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理加盟遇到的合同问题
你好:
一、你在未经上海方面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收朋友5000元“所谓加盟费”的行为,是违反你和上海方面加盟合同的约定的。
二、你朋友不论什么理由,在未经上海总店授权情况下,擅自使用上海品牌,其行为构成侵权且侵权行为持续中。起诉维权没有问题。
三、你和朋友的合同都在你手里,你就不要怕。通知上海方面直接起诉就行。将来法庭调查时,其它的一概不知,更不各情,相信你明白的。
四、想操作好,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
五、可以再问。
② 加盟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在加盟维权领域,加盟者退费的理由一般是多种多样,退费的情形也是个案不同,但是对于退费的情况,基本上可以分为未开店经营和已经开店经营两种情况。未开店经营前面已经讨论过就很多次,那么实务中,很多加盟者实际上是已经开店经营的,客观上来说也只有实际开店经营才能具体了解到加盟企业的品牌资源、服务能力等情况,那么很多加盟者困惑,特许加盟后已经开店了,还能够主张退费么?
目前特许加盟在我国主要城市其实已经比较繁荣,因此也产生很多纠纷,笔者看到很多律师也在做这方面的业务,对退费问题往往持非常乐观的态度,其实笔者作为较早从事这一领域办案的律师,在办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可以客观的说:已经开经营的加盟者退费还是非常困难的,需要有基础的法律事实,也需要有专业的诉讼经验的律师才有可能成功退费。一般而言,笔者认为在开店经营后要想退费,一般有如下情形:
1、是根本违约。根本违约的认定是比较苛刻的,很多加盟者认为掌握了加盟企业的某些违约情形,就可以退费,这是错误的,一般而言根本违约,应当是违反主合同义务,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根本违约来主张退费,往往需要专业的合同催告和解除程序,否则很难主张,笔者在合肥办理的三起特许加盟纠纷案件,就是利用根本违约来主张退费,最终诉请都得到法院支持。
2、是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且影响合同目的实现。这也是比较常见的理由,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一般是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较多的城市的法院更倾向于适用,比如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有一些地域的法院裁判思路比较保守,是不轻易轻易适用的。这里也要纠正一个误区,很多加盟者甚至笔者看到很多不负责任的律师宣传,认为加盟公司只要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就可以退费,这也是错误的,这里有一个严格的限制,就是需要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才可以。比如笔者在天津办理两起的案件,就以加盟公司未能尽到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加盟者产生错误判断,影响合同履行从而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请。
3、出现和僵局的情形。主要是由于客观现实情况导致合同履行出现了僵局,一般而言,这种情况的出现,适用于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比如余律师在 山东青岛办理的酒店类加盟案件,法院支持了合同僵局不利于经济原则的观点,从而判决解除合同,支持退费。
4、是存在欺诈等可撤销的情形。
5、是不可抗力因素。
6、不具备成熟的经营资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因此,加盟后已经开店经营再主张退费,此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咨询律师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形,笔者一般不建议轻易提起诉讼。
合肥余智明律师在国内是较早一批代理加盟案件的律师,在全国各地代理过大量加盟案件,具有专业的办案经验,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余律师处理。
③ 润滑油代理加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选择很多时候比努力更重要,建议代理商选择厂家时候要慎重,代理商在选择厂家的时候不要片面只听销售人员的讲,或者仅看他们的宣传册,而是要切实的到厂家去看看考察,考察比如厂家实际的网络、团队、资金、物流、经营思路等,还要看未来的成长空间和对自己的合作迫切性。
2、跟着润滑油厂家的经营理念和促销活动节拍走。作为代理商首先是厂家的客户,其次也是合作伙伴,作为厂家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都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市场宣传操作体系,知道在何时进行市场资源宣传投放以及促销,作为代理商通过销售厂家的产品和提供服务来获取利益,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知名度。
3、许多代理商往往只着眼于从厂家那里获取更多的宣传费用、返利、市场保护等,真正聪明的代理商会从厂家获取更多的经营理念、管理思想、销售方法、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厂商关系很多时候需要双方的信任和支持,在合作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学习与实践提高自己的实力,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了把销售量做起来,厂家才会更加信任与依靠自己,从而更能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
4、代理商要用积极的心态做好作好自身本分的工作,最为代理商,应该思考厂家为何选择你为代理商,多数是看上你的优势,你在当地有网络,有资金,有团队,那你就要充分发挥好你的优势,把销售做上去,只有有了销售有了规模,才能获得更长久的支持和信赖,所以代理商要积极的配合厂家做好市场工作,在为市场开拓的时候同时也是在间接的掌握市场资源,从而获取中赢砝码。通过媒体、多媒体、平面广告对外宣传让潜在客户能充分使用润滑油的必要性、了解认可你的产品。
5、经常保持与厂家的顺畅沟通,准确的了解厂家的动态,要在厂家面前维护好自己的“不添乱”的形象。要认同厂家的市场方案又能合理利用厂家给予的协助保持同步发展,能得到厂家的信赖。厂家在推行活动和促销宣传时,代理商也正是建功出力的时候,一定要积极的发挥自身的实力和优势,协同厂家一起在市场上攻城拔寨,共创大业的时候。这个时候肯定能够获得厂家的支持和信赖了。
6、厂商双赢才能持久,一方对另一方的支持是暂时的,作为代理商也不能片面的要求厂家的无限制的给予支持,要知道合作只有双赢才会走地更远。 润滑油代理商和厂家要建立共同目标体系,站在代理商的角度来想,代理商追求的是厂家给予最优惠的销售政策,而厂家追求的是以代理商给予开拓市场的最大支持,来降低营销成本。由此不难看出,代理商是厂家打开当地市场的钥匙,是厂家与终端市场之间的桥梁。作为代理商与厂家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辨证关系。那么厂商双方都要以长期合同为基础,去建立一个契约式的营销网络体系,认真地界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现在对于很多的厂家来说,都很愿意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而往往忽视了对代理商的雪中送炭的支持。作为代理商如果想获得更多的厂家的支持,要踏踏实实的作好份内的工作,首先利用自己在当地的优势把厂家的产品销售好,有了一定量的规模,才有和厂家获得谈判更大的话语权,同时润滑油代理商要有换位思考,要对厂家保持一定的忠诚,与厂家建立相互的信赖关系,厂商有着共同的市场目标体系,就必定会获得厂家的支持和信赖的。
④ 商业加盟签合同应注意什么
以下是各类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施工合同十大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过程中,以下十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商务合同英译应注意的问题
英译商务合同貌似简单,实则不然。商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文体,重在记实,用词行文的一大特点就是准确与严谨。
本文拟运用翻译教学中所积累的英译商务合同的实例,从三个方面论述如何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求准确严谨英译商务合同。
一、酌情使用公文语惯用副词
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译时,有些词语要用公文语词语、特别是酌情使用英语惯用的一套公文语副词,就会起到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的作用。但是从一些合同的英文译本中发现,这种公文语副同常被普通词语所代替,从而影响到译文的质量。
实际上,这种公文语惯用副同为数并不多,而已构词简单易记。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here、there、w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等副词,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例如:
从此以后、今后:hereafter; 此后、以后:thereafter; 在其上:thereonthereupon; 在其下:thereunder; 对于这个:hereto; 对于那个:whereto; 在上文:hereinabovehereinbefore; 在下文:hereinafterhereinbelow; 在上文中、在上一部分中:thereinbefore; 在下文中、在下一部分中:thereinafter.
现用两个实例,说明在英译合同中如何酌情使用上述副词。
例1: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and the Builder.
例2:下述签署人同意在中国制造新产品,其品牌以此为合适。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
二、谨慎选用极易混淆的词语
英译商务合同时,常常由于选同不当而寻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是提高英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现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对词语,用典型实例论述如下。
2.1 shipping advice 与 shipping instructions
shipping advice 是“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卖主)发给进口商(买主)的。然而 shipping instructions 则是“装运须知”,是进口商(买主)发给出口商(卖主)的。另外要注意区分 vendor(卖主)与 vendee(买主),consignor(发货人)与 consignee(收货人)。上述这三对词语在英译时、极易发生笔误。
2.2 abide by 与 comply with
abide by 与 comply with 都有“遵守”的意思.但是当主语是“人”时,英译“遵守”须用 abide by。当主语是非人称时,则用 comply with 英译“遵守”。
例 3:双方都应遵守/双方的一切活动都应遵守合同规定。
Both parties Shall abide by/All the activities of both parties shall comply with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
2.3 change A to B 与 change A into B
英译“把 A 改为 B”用“change A to B”,英译“把 A 折合成/兑换成 B”用“change A into B”,两者不可混淆。
例 4:交货期改为 8 月并将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Both parties agree that change the time of shipment to August and change US dollar into Renminbi.
2.4 ex 与 per
源自拉丁语的介词 ex 与 per 有各自不同的含义。英译由某轮船“运来”的货物时用 ex,由某轮船“运走”的货物用 Per,而由某轮船“承运”用 by。
例 5:由“维多利亚”轮运走/运来/承运的最后一批货将于 10 月 1 日抵达伦敦。
The last batch per/ex/by S.S. "Victoria" will arrive at London on October (S.S. = Steamship)
2.5 in 与 after
当英译“多少天之后”的时间时,往往是指“多少天之后”的确切的一天,所以必须用介词 in,而不能用 after,因为介词 after 指的是“多少天之后”的不确切的任何一天。
例 6:该货于 11 月 10 日由“东风”轮运出,41 天后抵达鹿特丹港。
The good shall be shipped per M.V. "Dong Feng" on November 10 and are e to arrive at Rottedaml in 140 days. (M.V.= motor vessel)
2.6 on/upon 与 after
当英译“……到后,就……”时,用介词 on/upon,而不用 after,因为 after 表示“之后”的时间不明确。
例 7:发票货值须货到付给。
The invoice value is to be paid on/upon arrival of the goods.
2.7 by 与 before
当英译终止时间时,比如“在某月某日之前”,如果包括所写日期时,就用介词 by;如果不包括所写日期,即指到所写日期的前一天为止,就要用介词 before。
例 8:卖方须在 6 月 15 日前将货交给买方。
The vendor shall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vendee by June 15.(or: before June 16,说明含 6 月 15 日在内。如果不含 6 月 15 日,就译为 by June 14 或者 before June 15。)
三、慎重处理合同的关键细目
实践证明,英译合同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一般来说,不是大的陈述性条款。而恰恰是一些关键的细目.比如:金钱、时间、数量等。为了避免出差错,在英译合同时,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结构来界定细目所指定的确切范围。
3.1 限定责任
众所周知,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为英译出双方责任的权限与范围,常常使用连词和介词的固定结构。现把最常用的此类结构举例说明如下。
3.1.1 and/or
常用and/or英译合同中“甲和乙+甲或乙”的内容,这样就可避免漏译其中的一部分。
例9:如果上述货物对船舶和(或)船上其它货物造成任何损害,托运人应负全责The shipper shall be liable for all damage caused by such goods to the ship and/or cargo on board.
3.1.2 by and between
常用by and between强调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因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赋于的责任。
例10: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购买出售下列商品并签订本合同。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w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commodity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3.2 限定时间
英译与时间有关的文字,都应非常严格慎重地处理,因为合同对时间的要求是准确无误。所以英译起止时间时,常用以下结构来限定准确的时间。
3.2.1 双介词
用双介词英译含当天日期在内的起止时间。
例11;自9月2O日起,甲方已无权接受任何定单或收据。Party A shall be unauthorized to accept any order sort to collect any account on and after September 20.
例12:我公司的条件是,3个月内,即不得晚于5月1日,支付现金。Our terms are cash within three months, i.e. on or before May 1.
3.2.2not(no) later than
用“not(no) later than+日期”英译“不迟于某月某日”。
例13:本合同签字之日一个月内,即不迟于12月15日,你方须将货物装船。 Party B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one month of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i.e. not later than December 15.
3.2.3 include的相应形式
常用include的相应形式:inclusive、including和included,来限定含当日在内的时间。
例14:本证在北京议付,有效期至1月1日。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January1(inclusive)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 (or: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and including January1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如果不包括1月1日在内,英译为till and not including January 1。
3.3 限定金额
为避免金额数量的差漏、伪造或涂改,英译时常用以下措施严格把关。
3.3.1.大写文字重复金额
英译金额须在小写之后,在括号内用大写文字重复该金额,即使原文合同中没有大写,英译时也有必要加上大写。在大写文字前加上“SAY”,意为“大写”;在最后加上“ONLY”.意思为“整”。必须注意:小写与大写的金额数量要一致。
例16:聘方须每月付给受聘方美元500元整。Party A shall pay Party B a monthly salary of US$500 (SAY FIVE HUNDRED US DOLLARS ONLY).
3.3.2.正确使用货币符号
英译金额必须注意区分和正确使用各种不同的货币名称符号。“$”既可代表“美元”,又可代表其他某些地方的货币;而“£”不仅代表“英镑”,又可代表其他某些地方的货币。
必须注意:当金额用数字书写时,金额数字必须紧靠货币符号,例如:Can$891,568,不能写成:Can$891,568。另外,翻译的还要特别注意金额中是小数点(.)还是分节号(,),因为这两个符号极易引起笔误,稍有疏忽,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订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关系是什么时间建立的?
–签定劳动合同
–到单位上班之日
–试用期结束
••2.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
–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三)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
•(四)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连续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5.试用期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 6个月--15日
–1年--30日
–2年以上--不超过6个月
•6.试用期超过以上规定怎么办?
–改正试用期
–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7.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怎么办?
–协商约定
–协商不一致的,按试用期推算合同期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8.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最长几个月?
–6个月
–可以采取脱密措施
•9.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违约金是由个人与单位约定的
–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协商一致可不收
•10.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有规定吗?
–当事人的签字
–盖章的时间
–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
•11.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
–(四)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12. 有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定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不能
–协商合同期限
–协商不一致的,至少签定一年
•13.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的事项
经济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最好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行签订。现将签订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罗列如下:
一. 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和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 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二). 标的;(应写全称,写具体,不能简写,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
(三). 数量;(必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 价款或者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五). 质量;(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按企业标准签订,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有明确规定
(七). 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可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法院解决)
另外还可以规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1. 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间,主要表现形式为:a.订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b.合同一方虽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工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3.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人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无限制、禁止买卖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导致合同的无效。
4. 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漏洞有:a. 质量约定不明确;b. 履行地点不明确;c. 付款期限不明确;d. 违约责任不明确;e. 付款方式不明确;f. 履行方式不明确;g. 计量方法不明确;h.. 检验标准不明确。以上漏洞多出现在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字眼双方有争议等情况。
5. 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a. 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 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 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 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6.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虚开支票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一种欺诈行为。主要形式是开具不实面额的支票即空头支票,这样当收票人将支票交给自己的开户行转账时会被出票人的开户行拒付而使支付额不可兑现。另一种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碍使开出的支票不能兑现,这种形式更具有隐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鉴与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印鉴不同;支票的大小写不同;日期有误;连笔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认;有涂改等都会导致支票被拒付。虚开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时间才能弄清支票真伪,而套取了货物,使对方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对于电汇,一定要恪守款到生效的原则,不能凭传真件作为已到帐的依据,因为近期已发现有搞假电汇骗取货物的案例(办电汇银行一般不马上查验他的存款额度)。
四. 买卖合同漏洞及欺诈的防范
对于买卖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 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 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 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印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是否对该交易行为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4.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我国《合同法》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可以进行参照。若有条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鉴证。一方面可以对内容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合同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5. 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6. 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另外,应写清合同的签约地点,交货地点(十分重要);出了纠纷由那里的仲裁委员们仲裁,或由那里的法院受理,这些可由双方协商填写。
⑤ 加盟需要注意什么
一、资质查询
01、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必不可少,我们可以关注一下注册时间,因为据报道,很多商家的经营难过三年关,同时经营时间越长,也能单方面证明这个企业的适应市场能力,经营能力也是不错的。
02、特许经营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申请审核严格,所以能拿到这个证书的品牌,至少是合法合规的品牌。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审核资格: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营业时间超过1年。
选项目不能单一依靠资质来判断,还要考察其他重点,全都合格才能说明这个品牌是靠谱的!
二、考察细节重点
01、看承诺
所有保证盈利收益的项目都要理智拒绝
靠谱品牌:合作共赢,我们是合作关系
加盟店借助品牌势能获得更好的效益,品牌把成功经验复制给加盟店,提供运营服务,但是加盟一个品牌不是当甩手掌柜,店铺经营的好坏离不开加盟者的用心经营,这一份事业是需要品牌和加盟店共同用心经营的。
快招项目:百分百赚钱
百分百赚钱,你有多少钱投资,我们都有匹配投资金额的项目,只要你来了,就不会放你走,各种虚假承诺,必须要签约一个项目才行。
02、看加盟店
不管做哪个项目都要实地考察加盟店
靠谱品牌:您可以就近去考察加盟店,尝尝味道,和老板聊聊天,了解我们品牌,再做考虑。
快招项目:想方设法阻止你考察加盟店
03、看合作条件
毫无底线的让你开店,需谨慎
靠谱品牌:单店加盟,考虑加盟商的经济实力,开店决心,经营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等,毕竟靠谱的品牌也怕不靠谱的加盟商毁坏品牌名誉;区域代理,只有非常优秀的加盟商经过评估审核才能拿到区域代理
⑥ 加盟代理的注意事项
(1)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首先,加盟者应该在思想上、精神上做好充分的准备。选择创业,就意味着为自己打拼事业,身上的责任与替别人打工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开店是比较累的,首先要作好吃苦的打算,世界上没有不付出就得到的好事。开店前要认真的思考自己的性格是否适合创业,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否在此。
(2)谨慎选择行业和品牌
选择一个正确的加盟项目,无疑是加盟事业的一个好开端。首先你要做的是,问问自己的优势是什么,劣势是什么。就行业和品牌的选择,一般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注重市场调查、市场的分析预测。要仔细考察下当地同行业的店铺生意状况如何,在一个好的行业市场背景下顺势而为将会比逆势而上更能轻松创业致富。
二是尽力选择自己熟悉的行业和掌握相关知识的行业,作为投资目标,要充分发挥自身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把其作为选择投资项目的一个有利条件。
三是如果不能选择一个自己熟悉的行业进行创业,那么选择一个好的适合自己,能给予自己开店强大持续支持的加盟连锁总部就变得非常重要。好品牌与差品牌往往有很大的差距。
(3)筹集资金
当你初步选定了加盟项目,接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筹集资金。因为筹集资金不利,有很多人开店的念头成为泡影。那么,如何合理的筹集资金呢?首先,个人存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因此,如果有开店的准备,平时就要注意节约,尽量多存一些开店启动资金。其次是亲朋借款。如果你有一些先富起来的朋友或亲戚,他们就是最理想的借钱对象了。不过,跟他们借贷时,应该向他们详细的介绍你的开店计划,使他们对你今后的还款能力有信心。最好明确说好偿还借款的期限和利息,写好借据,否则也会出现矛盾,损害感情。如果开店所需资金比较多,也可以考虑银行贷款。但是,一般来说,申请银行贷款不是很容易,需要你有房产、地产等作为抵押。之外,选择一些前期投入较少,行业前景较为景气、开店之后能迅速得到资金回笼的项目也非常重要。
(4)店面选址
店址的选择,是加盟者的一项长期投资,关系着加盟店未来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两个同行业同规模的商店,即使商品构成、服务水平、管理水平、促销手段等方面大致相同,但仅仅由于所处的地址不同,经营效益就可能有很大的区别。
选址一定要注意因行制宜。营业地点的选择与营业内容及潜在客户群息息相关,各行各业均有不同的特性和消费对象,据乔伊丝饰品市场选址部门介绍,黄金地段并不就是他们开店选址唯一的选择,他们通常为加盟商提供较多开创性的选址指导培训。在加盟总部的指导下选择最合适本行业本品牌的店址才是最重要的。有的店铺开在闹市区,生意还不如开在相对偏僻一些的特定区域。例如卖油盐酱醋的小店,开在居民区内生意肯定要比开在闹市区好;又如文具用品店,开在黄金地段也显然不如开在文教区理想。
所以一定要根据不同的经营行业和项目来确定最佳的开店地点,要选择合适的店面,并不是越热闹的地方越好,关键是要因行制宜。加盟者一定要知道自己的顾客是属于哪一类型,哪一地点能吸引哪些消费者,做到心中有数,才不会盲目选择。
(5)人员招募、培训
好的员工,对于一家加盟店来说有着如虎添翼的作用,因此人员的招募和培训都非常重要。在人员招募时,最好能以最少的成本找到最合适的员工。加盟者可以通过在加盟店旁张贴招聘启事,或者通过朋友熟人介绍。要与候选人进行详谈,观察其言行举止,找出最适合的员工。
同时,加盟者应该利用总部的资源,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让他们了解连锁加盟的基本概念,熟悉产品的特点和功效,掌握基本的销售技巧。一个训练有素的员工会是加盟者得力的助手,为加盟者减少很多的烦恼。
(6)前期宣传
宣传是现代商战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同时也是加盟店先声夺人的最有利武器。开店的宣传活动是经营者根据营业方针的设定,并配合营业的具体策略,在开店前所展开的一系列活动。宣传活动的内容包括宣传主题、宣传标语、媒体的运用、企划活动的配合等等,针对消费者进行诱导,以塑造新店铺的形象。
一般来说,加盟品牌自身会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以保持其品牌的知名度。但是,每家加盟店开业前,仍然需要相应的前期宣传,使加盟店开业后达到最好的营业效果。加盟者通常需要在开店前一段时间就展开加盟店的宣传,以便将整个开店信息告知消费者,使开店当日就能有一个很好的销售状况。
⑦ 加盟店出问题总店有什么责任
摘要 您好!这个问题不好绝对性回答,得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双方会签订加盟代理协议,约订好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出问题按协议处理就行!最后再走法律流程
⑧ 加盟店如果合同上面没写什么情况下退或什么情况下不退,如果退盟的话,加盟费还会退吗
签了合同不想加盟了,可以退款吗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以不予以退还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不予退还
――――评避风塘公司诉唐某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一、 案情
上海避风塘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风塘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避风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风塘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5万元(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特许保证金10万元(非定金性质,在唐某违约等情况下避风塘公司有权没收),并按月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广告费等。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违约金为30万元,唐某以该特许加盟合同参与设立的公司对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签订后,唐某缴纳了加盟费15万元及保证金3万元。唐某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海通餐饮公司,由海通餐饮公司作为主体经营“避风塘茶楼”加盟店。之后,因唐某长期拖欠特许使用费和特许广告费等,避风塘公司经催讨未果于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解除特许加盟合同;(2)判令唐某支付特许广告费、特许使用费4171.28元、违约金30万元、特许保证金3万元;(3)海通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唐某反诉称:不同意解除合同及承担违约责任;因避风塘公司未履行员工培训、广告制作等合同义务,故延付相应款项;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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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继续履行特许加盟合同,并由避风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唐某认为特许加盟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海通餐饮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见,对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异议。
二、争议焦点及判决结果
1. 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为5年15万元,唐某仅经营一年有余,故应当返还12万元。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是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合同中关于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特许经营加盟费的性质及行业惯例,判决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
2. 特许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双方关于没收保证金的条款无
效,应予以返还。二审法院也认为,特许保证金系用于抵充被特许人的债务,其实质是一种以金钱作为质押物的担保形式,应予以返还。
3. 唐某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约定支付违约金30万元,2倍于特许加盟费,有过高之嫌,判令支付违约金15万元。
⑨ 电动车加盟代理需要注意些什么
无锡欧派电动车给大家以下几点建议:选择欧派电动车加盟的公司时要非常注意,因为现在招欧派电动车加盟的骗子太多了。首先你要看一看欧派电动车加盟主自己有没有直营店,如果有直营店的位置好不好等,如果没有就是骗子。他们的伎俩是专门骗欧派电动车加盟费的,欧派电动车加盟前在展厅看到的东西你永远也拿不到货。因此在欧派电动车加盟某个品牌必须确定以下几个基本问题:1、选择品牌商标是注册商标。2、欧派电动车加盟主是一个法人机构。3、欧派电动车加盟合同严谨、全面、公平。4、欧派此品牌已有500家以上成熟直营店,且经过多年经营其效益良好。5、欧派电动车加盟主有支持加盟商的全套支持手册。6、欧派电动车加盟主对加盟商有全面的后续支持(如,全面的整店和专柜培训、市场督导等等)。 7、对其现有欧派电动车加盟商进行考查与分析(如,商圈、选址、人流、盈利测算等等)。 做连锁不是以老板为核心,也不是以总部为核心,连锁其实是在围绕品牌为核心进行规模化运做。这其中最大的风险不是拓展问题,而是企业管控能力的问题。若没有完善的连锁支持体系,扩张的越快就倒的越快。
⑩ 关于和代理商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几点,有哪几条重点
1、 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诚信意愿和履约能力。
2、保证合同签订形式的适当和重要条款的完备。
3、 审查合同订立手段和内容是否合法。
4、约定信用监督条款。
5、约定争议管辖权和准据法条款。
6、明确注明合同签订地。
7、如有必要且有可能,约定违约条款。
8、如有必要且有可能,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9、如有必要且有可能,约定担保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