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盟店如果合同上面没写什么情况下退或什么情况下不退,如果退盟的话,加盟费还会退吗
签了合同不想加盟了,可以退款吗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以不予以退还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不予退还
――――评避风塘公司诉唐某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一、 案情
上海避风塘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风塘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避风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风塘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5万元(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特许保证金10万元(非定金性质,在唐某违约等情况下避风塘公司有权没收),并按月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广告费等。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违约金为30万元,唐某以该特许加盟合同参与设立的公司对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签订后,唐某缴纳了加盟费15万元及保证金3万元。唐某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海通餐饮公司,由海通餐饮公司作为主体经营“避风塘茶楼”加盟店。之后,因唐某长期拖欠特许使用费和特许广告费等,避风塘公司经催讨未果于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解除特许加盟合同;(2)判令唐某支付特许广告费、特许使用费4171.28元、违约金30万元、特许保证金3万元;(3)海通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唐某反诉称:不同意解除合同及承担违约责任;因避风塘公司未履行员工培训、广告制作等合同义务,故延付相应款项;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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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继续履行特许加盟合同,并由避风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唐某认为特许加盟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海通餐饮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见,对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异议。
二、争议焦点及判决结果
1. 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为5年15万元,唐某仅经营一年有余,故应当返还12万元。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是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合同中关于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特许经营加盟费的性质及行业惯例,判决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
2. 特许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双方关于没收保证金的条款无
效,应予以返还。二审法院也认为,特许保证金系用于抵充被特许人的债务,其实质是一种以金钱作为质押物的担保形式,应予以返还。
3. 唐某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约定支付违约金30万元,2倍于特许加盟费,有过高之嫌,判令支付违约金15万元。
⑵ 解除加盟合同的流程
法律分析:解除加盟合同的流程:
1、根据合同约定解除。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要提前通知,要评估解除后对合同相对方的影响。
2、要注意合同解除通知的送达,是否能有效送达对方。
3、最好签订书面的合同解除协议,原合同自己保留。合同解除协议的具体内容还得看双方的要求然后具体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之外,其余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我们更需要注重加盟合同的实质内容,比如,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第二、明确权利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
第五、管理规章的问题。
第六、关于违约罚则的问题。
第七、关于纠纷之处理。
第八、合约终止之处理。
⑶ 怎样解除加盟店合同
法律分析:1、书面通知加盟公司
2、保留好“解除加盟合同通知”的证据
3、向法院起诉“确认加盟合同已解除”,要求退加盟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⑷ 解除加盟合同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解除加盟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费共计: 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
四、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对双方而言互不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并在乙方交给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费 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后,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
六、乙方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后,同时全部交付给甲方加盟费拾万元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伍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加盟协议是一种新型的创业方式,但创业有风险,一旦觉得创业道路没选择好,及时解除加盟合同合作协议书也是明智的选择,能够将损失减到最小。
⑸ 一般加盟店签了合同,能否退款
签了加盟合同能退款吗,首先,国家对加盟企业有着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想解除该合同。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加盟费是不能退还的,如果是缴纳了加盟费对方没有取得特许经营权,加盟商可以要求全部退还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⑹ 做加盟店,现在不想做,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款吗
加盟属于特许经营,如果没有实际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符合冷静期的规定。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最好加盟期限期满之前 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退还部分加盟费。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退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后,合同等于不存在,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期限满了,是不很难的。
对特许人欺诈的认定应综合考虑特许人隐瞒的信息、提供的虚假信息或夸大的经营资源与合同目的的关联性、与真实信息的背离程度及其对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特许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隐瞒、提供或者夸大直接关系到特许经营实质内容的相关信息或经营资源,足以导致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者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隐瞒重大变更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夸大经营资源,给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造成实质影响的,被特许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者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与特许人有关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可能直接影响到被特许人是否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或者可能对被特许人实现特许经营合同目的产生重大影响,但特许人隐瞒该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在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期限内,一方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致使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的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致使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该当事人隐瞒该信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⑺ 加盟店合同如何解除
加盟店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可解除: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成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法达成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合同的法定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⑻ 加盟店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法律分析: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⑼ 我交了加盟费,但是不想做了,加盟费还能退吗
关键看你们有没有签合同,如果没有签的话理论上是可以退的,如果签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事的,能退就退,不能退的话,除非对方有欺诈或者虚假宣传的行为,你可以起诉他们或者去中诉网进行投诉维权的。
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商可要求退费
1、加盟商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在提前解约的情事发生后,加盟商可因加盟费对价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还请求权。如加盟商缴纳加盟费后,特许人一直未提供经营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的,加盟商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还加盟费。
2、加盟商缴纳了加盟费,并且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在经营一定期限后,由于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如特许人在同一地区又允许多家加盟商的,就属于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为签订合同前特许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虚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许人的欺诈后才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被特许人可行使返还请求权。通常情况下,加盟后因故不能在开加盟店,要求退还加盟费的,特许商是可以不退还的。但加盟费最终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问题,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违约,加盟合同怎样约定,还要审视特许人是否存在违约、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终决定的。如果加盟费的金额不大的,可以先和特许人协商处理,能要回的要回;
若加盟费金额大,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时候,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协助处理,在本律师处理的大量案件中,先发律师函进行沟通效果往往比较好,根据专业的法律建议作进一步的处理,尽可能追回相应的加盟费,具体可以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