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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食品加盟店 2025-09-11 03:02:47

超市加盟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 2021-06-09 10:54:53

⑴ 加盟超市需要什么条件

加盟超市需要的条件有:

1.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身份证复印件;

5.卫生证;

6.统一向总部采购货物;

7.新的人员聘用。

拓展资料:

经营连锁优势:

第一、可以降低创业风险,增加成功机会。

第二、加盟商可以得到系统的管理训练和营业帮助。

第三、加盟商可以集中进货,降低成本,保证货源。

第四、加盟商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和规范的服务。

第五、加盟者可以减少广告宣传费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第六、加盟者较易获得加盟总部的铺货支持。

第七、加盟者可以获得连锁总部的经销区保护,以避免同商铺的恶性竞争,共同对付其他竞争者,保证双方的利益。

第八、加盟者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信息来源。

⑵ 中小型超市加盟店怎么经营

一、了解顾客的需求 超市加盟店首先了解店面周边顾客的需求,根据顾客的需求来配置店内的物品,价格可根据周边环境调整。二、建立顾客关系 超市加盟店需建立好顾客人际关系,可以实行送货上门服务,根据顾客提供的地址,然后,制订送货上门的时间段(可节约成本),因为,想来你店买东西的人一般途方便。还可以办理会员卡。三、可增加一些便民项目 中小型超市加盟店属于社区型超市,此种局限性和发展的空间不大,应该把增加经营项目列为首位目标,除了应该有的商品外,还可增加一个便民的项目,例如:可充值水电费,煤气费等服务。四、提高新商的引进 中小连锁超市的商品定位都是一样的规模,一样的布置,而这种模式正是制约和影响其在社区发展的主要问题,应该突破这种经营方式,进行统一连锁地区划分的经营变动使门店在不同的社区范围内形成各自的特色格调,从而成为社区内的小型购物中心。五、提升顾客的消费次数 固定的消费群体以及固定的消费使得顾客已经形成一种潜在的消费时间段,例如有部分人喜欢在周日进行统一购买有些顾客喜欢在周三进行购买等等,那么就要突破这种消费的模型,使周围的消费者变每周一次为两次,这样就要前边两项的支持和配合才能把消费者吸引进来。

⑶ 超市的经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求大神帮助

连锁经营的三S原则: 1.简单化(Simplification) 2.专业化(Specialization) 3.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连锁经营包含: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三种类型。 “连锁加盟”是指加盟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契约,加盟总公司将商标、商品、经营技术授权于加盟者。而加盟者在得到上述权利之时,相对必须支付一定金额给加盟总公司,并根据加盟总公司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行使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经营团队。同时,加盟店设立,所需资金大部份(或全部)由加盟者负责,加盟店所需人员原则上由加盟者负责。他具备“十个统一”的特征:即统一领导、统一商号、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服饰装饰、统一广告宣传、统一经营形式、统一仓储运输、统一售后服务、统一管理体系。 “连锁加盟”的魅力 1、对加盟店而言:总部提供一整套经营模式、人员培训、商标和商誉、广告及商品供应,降低时间与资金成本并迅速提高和扩大了知名度。消费趋势的掌握和新产品的研发都由总部负责,快捷地掌握行业信息和销售信息,降低了风险,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2、对总部而言:帮助年轻的创业家实践事业理想,在减少资金和人力开拓市场的同时,有更多更快的机会扩展其业务。 3、对消费者而言:提供品质标准化、价格大众化的商品及服务。 加盟连锁经营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授权者支付费用。 授权者是指提供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者。加盟者也称为受许者,是指获得授权者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使用权者。 加盟连锁经营和单一独自经营相比有很多优势: 1、高成功率 连锁经营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证明行之有效,超过90%以上的客户在加入连锁体系后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由于连锁经营在降低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降低了竞争风险,因此也取得了较高的成功率。 2、较短的学习曲线 成功的经营模式。加盟者可以用很短的时间,很少的代价学习到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与知识,可以让自己少走很多弯路。 3、品牌优势 加盟者可以用较小的代价分享授权者经过长期经营努力形成的著名品牌和信誉从而有力地促进销售,并极大地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 4、规模采购优势 统一采购可以使连锁经营企业享受大批量购买的优惠,增强与供应商合作的力度,扩大采购规模,提高支付和销售的速度,降低采购成本,可以大大节约采购费用。 5、共同的广告、促销 连锁经营企业可以集中资源用于广告促销,降低广告促销平均成本,有利于连锁企业树立品牌形象。 6、专业的管理改进 授权者通过输出自己成功的行业经营经验和管理模式,可以帮助加盟者改进管理。 7、培训 加盟者将经常得到来自授权者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8、服务支持 加盟者可以用很小的成本享受授权者提供的综合服务,如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而连锁经营体系则通过规模效应使服务更加专业化。 我的建议:看了上面的定义,我想你该对加盟连锁有一个概念了吧。具体到实际操作上。首先你要先定义你所要成立的加盟连锁店是什么形式: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这三种模式决定了你对下面的加盟店管理的松紧。其中直营连锁关系最紧密,自愿连锁最松散;对资金的自我投入方面,直营连锁投入最多,自愿连锁和连锁加盟投入较少。 决定了加盟形式,才能决定你要增加的相应投入。以你开酒楼连锁为例,如果是直营连锁,就需要对下属店的人员、采购、菜品制作都要进行培训和统一管理;如果是连锁加盟,可减少人员这块的投入;如果是自愿连锁,你只用提供统一的标识,统一的服装,统一的菜品制作即可。 在设备上,直营连锁要设立人员培训基地、配送中心、采购基地、设备安装等相应部门,连锁加盟可对人员培训这块减少投入。 在操作上,直营连锁就完全是你现有店的复制,从人员于是采购到制作都要操心,但这种连锁店的风格不会和总店差得太多。加盟连锁就差一些,而自愿连锁甚至和总店的风格背道而驰。 所以呢,你还是根据自己的实力和习惯的操作手法先进行连锁形式的选择,然后再进行实际的操作。而办理相应的工商手续,反而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咨询一下当地相应的会计公司都可办妥。

麻烦采纳,谢谢!

⑷ 便利店加盟体系的赢利模式是什么

“双赢”模式加盟总部(特许方)的赢利是建立在加盟店的赢利基础之上的。加盟体系(既加盟总部与加盟店)的赢利模式应该是“双赢”模式,即:加盟总部赢利+加盟店赢利=加盟体系赢利。加盟总部的利润=加盟收入—投入成本。加盟总部的收入主要是特许经营权的使用费的收取,即加盟店每月定额或按一定比例向加盟总部上交的提成。投入成本主要包括技术输出、管理输出、商品输出以及品牌风险控制所需的成本投入和必要的部分固定投入成本。加盟店的利润=经营收入—经营成本。加盟店的经营成本主要包括进货成本、房租水电、人员工资、递延摊销、税费、管理费等,这些费用基本上是刚性的,而经营收入主要是销售收入,其它收入很少。所以,加盟店的销售业绩是投资人最关注的事情。只有把加盟店的销售业绩与加盟总部的收入挂上钩,才能激发双方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销售业绩,实现“双赢”。因此,在总部能够准确掌握加盟店经营业绩情况下(如:加盟店所有销售商品必须经过POS机,并经过POS机收款销售),最好采取销售提成的办法来分配利益。按销售提成分配利益的模式是当前国大36524总部收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主要形式。这种利益分配模式是建立在公平、合理、效益的基础之上。公平是要双方赢利,而不是特许方赢利,加盟方亏损,或加盟方赢利,特许方亏损;合理是要按双方投入的多少和责任的大小确定合理的提成比例;效益是店铺要有盈利,总部要有效率,使加盟体系利润最大化,使双方收益最大化。

⑸ 想开家超市或便利店,是加盟好还是自己开好

超市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了,毕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超市。隔三差五去超市逛一下,置办一些家庭所需要的物品也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超市也=也有大小之分。我们常见的小超市大部分是个人自己开的,当然也有加盟的,商品种类以一般生活用品为主;而大型的商超一般都是加盟店或者直营店,几乎涵盖了大部分的日常用品,种类非常齐全。

如果自己想开超市,个人认为自己开店比较好一点。首先,自己开店投入小。与加盟的超市相比,个人自己开店毕竟更省钱,加盟的超市都有加盟费,再加上设备费用和品牌等各种费用,加盟开店成本比较大。其次,不受限制。加盟的超市除了进货渠道的限制,还有售卖价格的限制,再加上各种合同约定的限制,限制性非常大,而个人开店可以自由发挥;最后,更有干劲。加盟开店感觉还是在给别人打工,而自己开店让人感觉是自己当老板,自己干事业,所以会更有激情,也更加有动力。

三、自己开店有动力。

加盟品牌店给人的感觉受还是给被人打工,而自己好像就是一个店长。自己开店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自己决定,干多干少都是给自己干,所以会更有激情和动力。

你认为开超市有必要加盟吗?

⑹ 连锁超市的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先给你来点概念,最后是我给你的建议:
“特许经营”一词译自英文franchising,用以表示一种特殊形式经营的商业。“特许”(franchise)原本为译文,意为“关于奴隶、苦役的身份”(free from servitude),以后英文词意一直被作为“特许”来解释。最早在中世纪的英国,“特许权”指英国国王的特权或指国王授予某些人的特权。到了19世纪中后期,“特许权”一词被运用到商业上,指制造商或商业公司授予批发商或零售商使用其商号、商标以及经营管理制度来批发、销售其产品以及服务项目的权利;同时,批发商或零售商在享受这种权利的同时要尽一定的义务,受到一定的约束,双方对取得这种特权的商业共同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
目前,“特许经营”在不同国家、不同组织有不同的定义。1997年,我国国内贸易部颁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曾对商业“特许经营”作出如下定义:
特许经营指特许经营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一种新的商业形态。
特许经营被称为商业形态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农业时代的杂货店;第二次是工业时代的百货超市;第三次是后工业时代的连锁——特许经营。有资料表明,国际上著名的跨国公司,70%-80%的连锁店是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建立的。国际上运用特许经营模式比较成功的有“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家乐福”等。
特许经营是一种新的现代商业运营组织方式。它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它利用知识产权的转让,充分调动了一切有利的资本并将其实现了最优化的组合。

特许经营的定义为: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合作、动力和团队精神是特许经营成功的重要构件。这些东西主要不是来自法律协议,而是来自伦理道德的交往、强有力的领导和一方对另一方目标的尊重。

事实上,特许者与受许者之间的关系常常象婚姻,这是由于双方这种合作关系的长期特性和双方相互依存的缘故。特许者与受许者关系达到最佳状态,也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受许者必须成熟、客观、执著,另一方面,特许者在与其受许者打交道中必须有耐心、公正和始终如一。

连锁经营的三S原则:
1.简单化(Simplification)
2.专业化(Specialization)
3.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连锁经营包含: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三种类型。
“连锁加盟”是指加盟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契约,加盟总公司将商标、商品、经营技术授权于加盟者。而加盟者在得到上述权利之时,相对必须支付一定金额给加盟总公司,并根据加盟总公司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行使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经营团队。同时,加盟店设立,所需资金大部份(或全部)由加盟者负责,加盟店所需人员原则上由加盟者负责。他具备“十个统一”的特征:即统一领导、统一商号、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服饰装饰、统一广告宣传、统一经营形式、统一仓储运输、统一售后服务、统一管理体系。

“连锁加盟”的魅力
1、对加盟店而言:总部提供一整套经营模式、人员培训、商标和商誉、广告及商品供应,降低时间与资金成本并迅速提高和扩大了知名度。消费趋势的掌握和新产品的研发都由总部负责,快捷地掌握行业信息和销售信息,降低了风险,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2、对总部而言:帮助年轻的创业家实践事业理想,在减少资金和人力开拓市场的同时,有更多更快的机会扩展其业务。
3、对消费者而言:提供品质标准化、价格大众化的商品及服务。

加盟连锁经营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授权者支付费用。

授权者是指提供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者。加盟者也称为受许者,是指获得授权者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使用权者。

加盟连锁经营和单一独自经营相比有很多优势:
1、高成功率
连锁经营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证明行之有效,超过90%以上的客户在加入连锁体系后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由于连锁经营在降低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降低了竞争风险,因此也取得了较高的成功率。
2、较短的学习曲线
成功的经营模式。加盟者可以用很短的时间,很少的代价学习到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与知识,可以让自己少走很多弯路。
3、品牌优势
加盟者可以用较小的代价分享授权者经过长期经营努力形成的著名品牌和信誉从而有力地促进销售,并极大地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
4、规模采购优势
统一采购可以使连锁经营企业享受大批量购买的优惠,增强与供应商合作的力度,扩大采购规模,提高支付和销售的速度,降低采购成本,可以大大节约采购费用。
5、共同的广告、促销
连锁经营企业可以集中资源用于广告促销,降低广告促销平均成本,有利于连锁企业树立品牌形象。
6、专业的管理改进
授权者通过输出自己成功的行业经营经验和管理模式,可以帮助加盟者改进管理。
7、培训
加盟者将经常得到来自授权者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8、服务支持
加盟者可以用很小的成本享受授权者提供的综合服务,如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而连锁经营体系则通过规模效应使服务更加专业化。

我的建议:看了上面的定义,我想你该对加盟连锁有一个概念了吧。具体到实际操作上。首先你要先定义你所要成立的加盟连锁店是什么形式: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这三种模式决定了你对下面的加盟店管理的松紧。其中直营连锁关系最紧密,自愿连锁最松散;对资金的自我投入方面,直营连锁投入最多,自愿连锁和连锁加盟投入较少。
决定了加盟形式,才能决定你要增加的相应投入。以你开酒楼连锁为例,如果是直营连锁,就需要对下属店的人员、采购、菜品制作都要进行培训和统一管理;如果是连锁加盟,可减少人员这块的投入;如果是自愿连锁,你只用提供统一的标识,统一的服装,统一的菜品制作即可。
在设备上,直营连锁要设立人员培训基地、配送中心、采购基地、设备安装等相应部门,连锁加盟可对人员培训这块减少投入。
在操作上,直营连锁就完全是你现有店的复制,从人员于是采购到制作都要操心,但这种连锁店的风格不会和总店差得太多。加盟连锁就差一些,而自愿连锁甚至和总店的风格背道而驰。
所以呢,你还是根据自己的实力和习惯的操作手法先进行连锁形式的选择,然后再进行实际的操作。而办理相应的工商手续,反而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咨询一下当地相应的会计公司都可办妥。

⑺ 加盟超市优缺点

加盟连锁店,有下列十项优点:

1) 由于总公司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经营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在时间上、资金上与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减除不安,在较短的期间内入行。

2) 好的总公司,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设R&D部门,而享受到这种好感。

3) 由于总公司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有些公司还有全套的电脑会计系统提供加盟店使用)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骛地专心致力于销售的工作。

4) 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种族歧视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5) 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可能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因是总公司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食器、杂项装备等,都可以更便宜的买进,甚至信用贷款。

6) 开张前的职前训练等种种装备工作,都可由总公司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另外如有其他私人的烦恼,也可以代为解决,如日本的连锁企业,甚至还提供包括子女教育顾问等。

7) 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公司为后盾,可为支援。

8) 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公司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甚或总公司帮你找好地点。

9)由于总公司对周围的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的变化,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公司的成功,也等于是帮总公司拓展市场,是总公司乐见其成的。因此总公司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定与福利。

以上的十项优点,并非所有的加盟店都可以享受到,不过或多或少都具备了这些优点。

5-2 加盟连锁的缺点

任何事物有利必有弊,不能够光看其利的一面,而忽略了其弊的另一端。至于加盟连锁店的缺点,则可归纳为下列五项:

1) 由于连锁企业对于全体的一致性要求严格,加盟店如想完全独立自主是不可能的。

2) 由于合同书上已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加盟店不太可能有自己的创意。当然加盟店可以将好的创意向总公司反映,也有被接受的可能。如日本的乳酸果地区公司,向美国总公司提议的设计就被接受。

3) 由于商品及补充配备等,都是标准化、规格化,所以货源补充管道受限。

4) 由于合同的限制,加盟店如果想将生意转卖给第三者,在未得到总公司同意前,是不被允许的。即使该店的土地及建筑物,都是加盟店自身所拥有。但通常只要原加盟者没有继续经营的意愿,而一切又遵守合同上的规定时,总公司也希望换一位经营意愿高的新加盟店主。

5) 即使在合同终了之后,如果是从事类似的商业活动,仍是有若干的限制。

了解加盟店的特质及其优缺点后,还要认清自己的情况、合同的内容,乃至合同背后的营运面所可能产生的种种问题。毕竟加盟连锁事业是基于相互利益的获得而组成的一种行销方式,除了对其特质、优缺点的认识外,双方必须做相互的沟通与了解,进而合作无间,互助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