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总部与加盟者有那些共同利益。是不是每年要给加盟总部付一定的利润
1、加盟实际就是将加盟总部成熟的产品和项目以及经营模式结合当地加盟商的资源,双方互惠互利的一种合作关系。两者共同利益和目标是一致的,简单的说加盟商赚钱了,就会不断的进货,从而总部也就赚钱了;再比如反方面的,如果一个加盟店亏损并倒闭,加盟商注定是有很大部分的损失的,而这个品牌在当地几年之内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所以双方的利益和目标是一致的。当然我说的这仅限于正规的连锁加盟,有些骗子公司、非正规公司不是这样的,它们擅长一锤子买卖,收了加盟费之后,其他的就会比较随意。
2、加盟相关费用包含加盟费、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等主要部分,一般不同企业加盟费、保证金都是要缴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会有相关约定,比如加盟合同期内无特许权使用费,合同期外每年缴纳多少,各个企业不同。
B. 总部与加盟店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在合同责任中,总部与加盟店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这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要求赔偿或者向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如何,要看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C. 总部如何管理加盟商
如果说VI的统一使得加盟店极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么对大品牌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流程的学习,则是他们迫切的愿望。对加盟店的管理不仅仅是统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应该是对总部运作理念的逐步渗透和对内部经营管理操作上的统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他们更多体现出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土办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积极-全球品牌网-寻求更为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来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后,继续沿用原有的土办法,这样,营业额和销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会对总部的营销策略持有戒心,担心总部对他们在指导的同时坑害他们,要么是想套牢他们永远做下线,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时也是对总部商业道德的体现和考验。 2、 总部自身原因分析 (1) 总部与加盟店合作的基础不稳定 现在许多品牌连锁加盟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比较脆弱的合作关系。双方既没有股份的约束,又没有共同发展的远景,完全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加盟店仅仅希望借助总部发展壮大,没有长期合作的意愿,而总部又贪图市场份额,在自身体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发展。因此,这种加盟连锁是极不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总部的营销策略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总部没有经过详尽的市场调查制定的营销策略往往只适合用于部分区域,这样一来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触情绪,或者营销方案根本不适合在当地推广。我国的区域性差异很大,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不同,因此总部在制定营销方案时不应一概而论,要顾全大局。 (3) 企业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总部给予加盟店太大的权利,同样会导致总部的营销策略难以执行,总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权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机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寻、有制可依。 (4) 总部与加盟店的管理架构和沟通体系有问题 1、统一VI形象仅仅是解决了治标的问题,而总部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帮助加盟店进行市场培育,在进行经营方法的正确引导和扶持,然后进行经营思想的渗透,最终实现共同双赢,这才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2、总部在进行营销策划时,要根据每个加盟店不同的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的营销方针,并且要多征求加盟商的意见,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营销方案。
D. 加盟创业如何与品牌总部取得联系
其实想要与加盟品牌总部取得联系,方法是有很多的,首先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在网上搜索该品牌的官方网站,在网站上查询该品牌的联系方式,一般来说,有很多的加盟品牌都会在网站比较醒目的位置写上加盟热线电话的,只要拨打电话就可以直接联系到该品牌总部的工作人员。除了加盟电话之外,很多加盟品牌的网站上还有其他的联系方式,比方说在线客服、官方微信、在线留言等等,所有这些方式也都是可以很容易就和加盟品牌总部取得联系的。有些朋友会问了,如果有些加盟品牌没有官方网站怎么办,那该上哪里去查找联系方式呢?
其实对于这样的加盟品牌,创业者如果不是十分了解的话,最好就不要考虑了,想想看,一个加盟品牌连自己的官方网站都没有的话,估计实力也不怎么样,建议就不要选了。现在是网络时代,只要是正规的加盟品牌,都会建立自己的官方网站,越是知名的加盟品牌,其官网就越是高端大气上档次,这是现在的企业必须要有的一个展示和联络的平台。但如果创业者对这个品牌已经比较了解了,确信这个加盟品牌还不错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获得该那么品牌的联系方式,首先可以上其他的一些加盟网站上查询,现在有不少专门的加盟网站,会收纳各个加盟品牌的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其次,可以找一找有没有该品牌相关的创业社群,然后去社群里向知道的人询问。还有,问问身边有没有认识的朋友知道这个品牌联系方式的。
E. 加盟商和加盟主是什么关系
加盟商和加盟主是合作的关系,加盟商和加盟主是一个意思,加盟”本质上就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指总部将连锁品牌授予给加盟店,加盟店缴纳一笔费用,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存在公平交易的关系。所以加盟商和加盟主是合作的关系。
F. 加盟店承担总部的法律责任吗
总部与加盟店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根据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总部与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这种连带责任,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或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G. 加盟创业如何增进加盟商与总部之间的关系
对于任何一个加盟总部来说,肯定都希望旗下所有的加盟商都能获得成功,这不仅是职责所在,也是利益所需。想要让每一个加盟商都能成功,就需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主动热情地投身到加盟创业中去,同时也要及时了解他们所遇到的困难,以便及时为他们提供帮助。不同的加盟总部有不同的方法和制度,但目的都是为了增加加盟商与总部的关系,让他们积极参与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来。有的加盟总部可能定期都会举办网络会议或者电话会议,以此来统一解决和加盟商所遇到的问题,同时,这样的公共会议也是一个绝好的交流机会,让加盟商和总部之间都能拉进关系,同时也让各个加盟商之间也能相互交流经验增进了解。而且加盟商汇聚在一起也能为总部的一些发展策略献言献策,这样就能进一步增强各加盟商的积极性。有的加盟总部还会有专人对加盟商进行上门拜访,总结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制定以后的发展策略与方案。通过这样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与相处,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各加盟商的实际问题,同时也和各加盟商建立更为亲密的人际关系。同时,公司总部的网站,公众号,以及微信群,都是很好的与加盟交流的方法和渠道,在不断地交流中,让各加盟商越来越具有主人翁意识,越来越积极参与其中。
H. 加盟快递公司欠运输费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吗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既然你加盟了人家的公司,你欠运输费,总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
I. 总公司涉嫌诈骗,加盟商是否承担责任
总公司涉嫌诈骗,但是加盟商是并没有参与诈骗行为的,所以加盟商是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如果加盟商也是参与了诈骗的行为,那么你们就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J. 企业对加盟商承担了什么社会责任
没有社会责任,有连带责任。
根据代理的相关规则,在合同责任中,总部与加盟店承担连带责任。
招商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加盟商要挑选企业和项目,企业也要挑选加盟商的资格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