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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代理加盟是传销骗局 2025-05-30 12:53:38

便利店加盟店的组织管理结构

发布时间: 2022-05-28 04:14:10

『壹』 简述连锁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运行模式

一般来说,连锁经营的组织结构由总部、配送中心或者中心厨房、连锁分店三大部分构成。较小的连锁经营企业也可以不设立配送中心,只由总部和连锁分店构成。 1.连锁总部的基本职能
(1)对连锁经营日常重大经营管理业务的决策、指令与监控。
(2)财务管理。
(3)制度管理。
(4)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研究工作。
(5)重大经营、投资、开发、营销、发展问题的决策。
2.连锁总部的组织结构
(1)总部管理模式:连锁总部作为门店的服务和管理机构,直接对门店进行管理。适用于连锁系统初创时期经营上尚未突破地区界限,或卖场规模大而网点数量少或网点分布比较集中的情形。
①把总部划分为“总经理室”“营业本部”和“管理本部”三个部分。
②由总经理直接管理开发部、营运部、商品部、财务部、管理部和企划部等职能部门。
(2)地区管理部管理模式:连锁企业总部按地区设立若干个地区管理部,由地区管理部管理门店,总部不直接管理门店。适用于连锁企业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门店数量多、店型小且分布地区广的连锁企业。 1.配送中心的概念:配送中心是位于物流节点上,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专门从事货物配送活动的经营组织或经营实体。
2.设立配送中心的条件
(1)连锁经营企业的分店数量和商品经营规模都达到一定水平。
(2)连锁经营企业在一定经济区域内(如一个城市)的分店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便可设立配送中心。
3.配送中心的作用
4.配送中心的业务
(1)负责由总部决定、由供货商送来的商品的验收与入库工作。
(2)负责库存商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连锁分店所需商品的加工、整理、包装、集配和送货工作。

『贰』 连锁便利店人员结构是怎样的啊就是需要哪些岗位以及相应的任职要求。谢谢了!!!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一、开店手续去哪审批?

从事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审批部门,以下是27个行业对应的审批部门:

1、从事食品(含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区防疫站2、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局3、药品生产、经营--卫生局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及电梯安装--劳动局5、化学危险品(含石油)生产经营--化工厅6、金银收购、金银制品加工、经营及废料中回收的金银--人民银行7、旅行社--市旅游局8、特种行业(旅馆、印刷、废旧金属收购、文化娱乐、浴室)--公安分局9、图书报刊和录音录象制品的出版、发行销售--广播电视局10、公路水路运输、客运--交通局11、娱乐场所--文化局12、文物经营--文物局13、小轿车经营--市工商局市场处14、会计、审计事务所--财政局、审计局15、房地产经营--建委16、广告经营--工商局广告处17、商标印刷--工商局商标处18、国有资产评估--财政局19、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计经委20、煤炭经营--煤炭市场洽理办公室21、汽车维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22、经济信息、房产信息咨询--工商局23、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要有代理合同)--房产局24、计算机网络服务--公安局25、医疗器械销售--医药管理局26、职业介绍所--劳动局27、企业登记代理--工商局二、投资开店骤流程指南创办新企业怎样注册?

我国现行法律,个人创业的法律途径主要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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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底线1、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3、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投资开店手续步骤流程指南--注册

步骤步骤一、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

步骤二、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三、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步骤四、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步骤五、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步骤六、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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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分配:合理决定稳定股权分配向来是企业的头等机密,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合伙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企业稳定的基石。

家族企业的股份安排秘诀:家族企业主要采用两大类股权安排,即分散化股权安排和集中化股权安排。

1.分散化股权安排:让尽可能多的家族成员持有公司股份,不论其是否在公司工作,所有家族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

股权分散的家族企业有两种管理方法:外聘专业人员管理和部分家族成员管理。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采取第二种方式。他们认为,能干的家族成员比外聘人员更适合代表自己的利益。

2.股权集中方法:只对在企业工作或在企业任职的家族成员分配股权。这种方法注重控制所有权而非管理权,着眼于保证家族权力的世代持续。

这种安排的好处在于,首先,由于所有权和管理者的利益连在一起,决策程序可以加快。第二,由于家族成员只有经过争取才能成为股东和管理者,企业可以保持创业者当年的企业家精神。

合伙企业股份安排的秘诀:合伙企业的股份安排一般采取奇数原则。即奇数合伙人结构,比如一个企业拥有三个合伙人,其中两个处于强势地位,另一个处于弱势,但也是很关键的平衡地位,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决定权。彼此的制约关系是稳定的基础。

同时,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不论是家族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会拿出部分股份给予部分高级人才,按照通常的规则是,70%~80%由创业者拥有,其余20%~30%由高级人才拥有。他们享受相应的投票和分红的权利。

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会引进更多的资金,更多的人才,更多的合伙人,因此,整体股份结构的平衡就显得非常重要。对于新兴企业而言,股权分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四、投资开店选址秘诀:好的选址是成功的一半位置决定"钱"途。一般而言,工厂、仓储等企业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为原则,一般选在开发区。公司以交通便利,商务交流迅捷,商务服务完善为原则,一般选择商业圈或者邻近商业圈的写字楼。

各种行业中,以餐饮、服务行业选址的条件最为苛刻,以下是商场和商店的选址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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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场选址秘诀

(1)、注意路面与地势。通常商店地面应与道路处在一个平面上,有利于顾客出入。如果商场位置在坡路上或高度相差很多的地段上。那么最重要的就是必须考虑商场的入口、门面、阶梯、招牌的设计等,一定要方便顾客,并引人注目。

(2)、选择方位与走向。

①方位情况。方位是指商场正门的朝向,一般商业建筑物坐北朝南是最理想的地理方位。②走向情况。一般而言,人们普遍有右行习惯,商场在选择进口时应以右为上。如街道是东西走向,客流主要从东边来时,以东北路口为最佳;如果街道是南北走向,客流主要从南向北流动,以东南路口为最佳。③路口情况。如果是路口,最好将商场设在路口正面,这样店面最显眼;但如果是丁字路口,则将商场设在路口的"转角"处。(3)、留意潜在商业价值留意一些不引人注目但有潜力的地段。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评价:①拟选的商场地址在城区规划中的位置及其商业价值。②是否*近大型机关、单位、厂矿企业。③未来人口增加的速度、规模及其购买力提高度。

2、开店选址秘诀

(1)、要根据经营内容来选择地址。服装店、小超市要求开在人流量大的地方;保健用品商店和老人服务中心,就适宜开在偏僻、安静一些的地方。

(2)、要选取自发形成某类市场的地段。在长期的经营中,某市场会自发形成为销售某类商品的"集中市场"。

(3)、要选择有广告空间的店面。有的店面没有独立门面,店门前自然就失去独立的广告空间,也就使你失去了在店前"发挥"营销智慧的空间。

(4)、要有"傍大款"意识。即把店铺开在著名连锁店或强势品牌店的附近,甚至可以开在它的旁边。这些著名品牌店在选址前已做过大量细致的市场调查,挨着它们开店,不仅可省去考察场地的时间和精力,还可以借助它们的品牌效应"拣"些顾客。

五、企业创业期管理:简单就是杀手锏新创办公司的管理制度以简单适用为原则。创业期企业主要是抓好人和财两个方面。人事管理方面,制定考勤制度、奖惩条例、薪资方案等制度。财务方面,制定报销制度、现金流量、制定预算、核算和控制成本等制度。具体操作中,有以下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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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企业目标,达成共识。创业者应该将企业的目标清晰化明确化。有了目标,才有方向,才有一个共同的远景,这种共识能够大大减少管理和运作上的摩擦;

2、明确"谁听谁的"和"什么事情谁说了算",并用书面的正式文件规定下来。组织架构设计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决策权限的分配。因此明确每一个核心成员的职责对管理是否畅通非常关键,否则创业者的兄弟意气会让管理陷于混乱;

3、由于创业期规模较小,许多问题都可以直截了当地进行沟通,大家都应遵循开诚布公、实事求是的行为风格,把事情摆到桌面上来讲,不要打肚皮官司;

4、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管理团队。定期交换意见,讨论诸如产品研发、竞争对手、内部效率、财务状况等与公司经营策略相关的问题。一般采取三级管理结构,决策层、管理层、一般员工;

5、制定并尽量遵守既定的管理制度。必须强调人人都必须遵守,不能有特权,也不能朝令夕改。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并初具实力时,就要意识到自身能力上的缺陷,尽可能聘请一些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来共图大业。

避免社会关系对工作关系的干扰

创业期企业里的员工多半有亲属关系或地缘、学缘关系,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内正常的工作关系。按规范行使企业管理往往比较困难,规范的制度体系缺乏必要的实施环境。

六、初创企业的薪酬设计对于企业的创始人来讲,如何设计员工薪酬制度是在企业创建之初就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首先,员工有不同的层次,对不同层次的员工采取何种不同的激励制度?其次,有各种薪酬制度可供选择,如员工持股、期权制、远期来讲还有mbo(经理层收购),等等,哪一种制度最适合你的企业?另外,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薪酬制度是否应该作相应的调整。

总的来看,初创企业的薪酬设计采取如下原则1、高工资、低福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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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实用原则

增加激励力度

建立绩效工资制度

企业内部可以分为技术高度密集型岗位、部门和一般经营、服务型两类。两者在工薪制度上将有所区别:技术高度密集型岗位,企业对所招募的员工有比较强的依赖性,所以为了招募到技术人才,在工薪设计上必须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和相对的稳定性。为此,工薪制度应采取灵活的组合方式;如直接给股份、高薪加高福利等。

对于一般经营、服务型部门和岗位,应采用岗位、级别的等级工薪制度。该项制度建立得越早越好。根据企业的岗位需求和实际能力,以及员工的实际能力和水平,有目的的定岗、定员和定级、定薪。员工进入企业有明确的个人定位及发展目标,岗位的变化与薪水具有必然的联系。

企业的工薪制度和激励制度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尤其是初创企业更要加以区分,否则会导致基本工薪制度与激励制度的混乱,使员工的工作热情受到打击。企业管理者要对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给予激励,就不能采用在原岗位直接加薪的简单方法;而应采用一次性奖励或升职加薪的方法。

同时薪酬设计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1、避免差距过大差距过大是指优秀员工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报酬差异大于工作本身的差异,也有可能是干同等工作的员工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前者的差异过大有助于稳定优秀员工,后者的差异过大会造成员工的不满。

2、避免差距过小差异过小是指优秀员工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报酬差异小于工作本身的差异。它会引起优秀员工的不满。

七、税收策划:让企业在税收测算中获益所谓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

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是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所以它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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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策划的方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税收政策筹划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通常有2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做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2个因素入手。例如,企业所得税种,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有3档,即: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税率18%;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在进行该税种税收筹划时,如果现在仅从税率因素考虑,那么就有税收筹划的空间。

2、办税费用筹划办税费用包括办税人员费用、资料费用、差旅费用、邮寄费用、利息等。尽管办税费用在纳税成本中占的份额不大,但仍有筹划必要。比如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由财会人员兼任办税员;通过网上申报降低资料费用等等。对于利息费用的降低途径可以采取递延纳税的办法。

3、额外税收负担筹划额外税收负担,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完全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本文主要谈论与会计核算有关的三种非正常税收负担。

(1)、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2)、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3)、对纳税人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对于额外税收负担,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财务核算,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认真作好纳税调整等方法来解决。

『叁』 连锁超市总部和门店的组织结构各有什么特点

组织结构:以总部为中心的采购体系 实行中央采购制度的连锁超市公司一般在总部建立自己的采购体系,按照不同的商品大类设置不同的采购部门(如生鲜采购部、食品采购部、非食品采购不等

『肆』 连锁便利店的经营模式有哪些

连锁便利店的经营模式有哪些?
从根本上而言,加盟连锁便利店卖的不是商品,而是服务。让人更方便快捷地选择所需商品,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才是便利店的最大优势,下面由水公馆连锁超市的小编大家介绍下经营模式的特点。

1、改变商品结构模式

传统便利店经营包装食品、百货、洗化类商品等,千店一个样,经营没有特色。而连锁便利店则可融入生鲜元素,突出健康、新鲜、便利等特色,提升库存周转。

2、增加配套服务

在连锁小型便利店超市中要有独立的社区服务空间,代缴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收发件、网上代购等,这是原来便利店不具备的,也是大型综合体不具备的,却恰恰是顾客所需求的。

3、送货上门

可以在有限距离内,为顾客提供社区送货上门的服务。

4、突出特色

突出自己门店的经营特色。重点是要做好鲜活类商品还是加工烘焙糕点类商品,这一点老板们必须明确清晰。
5、成社区消费圈

适度选择店面周边的经营范围,自己不能实现的靠大家的经营品类来补充,在有限的范围实现经营的互补,形成小范围的社区消费商圈,提升对顾客的吸引力。
6、改变盈利模式

由原来便利店纯粹的商品利润盈利模式转变为商品利润+服务利润的模式,并且逐步扩大服务利润的份额。

7、线上线下结合
结合线上线下操作模式,扩大顾客消费群体,提升顾客体验,同时迎合现在的零售发展趋势,得到更多的资源,实现最大化的资源整合。
8、投资成本少

这种加强型便利店,因为面积不大,店面投资成本小,并且目前正是布局的黄金时期。所以这种新型便利店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可以考虑加盟连锁,初期优惠政策还比较优惠。

『伍』 门店组织架构怎么做

企业家在取得创业成功之后,企业需要进一步的扩张,因此必须对传统的组织架构进行改革,重新建立适应自身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的设计上,要明确方向,能使领导层形成强有力的统一意志并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从企业的整体管理框架上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逐步积累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并形成在重要业务方向上的突破。

一句话,就是要努力构建对企业各项业务发展起强大支撑作用和推动力的组织管理平台。对于新项目的上马及运作,必须组建一套科学的运作程序,对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判断,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组织架构来有效地执行决策,有计划地完成企业的既定目标。决策者不必奢求一步到位,也不要期望建立一套能持久不衰的组织架构,因为企业的组织架构也需要根据企业的目标和发展阶段来进行调整,不可能一劳永逸。

企业家应该尝试围绕工作本身来进行组织,打破围绕人来组织的旧习惯,通过企业组织来实现自己的管理决策和管理理念。设计企业组织架构时,创业者可以运用一些非常规的小技巧,例如多设置几个管理岗位,但并不安排人员,这样对员工有一种吸引力,会起到正面激励员工的作用。

如把三级销售组织结构调整成五级,效果会非常明显。为防止官僚管理的出现,在管理体系完善之后还应重视简化企业的管理层工作。

(5)便利店加盟店的组织管理结构扩展阅读

设置原则

一是组织架构承接企业战略。

企业战略不同,组织架构的模式和职能也不同,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目标管理的组织架构;

二是精简、高效原则。

不要设很多部门,部门多了,经理阶层自然就多了,经理阶层多了,很多事情没有也就有了。当然也要考虑企业的现实和特殊情况。

三是组织架构很好的响应市场和客户需求。

组织架构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如何才能更快的响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同时沟通协调信息传递顺畅及时,尽量避免多部门同时接触同一客户;

四是组织架构考虑管理单位和内控的要求。

比如上市公司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央企业要考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银行要考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

『陆』 连锁超市的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先给你来点概念,最后是我给你的建议:
“特许经营”一词译自英文franchising,用以表示一种特殊形式经营的商业。“特许”(franchise)原本为译文,意为“关于奴隶、苦役的身份”(free from servitude),以后英文词意一直被作为“特许”来解释。最早在中世纪的英国,“特许权”指英国国王的特权或指国王授予某些人的特权。到了19世纪中后期,“特许权”一词被运用到商业上,指制造商或商业公司授予批发商或零售商使用其商号、商标以及经营管理制度来批发、销售其产品以及服务项目的权利;同时,批发商或零售商在享受这种权利的同时要尽一定的义务,受到一定的约束,双方对取得这种特权的商业共同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
目前,“特许经营”在不同国家、不同组织有不同的定义。1997年,我国国内贸易部颁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曾对商业“特许经营”作出如下定义:
特许经营指特许经营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一种新的商业形态。
特许经营被称为商业形态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农业时代的杂货店;第二次是工业时代的百货超市;第三次是后工业时代的连锁——特许经营。有资料表明,国际上著名的跨国公司,70%-80%的连锁店是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建立的。国际上运用特许经营模式比较成功的有“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家乐福”等。
特许经营是一种新的现代商业运营组织方式。它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它利用知识产权的转让,充分调动了一切有利的资本并将其实现了最优化的组合。

特许经营的定义为: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合作、动力和团队精神是特许经营成功的重要构件。这些东西主要不是来自法律协议,而是来自伦理道德的交往、强有力的领导和一方对另一方目标的尊重。

事实上,特许者与受许者之间的关系常常象婚姻,这是由于双方这种合作关系的长期特性和双方相互依存的缘故。特许者与受许者关系达到最佳状态,也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受许者必须成熟、客观、执著,另一方面,特许者在与其受许者打交道中必须有耐心、公正和始终如一。

连锁经营的三S原则:
1.简单化(Simplification)
2.专业化(Specialization)
3.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连锁经营包含: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三种类型。
“连锁加盟”是指加盟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契约,加盟总公司将商标、商品、经营技术授权于加盟者。而加盟者在得到上述权利之时,相对必须支付一定金额给加盟总公司,并根据加盟总公司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行使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经营团队。同时,加盟店设立,所需资金大部份(或全部)由加盟者负责,加盟店所需人员原则上由加盟者负责。他具备“十个统一”的特征:即统一领导、统一商号、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服饰装饰、统一广告宣传、统一经营形式、统一仓储运输、统一售后服务、统一管理体系。

“连锁加盟”的魅力
1、对加盟店而言:总部提供一整套经营模式、人员培训、商标和商誉、广告及商品供应,降低时间与资金成本并迅速提高和扩大了知名度。消费趋势的掌握和新产品的研发都由总部负责,快捷地掌握行业信息和销售信息,降低了风险,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2、对总部而言:帮助年轻的创业家实践事业理想,在减少资金和人力开拓市场的同时,有更多更快的机会扩展其业务。
3、对消费者而言:提供品质标准化、价格大众化的商品及服务。

加盟连锁经营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授权者支付费用。

授权者是指提供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者。加盟者也称为受许者,是指获得授权者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使用权者。

加盟连锁经营和单一独自经营相比有很多优势:
1、高成功率
连锁经营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证明行之有效,超过90%以上的客户在加入连锁体系后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由于连锁经营在降低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降低了竞争风险,因此也取得了较高的成功率。
2、较短的学习曲线
成功的经营模式。加盟者可以用很短的时间,很少的代价学习到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与知识,可以让自己少走很多弯路。
3、品牌优势
加盟者可以用较小的代价分享授权者经过长期经营努力形成的著名品牌和信誉从而有力地促进销售,并极大地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
4、规模采购优势
统一采购可以使连锁经营企业享受大批量购买的优惠,增强与供应商合作的力度,扩大采购规模,提高支付和销售的速度,降低采购成本,可以大大节约采购费用。
5、共同的广告、促销
连锁经营企业可以集中资源用于广告促销,降低广告促销平均成本,有利于连锁企业树立品牌形象。
6、专业的管理改进
授权者通过输出自己成功的行业经营经验和管理模式,可以帮助加盟者改进管理。
7、培训
加盟者将经常得到来自授权者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8、服务支持
加盟者可以用很小的成本享受授权者提供的综合服务,如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而连锁经营体系则通过规模效应使服务更加专业化。

我的建议:看了上面的定义,我想你该对加盟连锁有一个概念了吧。具体到实际操作上。首先你要先定义你所要成立的加盟连锁店是什么形式: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这三种模式决定了你对下面的加盟店管理的松紧。其中直营连锁关系最紧密,自愿连锁最松散;对资金的自我投入方面,直营连锁投入最多,自愿连锁和连锁加盟投入较少。
决定了加盟形式,才能决定你要增加的相应投入。以你开酒楼连锁为例,如果是直营连锁,就需要对下属店的人员、采购、菜品制作都要进行培训和统一管理;如果是连锁加盟,可减少人员这块的投入;如果是自愿连锁,你只用提供统一的标识,统一的服装,统一的菜品制作即可。
在设备上,直营连锁要设立人员培训基地、配送中心、采购基地、设备安装等相应部门,连锁加盟可对人员培训这块减少投入。
在操作上,直营连锁就完全是你现有店的复制,从人员于是采购到制作都要操心,但这种连锁店的风格不会和总店差得太多。加盟连锁就差一些,而自愿连锁甚至和总店的风格背道而驰。
所以呢,你还是根据自己的实力和习惯的操作手法先进行连锁形式的选择,然后再进行实际的操作。而办理相应的工商手续,反而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咨询一下当地相应的会计公司都可办妥。

『柒』 连锁经营管理的组织结构

一般来说,连锁经营的组织结构由总部、配送中心或者中心厨房、连锁分店三大部分构成。较小的连锁经营企业也可以不设立配送中心,只由总部和连锁分店构成。 1.连锁总部的基本职能
(1)对连锁经营日常重大经营管理业务的决策、指令与监控。
(2)财务管理。
(3)制度管理。
(4)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研究工作。
(5)重大经营、投资、开发、营销、发展问题的决策。
2.连锁总部的组织结构
(1)总部管理模式:连锁总部作为门店的服务和管理机构,直接对门店进行管理。适用于连锁系统初创时期经营上尚未突破地区界限,或卖场规模大而网点数量少或网点分布比较集中的情形。
①把总部划分为“总经理室”“营业本部”和“管理本部”三个部分。
②由总经理直接管理开发部、营运部、商品部、财务部、管理部和企划部等职能部门。
(2)地区管理部管理模式:连锁企业总部按地区设立若干个地区管理部,由地区管理部管理门店,总部不直接管理门店。适用于连锁企业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门店数量多、店型小且分布地区广的连锁企业。 1.配送中心的概念:配送中心是位于物流节点上,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专门从事货物配送活动的经营组织或经营实体。
2.设立配送中心的条件
(1)连锁经营企业的分店数量和商品经营规模都达到一定水平。
(2)连锁经营企业在一定经济区域内(如一个城市)的分店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便可设立配送中心。
3.配送中心的作用
4.配送中心的业务
(1)负责由总部决定、由供货商送来的商品的验收与入库工作。
(2)负责库存商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连锁分店所需商品的加工、整理、包装、集配和送货工作。

『捌』 连锁企业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能

连锁总部是为门店提供服务的单位,通过总部的标准化、专业化、集中化管理使门店作业单纯化、高效化。其基本职能主要有:政策制定、店铺开发、商品管理、促销管理、店铺督导等,由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
一般说来,连锁总部包括的职能部门主要有:开发部、营业部、商品部、财务部、管理部、营销部等。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1)开发部的职能。
包括:
①开设新店或发展加盟店时进行商圈调查;
②制定选址标准、设备标准和投资标准;
③决定自行建店、买店或租店;
④开店流程安排及进度控制;
⑤开店工程招标、监督及验收;
⑥新开分店的设备采购与各分店设备的维修保养;
⑦新开分店的投资效益评估。
(2)营业部(营运部)的职能。
包括:
①各分店营业目标和总的营业目标的拟定及督促执行;
②对分店的经营进行监督和指导;
③编制营业手册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④营业人员调配及工作分派;
⑤门店经营情况及合理化建议的反馈与处理。
(3)商品部(采购部)的职能。
包括:
①商品组合策略的拟订及执行;
②商品价格策略的拟订及执行;
③商品货源的把握、新产品开发与滞销商品淘汰;
④配送中心的经营与管理。
(4)财务部的职能。
包括:
①融资、用资、资金调度;
②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
③审核凭证、账务处理及分析;
④每日营业核算;
⑤发票管理;
⑥税金申报、缴纳,年度预决算;
⑦会计电算化及网络管理。
(5)管理部(行政部)的职能。
包括:
①企业组织制度的确定;
②人事制度的制定及执行;
③员工福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④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培训;
⑤奖惩办法的拟定及执行;
⑥企业合同管理及公司权益的维护;
⑦其他有关业务的组织与安排,也可与财务部合并。
(6)营销部的职能。
包括:
①分店商品配置、陈列设计及改进;
②促销策略的制定与执行;
②企业广告、竞争状况调查分析;
④企业形象策划及推出;
⑤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⑥新市场开拓方案及计划的拟订,可单设也可并入营运部。
2.地区分部
地区分部又叫区域管理部,即连锁总部为加强对某一区域市场连锁分店的组织管理,在该区域设立的二级组织机构。这样总部的部分职能转移到地区管理部的相应部门中去,总部主要承担对计划的制定、监督执行,协调各区域管理部同一职能活动,指导各区域管理部的对应活动。
地区管理部实质上是总部派出的管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仅有管理与执行功能,在大多数问题上决策仍由总部作出。
3.门店
门店是总部政策的执行单位,是连锁公司直接向顾客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单位。
其基本职能是:商品销售、进货及存货管理、绩效评估。
商品销售是向顾客展示、供应商品并提供服务的活动,是门店的核心职能。
进货是指向总部要货或自行向由总部统一规定的供货商要货的活动,门店的存货包括卖场的存货(即陈列在货架上的商品存量)和内仓的存货。
经营绩效评估包括对影响经营业绩的各项因素的观察、调查与分析,也包括对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以及改善业绩的对策。

『玖』 开便利店,请问如何合理管理员工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连锁便利店----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连锁店章程制定。凡从业人员的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 连锁店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主管(副主管)。
部门职员:办事员。
第三条 连锁店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
派任的职位决定。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入“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
后转送董事会备份。
第二章 任 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
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备案。
(四)主管由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备案。
(五)副主管由主管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连锁店可按业务需要聘请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按
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确定判刑者。
(三)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四)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五)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八周岁者。
第十二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四十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考核。试用成绩欠
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连锁店前有不法行为可随时停用。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连锁店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检表。
(四)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五)缴验遵守连锁店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
第三章 服 务
第十四条 连锁店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说明、而
由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 连锁店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承办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
(三)忠于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连锁店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连锁店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连锁店信誉,不作任何有损连锁店信誉的行为。
(七)不私自经营与连锁店业务有关的业务或兼任连锁店以外的职位。
(八)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第十六条 连锁店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连锁店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连锁店工作时间是,每周为四十小时,星期六、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
班制,无法于周末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八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公布实行。业务部门的
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
第十九条 上、下班应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
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一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
休假充抵。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可以特别休假充抵。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十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八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
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六天。
(五)分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三个月。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给假四星期,
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
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三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批准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连锁店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五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
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
第二十六条 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八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七条 连锁店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应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日。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十四日。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二十八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情况下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施行。
第四章 考 核
第二十九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责任。每三个月一次将各项人员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
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 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一年的当月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到职满一年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
核。
第三十一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
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考核由董事长评核。主管以上人员及优等员工的考核,由直
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三条 从业人员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者。
2.其他有利于连锁店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悉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在业务、维护或管理方面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方法作重大改革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
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连锁店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连锁店免受损失,
有事实为证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连锁店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的
全年奖金。
第三十四条 从业人员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连锁店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连锁店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拾获物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连锁店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使下属发生重大错误,使连锁店发生损失者。
5.故意涂改、丢失记时卡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恐吓及欺骗行为者。
7.在工作时间打瞌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连锁店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漏连锁店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一年内记过两次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者。
2.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有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严重者。
3.利用连锁店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4.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5.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连锁店蒙受损失者。
6.故意损坏连锁店财物者。
7.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8.在连锁店内赌博或出现有伤风化行为者。
9.在连锁店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0.散播有损连锁店的谣言,妨害工作秩序者。
11.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引起灾害者。
12.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3.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第三十五条 从业人员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
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三十七条 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
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
第六章 离 职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连锁店规章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律,经司法机关起诉待判尚未确定者。
第三十九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十条 商场连锁店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
解聘人员时,应提前三十日预告本人。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
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薪水照发。
第四十二条 依照第四十一条规定,解聘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
经济补偿金:在连锁店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第四十三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呈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
总经理核准。
第四十四条 员工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连锁店者,均应办妥移交手续,如因移交不清致连锁店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