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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

发布时间: 2022-05-31 19:29:28

① 去哪里可以找到加盟商

如何才能找到靠谱的加盟商?如何做好招商的角度,分析了品牌招商、广告招商、用户招商、内容投放、展会招商、培训招商和社群招商等七大企业招商模式的玩法。

同时,他总结品牌总部与加盟商的关系,大部分品牌的加盟商“必须干”的事分为6件事:1、选址资源;2、发工资;3、付房租;4、售卖;5、门店管理;6、门店关系。

在他看来,加盟商“必须干”的事越少,加盟商存活率越高;加盟商存活率越高,企业发展得越好。

他还强调,连锁加盟一旦开始就是开启了欲望之门,导致很多公司以赚取加盟费为目的,坑了非常多的投资者加盟商,成为了媒体眼中的 “骗局丛生”。连锁加盟企业要不忘初心,回归商业本质:赚取产品或服务毛利,而非加盟费。

规模化增加营收的实战性培训,主要包括六大模块:定政策、做招商、营加盟、塑品牌、谈资本和避风险,旨在为所有需要强化招商加盟业务体系的团队提供最专业的指导与帮助,让理论能落地、让执行有高度。

招商加盟的七种方式

连锁加盟是我们去线下拓展全国市场必不可少的路径和方法,那么,如何找到靠谱的加盟商?目前,招商加盟投放有6种方式。

一、品牌招商。

用抢占用户心智的定位,加上饱和攻击的方式在央视、分众等强势渠道做广告。例如小罐茶在分众传媒上的投放,招商就非常成功。

优势:加盟商资源丰富。劣势:需要砸大钱。

二、广告招商。

通过投放中国加盟网等商机网站、网络搜索获取加盟商线索,需要很好的官网设计,到现在为止依然有效,要求团队具备较多的招商人员。

优势:效果快。劣势:招幕的加盟商趋利,价值观难以趋同。

三、用户招商。

需要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口碑极致,拥有一大批忠粉,通过在自己的公众号发布招商信息,把部分用户转化成加盟商。比如雕刻时光、花点时间、凯叔讲故事等企业招商方式就时采取的这个方法。

优势:成本低,见效快。劣势:考验筛选加盟商的能力,热情不代表能力与资源。

四、内容投放招商。

需要企业拥有内容人才,选择合适媒体渠道制定不同的内容去招商。

这就需要拥有强大的品牌包装能力,可以从招商政策、直营模型、供应链能力、创始人背景、加盟商典型案例等几十个角度进行包装,通过APP分发到今日头条、网络、趣头条、黑马社群等渠道,通过内容投放+社群成功帮助凯叔讲故事转化了多个城市合伙人;

优势:成本相对较低,加盟商比较精准。劣势:门槛相对较高,需要懂内容和媒体。

五、展会招商。国内质量最高的展会是中国经营连锁协会主办的展会。

优势:见效快,适合单店加盟模式。劣势:不好把控成交率,需要专业的招商团队。

六、培训招商。把行业的干货梳理成课程体系,邀请行业专家授课,在课程上进行转化,特别适合招募老店改造升级的加盟商。

优势:把乙方变成甲方,转化率较高。劣势:对团队要求极高,需要具备课研能力。

七、社群招商。根据企业对加盟商的精准画像,匹配各个行业社群、产品社群合作,参加线下活动进行招商。例如黑马会、生意学院、樊登读书会等社群。

优势:成本较低,加盟商裂变快。劣势:需要官方支持,社群kol强力背书。

② 上海破获7亿奶茶店套路诈骗案,涉事奶茶店是如何行骗的

上海七亿奶茶诈骗是怎么进行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奶茶加盟诈骗宣传册

为了骗取加盟者的信任,不仅伪造大量品牌授权,居然在实地考察的门店买客人,每人酬劳高达40到80块,于是加盟者才能看见火爆的营业景象。
这个犯罪团伙一共90多人,属于大型合同诈骗。现在各种加盟商多如牛毛,很多都打着加盟的旗号行骗人之实,各位创业者要擦亮眼睛,血汗钱进去了就很难回来了。

③ 谁有小品音乐剧《片警的一天》的台词和音乐

N特约记者 诸云冰

提起片警,也许给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平凡。可正是这些平凡的人通过平常一点一滴的工作,维护着一个个社区的安全稳定。

9月29日上午,笔者来到秀洲区公安分局王店派出所建设警务区,见到了警长王春燕。王春燕今年27岁,在王店派出所已干了3年治安工作,去年11月份调到建设警务区当警长。由于前一天晚上发烧,他的嗓子略显嘶哑。当笔者问他刚值完夜班又在发烧、白天再工作身体能不能吃得消时,他笑着答道:“身体不太好可以撑着,但今天的工作还是得做好,这是我的责任。”随着这几句简单朴实的话语,警长王春燕开始了一天的日常工作。

9时50分,王春燕来到了警务区对面的建设集镇建设居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笑着说:“又过来了,最近附近没有啥异常情况,上次拿来的有关防盗防抢防诈骗的宣传单也都发完了,你就放心吧。”

10时10分,王春燕从居委会出来后又走到附近一群正在聊天的老年人身旁,一屁股坐在地上,拿出记录本就与他们聊了起来。“最近小区里没啥事吧。”“都挺好的,上次那事你给我们解决得也不错,但是一些开饭店的租户把附近卫生搞得不好,你给我们说说吧。”虽然派出所并不是小区卫生问题的直管部门,但秉承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是片警天职这一信念的王春燕,马上来到附近一家开饭店的租户家中,耐心地与女主人交谈起来,劝说女主人在顾及生意的前提下,一定要注意小区内的公共卫生。

10时30分,王春燕开始检查建设集镇龙源路上一家网吧和两家电子游戏室的情况,并让网吧新换的业主重新登记了姓名。

10时40分,王春燕走到一家服装企业门口笑着对笔者说:“我们进去看看吧,他们‘亡羊还未补牢’呢。”原来这家服装公司前段时间放在仓库的面料被盗,接到报案后,王春燕曾让这家公司的经理及时将仓库窗户的防盗栅栏装上,但这名经理却一直未与他联系。对案子放不下心的王春燕决定直接去仓库看看。

11时05分,王春燕来到辖区内建设光明旅馆,检查了住宿登记情况。旅馆老板一见王春燕来了,马上向他反映了一个情况。“王警官,前几天有个住店的人装着钱的短裤不见了,有一个也在店内居住的小伙子随后也不见了,后来在他那里找到了短裤,但钱已没了。”“哪个是他住宿登记的身份证号,我记一下。”“这些住宿登记的信息很重要,像这次的事情,根据这个小伙子住店登记的信息,我们就可以根据信息展开调查,对破案很有用。” 王春燕对笔者说。

11时20分,王春燕来到小旅馆南侧的一住户家中,督促其早点给家养的狗打疫苗。

11时40分,在回警务区的路上,王春燕看到路边菜市场旁一胡同内躺着一名光膀子的男子,他赶快上前探查,但无论他怎样摇晃对方,这名男子也睁不开眼,浑身散发出很大的酒味。无奈之下,王春燕只好翻出其手机,试着拨打上面的号码,没想到电话刚一接通,就传来一名女子张口大骂的声音:“你就喝死吧,不用回来了。”哭笑不得的王春燕与对方沟通了半天才弄明白,原来这名女子是醉酒男子的妻子,对丈夫经常喝醉很是不满。见对方不愿来接,他只好扶着这名男子往所里走,没想到这名男子被风一吹清醒了不少,竟然转身要回家。王春燕怕他出事,便一直将他送到了家门口。

中午吃饭时,王春燕不断接到居民反映情况的电话,忙得他不时放下筷子在笔记本上记个不停。

13时30分,王春燕再次来到自己的管片内工作,一路上仍像上午一样不断有居民热情地向他打招呼,看得出这里的居民与他很熟悉。

14时50分,王春燕来到秀洲区十佳企业——建设龙源公司,一进厂,他就带记者直奔公司保卫科。在办公室,他向保卫科科长询问了近期厂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情况以及民警到厂里的办证情况。

15时10分,王春燕从厂里出来向南走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两名男子正在大声争吵。王春燕急忙上前喝止了双方。见到身穿警服的王春燕,这两名男子马上老实了不少。经了解,这两人原来是因为走路不小心碰了一下,就争执了起来。王春燕给双方调解后,看着他们分头走了以后才放心地离开。

15时50分,王春燕一拍头说:“我差点忘了件大事。”随后,他来到建设小学内,检查了这里的消防设施,并向老师讲述了一些消防知识。一名老师说:“王春燕对我们小学的消防安全问题很重视,经常来这里看看。”

眼看一天就要过去了,但王春燕还在不断地走访群众,收集信息。王春燕说:“我们建设警务区一共3名民警,管辖的区域是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常住人口加上暂住人口有4万余人,大家的工作压力不轻。现在全国公安系统在搞‘三基’建设,而我们片警本身干的就是基础工作,就是要把社区防控工作做好,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服务,让老百姓满意。虽然工作累了些、平凡了些,但看到自己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后,老百姓露出了笑脸;看到自己平常认真收集的信息对破案能起到作用,我就觉得累点也值,自身的价值得到了体现。”
N特约记者 罗光强

通 讯 员 蒋丽霞

海宁周王庙派出所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一颗真诚的爱心、服务的热心和工作的细心赢得群众满意。

古稀老人晕倒路边

民警和风细雨相助

7月28日,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老人倒在烈日下已近4个小时。值班民警小蒋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老人已被搀扶到路边的树阴下,嘴唇干裂,浑身无力,瘫倒在地,老人身上的单衣已被汗水浸透,散发着浓浓的汗味。民警让周围群众倒来一杯水,慢慢地扶起老人,小心地给老人喂水,待老人稍有苏醒后,认真询问老人的姓名和住址,并将老人抬上警车,送回了家。到了老人家后,得知老人的儿子身患骨癌一直卧病在床,儿媳患有糖尿病,行动不便,老人的生活一直无人照顾。民警放心不下,将老人抬上床后,又为老人倒开水,还为老人擦了脸,细心地服侍着老人,走时还不忘关照老人的儿媳:“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打110,民警会来帮助你们的。”

一对“鸳鸯”成冤家

老沈上门当“红娘”

7月初的一天,民警老沈再次到周王庙镇某村拜访张某、李某夫妻二人。尽管张某手臂还没恢复,但妻子李某体贴入微、细心照顾,一家人和和睦睦,羡煞旁人。

而在一个月前,这个小家庭还吵闹不断。张某是上门女婿,与李某父母住在一起。因经济上的问题,两人多次吵架,一直在闹离婚。6月1日,张某夫妻俩再度吵架,进而动起手来。打斗过程中,张某一拳打在了门玻璃上,大动脉划破,血流如注。后经及时抢救,住院七天,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眼看伤心的人,破碎的家庭,一切已无法挽回。

责任区民警老沈心里有数,这夫妻俩虽然出手重,但心里是想和好的。不过一吵架,就止不住地什么气话都往外说,因而矛盾越来越深,才有了后来流血的一幕。为此,老沈多次上门,竭尽全力挽回这个几近破碎的家庭。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次调解,夫妻俩终于冰释前嫌,和好如初了。张某笑称,“老沈,你就像是我们夫妻俩的第二个红娘,要不是你,我们恐怕永远也没有机会知道对方有多少关心自己。”

一个由警车护送的生命

7月11日晚11时左右,暂住在周王庙镇亭子桥的丽水籍打工者黄某突发心脏病。当时天色已晚,周围的人家早已闭门熄灯,想找个帮忙的人也没有,想找辆出租车更是不可能,叫120从海宁赶来也要半个多小时,时间恐怕也来不及。怎么办?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看着妻子在床上痛苦地呻吟,黄某的丈夫想到了“有困难找警察”,想到了110。于是,电话接通了。派出所值班民警小徐不由分说,立即跳上警车。仅3分钟的工夫就到了亭子桥18号楼下。小徐跳下车飞奔到楼上,与黄某的丈夫一起,将病人抬上了警车,直奔周王庙卫生院。据医生说:幸亏及时送到医院,如果病人再晚来一步就有生命危险。苏醒后的黄某感激地对民警说:“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你们总是第一个来帮我们。”
N记者 方定成 通讯员 许 琦

南湖警方经过近一年的艰苦侦查,侦破了程某等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参与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公司“仙健”牌系列保健品,经营数额达140余万元的非法传销案件。10月10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对犯有非法经营罪的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同案犯羊某被处罚金8万元,并没收两人的全部非法所得。

诱人的推销广告

你想发财吗?只要你买本公司价值660 元的1单产品,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1个序号,每个序号中卖出2单产品获赠产品1份,亦可折价370元返利,返利以4次为限;一次性购买公司产品30单(30单合计19800元)即成为“二级加盟店”,取得推荐他人成为“二级加盟店”的资格,并可依据“卖二赠一”活动获取产品或返利。 每推荐3个“二级加盟店”即取得“一级加盟店”资格,可获取一次性3000元奖励,并通过下属“二级加盟店”新增营业额获取每单20元的批发利润,及再下一层次的“二级加盟店”新增营业额获取每单12元的人销利润。

这是去年3月,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口头流传到我市的既复杂又诱人的广告。

“我们的钱都打了水漂”

去年上半年,受害人陆续到南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反映本市的程某和羊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由于大多数人都是程某和羊某的亲朋好友,又看到传销获利丰厚,赚钱心切的他们纷纷将资金投入到传销活动。刚开始时,他们尝到了甜头。

为了赚更多的钱,他们加大了“投资”,结果所投入的资金一去不回,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大部分都被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传销顶端人员所占有和挥霍。一位受害人懊悔地说:“我以为通过传销真的能赚大钱,便将家里5万多元钞票全都投进去了,结果只拿回3000多元,其余的钱都泡汤了!”

艰苦侦查水落石出

去年6月,南湖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立案侦查工作。由于该案涉及人员众多,分别分布在安徽、湖州、杭州以及嘉兴各地,并且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心存顾虑,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与困难。侦查员经过一年的艰苦工作,辗转多地,终于查清了事实。

去年3月初,程某从他人口中得知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展一项以投资购买产品取得资格,并通过发展人员获取利益的非法传销活动。当程某得知参加这样的传销活动能在短期内发财致富时,毫不犹豫地参加了这家公司的传销活动,并取得推荐发展他人的资格。

程某为了尽快获取钱财,去年3月至4月,出资19800元购买了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产品,取得推荐发展资格,之后到嘉兴、湖州、杭州等地推荐发展人员积极从事此项非法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发展参与传销人数达50余人,非法经营数额达140余万多元,非法获利15万余元。

已经退休的羊某曾是我市某公司的领导,在程某的积极推荐下,羊某也成了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传销员,并同样取得推荐发展资格。羊某用同样的手段滚雪球一般发展传销对象,并先后发展了传销人员20多人,并将发展人员款项及资料交由程某转交上层传销人员。羊某从中获取非法利润近5万元。

空壳公司制造传销骗局

南湖警方通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发现本起传销骗局的制造者是安徽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为有名无实的空壳公司。该公司所印制的精美宣传广告具有煽动性内容,同时在公司设立的互联网网页中给自己加封子虚乌有光环,在全国各地范围内以传销形式非法揽钱,上当受骗者不计其数。该公司的有关责任人现因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正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处。

警方提醒 :传销本身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传销组织人员往往打着“新经济”、“直销”、“营销”等口号,以传人头、传商品、“加盟店”、“互联网基金”、“新营销”、“促销”等形式,蒙骗广大群众,危害经济秩序的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第444号令更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了传销活动的非法性。公安机关提醒:参与传销的人员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其中情节严重的参与者更会受到法律严惩。

④ 紧急求助

1、该项产品或服务在过去3年间,市场之需求量或接受程度是否显著增加?

答:未显著增加、少量增加、大量增加。过去市场上的需求量如果显著增加时,表示目前仍应处于成长阶段,而市场成长否,是决定此一行业前景的绝对重要指标。当市场需求量大量增加时,对加盟者最为有利
2、加盟总部或是其他机构(如各种协会或政府单位),对未来3年该产品或服务的估计。(相对于目前需求量而言)

答:少量成长(10%以下) 中量成长(11%-50%) 大量成长(50%以上)。除了过去需求量的记录之外,由各机构或是加盟总部对未来市场成长预测,则是另一项行业前景指标,必须注意的是,编制此一数据的单位,必须是参考有关人口统计资料、政府景气预测或其他背景资料而预测的,而并非只是凭空臆测、一厢情愿的看法

3、该特许品牌及产品的生命周期正处于哪一个阶段?

答:创新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产品生命周期指的是产品生命历程,如同人生一般,处于创新期的产品,其经营风险较高;成长期最佳;而迈入成熟期的产品,则必须配合较多的行销活动使其较具竞争力;衰退期产品则可以完全不予考虑

4、该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目标顾客)在所预定开店区域内,约占总人口数的百分比为何?

答: 10%以下、21%-50%、51%以上开设加盟店营业区域内,目标顾客群的多寡,将决定加盟店营业额,但是必须占多少人口比例始为有利,则各不相同,因为必须视加盟店类型、购买型态(如重复购买频率)与购买量而定

5、该产品或服务是否初次开发出来(全新产品),抑或是改良自旧有产品?

答:全新产品、旧有产品改良、原已存在之产品。产品差异性所要表达的是,产品是否具有较特殊卖点或优越性能,产品差异性愈高,则愈能突显出此加盟店特色,并吸引消费人群。一般而言,如果是全新开发出来的产品,则其产品的差异性与独特性通常较高

6、该产品或服务是否和其他同业有相当明显的差异,具有许多不同或明确而易辨认的特色?

答:有非常明显的差异与特色、有差异但并不非常明显、并无差异。为了避免激烈的同业竞争,加盟总部之产品或服务,应该有特殊之处,如果该加盟总部产品并不特殊,但其采用了特殊的销售方式(如直销)、有流通管道,或是加入明显不同的“商业包装”(使之以不同方式呈现给大众)时,也是其特殊的优势

7、目前提供该项产品或服务的加盟系统与独立开店者之间的竞争,是否相当激烈?

答:非常激烈、有竞争但并不激烈、仍未有竞争发生。竞争状况也是显示事业单位获利与经营风险的重要指标,该加盟总部与其他同业者是否正面临激烈竞争,竞争激烈的行业,并非一定不可加入,而是应具有某些优势时(产品或价格等),才能降低失败风险

8、在所欲开店的区域内(加盟总部规定的经营区域内),是否已有多家同型态竞争业者,以至于竞争相当激烈?

答:竞争很激烈 、有竞争但并不激烈、仍未有竞争发生。上一题描述的是该加盟体系所属行业内的总体竞争状况。而本题所指的是加盟者开店时所可能面临的整体区域竞争,在竞争激烈下,只要少许差异就足以影响经营成果,此时应特别注意店面位置(如一楼或二楼、街口或巷内),招牌形式与悬挂位置,甚至是服务态度。

9、一般人(包括受许人本身)对于该加盟店贩卖的产品或服务的品质评估如何?(如功能、口味、效果等)

答:优良(极佳)、良好(佳)、普通差(极差)。产品品质评估并不容易,事实上许多加盟系统提供无形服务,使得评估“服务品质”更加困难,但是在本表中,只要求加盟者参考一般消费者、亲友与本身之判断,对其整体品质作五等级分类,只要在差与极差两者之下都不应予考虑

10、该加盟店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经常有故障纪录?频率是否高于其他同业?

答:频率很高、一般水准、频率很低。维修与故障频率是品质最明确的指标,但是这项指标并不易得知,通常如果直接询问加盟总部人员时,往往不易得到答案或只能得到较保守的数字,因此宜从现有消费者经验中去估计。此外,加盟总部是否设置维修部门或稳定的送修渠道,也必须加以考虑

11、该加盟总部品牌知名度如何?

答:很高、普通、低。加盟店知名度对不同行业的重要性各有不同,对于一般消费品或便利品而言,知名度并不是首要因素,但如果是特殊商品或服务,尤其是奢侈品时,则由于单价较高,所以顾客购买次数会减少;更重要的是消费者更易倾向以品牌知名度作为判断标准,甚至愿意付较高价格以求保障。

12、加盟总部品牌声誉如何?

答:声誉佳、普通、声誉不佳。加盟总部之品牌声誉良好,也具有和上项同样效果

13、该加盟店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在一般同业之中是高或低?

答:偏高、相同(差不多)、较低。产品价格偏高,并不等于丧失竞争力,相对地产品价格低,也不一定会畅销,这是因为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知觉价格,是决定于顾客对产品所认定的价值,而非单以订价为评估标准。因此加盟者还须考虑此一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价值

14、该特许加盟体系目前在市场上的地位处于何种状态?

答:市场领导者、跟随者、初次进入市场者。进入领导地位较稳固的加盟体系,对于受许人而言,保障较高,但是加入条件也可能较为严格,而且家数也已较饱和;相对地,跟随者与初入市场者,亦可能具备较有差异的优点,同时加入条件较为宽松

15、该特许加盟总部对于加盟店“开店计划”内容,是否列出详细周全的办法?

答:办法很详细、办法适当、办法很简单 。开店是一切活动的开始,如果开店计划中的规划不周详,则表示加盟总部经验并不丰富,计划周详与否,可以多家加盟体系比较中区分高下

16、该特许加盟总部是否有以下促销活动计划?

答:开幕促销活动计划、期促销活动计划、淡季促销活动计划。加盟总部应该在不同时期设定其促销活动计划。这些计划目的为了使加盟店随时具有旺盛销售活动力,同时给予顾客强弱不定的刺激

17、该特许加盟总部主要运用哪些媒体广告,作为建立知名度与宣传促销活动工具?

答:无线电视频道、有线电视频道、广播频道、报纸(或夹报)、杂志车厢广告、宣传车广告其他。使用何种广告媒体主要是以成本为首要考虑因素,如果只使用平面媒体为工具,则通常加盟总部是由加盟者所缴纳的权利金支付,但如果使用的是贵的媒体,如电视、广播等,则通常加盟总部会以开会或其他方式,征询店主意见,并决定各店应缴纳的广告分摊费用。换言之,有些媒体使用起来可能必须另外收费。一般而言,仍以电视、广播媒体广告最具宣传效果

18、该特许加盟总部对于招生活动计划,是否拟定详细完善的办法(可行性与有效性如何)?(本题主要针对补习班业余者设置)

答:办法完善可行、适当、办法简单。招生计划主要针对补习班业者展开调查,除了数字计划外,招生计划关系到经营绩效,包括开班类型、时机、客层分析与招募人员训练、招生方式与宣传等,都是应该加以详细策划,若招生计划不完善,则该加盟体系必然对此经验不足,计划详细与否亦可以比较多家加盟体系所提计划中得知

19、该特许加盟总部是否建立长期的新产品开发计划,以适时引进新产品,提升加盟店竞争力?

答:预计一年内引入新产品、 预计三年内引入新产品、预计五年内引入新产品 未有新产品计划。为了保持加盟体系不断的新活力,加盟体系不能只以最初开发出来的产品或服务面一劳永逸,如此不但会形成加盟体系活力不足,且久而久之顾客对于产品新鲜感降低后,就再也不易刺激其到店购买的欲望。同时,整个加盟体系也会因为无创新动力而幕气沉沉,使受许人失去信心

20、该特许加盟总部是否经常性地作市场调查或相关行销研究开作,以了解市场动态与消费者反应?

答:有定期且专人负责市场调查工作、有市场调查工作,但非经常性、未作市场调查工作。市场调查或行销研究计划是一项重要的幕僚工作,其研究结果对产品开发、促销活动、广告计划与开店地点等重要决策,都有指导的功能,这项工作也显示出加盟总部对于永续经营以及辅佐加盟店主的承诺决心,而且可使总部成为加盟店主经营之耳目

21、特许加盟总部是否要求加盟店主或其内部人员必须接受专门训练?

答:训练计划是总部的知识,也是资产,对加盟者而言,则是一种权利与经营的无形资本,训练时数多,间接表示此加盟体系重视人力资源培养的观念

22、特许加盟总部是否设有店主咨询顾问或加盟店辅导人员,以随时为店主提供协助与服务,并作为沟通管道?

答:设立咨询顾问等于是为加盟店主聘请一位辅导老师,使店主能在有经营疑问时,就近接受指导,处理经营细节与突发状况,都能因顾问而获得较妥善的处理与照顾

23、特许加盟总部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店主会议(如联谊会议、联谊活动),以此作为沟通双方意见与经验交流渠道?

答:定期开会可以拉近总部与加盟店主之间的距离,同时也使店主感觉受到重视,加强双方之情感与店主间的水平连系

24、特许加盟总部的“经营理念”和您自己的价值观是否相符合?

答:非常符合、可接受、不相符合、不清楚。所谓“经营理念”是指对其事业发展方向、长短期导向、企业社会互动,甚至于日常营运作业的看法。如果双方的经营理念与价值观点相符,则未来发生争执的机会可以减少,使得加盟者对其事业承诺也较高,双方合作较能持久

25、特许加盟总部负责人价值观念和您自己的价值观念是否相符合?

答:非常相符合、可接受、不相符合、不清楚。加盟总部负责人的个性态度与价值观念,有时并不全然反应在经营理念上,虽然和负责人价值观念不相符并不表示必然不能合作,但是如果能及早了解其差异点,则至少可以使欲受许人在心理上有所准备

26、特许加盟总部对店主提供多少小时的初期训练?

答:几个小时。初期训练能够协助加盟店主开店营运,基本上,训练时数多寡和行业专业性有关,时数多固然表示总部准备充分,但时数少也并不表示总部提供的知识较为缺乏,最重要的是内容是否足以使店主能充分应用于日常作业之中

27、训练课程中包含那些项目?

答:销售技巧、财务、维护、推广、制造、人事、管理

28、加盟总部是否提供后续训练?每年共计约多少小时?

答:几小时/每年。一般的教育训练可区分为观念性与技术性两大类,大部分课程均偏向以技术性为主,观念性课程多不深入,甚至于只居于陪衬地位,至于后续训练则主要用来评估总部是否对该事业有未来发展计划与人力资源投资,此一部分将协助加盟者了解未来事业的发展性

29、特许加盟总部成立至今已有多少年?

答:几年。本部分在对总部的现况进行了解,使加盟者能对该体系整体情况有初步认识。该数据并非显示加盟体系的优劣势,只是供作参考。评估者应该运用此一部分数据配合前述各项指标作一综合判断

30、该特许加盟系统目前已正式开始营运与正进入徘徊阶段的加盟店,共计有多少家?

答:几家

31、该特许加盟系统两年来平均店数成长率均为多少?

答:几家。 店数成长快速对于经营者经济规模效益愈明显,也显示市场对产品的接受能力,但必须注意这是否导因于总部设定的加盟门槛过低的缘故

32、该特许加盟体系过去两年内,因故停止营业的加盟店数,约共有多少家?(或用每年占总家数的百分比表)

答:几家(或%)

33、该加锁加盟系统最近一年的总营业额(所有加盟店营业额之总和)多少?平均每一家加盟店的营业额多少?获利状况?

答:多少元(总营业额) (平均每加盟店营业额) 元(获利)。除了加盟总部的成功案例之外,欲加盟者也应该对因故停业店数加以了解,停业店数占全部加盟店数比例如果过高(此项无一定标准,读者可以10%为参考数据),则该体系可能存在经营管理不良或产品竞争力太低的问题,甚至可能由于总部扩张过快,对受许人要求标准或开店时各项评估过于草率所致,另一种可能性则是受许人自身经营不善所致。总之,关店率过高是一项必须注意的警讯,欲受许人最好能对退出该加盟体系者,细致了解其中原因

34、该特许加盟系统最近一年的总营业额成长率约为多少?平均每家加盟店之营业额成长率为多少?

答: %(总营业额成长率) %(平均每加盟店之营业额成长率) 。对加盟体系各种营业业绩指标都应询问清楚,如果加盟总部不愿提供该资料,则也应尽量从某些比率中,设法得知体系荣枯景象,这些数字也是未来自行开店时的可能成绩

35、该特许加盟系统是属于何种型态?

答:地方性、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地方性指是是加盟店开设地区多集中于少数一至二个县市内,区域性则是指集中于北、中、南、东部之一至二个地区,全国性则指导跨3个以上的区域。如果该体系来自外国或为中外合作性质,则为国际性,总部的经营经验将会随其形态不同而有所差别

36、必须准备多少开业资金?

答:第一年营运费用 元,第一年人事费用 元,加盟金 元;权利金 元;初次进货 元;租金 元;设备 元;保证金 元;广告费 元。本部份资料为提供欲受许人开业的基本要求条件,欲受许人应评估第一年的全部费用,以及往后持续每年的必要支出,并由此推算出应准备的资金数,以及如果经营不顺利时,自己仍可以独撑多少时间,同时也应该有一个最坏的打算,就是当获得不足或亏损至某一定额(自订标准),且在持续一段时间内,如果无法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总部协助)时,则应考虑退出该加盟系统

37、加盟总部是否提供任何财务协助?

答: 贷款元 利率%

38、我希望每周工作时数为多少(以每日十小时估计)?

答: 小时。说明:除了评估加盟体系外,也应该对自己的能力与承诺程度作评估。加盟者最好要有成为经营加盟店专职人员的心理准备,成功的机会才会增加,如果只是出资委托由他人或兼职人员管理,非常容易失败。加盟商也必须谋求家人(尤其是配偶)的支持,甚至可以一家人均投入经营行列(这种状况尤以便利商店为最),如此不但彼此间有共同的生活重心,且更能增进亲情关系与经验 传承。此外,对本身过去的工作经验或所希望的工作时数,也必须和加盟总部的要求加以比较,以确定是否具备足够的经营能力 .

⑤ 上海破获7亿元奶茶加盟商诈骗案,你如何看待这起案件

犯罪团伙利用加盟商从商赚钱的欲望骗取他们的血汗钱,有些加盟商甚至是贷款借钱来加盟,不惜赔上所有家当来交纳加盟费,结果全都赔进去,甚至会给他们有些人造成致命一击。所以认为这样的诈骗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像这样的类似案例还有很多,希望有关部门对此彻底严查。

其实在身边类似的扰乱经济市场现象还有很多,比如餐饮业内隐藏的外卖品牌加盟套路,一开始也是通过高额推广积攒不实际的人气后,开始对外吸引加盟商,实际上高成本运营是很难实现盈利,让迫切赚钱的加盟商纷纷入坑,自认倒霉。虽然说没有像这次案件性质那么恶劣,但也给整个市场形成了一个乱象。

⑥ :本案属于何种经济法律关系为什么法院该如何处理本案

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很明显,在本案中所涉及的就是甲厂业务员王某代表甲厂与批发市场经理张某关于香菇和黑木耳的购销,因此本案的焦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以是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乙市某批发市场订购甲厂10吨香菇和10吨黑木耳,单价为:香菇40元/公斤,黑木耳30元/公斤,质量以样品为准,7月底由甲厂送货上门,货到付款。”条款可以看出,张某应该遵照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给甲厂。

⑦ 吴齐南先生的食用菌直销是传消吗

是传销。

食用菌早在2007年就被警方和工商部门定义为传销行为。

2007年11月6日,平阳县工商局在该县鳌江镇查获一例非法传销案,并捣毁了一个非法传销窝点。

平阳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平阳县鳌江镇王里路一食用菌经营部实施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大量非法传销活动的宣传资料、发展下线人员的示意图、个人业绩提成表、经营账册及部分食用菌产品。

据查,2007年3月7日,张某开了一家食用菌加盟店,为牟取非法利益,他对经销的商品作了如下规定:即一般顾客到其店中购买三种以上食用菌产品,最低价值为1104元,就可以申请办理优惠顾客资格,此后购买食用菌产品就可享受“买大瓶送小瓶”的优惠,并且可以直接销售食用菌产品发展下线优惠顾客。

据了解,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张某已发展下线人员15名,组织一次发展下线人员的宣传培训会,并通过发展下线人员非法获利9900多元。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要求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认购商品”、“形成上下级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等多项规定,当事人张某行为已构成“传销”。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7)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扩展阅读:

以下是《齐鲁晚报》2017年1月22日的报道:

最近,朋友圈里有人疯狂转发一种食用菌产品,声称它能有效治疗各种疾病,比如高血压、高血糖、心脑血管疾病甚至癌症。据称具有神奇功效的产品是“心帮食用菌”。

患有膀胱癌的牛女士说,她的身体在吃了几次新帮食用菌后恢复了正常。据说该产品是药食同源,非常安全,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真的那么神奇吗?记者联系来信国食用菌销售人员。

在莱芜长途汽车站附近的一家酒店,记者看到了信国食用菌的一名销售人员。

销售员说,他和记者握手就能知道他的精子数、肾脏和血液供应不足。随后,他向记者介绍了一系列食用菌产品:可治疗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大小乙肝三阳、心绞痛、眩晕、神经衰弱、以及妇科疾病和不育症!

号称有神奇功效的鑫帮食用菌共有14种产品,一瓶价格在4500元左右。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吃了信州木耳后,他的心绞痛和乙肝大三阳已痊愈。除了心绞痛和乙型肝炎病毒,心帮食用菌对其他疾病也有疗效。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产品是从食用菌中提取的。香菇、香菇、香菇、银耳、木耳这是常见的食用菌,也有一些药用真菌,如冬虫夏草、灵芝。采用低温提取工艺提取中药有效成分并压缩成片剂。

但记者发现,在这些食用菌产品的外包装上,只有一串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没有任何卫生食品标志和药品批准证号等信息,也就是说,这些食用菌产品属于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食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为了让记者亲眼目睹心帮食用菌的奇效,第二天一早,业务员就把记者带到一位中风患者家中。

这位病人实际上同时吃了7种食用菌产品,按照每盒500元的价格计算,价格约为3500元。后来,患者向记者提起了自己的病例,称自己患有脑梗死、糖尿病和高血压。除了食用这些产品,患者还在使用药物进行治疗,因此无法证明心邦食用菌在起作用。

为了让记者相信信邦食用菌的神奇功效,销售人员带着记者来到了大丰华故土莱芜牛泉镇。

一位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说,她不仅吃了食用菌,而且她的亲戚朋友都在吃。她的女儿一次吃了七种产品。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吃的产品都是挣来的甲亢患者!“挣”到底是什么意思?推销员的这句话揭示了他们的真正目的!

记者看到,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块被无数次使用过的写字板。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只要交240元钱,就可以成为信州的食用菌业务员,有了销售资格。

具体来说,你可以把你的朋友分成两组,A01组和B01组。第一阶段累计完成成果42120元,公司给予现金奖励2500元,优惠劵1000元,可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在此基础上,它将继续积累。当达到12.6万元时,公司提供的现金为5000元,优惠券为2000元。在此基础上,它将继续积累。

第三阶段为17.91万元,公司提供现金7500元,优惠券3000元。此时,一个循环就完成了。累计领取现金15000元,优惠券6000元,累计获得收入21000元,属于奖金制度。

成为公司的销售人员就能吸引更多的人进来,并推广产品,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就能获得相应的奖金。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⑧ 加盟便利店要注意什么

加盟便利店要注意:开店最主要就是开在什么地方,太热闹地方店租又太高,太偏僻的又怕没生意!便利店最主要还是货源,签合同时等等。

1、加盟便利店,选择好店址尤为重要。投资便利店,选择合适的店址非常重要,这是便利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便利店的优势在于“便利”,因此便利店大多设在社区和娱乐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使得顾客购物更加方便。

4、要注意对端头货架的利用,因为这是门店的黄金点,顾客在这些地方的驻足时间最长,应摆设一些高毛利的畅销商品。

(8)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要加盟的总部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相关技巧

1、在加盟前期,要注意合理的筹措资金,合理的投入资金。

2、控制好经营成本,规划好进货策略。

3、学会管理员工。

4、学会管理客户,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⑨ 市政规划能否认定为情势变更

□顾剑锋薛忠勋[案情]2008年,张某将其在某市繁华路段的一处门面房出租给王某经营某餐饮加盟店,租期三年。协议签订后,饭店经营状况一直良好。一年半后,市政府实施了针对该路段及附近用房的全面改造计划。由于改造工程造成的店面墙体广告破坏和道路封闭,王某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在双方协商不成后,王某以城市改造属于情势变更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合同租金。
[评析]笔者认为,《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作为“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规定,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而本案中市政工程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情势变更的一种情形。
首先,政府市政工程不属于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是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经验和能力的经营者对经营中的各种变化的判断能力,这种风险根据“社会一般人认识”的原理,应该在可预测、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因判断失误导致的经营失利应当自行承担。本案中,王某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在其认知范围内是不能预见到以后政府城市改造政策以及会造成的具体影响的。
其次,政府市政工程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表现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也包括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暴动等;而政府市政工程虽然对一般公众来说无法预见,但是其制定和实施参入了人为的因素,其影响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控制。
再次,情势变更表现为意外事件、社会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物价飞涨、金融危机和国家政策的转变等事由。政府市政改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一个普通公众来说是不可预测的,而且本案中因工程施工导致前来就餐的顾客量下降、经营损失也是客观事实,且双方对这一损失都没有过错。租赁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是进一步按照高价的租金履行会造成双方对价关系的倾斜,出现明显的显失公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对双方之间的对价关系进行重新调整。而且随着城市改造大规模的展开,为了社会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发挥法律的平衡作用,将对部分群体的利益损失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分摊,也是符合社会公平、诚信价值的。

⑩ 我做超市生意,别人送了价值6w多元的外省真香烟到我店里销售,前天被烟草部门全部查收,会怎么处理我

哈哈!工商是不管烟草的事,烟草有专卖执法队伍。
别人送了价值6w多元的外省真香烟到你店里销售,前天被烟草部门全部查收,你是有嘴也说不清。只能是认罚。烟是肯定拿不回来了。如果算你非法渠道进烟,如果不超过50条(一件),还好说,超过就麻烦大了。给你一个案例参考:

【案例】张某系个体烟草零售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07年4月23日,张某从邻县无证户李某手中购进中华、利群等品牌卷烟3000余条(均为真品),价值10万余元,储存在其仓库伺机销售。2007年5月被当地烟草公司依法查扣,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律师观点】
张某属于渠道外进货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从张某的行为性质看不构成犯罪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依法生产和经营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因此,根据以上法条可以得出,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从当地烟草批发企业以外进货的行为,《条例》是将其与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行为,区别对待的,即前者不视为无证经营,后者视为无证经营,张某持证却不在烟草公司进货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但并没有破坏零售主体的准入制度,因此其该行为不是无证经营的行为,也就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纪要》也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的依照非法经营罪定罪”,根据该座谈会纪要,只规定了无证生产、批发、零售三种情况构成非法经营罪,没有将单纯的渠道外进货包涵在内,根据法无明文不归罪的原则,张某的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已有的证据无法认定张某无证经营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具体到卷烟经营,“未经许可经营”无非有两种方式:一是未经许可从事卷烟批发,二是未经许可从事卷烟零售,张某持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有张某从事了批发行为且数额巨大,才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本案中,查获的卷烟尚未销售,没有证据证明张某从事了无证批发的行为,10万元的数额只是张某从渠道外购进卷烟的数额,并不是张某无证经营而从事批发的数额,所以认定张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
此外,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为5万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四部门《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张某如果把违法购进的数额10万余元卷烟销售出去了,那其行为就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