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连锁业是传销吗
连锁业是传销。
吹嘘高额返利。这类传销一般无任何商品实物,主要借助投资或购房之名,对外销售一种名为“份额”的抽象物,这个“份额”在传销过程中与其他普通传销实物商品的角色和作用一样,都充当了传销组织牟取非法利益的媒介。这种“份额”可流通、可转让、有价格,实际上就是老式的“拉人头”传销。
为了骗取考察者的紧迫感,说是行业限制每个人只能有三个名额的“人头”可以拉,实际上是直接下线为三个“份额”,可以拉其它“份额”就是人头到各级下线,帮下线壮大。这种行为说成是连锁业内的上线责任制,即上线帮助下线拉“人头”或“份额”补充下线成长。
“连锁业”的经营者开始游说时说这钱是国家给的,到后来就摆明各级下线必须接到足够多的人充“份额”才能赚钱。他们鼓吹这是政府行为,甚至说成是李岚清副总理98年考察时引进的,温总理在某次会议上答外国记者问时还暗示这种行业,子虚乌有的吹,非专业人士很容易被误导。
而且把人民币上的标识符号等都联系起来,给考察者制造幻想,阅历不深,在每天6-10的轮番入伙人员不同角度的介绍下思想轰炸下,一周下来普通人很难抵抗轻易赚钱的诱惑。就留下来做介绍人的下线,再拉三个“人头”,以做自己的业绩。
当明白这是传销时,很难脱身,因为都是亲友关系,就专心拉亲友来从事这个暴发行业,毕竟哪个行业能投资69800元赚1040万元?那些文化程度高,学历高的人投身这个虚拟的连锁业,他们心知肚明这是传销,因为编的游戏和故事非常巧妙,自己从中能获得巨额利润,而且能充分利用自己的社会形象和人脉,就昧着良心参加这个行业,一起骗人赚钱,接自己的亲朋好友来,一级一级发展下线。
从事“自愿连锁业”传销的人员一般都会从生意人、下岗职工等群体中重点物色发展对象。为了掩人耳目,还对发展对象条件做了严格限制:要有已加入者作为介绍人,因为介绍人相关都是亲友关系,所以让介绍人保证下线在所在地的安全,如果做不好就给介绍人压力,这样下线就不好意思不服从行业制度,保证专心拉来来充份额;入伙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一次性购买一定数量“份额”等。
组织“实地考察”。传销人员往往借助“西部大开发、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等名义,在合肥滨湖以“中部开发”,“滨湖国际金融中心”通过亲戚或朋友等关系,以介绍购房、投资为名,拉拢亲戚、朋友、同乡等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观光城区风景、进行高档消费),紧接着作为“洗脑”、发展对象。
② 连锁超声波洗车加盟店是不是传销
不一定。
“自愿连锁经营”多以“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项目投资、合伙私募”为幌子,号称是国家支持的、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必赚的项目工程,编造“投资69800,两到三年即可成为千万富翁”等极具诱惑性的口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活动。其典型运作模式为: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缴纳一定数额的入门费后取得加盟资格, 份额可任意申购,一般鼓吹建议每人购买69800元的份额;参加者每人最多可发展3名下线,而后通过其下线人员不断发展人头提高业绩,按照五级三阶制获利并得到晋升;当下线人员体系达到一定规模,参加者晋升到最高级别后,可最终获利1040万元。
③ 连锁经营是传销吗
连锁经营不是传销。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而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④ 连锁经营是传销吗
对于连锁经营与传销的关系其实可以分成几种解释:
如果你加盟的连锁属于实体店,主要是靠销售实体产品来完成营业额的话,那样的行业是不属于传销的
如果你选择的连锁是经营虚拟产品或者产品明显物不所值,靠完成“人头”传递来完成营业额的话那就是传销!
请注意选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