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
我们一般说到的代理商,仅仅是作为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来帮助企业将产品销售到市场上,并不具有该产品的所有权,只能得到相应的佣金酬劳。而经销商则是用钱向企业进货再转手卖出去,所得到的利润则是其中的利差。
所以我们可以把经销商理解为是花钱向企业进货的单位,企业将产品卖出给经销商之后便与之没有利益牵扯;而代理商则只可能需要支付给企业相应的保证金,不需要负责销售产品的费用,等到产品卖出去了,便可以从企业那里得到一笔佣金。相比之下,经销商的商业风险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拓展资料:
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② 代理加盟经销有什么不同和区别
(1)经销商和供货人之间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购进货物后转售,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担风险;(2)在代理方式下,代理人只是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行为,二者建立的契约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3)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订立合同,只据间介绍,收取佣金,并不承担履行买卖合同的责任,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双方是委托人和当地客户 销售代理是公司在一定区域内委托给另一方可以在当地运营公司商品的形式。一般来说目前的代理经销都差不多,代理一般来说是中介的作用,但很多代理实际往往自己也是经销者。目前有某个地方的总代理,和下面的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渠道,基本上是指区域及产品而言的。独家经销权一般指的某种产品在某个区域内的销售权,只限此一家。
③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
区别如下:
1、经销商有独立的经营机构,代理商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经销商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代理商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经销商能获得经营利润,代理商是赚取佣金(提成)。
4、经销商可以多品种经营,代理商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5、经销商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代理商供货权力较大。
(3)经销代理加盟专柜的区别扩展阅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一般为单一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经销商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可以从生产厂家也可以从其他地方获取货源)。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3、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4、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5、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品牌代销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6、分销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合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7、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
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④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主要区别是什么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主要区别如下:
一、三者主要权利不同
分销商拥有价格决定权,他们通过购买取得商品所有权并转售出去,所以要承担各种风险。
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
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
二、三者所处环境不同
分销商是完全独立的商人,不受分销企业和个人约束,他可以为许多制造商分销产品。
代理商必须固定地从事受他人委托的活动,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4)经销代理加盟专柜的区别扩展阅读:
经销商的管理模式
1、总部与经销商、加盟店之间建立一个覆盖全面的交流体系平台,保持两者之间的及时联系,方便双方业务交流。比如任我行内部的天通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的发布产品业务信息,及时与50万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总部要保持自己的强势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经销商、加盟店轻易脱离或自立门户。始终确立公司总部才是该经营模式的合法拥有者、拥有品牌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包装设计等全归属于公司总部。
3、经销商及加盟店与总部签定责任书,规定两者间的责任与义务,两者按规定行使责权及义务。
4、经销商、加盟店必须按照总部规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规章制度。总部与其应及时沟通交流,使经销商、加盟店保持和总部一致的服务标准及价格体系。
5、经销商、加盟店的店内外要求装修一致、标志统一,不允许随意更换。
⑤ 专卖店和普通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区别
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 经销商 ★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 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 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 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 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 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 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⑥ 经销商和代理商区别
要了解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先了解经销和代理的区别:
1、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
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2、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
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
相关知识点延伸: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⑦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代理不用付加盟费或较少,而加盟则一定要付一定额的加盟费.
不过代理要考查信用度的...
代理商和加盟商虽然同为合作伙伴,但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区域性的产品保护,价格优势,属于厂家在当地的代言人,要一个销量的要求,厂家会有广告,技术,设备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仅是终端商的一种,是销售点的一种,产品价格方面没有优势,不过销售任务一般不会很重.
代理是把这个区域的经销权全部授权给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据你的情况向下发展经销商,进行分销。代理有的时候会收取经营保证金,当然也会有销售或提货额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话,要承担约定的赔偿或损失。
加盟是商家或厂家扩大销量的一种经销方式,一般有统一门头,统一装修,统一着装的要求,加盟一个正规的特别是有经验和实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经营风险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还是经销加盟就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权地区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营销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与公司在授权地区平等;而加盟商要认同经营理念,遵守公司的规定,并接受公司监督。
⑧ 什么叫做代理经销商加盟商有什么区别呢
加盟商:国际连锁加盟协会(IFA)给连锁加盟的定义是:“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品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机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由于这个定义过于简单和笼统,一位前IFA总裁又补充如下:连锁加盟是一种经济简便的经商之道,经由一种商品服务以及行销方法,以最小的投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但是相对地必须放弃若干的自由与选择,如商业决策等。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从如下几点来把握连锁加盟的本质:总公司和加盟店是基于契约关系,彼此都是独立的事业体;加盟店主既非代理人也非从业人员;总公司提供加盟店商标、商品(或劳务)、象征该公司的整体设计及经营技术;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务或劳务;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拥军爱民金、权利金、契约金在内的开办资金。
加盟店除了相对权利外,还有相对义务,即必须遵守总公司的种种限制和规定。在契约存续期间,总公司必须为加盟店继续经营给予协助。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 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在国际贸易中是指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双方订立协议或相互约定,由供货商向经销商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经销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也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必须自垫资金购买供货商的货物,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