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盟费开什么发票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向加盟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加盟费,属于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商誉”税目缴纳营业税。
因此,加盟费开地税发票。
② 苏宁线下的加盟店开的是苏宁的发票吗
不是。
加盟后是自己开发票,因为在当地已经工商和税务注册,而且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就可以自己自行开具发票。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
③ 服装加盟批发给加盟商需开什么发票
收取加盟费是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应该缴纳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收取加盟费,征收率3%。
④ 老凤祥加盟店开的不是老凤祥字样的发票有这种说法吗
不太可能是假的,但老凤祥金价有点高,该公司不生产黄金饰品,全部委托别人生产打上它的印记,卖的是牌子,但老百姓相信的不得了,为它代工的企业全在深圳,如深圳百泰首饰有限公司-全国最大的黄金首饰生产企业。
⑤ 如何区分中石油加油站直营店和加盟店
1、看标识
消费者最简单的识别方式是看便利店,如果统一挂昆仑好客“USMILE”标识,就是中石油直营或股权合作店,而不是加盟店。
2、看发票
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都是有直营店和加盟店之分的,看发票就知道了,如果发票的收款单位是中国石油或者中国石化就是直营店,如果发票上是某某加油站,就是加盟店,很好区分。
3、看采购
直营店的油100%是从中石化中石化自己的炼油厂直接配送,监管相对严格,油品绝大部分比较靠谱。而加盟店只有一定比例是从中石油中石化采购,大部分是从外面的炼油厂采购的。
(5)加盟店发票是否一样扩展阅读:
直营店和加盟店是消费终端的两种主要构成模式,直营店是由厂家直接开设的,而加盟店则是厂家招募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象同父异母的两个兄弟,处得好的可能会非常融洽,但绝大多数店之间似乎总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为冤家。
很多企业是采用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区域,这两种模式并存的矛盾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
1、价格冲突。
价格是产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从价格开始的。因为竞争的存在,为了争取顾客,直营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会把降价当作竞争的重要手段。
2、货品冲突。
在货品陈列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优势,能够最大限度的陈列公司的所有产品。此方面所产生的销售力要强于加盟店。特别一些紧俏货品的支配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更多的主动。
3、形象、服务和理念等的冲突。
直营店能直接诠释公司的理念,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规范,而加盟店在些这方面的表现力度相对要有所欠缺。导致品牌在两类终端无法和谐统一。
4、人为的矛盾。
一些直营店的管理人员和加盟商很容易因为各自利益的问题而站在对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说到底,矛盾是产生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或者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者们,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来协调他们的关系,如何来维系二者之间的均衡。既要保证自营店的利益和发展,又要兼顾加盟商的情绪和利益,维系加盟商的忠诚度。
5、售后服务态度
优质的售后服务是品牌服经济的产物,名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往往优于杂牌产品。名牌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杂牌,一方面是基于产品成本和质量,同时也因为名牌产品的销售策略中已经考虑到了售后服务成本。
从服务体系而言,产品的售后服务,既有生产厂商直接提供的,也有经销商提供的,但更多的是以厂家、商家合作的方式展现给消费者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直营店
搜狗网络-加盟店
⑥ 给多个加盟店月末开发票,能合并开吗
给多个加盟店月末开发票,不能合并开。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加盟店月末开发票每个加盟店的发票要独立开,方便加盟店的管理和运行,不能合并开放,会导致运营机制受损。
⑦ 公司收取的加盟费开发票开什么内容
公司收取的加盟费开发票主要是开具销货或服务发票。
开票需要缴税,公司收取的加盟费开发票要有费用,一般按开票金额的百分之几开具。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如果不开发票,就存在偷税漏税嫌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由于商标引起纠纷的,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相关法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