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商与代理商有什么区别
1.代理:有全球代理、全国代理、全省代理或者某个市、某个地区的代理。 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业绩等。 2.加盟:厂家与代理都可设立加盟商。厂家一般都会在每个城市或者某个区域设立几个加盟商;代理商也可以在某个地区设立几个加盟商。 在自营店和加盟店问题上,企业通常以自营店连锁打造企业品牌形象,以加盟店连锁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加强连锁网络的控制力。 通常来说加盟商需要具备相当的资金实力,而总部则提供和产品或经营项目相匹配的技术支持,管理、经营及督导体制,人员培训,以及企业形象标示(CI),产品生产商或项目总部用连锁的品牌优势和竞争优势来达到双方互赢的目的。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㈡ 代理等级怎么划分
代理等级划分如下:
1、总代理:又称全权代理,是在市场上作为被代理人全权代表的代理商。这种代理商有权处理本人日常业务或专业活动中随时发生的事务,也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一般性活动。
2、独家代理:是一种狭义代理人概念,指通过协议规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期内享有代理销售某种商品的专营权。其业务限于商业活动,具有垄断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内,委托人可以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销售业绩支付规定的佣金和补偿费用。
4、单一商号代理商:指仅为一个单一的企业主从事代理活动的代理商,其经营效益首先取决于企业主提供的业务情况,对企业主有很大的依赖性。
5、区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区域或一定的消费集团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此种不排除企业主自己在该地区内缔结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但即使未参与,对于与企业关系规定的应由他代理的区域或消费集团成员所缔结的交易,同样享有佣金请求权。
(2)加盟代理商级别扩展阅读:
代理的功能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的关系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参考资料:网络-代理商
㈢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代理不用付加盟费或较少,而加盟则一定要付一定额的加盟费.
不过代理要考查信用度的...
代理商和加盟商虽然同为合作伙伴,但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区域性的产品保护,价格优势,属于厂家在当地的代言人,要一个销量的要求,厂家会有广告,技术,设备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仅是终端商的一种,是销售点的一种,产品价格方面没有优势,不过销售任务一般不会很重.
代理是把这个区域的经销权全部授权给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据你的情况向下发展经销商,进行分销。代理有的时候会收取经营保证金,当然也会有销售或提货额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话,要承担约定的赔偿或损失。
加盟是商家或厂家扩大销量的一种经销方式,一般有统一门头,统一装修,统一着装的要求,加盟一个正规的特别是有经验和实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经营风险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还是经销加盟就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权地区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营销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与公司在授权地区平等;而加盟商要认同经营理念,遵守公司的规定,并接受公司监督。
㈣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区别
按照现在的说法:代理商比加盟商的权限要大;
代理商可以分为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也可以说成是某某区级代理、市级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财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授权给代理商在某一区域代理经营本公司的品牌,代理商可以发展自己的加盟商,不过需要报备总公司;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个品牌作为自己销售的品牌,开个店,不过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级,也可以是二级;
总的说,比较大的公司集团会分华东区代理啊,华南区代理等等,小的公司就直接发展加盟商;
㈤ 代理商级别怎样划分
一、含义
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惯例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二、种类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
三、类型
1、总代理:又称全权代理,是在市场上作为被代理人全权代表的代理商。这种代理商有权处理本人日常业务或专业活动中随时发生的事务,也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一般性活动。
2、独家代理:是一种狭义代理人概念,指通过协议规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期内享有代理销售某种商品的专营权。其业务限于商业活动,具有垄断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内,委托人可以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销售业绩支付规定的佣金和补偿费用。
4、单一商号代理商:指仅为一个单一的企业主从事代理活动的代理商,其经营效益首先取决于企业主提供的业务情况,对企业主有很大的依赖性。
5、区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区域或一定的消费集团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此种不排除企业主自己在该地区内缔结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但即使未参与,对于与企业关系规定的应由他代理的区域或消费集团成员所缔结的交易,同样享有佣金请求权。
6、特许代理商:指被授予特许经销权或优先经销权的、从事独立商行为的商人。
资料来源:http://ke..com/link?url=sIvZ8HcCFU0ZK6BQfMHHPHZf2Z2qR_QtEzqkTcHlB_kHKeVnQYWisiO9ISGooCNSf6-qE42ZEuQ6Z9T3NpzR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