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加盟oppo.vivo.都说找当地总代理,我怎样才能知道谁是当地总代理
感谢你对OPPO的支持,小O没有合作方面的信息,你可以直接到当地任意销售OPPO手机的店铺咨询下相关业务员的联系方式。
2. 代理和加盟有什么区别呢
代理具有一定的主导权,可以在当地自行开展该品牌的业务。而加盟的话,就会被许多条条框框所限制。如果实力资金经验丰富的话,可考虑代理。但如果以上的条件都欠缺,建议先从加盟开始。
3. 想加盟一家服装品牌做代理商,要什么条件
1.要12万以上资金
2.标准店要求30平米以上,商场转厅要求25平米以上
3.加盟费1万
4.在总代拿
leeleith品牌
4. 总经销商和总代理的区别
不赞同3楼朋友的观点,无所谓大与小的问题,不管是总代理,或者经销商都是战略合作关系。
其实总代理也是经销商,不过就是他可以垄断厂家产品在某一市场的绝对经营权(一般情况下,省以上的我们才称其为总代理),厂家也会提供一系列的支持,例如人员、促销、广告等等,但同时,要成为一个厂家的总代理也并非易事,条件很多,例如:网络、资金、人力资源、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等等。但是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厂家都不会寻求总代理的发展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受到了代理商方面很大的制约,而且无论是对于厂家还是代理商,风险系数都很高。所以,这钟经营模式一般只在产品初期进入市场的时候,厂家自身资源不够,会借助代理商的资源对市场进行操控。
经销商和总代理其实从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经营厂家的产品为手段,以谋取利益为目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经销商也是总代理,但或许一个总代理垄断的市场范围广,比如一个省,而一个经销商则只是一个市。经销商也可以分为:一级(加盟)经销商、二批商……。从理论上讲,经销商是可以无限往下延伸的,例如:1级、2级、3级……。
人们常把经销商与总代理分开来讲,一般是基于二批商和总代理来比,通常情况下,总代理及一级(加盟)经销商是直接从厂家拿货,而二批商等等则是从上一级经销商拿货。这也是人们常说的两者之间的差别。
现在大多数厂家还不具备在每个市场都驻人或办事处、分公司的条件,所以,现在中国的营销模式还基本属于经销模式,也是就经销商。
当然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经销商逐渐演变成配送商,厂家会逐步加大对市场人员的投入,直控终端成了厂家的一个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以上属于本人观点,仅供参考
5. 和两个朋友看中一个加盟品牌,但是当地已经有代理,总部停止加盟,想从代理那加盟,但是代理要求和我们对
大家都知道合伙生意最难做,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你这本来就三个人一起做,再往外分更不靠谱,日常事务中难免有分岐和猜疑。况且费心费力,能有多大益处呢。好项目不难找,只要对自己经商及管理能力有信心。
6. 是不是周黑鸭就只有湖北武汉一家啊,如果要加盟是找当地的总代理还是直接到总部去培训
兄弟,正宗的周黑鸭是不加盟的,打着加盟旗帜的都是仿的。小心上当受骗啊
7. 总代理和代理加盟各是什么意思
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在近亲属中指定。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
8. 一个城市同时有两家卖同一牌子的商品,但一家是加盟代理商而另一家不是,不是代理加盟商的那家合法吗
是合法的,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
代理商是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中有串货的行为国家是不禁止的。一般发生在各个地区之间,串货主要是某一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通俗上来说,对于区域限制的产品拿到非本销售区去销售的行为称为串货行为。
(8)从当地总代理那加盟咋样啊扩展阅读:
有串货行为的经销商要保证其货品来源的渠道,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否则会引起法律责任,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