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做加盟店,现在不想做,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款吗
加盟属于特许经营,如果没有实际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符合冷静期的规定。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最好加盟期限期满之前 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退还部分加盟费。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退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后,合同等于不存在,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期限满了,是不很难的。
对特许人欺诈的认定应综合考虑特许人隐瞒的信息、提供的虚假信息或夸大的经营资源与合同目的的关联性、与真实信息的背离程度及其对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特许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隐瞒、提供或者夸大直接关系到特许经营实质内容的相关信息或经营资源,足以导致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者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隐瞒重大变更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夸大经营资源,给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造成实质影响的,被特许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者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与特许人有关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可能直接影响到被特许人是否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或者可能对被特许人实现特许经营合同目的产生重大影响,但特许人隐瞒该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在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期限内,一方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致使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的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致使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该当事人隐瞒该信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贰』 加盟店违约该赔偿哪些钱
加盟合同违约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也可以约定定金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叁』 加盟店违约怎么赔偿
加盟合同违约的赔偿如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来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假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肆』 加盟店违约私自进货处罚办法
法律分析:加盟合同约定不能在外采购货物,则私自在外采购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过高法院可以降低。对当事人或加盟店提出书面警告,并下整改通知书,首次警告不处以罚款,如拒不整改或再次违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伍』 加盟店合同进货任务未完成如何处罚
按合同规定。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公司单方面违约或者强行定制不公平条款,可以不执行,严重的可以解除合同。
加盟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
『陆』 加盟店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如何办
1、如果加盟 合同当事人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 违约金 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 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柒』 加盟公司不退加盟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以下情况可加盟商可要求退费:
1、加盟商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在提前解约的情事发生后,加盟商可因加盟费对价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还请求权。如加盟商缴纳加盟费后,特许人一直未提供经营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的,加盟商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还加盟费。
2、加盟商缴纳了加盟费,并且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在经营一定期限后,由于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如特许人在同一地区又允许多家加盟商的,就属于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为签订合同前特许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虚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许人的欺诈后才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被特许人可行使返还请求权。
如果加盟公司拒不付款,加盟商可提出起诉。
法律依据:《商业经营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捌』 加盟店违约总部是否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则,在合同责任中,总部与加盟店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这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要求赔偿或者向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如何,要看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玖』 加盟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在加盟维权领域,加盟者退费的理由一般是多种多样,退费的情形也是个案不同,但是对于退费的情况,基本上可以分为未开店经营和已经开店经营两种情况。未开店经营前面已经讨论过就很多次,那么实务中,很多加盟者实际上是已经开店经营的,客观上来说也只有实际开店经营才能具体了解到加盟企业的品牌资源、服务能力等情况,那么很多加盟者困惑,特许加盟后已经开店了,还能够主张退费么?
目前特许加盟在我国主要城市其实已经比较繁荣,因此也产生很多纠纷,笔者看到很多律师也在做这方面的业务,对退费问题往往持非常乐观的态度,其实笔者作为较早从事这一领域办案的律师,在办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可以客观的说:已经开经营的加盟者退费还是非常困难的,需要有基础的法律事实,也需要有专业的诉讼经验的律师才有可能成功退费。一般而言,笔者认为在开店经营后要想退费,一般有如下情形:
1、是根本违约。根本违约的认定是比较苛刻的,很多加盟者认为掌握了加盟企业的某些违约情形,就可以退费,这是错误的,一般而言根本违约,应当是违反主合同义务,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根本违约来主张退费,往往需要专业的合同催告和解除程序,否则很难主张,笔者在合肥办理的三起特许加盟纠纷案件,就是利用根本违约来主张退费,最终诉请都得到法院支持。
2、是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且影响合同目的实现。这也是比较常见的理由,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一般是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较多的城市的法院更倾向于适用,比如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有一些地域的法院裁判思路比较保守,是不轻易轻易适用的。这里也要纠正一个误区,很多加盟者甚至笔者看到很多不负责任的律师宣传,认为加盟公司只要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就可以退费,这也是错误的,这里有一个严格的限制,就是需要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才可以。比如笔者在天津办理两起的案件,就以加盟公司未能尽到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加盟者产生错误判断,影响合同履行从而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请。
3、出现和僵局的情形。主要是由于客观现实情况导致合同履行出现了僵局,一般而言,这种情况的出现,适用于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比如余律师在 山东青岛办理的酒店类加盟案件,法院支持了合同僵局不利于经济原则的观点,从而判决解除合同,支持退费。
4、是存在欺诈等可撤销的情形。
5、是不可抗力因素。
6、不具备成熟的经营资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因此,加盟后已经开店经营再主张退费,此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咨询律师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形,笔者一般不建议轻易提起诉讼。
合肥余智明律师在国内是较早一批代理加盟案件的律师,在全国各地代理过大量加盟案件,具有专业的办案经验,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余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