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理费可以退吗
不要盲目投资!跟你没手续!就是慢慢掏钱!说的天花乱坠!最后!……
❷ 加盟费能退的吗.
加盟费是不能退的,但是保证金是可以退的。
❸ 交了代理费不想做了对方不给退钱怎么办我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主要看当时签的合同怎样写的,如果当时人家写了不退代理费,那就没办法。如果写了退代理费,那可以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一起诉之后,法院会调解,问题就解决了。
❹ 加盟如果甲方解约乙方能不能退技术服务费
神州科达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甲方: 神州科达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将科学技术更好的推广,从而尽快使新技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的条款:第一条 关于双方的独立性 1.协议的双方各自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责任。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软件、技术等的权利。 2.“欧丽卡”是甲方的商号,乙方在成为甲方的合作商后,甲方应授权给乙方使用。 3.合作期间,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由其提供的产品和技术,在乙方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场所开展经营,乙方自身注册的法人单位的资产及负债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可以使用“欧丽卡”合作商的名义进行经营,该许可只限于与甲方提供的技术及产品的相关业务。 4.经乙方考查确认后,自愿接受加入甲方“欧丽卡”数码影像 三星级 方案,成为甲方的合作商,应向甲方交纳技术服务费共计为 1480 元,大写 一万四千八 元人民币(无其它任何费用)。上述款项全部到帐后合同开始生效,乙方便开始享受对应的权利及甲方给予的商号使用、及产品专业技能、经营技术的学习培训的权益。第二条 关于协议的有效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 12 年 4 月 13 日至20 13 年 4 月_ 12 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在经营区域内推广了引用该项目生产的产品,乙方享有免费续签权力。合同期满前,乙方向甲方申请续签,经甲方全面考核同意后,甲乙双方续签本合同,如不续签则本合同自行失效。第三条 关于商号的使用 1.乙方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使用商号及产品经营的技术资产,同时乙方应以甲方授权经营的主要业务为基础经营。 2.乙方在甲方授权期间有对本商号进行宣传和维护其声誉的义务。 3.乙方使用甲方商号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降低或影响甲方的形象,不得有损害甲方的商号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4.商号的使用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限。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乙方经营执行本协议期间,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相关的产品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对乙方或乙方派遣的员工有义务免费培训其相关技术的操作能力、相关经验,其培训的时间、过程应让乙方或乙方派遣的人员学懂、学会为止。 2.该项目甲方如有研修指示、技术升级等相关服务,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及时派员工或亲自参加甲方提供的教育研修课程(或函授培训),从而获得经营中所需要的新知识、新技术,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该项目的技术培训为免费服务,不得增加费用。 3.甲方施行县级、市级、省级区域代理商运营管理制度:乙方在取得代理商资格后,需要在规定的区域内享受甲方给予该区域的特定权益。 4.甲方不定期为乙方提供新的产品种类、价格、目录;设定建议标准零售价格并提出销售价格的相关建议;并有义务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收集有关的销售情报和产品信息。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大批量产品代加工业务,大批定单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个月之内,乙方须向甲方递交经营地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店铺固定电话等一切相关合法证明文件给甲方备案;若逾期未能出示上述文件,并没有向甲方递交书面延期申请的,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不具备经营资格,甲方有权利在乙方区域内再授权第三方经营。 2.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的要求,维护售出产品的质量,从而提高品牌形象。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和其它被授权经营者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甲方和其它被授权经营者的业务。 3.乙方产品销售的价格应与总部建议价格基本保持统一,总部允许乙方根据当地市场的消费水平微调,但不得恶性竞争。如出现恶性竞争事件,在甲方规劝后不按期改正的客户,影响到甲方的品牌形象及项目推广,产生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直接取消合作资格。第六条 关于双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内部保密技术、经营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损甲方利益及有损甲方相关连的客户利益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3. 乙方不得向无关本项目的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署的合作合同内容。 4.前三款规定的乙方对甲方的守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后仍然有效。第七条 关于协议的解除 1.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当地违法经营;○ 乙方在当地超范围经营及超范围授权开设其他分店;○ 乙方拖欠需交甲方的资金和货款及其它债务;○ 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的规定;○ 乙方违约许可他人使用总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出现; 2.如乙方不再经营,应自行撤除在经营场所的相关招牌,同时应办理解约的相关手续。 3. 乙方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发布有损总部品牌形象的语句或者文章,公司查证后,乙方合作权立刻被终止,因此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 关于法律责任 1.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标识等,因自己的经营行为而损害了甲方授权使用经营的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独自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甲方因乙方的行为而承担被索赔责任时,可向乙方追偿所承担的赔偿金。第九条 关于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第十条 关于其他事宜 1.若在合同期间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提交签定履行合同所在地的甲方人民法院审理。 2.甲方推出其它新技术、新产品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取得其产品和技术经营权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擅自更改或复印件均无效。
❺ 加盟合同,违约了加盟费可以拿回来吗
拿不回来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正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被特许人(加盟方)交纳加盟费是为了获得特许经营权。加盟费可以说是加盟者获取特许经营资格的对价,有了这种特许经营资格,加盟者才得以借鸡下蛋、快速实现资本的积累。然而,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并不意味着经营活动能顺利展开,并取得成功。我们知道,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人首先应有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资源;为将这些经营资源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必须对被特许人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以使其顺利开业;在被特许人开业后,特许人仍需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继续提供支持与帮助,促成其成功经营。可见,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5.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风险随时存在,而特许经营恰恰具有低风险低成本扩张、迅速广泛占领市场的特点,加盟者正是通过交纳加盟费获得特许经营资格,从而降低经营风险。美国有关商业立法中规定加盟费是加盟者必须交纳的风险金,其原因就在于加盟者交纳该费用后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经营模式,大大降低创业风险。因此,在合同开始履行后,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中途解除时的处理原则,而特许方又切实履行了收取加盟费所应承担的义务,将特许权授予了加盟者,那么,即使中途解约,加盟费也不存在退还问题。
❻ 我拿了个代理 交了一半的代理费 现在不想做了 钱能退回吗
能否退代理费,要看你们当初签定的协议,如果协议明确不论什么情况都不能退,那就不好退。否则可以退,不过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拿到全部费用。
❼ 加盟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求助法律
加盟者可以主张退还加盟费。
加盟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非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不予退还费用”就真的有权不退费。一些认为加盟费不能退还的朋友要么是法律知识缺乏,要么可能是加盟公司的舆论要求。
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允许加盟者在一定期限的单方解除权。
具体在律师实务中,在本人办理的大量案件中,一般符合以下调价,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1、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解除行为,
2、未实际完全使用特许经营资源
3、加盟公司具有一定的过错或者说违反国务院的规定。
上述条件只要符合两条即可,解除的时间尤其重要,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及时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具体可以搜索咨询合肥余智明律师。
附:本人办理案件(当事人交纳14万,退还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