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店都是通过不断进货来返还吗
加盟店不是通过不断进货来返还。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加盟店和总部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基于特许经营合同建立的,而不是简单的货物进货和销售关系,加盟店需要按照总部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包括店面装修,产品销售,服务质量等方面,在经营过程中,加纯盯盟店可以从总部获得品牌,技术,培训,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提高做坦和自身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总部则可以从加盟店的经营管理中获得一定的品牌推广效应和管理收益,因此,加盟店和总部信丛之间的利益分配是基于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和协商,而不是货物的进出和销售利润。
Ⅱ 加盟的快递公司怎么赚钱,我们是吃回扣还是每个月都要给公司钱
加盟快递公司的话,主要是通过发件赚钱的。也就是说你加盟之后多了两个业务:送件(多数不给钱,除非是很偏远的地方);收件(客服发快递,淘宝客服等)。你就是通过收件赚钱的,收的越多,赚的越多,所以要拼命的拉客户啊。呵呵
Ⅲ 品牌女装加盟代理比如我们怎样拿货有没有退换货是不是有要求第一次拿货有要达到一定的数量
应该说女装实体店的前景还是不错的,但随着房租及原料成本的上涨,服装利润没以前那么高了,如果要经营服装,建议能找个人带带你,这样风险会小很多,也避免走很多弯路。
女装实体店的经营旺季为每年5至8月和10月至次年的春节,利润一般在30%至120%之间。刚上市的新款流行服装利润最高,可达200%,随着流行季节的过去,服装价格也逐步降低,到季节末尾,利润只有10%至20%,甚至保本销售,以便回笼资金。至于那-全球品牌网-些亏本销售的招牌,都是商家招徕顾客的噱头,商家绝不会做亏本的生意。即使有少数亏本,与大部分的高额利润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女装店经营的好坏关键在进货,店主一般每周到批发市场进一次货,每季要到外地进两次货。进货时一看款式,二看价格,三看流行,四看面辅料。只要款式新、价格低、面料好的符合流行趋势的女装都能卖个好价钱。进货最好货比三家;销售时要有讲价技巧,善于察言观色,了解顾客的消费心理和其所能接受的价格底线。现在许多服装店都走高中档路线,做品牌服装,吸引了许多熟客,并采取打折扣和发优惠卡等促销方式。由于近年来服装店越开越多,生意竞争激烈,优胜劣汰。许多女装店改为代销的方式,进货时先付一点定金,卖完后再结帐,卖不完可拿回厂家再换新货,经营灵活,利润虽比购销差一点,但旱涝保收。
Ⅳ 我加盟了休闲食品,叫了加盟费可我没做起来,加盟费能要回来吗
能不能退加盟费,取决于很多因素。
第一,要看签约时间。如果是刚签约不久,公司还未开始提供服务、没有培训、没有选址、没有装修设计等的,那么还是处于“冷静期”内,加盟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冷静期”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特许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剥夺。即便合同没有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
但冷静期到底是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如果确定不再加盟,就要尽早解除合同,保护好自己权益。毕竟“法律不保护睡觉的权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签约时间比较久,甚至已经合同期满了,就很难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需要从公司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维权证据。
1、公司招商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档源举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时存在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加盟商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至于隐瞒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达到何种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单方解除权,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对于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的、足以影响加盟商决定签约与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加盟商而言,选择加盟并愿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往往是因为公司对项目作出了大量承诺,并约定会提供选址、培训、装修设计、配送设备物料、产品更新等全套开店服务,加盟商可以实现轻松开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诱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往往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加盟商有权以公司违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退回款项、赔偿损失。
3、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权的风险。
公司授权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源,如果其商标或者项目
标识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属于经营资源存在重大瑕疵,应当认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退回加盟费。
如何识别零食店加盟骗局?
本律师经办很多加盟商加盟零食店被骗的案例,很多加盟商都是被所谓的公司扶持政策所吸引,以为花两三万加盟费、两三万的装修和设备,再备上两三万的货,就可以轻松开店,坐等收钱。其实,恰好是掉进了公司精心准备的“加盟骗局”。
1、加盟费五折、两折、一折、甚至0加盟费
很多公司都以超低加盟费甚至0加盟费为诱饵,吸引加盟商考察。但加盟费用的高低,完完全全是由公司单方确定,浮动大,难以有衡量标准,多少折裂链意义不大,最终要看需要缴纳的金额。且很行碧多公司“醉翁之意不在酒”,故意通过超低加盟商吸引加盟商,后续再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
2、免费的选址服务并不免费
很多公司在招商之时,往往宣传是免费为加盟商选址,并且是“金牌选址老师”亲自选址,出具书面的选址报告。等加盟商签订合同之后,公司就会要求加盟商预付选址老师的差旅费用(车费+住宿费+餐费),当加盟商提出这个跟公司当初宣称的免费选址明显不符时,公司宣称选址老师的工资是公司支付的,无需加盟商支付,但选址产生的差旅费用需要加盟商承担,并且只有加盟商预付差旅费用后,公司才会安排选址工作。即便加盟商不情愿支付该笔费用,但考虑到已经签订了加盟合同,并支付了几万的合作费用,往往不想因为这两千元的差旅费用跟公司撕破脸,最终还是按公司要求,预付了该笔费用。
而且所谓的“金牌选址老师”并非是专业选址人员,有可能是刚入职公司的机动人员,也有可能是跟公司合作的中介机构,选址非常随意,对于附近商圈情况、人流量、消费水平等不做任何的调研及说明,只是为了尽快完任务,劝加盟商尽快选定店铺地址。
3、装修服务必须由公司或者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装修费的收费标准不透明
公司为了赚取高额装修费用,基本上都会在合同上约定,加盟商的店铺,必须是由公司或者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装修,还美其名“为保证品牌的统一性”。而且在签合同之时,绝对不会披露装修费的收费标准,而是借口需要等加盟商店铺承租下来之后,现场测量后才能报价的,那这个风险就非常大,因为合同约定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装修事宜,那无论装修费用报价多少,加盟商都毫无还价的余地。
实际上,公司装修费用的报价往往远高于市场价,甚至是市场价的2-3倍,一个套内面积30平多少的便利店,只是简单的刷一下大白墙,装一个吊顶,布一下水电,装修费用高达六七万。注意,这里的装修仅指硬装,并不包括吧台、收银台、柜体、设备等其他费用。
4、预付设备费用,设备报价奇高
前面所述装修只是硬装,除了硬装,店内的其他软装,比如吧台、广告灯箱、烟柜酒柜、货架、冰柜等,加盟合同都会约定必须统一从公司处购买或者定做,但在签合同之时,公司却不会告知各项设备的收费标准及样品图片(材质、尺寸、时间)等。
很多公司在向加盟商收取费用时,都是采用预收款的方式,到时多退少补。加盟商在预付设备款的时候,根本不清楚设备都包含了哪些东西、单价多少、什么型号、品质如何等,也从来没有见过样品,等发送设备的时候,才发现公司发过来的东西质量差,价格高,有些甚至是三无产品。所谓的多退少补,只会让你补,不会给你退,无论你当初预付了多少的设备费,公司都会在价格清单上做手脚,把全部的费用都核算完毕。就以上设备价格奇高的问题,加盟商往往维权无望,因为设备卖多少钱,是市场行为,公司赚差价也正常,很难以价格高为由去维权。
5、全球供应链、24小时配送只是噱头
供货渠道是一个零食店的命脉,如果有品质优良、品类齐全、价格优惠的供货渠道,那加盟商就可以通过这个完善的供货链,获得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及更高的利润空间。如果公司连供货链都没有,那加盟与不加盟又有什么区别呢?
很多公司为了吸引加盟商,在招商之时往往宣传自己拥有全球供应链、24小时配送等,但实际上只是在当地给加盟商找个供应商,或者直接是提供一个小程序给加盟商自己下单,满一定金额才给配送,24小时配送更是不可能的,甚至公司提供的供货商价格比市面上的供货商价格还贵(公司抽成或吃回扣),那还不如不加盟呢。因此,在加盟时,一定要问清楚公司都有哪些供货渠道,配送费如何计算,订货多少起送等,并把这些供货渠道及合作模式写到合同中。
6、 24小时零售概念只是概念
律师经办的案件中,很多便利店公司在招商时会大肆宣扬承诺免费赠送无人智慧门、赠送无人值守系统等,以24小时无人零售来吸引加盟商,等加盟商店铺开起来,问公司索要该无人值守系统时,公司表示系统是免费赠送,但必须要支付八千到一万多不等的安装费用及购买相应的监控设备。
7、增值服务无服务,扶持政策无扶持
很多公司在招商之时,承诺提供如下增值服务和扶持政策:1、赠送全套熟食设备;2、赠送福利彩票机、娃娃机、体重仪等设备;3、每月三次商品促销活动策划;4、每月返陈列费500-1000元;5、免费为门店设立菜鸟驿站快递收发站点;6、免费对接上线小程序、美团、饿了么、兴盛优选等。等加盟商店铺开起来后,公司就找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和扶持。
综上,加盟商在考察项目时,切勿轻信公司口头承诺,务必将各项服务写到合同,将来维权有依据。
Ⅳ 加盟店谈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进货折扣一般能谈吗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 不过在正式签合同前最好能咨询一下律师。
Ⅵ 我刚接手采购不到一个月,就有供应商主动提出给我回扣,我能不能拿
没办事前念昌不要拿,你可以和对方说能帮的会尽力信高纳帮,等对方钱都拿了事办完了,那时给你的就拿,因为这种老板做生意给惯的,不拿白不拿,记住不要主动去讨,帮别人忙事办完了以后不在联系了,对方滑没给你是表示感谢就拿
Ⅶ 潮流女装加盟免费铺货拿回扣二号街角是吗
无论什么项目一定仔细考察不可盲目,降低风险是有必要的。真诚建议您不妨考虑这样一个无门槛没有加盟费,产品多元化适合普通大众消费,没有地域限制,也不愁人脉发展,合法正规无风险的事业,可交流
Ⅷ 淘宝加盟店是怎么样的流程怎么辨别真假,加盟费都是怎么交付的很多人拉我入伙,他们能在其中得到回扣
大部分的是忽悠的,要找个人靠谱的带你,这样是上手很快的,不懂可以指导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