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委托律师有几种代理方式
法律分析: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一般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代理;二是特别代理。1、 一般代理是指与特别代理相对而言的代理。一般代理就是无须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明确表
态的代理,如代理提起诉讼、应诉,提供有关证据,发表代理词,进行一般性辩论等。2、特别代理是指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对案件的有关实体问题直接作m决定并明确表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贰』 如何选择律师
首先,要看第一次见面时聊的主要内容。如果第一次见面时,律师主要是在询问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这种律师相对比较靠谱;如果律师还没有了解清楚案情,便声称“有关系”、打包票、谈收费等等,我觉得就没有再谈下去的必要了。其次,要通过了解律师的学历和执业年限来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律师群体里有一批未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执业律师,法学素养相对较差,业务能力也较弱,这类律师一般也不建议选择。此外,执业年限越长的律师,办案经验也比较丰富,应变能力也比较强。这也是比较重要的考量因素。最后,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该律师承办案件的结果来了解律师的办案能力。现在除去一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之外,其他都可以查询到。通过了解律师办理过的案件,也可以侧面了解一下业务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七条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八条 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叁』 怎么选择律师
如何才能选择一个既有责任感、又具有专业素质的好律师呢?
-步骤一:“硬件”检查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就像卖小吃要有营业执照一样,否则就成“无证小贩”了。
据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孟宪生律师介绍,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前,要先考察其基本档案和资料,看看有没有执业许可证。这些资料可以在网上获取,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律师事务所的主管机构———律师协会询问。
律师本人要求有律师执业证。有一些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不具备律师资质证明,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都不够充足,不可以进行相关咨询和受理诉讼。对于一些已被吊销执照的律师来说,必定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错误,更不是可靠的被委托人。
-步骤二:深入交流
在初步选定律师后,业主要与律师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的业务能力和人品。北京绿金物业咨询公司的总经理高平认为,首先要尽量选择知名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因为他们的名声也是其工作能力的一种证明。其次要在交流中看人品,是否真心的帮忙,态度是否诚恳、实事求是。
孟宪生表示,在交流中要听律师讲解、分析案情,虽然委托人的法律知识不如律师丰富,但也不能完全依靠律师,要自己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这样对律师的讲解也能明白一二,从而判断他的分析是否到位。
有些律师在讲解到关键内容的时候就停止,对委托人说只能讲到这儿了,剩下就属于咨询,你要交钱了。孟宪生认为,这虽然不违反行业规则,外人也无法指责,但消费者如果遇到这样的律师就要多加小心了。北京英岛律师事务所的邓泽敏律师也表示赞同,他表示他个人在接受咨询时能说到哪儿就说到哪儿,消费者如果根据这些意见自行解决了问题当然好,但在诉讼过程中还有关键的一部分是临场的应对和表现,这一点很多消费者都无法掌握,因此律师没有必要隐瞒信息。
-步骤三:货比三家
律师之间也有分工,一个人不可能驾驭所有诉讼领域。专家提醒业主,在选择房产律师的时候,不仅要看其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律师的资格认证,更关键的是该律师是否在房地产维权方面经验丰富,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他能起到的作用也十分有限。
孟宪生和邓泽敏都表示,目前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有几百家,不愁找不到合适的,委托人应多咨询几家,在比较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孟宪生提醒消费者,不要因为某些律师口气很大就盲目相信,如果一个律师什么条件都答应,称自己什么业务都能接,那他的可信性就很低了。另外还有一些委托人总是在问律师和法官有没有什么关系,这就把自己首先置于不合理、不合法的地位上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事实。
-步骤四:签好协议
选好律师,也要签好协议,协议当中要对委托律师的代理事项、权限、义务、收费标准和方式、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我国的律师事务所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委托者也要注意,不是收费高的律师就一定做得好。北京某小区业主在提起诉讼前曾咨询了某知名律师,该律师称要想赢,至少要付出100万元的代价,这其中不仅仅是律师费。该小区业主没有聘用该律师,最后仅花了不到5万块钱就取得了诉讼的胜利。
『肆』 加盟合同纠纷哪个律师比较好
百零六条权和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第七章违约责任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冯湃律师现致力于劳动、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方向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办理。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所有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百二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院执行。
专注于合同纠纷诉讼与仲裁方向案件的处理,理论功底深厚、诉讼经验丰富,擅长处理重大经济合同纠纷、合同诉讼、合同违约、延期付款、违约赔偿、合同设计、风险防范等。
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中处理过合同案件包括其不限于:买卖合同纠纷、房产合同纠纷、定金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
『伍』 关于加盟,有两个问题
养猪~放羊~
『陆』 如何找一个好的风险代理律师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尤其是怎样去找风险代理的律师,更是让很多网友对此表示非常的疑惑,实际上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如果我们想要找到相映的风险代理律师,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相关的途径去帮助我们解决这些问题,比如网络知道上面就有很多的优秀律师可以为我们提供相应的帮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当我们想要找到一位风险代理律师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网络知道这样的网络途径来帮助我们寻找,也可以直接去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关的咨询,总而言之,途径还是非常多的。
『柒』 找律师代理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代理费的数额,给付时间; 第二,案件代理期限,是一审终结还是包括二审的代理,是否包括执行阶段; 第三,代理的权限范围; 第四,合同双方是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本人。;第五,其他费用的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捌』 如何选择好律师
如何选择律师,这是目前当事人面临的最头疼的问题。出于专业的训练,律师的口才都很好,在争取法律服务项目和案件时,大多会讲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在当事人真正遇到法律难题时,律师的业务能力则受到不同程度的考验。当事人能不能在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或者代理协议之前,就将律师的法律服务能力看得一清二楚?一般来说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我们可以从律师的“学”、“识”、“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一个初步的判断选择。 “学”,就是指律师的学习履历。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已达6亿字左右,没有一个律师能全部记忆在头脑中,所以,律师最关键的学识不是过目不忘,不是能够背得出多少法律条文,而是能否掌握“法理”(也就是法律的基本原理),对某个实际问题能否通过所掌握的“法理”快速地作出严密而准确的法律逻辑判断。这就是“学”的重要性。从另一个角度讲,法律条款可以在短时间内强行记忆,但“法理”却不行,一个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各门各科的“法理”。一般而言,只有受过国家正规的高等教育的律师,才能较全面地掌握“法理”,并且由于经过正规的法律专业训练,也知道法律思维的基本方法,能够对实际问题进行法律分析。所以,当事人选律师,首先要考虑正规的“法律科班出身”。其次,看一看这个律师写过什么东西,写过什么理论文章,或者写过的法律文书水平如何。自己看不懂的,可以找个稍懂法律的人看一看。 “识”,就是一个律师的“见识”。律师见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律师的法律功底是否深厚,即“学”的功底;二是律师对实际问题从法律角度的理解程度,也就是上面说到的对实际问题能否作出严密的、准确的法律判断。律师的这一法律“见识”功底,跟每个律师的悟性有关,有时是基于一种天份,但一般来说,律师的见识功底可以通过长期的法律(司法)实践积累取得。所以,首先,看一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的时间有多长,一般从事法律工作时间较长的律师,其法律“见识”会优于从事法律工作时间较短的;其次,有条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律师处理过什么法律事务,处理过什么案件,有什么成果。 “诚”是指诚信。一般来说,是律师都比较讲究诚实信用,除非是那种打着“律师”招牌的所谓“法律工作者”。当然,不可否认,每个律师的诚信度有一定的差别,特别是在律师多,竞争残酷的地区。对于初次接触的律师,谁也无法谈几句话后就能分辨其诚信度,但有一点,那种未仔细了解案情、未看材料、未作深入的法律分析就拍胸脯、下保证的律师,其诚信度估计不会太高。这种律师有可能就是那种“揽案拍胸脯,遇事拍脑壳,败事拍屁股”律师。“诚”还表示律师对当事人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当然,这两个“诚”往往会发生冲突,这就取决于律师平衡艺术和选择技巧,更多时候是取决于律师的职业伦理观念。律师的职业伦理与“良心”“正义”没有直接联系,有时候也不要怪律师会钻法律空子。当发生当事人利益和法律利益冲突时,每个律师都会有不同程度差别的选择,但是,如果是一个学识深厚的律师,往往会作出令你满意选择,就算你委托的法律事务失败了,也可能会让人感觉“虽败犹荣”,或者在某些方面得到及时补救,或者是罚当其正,口服心服。 “影响力”可能是基于“学”、“识”而评价律师能力的一个综合“指标”,指的是律师通过执业行为参与社会生活的广度、深度、高度。人们知道有“影响力”的律师是用来解决大问题的“大律师”,较受委托人欣赏的是一种有行业影响的大律师,他们是专家而非“明星”,平常处事比较低调,但一旦碰到突发、重大的法律难题就能发挥实力,帮助当事人(个人或企业、单位)谋篇布局、制定方案,然后调动自己能够掌握的一切社会资源,分步实施,最后赢得胜利。
『玖』 怎样选择特许加盟行业 优劣势分析
有统计数据表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70%以上的商业企业是以特许连锁的模式运作的,尤其是美国,95%的特许连锁是成功的,而独自创业失败率为80%。可见,特许连锁已然成为当今世界成功的商业模式之一 在中国,特许连锁这种相互借势,力争双赢的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所看好。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我国现有特许连锁体系超过2100个,成为全球特许体系最多的国家。即使这样,并不代表特许连锁就一定是适合你的,一定要做好对比和调查。 特许加盟的优势: 1.商标:可以使用特许经营企业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降低前期广告及产品研发费用。 2.成功经验:可以获得特许经营企业多年积累下来的成功经验,少走弯路,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 3.培训和指导:加盟商可以得到总部系统的培训及管理上的指导。 4.广告优势:通过特许体系的庞大规模而获得广告上的规模效应。 5.通过总部集中进货,统一配送可降低成本,保证货源。 6.可得到特许者金融会计上的帮助。 7.因不受的资金限制,总部能集中精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加品牌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特许加盟的劣势: 1.除了开店所需投入初始资金外,还须根据总部要求缴纳特许经营加盟金、使用费及其它合同中约定的费用。 2.对总部的依赖较大:加盟商的成功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总部提供的各项资源,如品牌的知名度,培训的有效性,产品的研发能力。 3.加盟商受到特许经营合同的限制和监督,一定程度上缺乏经营自主权。 4.与特许总部沟通好坏,可直接导致投资人的经营效益。 5.特许总部决策错误时,加盟商会受到牵连。 6.特许要求的统一产品或服务,“克卤的经营模式也许不适合加盟商当地的市常下面按步骤介绍一些分析和判断方法,愿能帮助你做出正确选择。 第一步:前期调查,选择行业 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适合特许连锁经营,并不是所有适合特许连锁经营的行业都适合你,因此在选择特许品牌时,不得不做充分调查。建议你认真思考以下几点: 1.根据特许连锁经营的3S原则,成功的特许体系一般具备三个特点:简单化、标准化、专业化,那么你可以观察哪些行业具备这些特点。 2.所谓“隔行如隔山”、“做熟不做生”,所以在挑选行业时不仅要考虑其发展前景,还要综合考虑你的学习、工作背景或从商经历,同时个人兴趣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第二步:挑选特许连锁总部 选择出合适的特许连锁行业后,就要从中挑选具体的某个特许品牌,毕竟不同的企业经营差别是非常大的。你需要考虑:特许总部的价值观、企业文化是否与你个人价值观和生活习惯相符,你的投资资金是否满足特许总部的要求,特许总部是否能帮助你实现目标等。建议从下面几个方面考察特许总部:1.价值观与文化有人将特许者与加盟商的关系比作“婚姻”关系,且不论比喻是否准确,但足以体现双方融洽相处的重要性。因此你需要去了解特许总部的价值观和文化。 2.总部提供支持品牌知名度:获得总部的品牌是主要目的之一。品牌的知名度越高,品牌能够带来的客流和销售量就越高。因此,一定要摸清楚特许者的品牌情况,包括:是否已经注册、特许者的品牌在多大范围内被人知晓或了解。 产品的特性:独特性、难于复制性、适用范围度等。 总部经营实力:资产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其直营店的经营状况)、广告营销力度、研发新品能力等。 开展业务的时间:经营的时间越长,其积累的经验就越丰富;否则,对于总部承诺的指导、培训和其他支持就要打个问号了。 培训:总部给予加盟商的培训支持,是特许体系良性运转的核心要素之一。了解一个特许总部的培训能力,可以看它是否拥有自己的培训学校或培训部门,有哪些培训课程,培训人员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培训期是否到店培训等。同时,还可以通过了解加盟者的受训情况来判断总部培训的有效性。 巡视监督:特许总部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去各加盟店进行巡察,既体现了总部对特许加盟事业的关注程度,同时也表明其对各加盟店运营情况的关心。 以上信息可以通过许多渠道获得,其中特许者的信息披露是最重要的获得方式。《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对此内容中做了详细规定,在新的法规未出台之前,可以此为依据。 3.通过提问,识别陷阱你可以询问一些直接的或间接的问题,通过他们的回答来判断总部开展特许连锁的真实意图,如“我能赚多少钱?”“我可以不买你们的设备吗?”“我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够赚钱?”等。一个好的特许者对这类问题的回答是非常谨慎的,甚至让你失望,给你一个极其保守的估计。下面列举几点识别欺诈行为的方法:其一,只要交纳加盟费,没有任何其它资格复核。其二,以特许加盟之名,高价销售机器设备(甚至是假冒产品)。其三,夸大盈利可能,承诺短期收回成本。其四,打造“样板店”,这是最隐蔽也是常见的圈钱陷阱。 4.特许连锁体系中的其他加盟者与该品牌现在的或过去的加盟商进行沟通,了解情况,这对投资人的借鉴意义非常大。如了解总店是否按合同规定办事,在协助、指导、培训方面是否尽心尽力;在货源供应、商品技术开发方面是否令人满意;发展分店是否严格;有无多收费现象和不合理要求;对加盟店是否一视同仁;当初预计的营业状况是否符合实际等,分别找几家成功的与失败的企业一一请教,然后比较两组答案。如果成功的加盟者是因为拥有那些失败的加盟者所缺乏的背景和经历,那么你就应该在这些方面对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做出切实的分析。同时,还应将这些信息与特许总部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对照和分析,看看是否属实。 第三步:签定特许经营合同 通过以上各项考察后,你仍对该特许体系感到满意,那么就该到了签定特许经营合同的阶段。 在特许经营体系中,合同是解决双方未来可能发生纠纷的重要凭证。因此,请仔细阅读你将要签订的实际合同的内容,不要急于在这份合同上签字。聘请一名律师来审查一下合同。为了确保合同和协议已经包括了所有的必要条款,与你的律师一起,仔细核对下列要点: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独占性;特许经营费的金额、种类、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责任;商号、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培训和指导;宣传与广告;保密条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等。 总之,投资人要经营一项新的事业,除了要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衡量和评价以外,还需仔细研究特许连锁系统。
『拾』 加盟总部在签订特许经营合约前需要做哪些法律准备
一、签订加盟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审核其资格,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查阅特许方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所属被特许者的经营情况、已经实践证明的特许地点投资预算表、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费用的收取方法、提供各种物品及供应货物的条件和限制等。以上信息应当在签合同至少十天前提供给投资人;
2、仔细阅读条款,投资人在签订加盟企业预先准备好的合同时,应特别注意,预先准备好的合同并非法定的格式合同,投资人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内容,有不同意的条款,一定要与加盟企业谈判,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便将来双方产生纠纷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明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为了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合同中必须包括加盟企业所提供的经营技术、获得的培训等方面的条款。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加盟企业所赋予投资人的权利;获得的经营技术、商业秘密及经营手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开店准备;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4、清楚被许可的内容和范围,特许经营下的门店,属于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
5、必要时请第三方进入,这里所谓的第三方就是法律机构或咨询机构。当投资者害怕掉入陷阱或害怕不能全部正确理解合同时可以委托律师或代理此项业务的咨询机构介入,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以上就是我所要对即将进入连锁业的投资者要说明的一些连锁招商骗局和对策,希望投资者在进入连锁市场前谨慎行事,要时刻保持警惕,要深深体会“加盟有风险,创业须慎重”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