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同一个区域是否可以存在两家代理商,如何平衡两家代理商之间的关系
把这个区域分两份,每家代理不同地区,不然两家代理相同地区,两家肯定都会有意见,还会和总部意见很大
Ⅱ 我是某产品的省总代理,有代理授权书,但是授权书上没有违约细则,现在厂家未经过我的同意,在我代理的区域
既然是厂家给你开了省总代理授权,在全省区域他都不能越过你而有产品交易行为,一旦有交易行为,厂家违约,不管有无违约细则,厂家都得赔偿,至于如何赔偿,赔偿额度多少,因为没有违约细则规定,只有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Ⅲ 一个城市两家加盟店怎么办
感觉楼主的担心是多余的
首先你们两家是一个牌子的产品
如果产品真是好产品的话 你和他都经营好了
给自己也是给对方都是做了积极的宣传 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特别是加盟性质的 公众认可的是某牌子的产品 而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店
这种竞争是和同样产品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有区别的
其次 楼主这产品的需求者并不是流动性非常大
主流人群应该是附近居民区
所以只要抓好附近的客户群一样能发大财
难不成你还想一口吃个大胖子?? 呵呵
诚实守信 和气生财
祝楼主生意兴隆 哈哈
如果是城市总代理的话 肯定是省总代理违约了
这就要和省里的总代理商沟通了
仔细看看你们签的代理合同
另一家应该给你们们加盟费的
Ⅳ 代理商给同一个区域俩个经销商违法吗
那就要看代理商和经销商签的合同了,如果合同上说只有独家经营,那代理商就是违法的,如果合同上没有说让经销商独家经营,当然就不违法了。
Ⅳ 总公司违约,我是代理商
我个人认为:
第一、总公司与代理商关于签约加盟的纠纷,属于民商事法律行为性质,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一般来说,您在和总公司合作的时候,应该签订有书面的合同,合同中应当有关于在辖区内排他性开展经营,不允许再另行授权加盟的相关规定;如果有此类规定,但是总公司仍与他人签约加盟,就构成违约;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此类规定,是不能认定总公司违约的。
第三、关于违约的解决方式,一般应当在合同中有规定,通常采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仲裁裁决,二是法院判决;其中以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的约定居多。
第四、综上,我的建议是:先和总公司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和总公司之间有书面合同,合同中有不允许另行加盟的约定,您基本上会胜诉的。
第五、由于您和总公司的纠纷,会直接影响您的代理业务;无论去法院诉讼的结果如何,您和总公司都不大可能会友好合作下去了;我建议您在和总公司交涉代理加盟纠纷的时候,同时另行寻找其他加盟代理商的业务或者其他创业道路,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Ⅵ 合同签订所属区域代理商。现厂家又招了一家代理商。怎么处理维权。
签订的合同是否约定只能在本区域内由你独家代理呢?如果是的话,对方就涉嫌违约,你可以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解除合同。
采纳谢谢
Ⅶ 有同行加盟我同一品牌,我是区域代理,公司却不告知我们代理商
第一,你看看你们的合同是加盟合同还是代理合同。合同里有没有相应的条款,商圈保护,或者区域代理,合同上要有写明才能维权,口头无效的,录音,视频等有还可以。
第二,区域代理,代理区域是按怎样划分的,合同上要有标注,合同上若是有体现,你拿合同找公司去,直接找你的招商经理,招商经理行不通,就找招商主管,主管不管事,找品牌总经理。许多品牌都是有潜规则,上面领导知道不管,下面如果明面捅出来了,就必须要按合同履行了。
Ⅷ 区域代理权被侵犯了应该主张违约还是侵权
按实际情况,区域代理权被侵犯,应该主张违约还是侵权,属于受害人的权利,受害人可以自行按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Ⅸ 在我作为区域总代理的时候公司避开我直接过来做单算不算违约我有公司授权书,还有内部价格表,价格表上
当然不算了。被代理人可以自己与第三人达成法律关系的,除非你们签的合同限制他的这个权利,但是这种情况非常非常少见。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现代汽车在北京有30家4s店,如果有一天某公司一下子要100辆车,他可以直接找现代在中国的总公司去签合同,也可以找任意一家4s店。归根结底,这叫契约自由。
Ⅹ 厂家违反合同在区域里出现2家经销商我改怎么办
1、看合同,找到合同书中关于区域保护的条款。
2、如果有保护条款的话,你要考虑,是起诉厂家,要求撤销给另一厂家的经销权并获得赔偿,还是与厂家协调处理,比如减免你的管理费、获得其他的优惠政策等。
3、建议你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切实对你的经营影响出发考虑,如果起诉厂家可能会获得赔偿或获得一个正义的结果,但肯定会很影响你和厂家之间的合作关系,对你们的长久发展不利。
4、所以,建议你与厂家协调处理,不是因为你没有依据,而是要考虑到你的长久发展。建议协调处理后,就达成的新的授权内容进行合同约束,明确如在新的授权范围内再出现上述事情,应支付较高的赔偿款。当然如果厂家屡次违反自己的约定,那么这样的厂家肯定也干不长久,那时就建议你早脱身选择其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