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觅斯美电子礼花鞭炮厂家在哪里
槐荫区。山东觅斯美经贸有限公司所在地,山东济南市槐荫区,主营产品电子礼花、电子礼炮、电子烟花、开业电子鞭炮、婚庆电子鞭炮、新型电子鞭炮、环保电子鞭炮、庆典电子鞭炮。
B. 电子烟花行业前景
电子礼花是应时代需求而生,在社会对传统烟花爆竹的污染空气、噪声扰民、存储危险、燃放危险的各种诟病后,最新开发出来的替代产品。
红白喜事和过年气氛对火药烟火情节极其刚需,不燃放礼花就没有年味,不燃放爆竹就没有红白喜事的味道,所以在政府机关倡导的禁放烟花爆竹的前提下,急需无污染,危险低的产品去替代。
一种产品的消失,就有一种新产品的出现替代;而新旧交替间,市场将涌现出无限的机遇,得先机者得天下!
电子礼花产品前景来说就可预期了,在全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下,火药烟花爆竹的退场出现了一块极其庞大的空白市场,而电子礼花是极佳的替代产品;
市场的开拓,需要产品创新、产品质量来赢得市场口碑。由于电子礼花的产品可复制性非常强,现在电子礼花逐渐进入了鱼龙混杂的阶段,劣质和精良的产品充斥市场,初次接触想尝试的消费者需谨慎甄别。
广西禧万家电子礼花以创新,品质为基,迅速发展占领市场,获得了广大消费者一致好评,现厂家现推出了超低的代理门槛,一带一路的扶持政策,坚持合作共赢的宗旨,诚邀智者征战万亿市场!
入代理后可享受的政策有区域唯一性、发展受益性、超低折扣、营销指导以及客户引流。每一个区域只有一家代理商。代理的权限一旦授予,在签订的代理协议内,厂家不会再在该区域签订任何经销商,给予了代理商充分的话语权与销售权。
C. #电子烟花代理骗局#电子礼花
我也同例被骗,在湖北亚兴景城新型环保装饰材料公司,喜庆年电子礼花厂被骗2万8千元,希望湖北政府帮我们讨回公道。
D. 欢天喜地电子礼花适合在县城创业开店吗开店费用是多少
欢天喜地电子礼花可以在县城创业,首先需要看一下县城有没有这个品牌的发展市场,欢天喜地电子礼花的加盟费用大约在15—30万元之间,包括加盟费用、门店租金、设备费用、员工工资等费用,在不同的地区以上费用会有所不同,在加盟的时候需要准备充足的资金和一定的周转资金,以便不时之需。
E. 做电子烟花的的那家公司叫什么
SeeekLab , 厦 门 此 刻 装 置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F. 电子烟花机的厂家有哪些,一般那个地区做这个的比较好
长沙庆协厂家有做这个设备,
不过目前好像只有湖南有这样的厂家,做的还不错,智能的
G. 电子礼花市场是什么
电子礼花市场即替代传统礼花的电子版礼花销售行业。
礼花作为喜庆气氛用品,在火药礼花被大面积禁止的大环境下,电子礼花几乎能替代传统礼花作为气氛用品的功能,市场前景巨大。
较传统烟花相比,电子礼花使用场景更宽,更具有多样性,如符合婚庆的花瓣、喜字填充物,符合开业庆典的金条、亮片填充物,符合祭祖哀思的纸铜钱、白花瓣填充物等等,更符合具体场景的气氛烘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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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礼花不同于传统的烟花使用炸药、药剂,而是利用空气爆炸原理,用彩色纸花瓣加反光原理以空气压力喷向空中,进而出现传统烟花爆竹燃放的效果,就连声音也是仿真的烟花爆竹燃放的声音,无论是生产、储存运输都绝对安全。
电子礼花作为一种新的产业,相比传统烟花有很大的优势,有很大的市场前景,未来将在产品研发和销售渠道方面齐头并进,把更好的产品提供给更多的客户,使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将来不仅可以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也将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城市经济转型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H. 电子礼花厂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人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的申请,应按规定,规则和政策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证明。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零售网点电子烟花存放数量不能超过30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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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礼花厂注意事项:
1、礼炮连续鸣放时间不宜过长。
2、礼炮使用中要避免离人体距离过近,以免强烈刺激人的耳朵和眼睛。
3、心脏病和精神病患者不宜操作使用,使用礼炮时也要远离心脏病和精神病患者。
4、切忌在没有精神准备的人附近突然鸣放,以免使人过度精神紧张产生不良后果。
5、5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礼炮鸣放时也要远离婴幼儿。
6、礼炮在使用、运输和储存中要注意防水,防潮,防跌落、碰撞以免造成损坏。
I. 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烟花政策
揭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
(2020年11月27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1年3月1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以及相关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广旅游体育、民政、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燃放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培养学生、未成年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方面的公益宣传。
鼓励环境保护等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移风易俗,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性产品。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本居住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鼓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推动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村民、居民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 本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榕城区行政区域;
(二)揭东区曲溪街道、磐东街道辖区,锡场镇行政区域;
(三)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流沙西街道、流沙南街道、流沙北街道、池尾街道、大南山街道、燎原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成区;
(四)揭西县河婆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成区;
(五)惠来县惠城镇、华湖镇、东陇镇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
(六)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化工园区;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区域。
前款所涉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八条 在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区域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车站、港口、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桥梁、隧道、停车场(库);
(四)加油(气)站、油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场所)以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区;
(五)变电站、高压线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
(七)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并做好防护工作。
第九条 下列时间内,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一)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间;
(二)中考、高考期间;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时间。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在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和中考、高考期间发布相关信息时,应当提示社会公众在此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划定或者规定其他需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的,应当科学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之外,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关于产品级别、消费类别等相关规定。
禁止私自燃放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十二条 在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行人、车辆、建(构)筑物、公共绿地、河道、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管网等投掷烟花爆竹;
(二)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三)不得向易燃易爆物品投放烟花爆竹;
(四)不得在建(构)筑物内燃放或者从屋顶、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六)不得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第十三条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焰火燃放许可手续。
公安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烟花爆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
因重大公共活动确需在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需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
第十四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的,燃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燃放后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灭除燃放遗留的火种,并妥善处理燃放的残留物。
第十五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从事婚丧喜庆服务的单位、个人和承办宴席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提前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酒店、宾馆经营者对在其服务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当场予以劝阻;不能有效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或者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的。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负有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不受理、不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的;
(三)不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