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一个饮料的代理商,我们彼此签的有合同,而厂家突然间要取消我的市级代理权,只划给我一个区,该怎么
按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若对方违约,可要求对方履约,按约定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Ⅱ 我加盟了一个产品是一个市的总代理我不想做了这个代理权能转让吗
肯定不行的,你不做了就要解除和约回收你的保证金,你的市代权限也就没有了。
Ⅲ 开加盟店没有授权算不算违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连锁加盟行业有了管理规章。
《条例》规定“两店一年”准入制度。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至少拥有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违反者不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规定特许人备案制度: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市场计划书等。未备案者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许人应在订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合同文本、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和商业信誉记录以及特许经营费用及收取办法等。
Ⅳ 加盟店如果合同上面没写什么情况下退或什么情况下不退,如果退盟的话,加盟费还会退吗
签了合同不想加盟了,可以退款吗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以不予以退还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不予退还
――――评避风塘公司诉唐某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一、 案情
上海避风塘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风塘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避风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风塘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5万元(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特许保证金10万元(非定金性质,在唐某违约等情况下避风塘公司有权没收),并按月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广告费等。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违约金为30万元,唐某以该特许加盟合同参与设立的公司对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签订后,唐某缴纳了加盟费15万元及保证金3万元。唐某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海通餐饮公司,由海通餐饮公司作为主体经营“避风塘茶楼”加盟店。之后,因唐某长期拖欠特许使用费和特许广告费等,避风塘公司经催讨未果于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解除特许加盟合同;(2)判令唐某支付特许广告费、特许使用费4171.28元、违约金30万元、特许保证金3万元;(3)海通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唐某反诉称:不同意解除合同及承担违约责任;因避风塘公司未履行员工培训、广告制作等合同义务,故延付相应款项;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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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继续履行特许加盟合同,并由避风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唐某认为特许加盟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海通餐饮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见,对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异议。
二、争议焦点及判决结果
1. 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为5年15万元,唐某仅经营一年有余,故应当返还12万元。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是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合同中关于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特许经营加盟费的性质及行业惯例,判决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
2. 特许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双方关于没收保证金的条款无
效,应予以返还。二审法院也认为,特许保证金系用于抵充被特许人的债务,其实质是一种以金钱作为质押物的担保形式,应予以返还。
3. 唐某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约定支付违约金30万元,2倍于特许加盟费,有过高之嫌,判令支付违约金15万元。
Ⅳ 我是加盟商也是代理有人加盟我的牌子然后公司却说取消了我的资格我可以起诉他
如果你已经交钱了,
那么对方取消你的名额,说明是他们犯的错误,你确实可以起诉他们,
如果你还没有交钱的,他们是可以取消你的。
Ⅵ 加盟店需要经过总代理同意吗
需要的。
加盟店需要市总代理或总区域代理同意的。
加盟店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Ⅶ 加盟店有优先代理权,优先代理权有区域保护吗
以我公司为例,和您说的 一样,做为一个加盟商是有优先代理权的,对于一个代理是 有任务量的,不可能给你了 你不去做这个生意 哪肯定是浪费公司的市场资源。
对不加盟的代理商 都会给予区域保护,公司不允许其它的代理商去发展,不过 现在是互联网社会,交通发达,做为总部不可能监测到外地的代理去其它区域发展的事情。
所以,保护是有的,想要发展起来,还是要自己去发倔市场,死守是没有出路的。
Ⅷ 加盟一家连锁店
加盟合同文本(范例)
2006年7月2日
Alin De Rose
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TEL:(021)******* FAX:(021)********
E-mail :service@********.com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 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 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 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 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签定加盟合同的五个注意事项
加盟合同是连锁双方未来合作愉快与否的基础,它规范了总部与加盟店权利与义务的长期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必须详细研究起内容并逐条了解,必要时最好请教相关的法律专家。有一些事项在合同中必须特别注意:
(1)加盟金、权利金、保证金、广告费、服务费等项目之列举是否清楚?收取实际及金额如何?是否具备有退还条款?
(2)解约之构成条件如何?手续或程序?不同状况解约下的解约金、损害赔偿等,各金额之退还成数与方式如何?
(3)双方的利润分配方式是否清楚?是否可能有其他意外的状况发生?
(4)和约终了后,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如何?
(5)总公司对加盟者之服务与指导,是否也能详细列出,而不是以含糊的方式交待而已。
Ⅸ 加盟一个品牌后多久才可以拿下区域的代理权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你自己以委托人的形式找代理机构出面帮你争取代理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其中,代为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代理活动涉及到三方主体,其整体是代理法律关系,又包含着三部分内容。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产生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称为代理行为;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承受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法律关系。代理人的工作就是代表你与专利局进行各种沟通以及办理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比如帮你撰写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代你缴费等等。
请代理人当然要钱了,价格各代理公司不太相同,不方便说,不过视专利的种类和内容大多在几千到十几万之间吧
代理有不同级别,省级,地方级,市级,县级,或者更小的范围代理,镇,乡,学校代理等。一个范围内只能有一个代理。看自己是要在哪个范围代理,直接找上一级别的或者更高。不同厂商有不同的规定,最好与厂商先了解一下。不过是否能取得代理权看自己是否跟厂家有良好的关系。
Ⅹ 关于餐饮加盟店的纠纷问题
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未约定地址,那么可以变更经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