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商代理 » 加盟代理退钱律师
扩展阅读
1元火锅加盟多少钱 2025-07-17 12:25:25
牛骨头汤火锅加盟店 2025-07-17 11:58:11

加盟代理退钱律师

发布时间: 2021-09-11 03:14:44

1. 怎样解除律师委托代理协议并要回代理费

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原委托的律师有不作为的事实,如果没有,就不能单方面随意解除原委托律师的代理行为,对方更不可能退回你的代理费.否则,你就还未打完前面的官司,就又涉及下一桩违约官司了.

2. 代理律师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代理了可以找他退钱吗

律师,他的责任那他当然得给退钱了,她的责任,她代理不了你,你的案子了,他就必须得给退钱

3. 这1万律师代理费能要求退回吗

你好:

一般律师收费是根据 诉讼阶段的。

比如,一审,结案就是以一审法院判决为止。

你说的情况,律师已经做完了委托的工作。应当按照协议收取费用的。

对方申请再审,进入了再审申请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也是单独的阶段

如果委托律师,也是收费的。

个人认为,你的律师收取的费用没有违法的地方。

如果再审,若你败诉,律师前期的工作已经付出了。费用是不能退还的。

你说的本案结案,上面有诉讼阶段的。比如,终审法院判决并执行的。

河南 曹律师

4. 律师费能否退还

解答如下:
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们遇到过几例,律师行业的同仁们也曾专门召开会议多次讨论处理方法。
对于这种案例的处理,目前是这样的:
第一,行业惯例大多数的都不退还。
第二,从法律上来说,应当这样理解。律师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也就是说这种合同要适用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但是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作为律师来说,由于律师代理案件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律师在接受每一个案件时都会对自己的未来工作做一个安排,如果已经签订的委托合同被委托人无故解除了,律师难免会丧失未来可的利益。这些利益是律师本来就可以得到的。因此委托人虽然可以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但是立法机关为了平衡利益,受托人完全可以取得约定的律师费。
第三,由于风险部分是不确定的,因此风险部分的律师费不能全部赔偿,可以由法官参照律师工作量来确定。之所以风险部分也要部分赔偿,是为了防止部分当事人在看到案件胜利在望时恶意解除合同,从而损害律师利益。
总是,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承担损失。我们律师事务所起草的委托合同对此约定的比较明确不会发生争议。

5. 找律师退钱好退吗

好不好退以及能否退钱,就要看你与律师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内容。如果说律师按约定履行了义务,那么有可能无法退钱。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律师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有违合同内容,那么你可以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委托代理费!

6. 急 委托律师代理一官司 现在不想办了 能不能退钱

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是免费的,但必须符合接受援助的条件。所以收你钱的律师肯定不是法律援助中心委派的律师。
二、你取消打官司是自己的原因,而不是律师有什么过错。律师为你的案件进行了研究,并为你提供了建议(不管这些建议你是否接受),你中途改主意想收回律师费,肯定是有难度的。
三、建议你和律师协商,最好找介绍人出面,估计最多退回你一半的钱。

7. 现在要求加盟商退款她不退,我该怎么维权

要求加盟商退款她不退,我该怎么维权?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法院诉讼加盟商。

8. 律师说代理费15万,事办不成给退,可信么!

这叫风险代理,可以签订合同
分阶段支付,不是一次支付
到哪一阶段,根据成果支付
没有成果凭什么交钱
建议再找个律师咨询
风险是对等的。三思啊

9. 律师费 部分退费

最近在所里值班时,接待了好几个来所咨询的被害人家属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有两个咨询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一位中年妇女,她的穿着打扮比较得体,脖子上还围上了一条丝巾,看起来是一个很有涵养的人。我问她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北京专业辩护律师,她只告诉我说已经退休了。我看见她放在桌上的小背包里装了许多材料,便叫她先把书面的材料给我看,专业刑事辩护,她说判决书写的不是事实,要口头给我说案件的情况,然后她就开始讲述,听起来条理还清楚,刚讲了两分钟,她就停下来了,眼睛一直向玻璃门外瞅,并问我大厅沙发上坐着的是什么人,我说是一个当事人等另一位律师沟通案件,她说你叫那人走吧,他在偷听我们谈话。我说他的案件与你的案件没有关系的。她又接着讲述,讲了一会又停下来了,一定要我把那人叫走死刑辩护律师,才能继续告诉我关于案件的情况,我问她为什么一定要别人走,她说怀疑那人是公安局派来跟踪她的,她在来我所的路上,一直觉得有人在跟踪她专业辩护律师,那人肯定是想把她弄回东北去。我问她是怎么找到我所的,她说是上网查的,网上有详细地址,她就到我所来了。说完后,她拿上包就夺门而逃……
再一个咨询者是一名年轻的男士,我走进接待室时,他已经坐在里面,头戴一顶帽子,并把帽沿压得很低。简单的寒暄后,他就开始讲述案件情况,他认为检察机关侦查不力,对被告人的很多犯罪行为没有进行深入的侦查,导致法院对被告人判刑太轻,北京刑事律师咨询,放纵了犯罪。我向他解释了申诉的相关规定后,他收拾材料准备离开,我看见他把材料下面的一个小袋子的拉链快速拉上,立即放进他的提包里,我问他是不是对我们刚才的谈话进行了录音,他说没有录音,小袋子里装的是手机。其实,看他刚才的举动,我知道他肯定录音了。
回想起两位咨询者,北京刑事案件辩护,我心中的悲情难以言表,倒不是因为录音的内容,因作为一名律师,我已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在解答咨询中也没有什么“雷人”的语言,而是对他们的行为折射出的内心世界感到悲哀!他们是不是把律师事务所也当成政府的信访部门了?我真希望信访的渠道能更加畅通,让老百姓的诉求切实得到解决。另外,我也在反思,我们做律师的是不是应该站在另一个高度,探索出更好的沟通渠道来为他们的心灵减负呢? 让他们在打官司的路上不再遭受额外的伤害。
辩护律师;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张兴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