司没转让成功的,公司什么责任都没有,拖到冷静期满,或者拖到合同期满后,公司轻飘飘一句“没人要,转不出去”,加盟商能怎么办呢?

把握时间,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时间,因为时间拖的越久,对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会让加盟商先写一份退加盟费的申请书,等领导审批;也可能说不能退加盟费,但是可以帮助转让,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会一直等下去,而错过起诉的最佳时间。

4、公司明确拒绝退款的,那么加盟商就要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加盟费。

起诉需要的证据:

(1)起诉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加盟关系,并且支付了相关款项。

(2)如果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传册、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3)如果公司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的,需要提供商务部官网的备案查询截图。

(4)如果公司没有商标的,需要提供商标局官网的查询截图。

(5)如果有其他损失(如:房租、装修费、宣传费、雇员工资等),则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等。

起诉维权的时间:

根据规定,民事诉讼一审审限一般是六个月,二审审限一般是三个月,其中送达时间及鉴定等时间不计算在内。而且不同法院,由于案件数量差异较大,办案时间也不尽相同。就广州地区而言,从立案到开庭,再到拿到一审判决书,四五个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达的,那么时间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辩期/上诉期15天)。

由于法律程序繁杂,且对方作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顾问,各项材料设计对其比较有利,出庭时大概率会委托律师出庭,加盟商作为弱势一方,最好委托律师代理,争取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㈩ 加盟费可以退还么

加盟费不是绝对不能退还,加盟商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在提前解约的情事发生后,加盟商可因加盟费对价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还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