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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加盟合同及价目表找谁做

发布时间: 2022-01-22 09:47:22

⑴ 加盟合同属于哪一类合同加盟被骗了几万怎么办总部在外地

现在加盟纠纷很普遍,原因是加盟陷阱太多,有点让毫无法律知识的普通老百姓防不胜防,因加盟被骗的人比比皆是。北京丰台曾经被称为加盟基地,北京朝阳和北京海淀也有很多搞加盟的公司在骗人。很多特许加盟总部专门靠大肆广告虚假宣传骗取不义之财,尤其是骗取外地人的钱财。因为这些特许加盟总部利用了外地人受骗后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等特点,肆无忌惮的蒙骗大量的各地加盟商血汗钱。
加盟之前把好考察关和签约关是防范被骗的基本方法。但一旦被骗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打赢加盟纠纷的官司索回血汗钱呢?北京合同律师给您做个简单的解答。
首先要准备、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加盟合同(或代理合同、经销合同都是必备的),加盟前后的宣传资料、加盟或代理授权书、培训手册、来往信函(包括电子邮件)、缴纳加盟费或代理费、货款及保证金等的票据、视情况对网站资料进行公证,等等。
其次要根据现有证据资料制定诉讼方案并开始起草起诉书。这里需要提醒各位:这类加盟合同纠纷属于一种特许经营的合同纠纷,不但要适用合同法而且还要适用特许经营管理法规以及一些法院的规定。这类纠纷案由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如果按照一般的买卖合同等案由起草起诉书立案,基本是打不赢官司的。另外,这类纠纷虽然存在很多欺诈的情况,但是真正搜集有关欺诈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证据不是很容易,因此稳妥起见不建议按撤销或无效合同理由起诉,否则败诉的风险也比较大。
最后要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法律要熟知于心,要对证据做证据目录,要写辩论意见,要分析对方可能的辩驳理由,等。
合同律师提示,加盟合同纠纷中,合同约定内容一般都对加盟商是非常不利的,都是一些霸王条款。但是也不必因此而气馁。根据我们的经验,这类纠纷虽然比较复杂,但是有其一定的规律性和技巧性,只要思路方法正确、有一定的证据支持,胜诉率还是很高的。但是,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这类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一年,所以一旦发现被骗,请您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果合同到期想维权都几乎不可能了。
友情提示:很多加盟商朋友们大多来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如果为了依法维权长途跋涉来北京维权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偿失。对此,我们有一套成功的操作经验,就是加盟商与我们电话联系沟通,交流案情,通过网络或特快专递传递证据资料,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诉讼过程中,我们会及时与您沟通信息,拿到加盟费或货款、保证金后再及时汇给您,这样就大大节省了维权成本。而且考虑到加盟商因加盟被骗已经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前期一般收取很少的律师费,后期再按照所获得赔偿金额的15%-30%(具体比例可以根据情况协商确定)的比例收取律师费。这样就大大减轻了加盟商前期的维权成本、大大降低了维权风险。

⑵ 如何收取代理加盟

加盟和代理大致相同,但是也有不同的地方。加盟商由总部统一给与技术支持比如店面装修,员工培训等,但是费用是由你和总部一起分担的,具体的比例还要你们来谈,你在当地投放广告之类的宣传总部也会给与相应的支持等等,这就是加盟商。代理业是一样,与之不同的是你做了区域代理的话,如果这个区域有商家看上了这个市场,他必须找你来完成此品牌的投入,也就是要付你一部分加盟费。大概就是这样吧。
如何确定合适的加盟费用,对总部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特许事业的顺利发展。因为投资者在费用方面通常相当敏感,费用定得太高,投资者不能获得预计的利润,自然不会对该项业务感兴趣,即使加盟进去,不久也会退出;若费用定得太低,总部收益受损,甚至无法弥补所提供服务的费用开支,将会得不偿失。无论如何,总部都应该尽早拿出一套合理的收费方案,确定加盟费用水平及收费方式,以便制定出合理的预算,弥补其管理费用,并取得足够的盈利。加盟者向总部交纳的加盟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加盟金。
也称为首期特许费,是加盟者在加盟时向总部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它包括加盟者有权使用总部开发出来的商标、特殊技术等费用,体现了加盟者加人特许系统所得到的各种好处的价值。这笔费用各个总部都不相同,
2.保证金。
作为今后交纳各项费用及债务的担保,同时也带有总部向加盟店所提供商品的预付金性质,数量各公司不等,合同中止时是否退还,情况也各不相同,依据双方的合约而定。
3.权利金。
是总部对加盟店进行经营指导而收取的费用,由加盟店按期交纳。权利金的计算方法依行业不同而不同,小酒馆按店铺面积收取,还有定额包费等。
4.违约金。
如违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及禁止事项,按合同规定向受损害的一方交纳违约金作为赔偿。
5.其他费用。

⑶ 我想做代理商怎么找商家

做代理商找商家的六种方法:

1、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搜索相应商品的关键词,通过交流找到商家。当然,网站上有很多贸易商,需要自己仔细的甄别。一般可以从售卖的商品以及营业执照判断是否为商家,还可以让对方发送生产照片等判断。

2、直接在网络上搜索相应商品的关键字,找到公司名字,通过搜索该公司的名字找到这个公司的官方网站,用手机打官网上的电话联系对方。

3、去一些行业展会上找相应商家。任何行业都是有展会交流的,一般有实力的生产商家都会去参加展会,展示自己的产品,从而吸引客户。

4、还可以在QQ群里面寻找,很多生产商家的销售都会去行业的QQ群里面发展自己的业务,这样子的话也可以通过查找商品的关键字加入这些行业QQ群,从而找到这些生产商家。

5、通过身边在工厂里面上班的朋友介绍,相信很多身边的朋友会去一些发达的城市打工。那么,如果他做的是自己需要的产品,可以通过他联系到厂里的销售。

6、还可以通过已经在代理商品的商家打听到这个厂家,当然最好不要在同一个地区。

(3)代理加盟合同及价目表找谁做扩展阅读:

做代理商找商家的注意事项:

1、产品质量是第一位,选择商家时,多看商家的商品的评论以及商家的信誉等级或者资质,另外就是价格,多看多找多分析,找到质量价格平衡较好的货源。

2、产品运输麻烦的也尽量不要做,运输麻烦比如一些大件,冰箱、椅子、自行车子、车坐子等,因为销售这类产品,价格提不上去,而且运输成本很高,同时在运输过程中发的风险相对也比较高,特别是易碎品,退换货的概率也随之增加,这类产品主要包括:家具,大型家电,玻璃制品,陶瓷工艺品等等。

3、不要用商家的主图和详情页。商家由于代理较多,如果都用商家做好的主图、详情页,照抄照搬,那么同质化太重,产品上架后很难获得新品标。有条件的新手卖家,可以选择拿样品,自己拍摄照片,请美工做详情页主图等,没有条件的,至少要将主图做出差异化。

⑷ 想加盟中通快递 如何加盟他们找区域代理吗需要加盟费吗签合同的啊时候是否有涉及到一单回扣多少的

直接打公司电话

⑸ 我想代理加盟某个项目,应该怎么做

.首先到市场上了解这个项目的市场如何,.联系加盟商,询问一下具体如何操作

⑹ 代理商怎么和厂商谈判

1、争取区域总经销权权总经销权是否能放给自己,范围是多大?业代是否有权决定?厂家的要求?客户有多少网络?能否上量?各种销售活动的配合能力?力争符合厂家的区域代理商要求,实现首期回款

2、要求独家经销能否保证在本区域市场独家经销,以获取较好的支持能否满足抢占市场份额的需求如客户在当地市场拥有绝对的占有量,可独家经营,反之则要达到让客户经营但不独家经营

3、给予一定额度的铺货是否能保证一定额度的铺货铺货后能否实现快速销售?首先保证不铺货,如确实需要就要协调好铺货的额度及对其的任务控制

4、自身扩张的需求能否提供更大的支持实现自我市场扩张,是否能保证市场秩序的良性运转可以进入,但需签署市场管控协议

5、只追求单台利润每一单销售能赚多少钱?不能上量,进入但需要在同市场引入竞争对手

7、找寻共同利益基础

找到谈判双方的共同利益基础是什么?各自可能坚持的部分和可以让步的部分是什么?最好将其划分为几个台阶,并制订好底线,预计好每一个台阶所能获取的筹码。

8、找寻双方可接受方案

根据制定好的谈判各阶段的重点,分析可能出现的冲突,分析冲突的真正原因然后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方案一定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

三、促成谈判应具备的意识

区域市场经销商有其自身的特点,在首次谈判中重点需要从细节入手建立客户的安全感,谈判的过程中须根据其特点和核心利益点构建每一个谈判冲突的解决方案。谈判的阶段不同关注的点也不同,故谈判要紧抓每一个关键点,了解分歧的真正原因,才能为下一次的成功找到换取最大胜利的筹码。要想获得首次谈判的成功营销人员还必须具有以下的意识:

说好每一句话:怎么开场?在谈判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好节奏?谈判出现冲突的时候如何及时回旋?如何让步?如何逼对手让步?说好每一句话才能保证顺利达成谈判目标。

细节决定成败:注意谈判环境的营造,谈判资料的准备,谈判参与人员的确定等。如笔者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些业务代表踏进客户办公室也不看旁边是否有竞争对手的人或者是其他就开始谈判。

斗智斗勇:谈判的过程是“施”与“舍”,“合作”与“冲突”的过程,是互惠的但不一定平等,不一定平等但一定公平。所以谈判的人要有斗智斗勇的意识。

注意总结:谈判每一个阶段结束后都需要进行对改阶段进行总结,哪些是双方能达成共识的?哪些是对方能再次让步的?那些是自己可以让步的?进行充分的总结后,在对下一阶段谈判的成功提交可行型方案从而最终实现谈判的目标。

具体来说,代理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代理销售,对商品无所有权),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对商品有所有权)。 (二)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

其实,你在选择商品的时候,商品同样也在选择你,申请经销权很象一个择偶的过程。

一.了解对方是否名花有主

首先要了解本区域有没有该品牌经销商,如果有,而你的实力又没有对方强,就没有必要再去争取了,但你可以向本地经销商争取更低一级的经销权。

二.考察对方人品

做市场调查,确定该品牌的是否有市场。

三.展开追求攻势

经过调查后如果没有该品牌的经销商,联系总部,了解该品牌的经销条件(如:年季销售额规定及保证金、返利政策、指定区域、首批定货等),再向该品牌总部提出经销申请,说明自己的情况,如:所在区域、业务类别、从业人员、资金实力、营销网络、经营状况等等。(注:某些小品牌不会要求你出示上述文件的,只要你首批进多少货就可以了,但凡正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公司都会要求你出示上述资料。)

四.是否门当户对

总部收到你的资料后,如果审核初步通过,会与你进一步沟通(包括经营理念,营销方式等),也许会请你去详谈,邀请你考察公司和工厂(你也可以主动提出考察要求),同时会派专员或就近的业务员来你所在的区域做考察调研。

五.婚前筹备

双方沟通之后,认为确有可能合作,总部会要求你提交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总部通过,签订合同,交纳保证金,首付进货,发授权证书或授权铭牌。

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些强势品牌的择偶过程,厂家拥有完全的主动权,因为申请代理权的经销商太多。

在经销权的竞争中,风险与利益共存,有的经销商说,为了争夺某个品牌,几十万元公关费用砸下去,有时甚至连被考察的资格都没有得到。

⑺ 做为公司,怎样和代理商和经销商签订合同,谁有样本,如何确定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真实身份

第一条约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_________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 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 佣金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______元按______ %收佣

______元按______ %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己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计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贷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贷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商场。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九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

如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座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二十六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批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七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八条赔偿

协议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制造商总部________所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条仲裁

固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________的法律________仲裁解决。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提名一位公证人。

如两名仲裁员在30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三十二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四条 无效条款

如协议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协议其余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制造商: 代理人:

签署地: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董事长:________ 总 裁:__________
仅供参考

⑻ 签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加盟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的内容,不妥之处有权利要求修改的。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 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 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 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 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 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 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 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 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 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 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 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 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 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 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 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 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 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 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 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