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想开家生物质颗粒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开家生物质颗粒加工厂需要以下手续:
1、工商部们的营业执照;
2、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
3、质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
『贰』 南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我想代理你们的产品请问什么样的方式加盟代理我才最受益呢
拿授权VIP最高级别的,当然也是最受益的,不过要有任务和押金的
『叁』 我想开个生物质发电厂 不知道需要多少资金500万能开个多大的
500万的估计只能投资那种小型的烧粉状物料的悬浮燃烧类型的炉子,产蒸汽来卖,做发电或热电联产这点资金是不够的也是不划算的,但高温悬浮燃烧目前仍存在NOX排放高的问题,不符合新的环保标准,加装脱硝装置运行成本会增加。当然,总体要综合考虑,看应用场合来选择合适的炉型和技术方案。
『肆』 生物质气化炉好不好在哪加盟好
我也想知道啊,就是不知道哪家公司的真正实用,江苏有两家:大丰宝鹿、徐州昊源当地政府正在推广(2009年),不知到那里的用户现在用得如何?哪位网友用过的也请发表一下意见???湖南据说有家大公司叫张家界三木能源,网站搞得有模有样,不过到目前为止他们网上的产品图片全部是被淘汰的分体式气化炉。
(郝芳洲说过:分体式气化炉不应该推广)
2007年3月26~27日,“促进中国和国际高效低排放户用生物质炉灶技术创新和推广项目”颁奖大会在北京农招大酒店召开。......代表还对这次项目评选过程中被淘汰的户用分体式生物质气化炉存在的焦油问题和燃烧中污染物排放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一致认为在技术不过关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盲目推广,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三木”牌分体式气化炉虽然在项目评选中淘汰,但企业经理周森林在发言中表示,非常感谢壳牌项目专家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并指出如果壳牌项目早实施1年,企业就可以避免50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现在已经是2009年了,不知道有没有真正可以推广的产品了
希望有用过的同志提供一点信息啊。。。。
有发言权的同志必须是用过这种产品半年以上的用户。。。
其他都是假的。。。。
『伍』 怎么加盟代理指纹锁代理指纹锁哪家好呢
有资质、有一定的费用预算就可以代理啊,推荐代理的品牌有德施曼、凯迪仕、萤石网络这3个品牌。
『陆』 生物质气化炉在哪家加盟比较好谁有详细的资料
如果你是想加盟话。证明你对这一个市场还是不怎么了解的,网上没有几家气化炉不是骗人的!其实这里面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网上叫了那么久,还没有一个地方能普及用的!有专家说这个气化炉是先天不足的!!
『柒』 加盟代理是什么意思
某企业组织,或者某集团连锁总部与加盟商之间相互约定的合作关系。
『捌』 你好!我和朋友合作开办一家生物质燃料加工厂,请问合作协议怎样写会比较正确,谢谢!
合伙协议书范本
一.总则
合伙企业名称: (简称企业)。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公平、平等、互利。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甲
(2),乙
(3),丙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甲乙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甲 、乙 、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 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分配按照每人 %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每人 %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每人 %的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玖』 有人加盟河南经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吗,转让新能源燃油技术,设备,加盟代理费
你好 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