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农合买药能报销吗
新农合买药不能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范围:
(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的医药费;
(二)自购药品;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
按摩、家庭病床、特别护理、健康体检、非医疗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以及陪客费、
中药煎药费、输血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等;
(四)怀孕、流产、堕胎、分娩及其他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工伤(公伤)及其它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费用;
(六)有挂名或冒名顶替等欺诈行为的;
(七)因交通肇事、斗殴、自残、服毒、酗酒等故意行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支付的医药费用;
(八)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宜报销的其它费用。
(1)新农合报销药品招商加盟网扩展阅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
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
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
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
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Ⅱ 新农合报销那些药
一,因为每个医院的药都是不同的,所以没有统一的标准,要看医院的用药以及医院的资质来决定,不同等级的医院能报销的药品范围不同,具体可以咨询相关的医院。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
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三,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新农合报销药品招商加盟网扩展阅读:
新农合报销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Ⅲ 新农合哪些药报销
新农合报销的药品:
2013年版目录在保持新农合报销药物政策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目录范围,并按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将现行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自治区增补品种全部纳入。今后,凡国家基本药物和自治区增补品种均自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2013年版目录药物品种总数为2013个(不包括中药饮片),其中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1278个,中成药(包括民族药)638个,医院内中药(壮药)制剂97个。在备注中对现行国家基本药物和自治区增补品种进行了标注,便于各地落实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政策。
对纳入目录的医院内中药(壮药)制剂,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食药监注〔2011〕31号)要求生产和使用,并在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批准文号有效期内有效,批准文号撤销则自动作废。
Ⅳ 如何查询新农合报销详细费用
查询新农合报销详细费用可以登陆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或者拨打社保局电话咨询。
1、 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查询;
2、 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或拨打全国社保服务热线12333即可查询;
3、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新农合医疗卡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在服务窗口查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业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4)新农合报销药品招商加盟网扩展阅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Ⅳ 新农合哪些药报销
一、2013年版目录在保持新农合报销药物政策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目录范围,并按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将现行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自治区增补品种全部纳入。今后,凡国家基本药物和自治区增补品种均自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二、2013年版目录药物品种总数为2013个(不包括中药饮片),其中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1278个,中成药(包括民族药)638个,医院内中药(壮药)制剂97个。在备注中对现行国家基本药物和自治区增补品种进行了标注,便于各地落实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政策。
三、对纳入目录的医院内中药(壮药)制剂,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食药监注〔2011〕31号)要求生产和使用,并在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批准文号有效期内有效,批准文号撤销则自动作废。
四、各地要认真执行2013年版目录,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让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充分了解新农合药物报销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
五、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需要配备和使用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原则上,目录内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乡镇和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达到100%,县级和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达到95%以上,市三级和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达到90%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控制目录外用药比例,促进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使用目录外药品要坚持患者签字认可制度。
六、各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应尽快完成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药品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做好新旧版本目录使用和管理的衔接,做好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目录的对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