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换热器最新的经营范围是
换热器最新的经营范围是换热器的研发、销售。铝、铝材、五金、建材的销售等。换热器的研发、销售。铝、铝材、五金、建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有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B. 圣洛威什么时候发明集成热水器
有了解过这个行业,是2012年发明的专利,主要技术是镍金发热体,和节能回收技术,做到无水垢和绝对安全的热水器。
C. 三家优秀的蒸汽锅厂家推荐
为了使得在家里煮饭更加方便,家务也可以快点完成,很多的家庭主妇都会选择为自己的厨房添置一个蒸汽锅,所以现在的市场上蒸汽锅的销售量还是比较大的。很多的朋友看准了这个市场,也想要做起蒸汽锅的买卖,但是就是不知道货源应该从哪里来。所以小编写下这篇文章就是为了向大家介绍几家蒸汽锅厂家,供你们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市旭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广州市旭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制造和生产为中心是一家专业于新能源的研发、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能源集成服务商,公司是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信誉交朋友。旭恩能源科技公司正以现代化管理方式向着成功的企业之路迈进。
主营产品:制造蒸汽锅炉、生产热水炉、生产生物质锅炉、服装设备后整系列、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熔铝炉、汽水两用炉、能源产品代理加盟、工业锅炉及配件、电热水锅炉、燃油热水锅炉、节能工程项目托管、电热蒸汽锅炉、燃油燃气热水锅炉、多频节能生物质热风炉、生物质燃烧机、锅炉配件、发热丝、水泵
河南省恒安锅炉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河南省恒安锅炉有限公司(原河南省太康锅炉厂始于1976年)是国家定点“A”级锅炉、D1、D2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是中国主要燃油、燃气锅炉生产企业之一。
主营产品:燃气锅炉、燃油锅炉、电加热锅炉、燃气热水锅炉、洗浴锅炉、蒸汽锅炉、小型燃油锅炉、电加热蒸汽锅炉、燃气常压热水锅炉、洗浴中心锅炉、燃煤蒸汽锅炉、洗浴供暖锅炉、电加热导热油锅炉、燃油导热油锅炉、燃气导热油锅炉、燃柴油蒸汽锅炉、电加热锅炉采暖、宾馆用燃气热水锅炉、酒店洗浴锅炉
江苏沭阳锐通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公司持有国家C级锅炉制造资质和一二类容器制造资质。司创建于1992年,厂区面积30余亩,固定资产2000万元,厂房面积8000m2,公司现有员工15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人,持证焊工50余人。公司配有先进完善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
主营产品: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导热油炉、分汽缸、节能器、蒸汽发生器、余热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换热器、燃煤锅炉、除氧器、液化气储罐、不锈钢容器、压力容器、储气罐、压力罐、疏水扩容器、电加热锅炉、锅炉
以上的三家蒸汽锅厂家还是比较有名的,相信很多做蒸汽锅买卖的朋友们都有听说过。其中有一家还是历史很悠久的,早在70年代就建立了,不断的反省跟进步才支撑着这家工厂走到今天。其他两家虽然历史没有那么悠久,但是在质量上还是受到大家的公认的,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兴趣的话,就可以多多考虑一下啦。
D. 我想做一个农村家庭供暖公司,主要是往每家每户供热水,然后家庭以换热器采暖,热水来源是热水炉不是蒸汽锅
你这个想法相当于用热水器改装的采暖炉。那是第一代采暖炉,日本和韩国常用。现在采暖炉都到第四代了。不过我很赞成楼主的想法,只是你要多方面的考虑,安全性和可行性。你看为什么别人的集中供暖都是蒸汽式采暖而不是仅仅的热水采暖呢?我觉得应该和每家每户的压力或者什么有关吧,毕竟那么住户通用一个供暖设施要达到那个温度的话仅仅靠热水还是比较困难的吧。
家用壁挂炉的温度可以达到85°左右,然后到了管道里面越60°。之后到了暖气片就40°了,等散出来的差不多有22°。其中热量损失已经很显然了。
你可以结合一下蒸汽式采暖和家用供暖,我只是建议一下,我还是蛮喜欢楼主有这个想法的。
E. 我该如何去寻找经销商
选择分销商的原则是
许多成功企业的经验说明了这样一个基本道理,明确选择分销商的目标和原则,并且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全面了解每一个将被选择的分销商的情况,是选择分销商的起点和前提条件。明确目标是选择分销商的前提之一。这里有两个层次的目标要加以区分:第一个层次为基本目标,即选择中间商,建立分销渠道要达到什么分销效果;第二个层次为手段目标,即要建立怎样的分销渠道,它在实现第一层次目标的过程中应当发挥什么作用。建立分销渠道的目标明确之后,这些目标就被转换成选择分销商的原则,成为指导分销商选择工作的纲领。一般来说,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把分销渠道延伸至目标市场原则。这是建立分销渠道的基本目标,也是选择分销商的基本原则。企业选择分销商,建立分销渠道,就是要把自己的产品打入目标市场,让那些需要企业产品的最终用户或消费者能够就近、方便地购买,随意消费。根据这个原则,分销管理人员应当注意所选择的分销商是否在目标市场拥有其分销通路(如是否有分店、子公司、会员单位或忠诚的二级分销商).是否在那里拥有销售场所(如店铺、营业机构)。
2.分工合作原则。即所选择的中间商应当在经营方向和专业能力方面符合所建立的分销渠道功能的要求。尤其在建立短分销渠道时,需要对中间商的经营特点及其能够承担的分销功能严格掌握。一般来说,专业性的连锁销售公司对于那些价值高、技术性强、品牌吸引力大、售后服务较多的商品,具有较强的分销能力。各种中小百货商店、杂货商店在经营便利品、中低档次的选购品方面力量很强。只有那些在经营方向和专业能力方面符合所建分销渠道要求的分销商,才能承担相应的分销功能,组成一条完整的分销通路。
3.树立形象的原则。在一个具体的局部市场上,显然应当选择那些目标消费者或二级分销商愿意光顾甚至愿意在那里出较高价格购买商品的分销商。这样的分销商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具有较好的形象,能够烘托并帮助建立品牌形象。
4.共同愿望和共同抱负原则。联合分销商进行商品分销,不单是对生产厂商、对消费者有利,对分销商也有利。分销渠道作为一个整体,每个成员的利益来自于成员之间的彼此合作和共同的利益创造活动:从这个角度上讲;联合分销进行商品分销就是把彼此之间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只有所有成员具有共同愿望、共同抱负,具有合作精神,才有可能真正建立一个有效运转的分销渠道.在选择分销商时,要注意分析有关分销商分销合作的意愿、与其它渠道成员的合作关系,以便选择到良好的合作者。
上述原则是从实现建立分销渠道的目标来提出的。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反映着建立商品分销系统、厂商共同合作、共享繁荣的要求。按照这些原则来选择分销商,将可以保证所建立的分销渠道成员的素质和合作质量,提高分销渠道的运行效率。这些原则也是分销渠道成员达成合作协议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