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加盟店供货,是否可以使用加盟品牌的商标
为加盟店供货,只是一种供货关系,并没有得到授权方允许,加盟品牌的商标是不能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具有专用权,未经授权许可,不能使用商标,若使用,即构成侵权,会造成严重的法律责任!
B. 加盟店,直营店,特许店有什么区别
区别
一、产权关系不同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C. 如何管理加盟店
但是,如果说VI的统一使得加盟店极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么对大品牌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流程的学习,则是他们迫切的愿望。对加盟店的管理不仅仅是统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应该是对总部运作理念的逐步渗透和对内部经营管理操作上的统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他们更多体现出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土办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积极-全球品牌网-寻求更为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来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后,继续沿用原有的土办法,这样,营业额和销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会对总部的营销策略持有戒心,担心总部对他们在指导的同时坑害他们,要么是想套牢他们永远做下线,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时也是对总部商业道德的体现和考验。 2、 总部自身原因分析 (1) 总部与加盟店合作的基础不稳定 现在许多品牌连锁加盟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比较脆弱的合作关系。双方既没有股份的约束,又没有共同发展的远景,完全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加盟店仅仅希望借助总部发展壮大,没有长期合作的意愿,而总部又贪图市场份额,在自身体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发展。因此,这种加盟连锁是极不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总部的营销策略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总部没有经过详尽的市场调查制定的营销策略往往只适合用于部分区域,这样一来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触情绪,或者营销方案根本不适合在当地推广。我国的区域性差异很大,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不同,因此总部在制定营销方案时不应一概而论,要顾全大局。 (3) 企业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总部给予加盟店太大的权利,同样会导致总部的营销策略难以执行,总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权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机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寻、有制可依。 (4) 总部与加盟店的管理架构和沟通体系有问题 1、统一VI形象仅仅是解决了治标的问题,而总部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帮助加盟店进行市场培育,在进行经营方法的正确引导和扶持,然后进行经营思想的渗透,最终实现共同双赢,这才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2、总部在进行营销策划时,要根据每个加盟店不同的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的营销方针,并且要多征求加盟商的意见,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营销方案。
D. 如何确认加盟店的商标权是否合法
可以在国家商标局查询,国家商标局的查询系统里包括所有已公告的商标和商标局在查询之日其前三个月为止已经受理的所有申请。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E. 做舍艺修脚加盟店,加盟商有品牌使用权吗
当然有了啊。做舍艺修脚加盟店,加盟商是有舍艺修脚的品牌使用权,但是仅限于合作期间内,用作正常的宣传和合法的事情,还有不清楚的可以自己网络。
F. 加盟哎呀呀后,品牌使用权有多少年
你签合同时已经规定年限的了!有三年或五年的,要是干得红火,一般都继续续期的。
G. 商标加盟与品牌加盟的区别
简单来说,商标加盟就是获得商标的使用权,以及关于商标的一系列服务,不用改产品,加盟费低,方便灵活,是一种新型的品牌运作方式(可参考重庆吕老傻)。
品牌加盟就是传统的加盟,可以获得商标的使用权,还能获得管理支持、开业支持等,但一切产品都要从品牌商那进货,一切均受管控,且加盟费高。
H. 合伙加盟品牌归谁
品牌价值应归双方合伙人。
只要是合伙人就有相应的权力,都是加盟的一员。加盟既不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也不是子公司,双方是协议合作关系。从经济上看,加盟公司只是交给总公司一定的加盟费保证金,其他都是独立运营结算的,个体加盟公司的运营好坏跟总公司没有直接关系,总公司也不会参与个体加盟公司盈利部分的分成。
I. 真全粮加盟店商标使用权是多久
可在商标局官网查询许可使用的期限
建议根据商标名称或者商标注册人在商标公告处查询许可期限
不懂,可微(点头像)
本人提供商标查询服务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J. 接手加盟店还要缴纳商标使用费吗
品牌使用费是使用品牌方给品牌所有者交纳的使用费,一般费用会较高,且不会退还的;
品牌加盟费是品牌拥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费用,加盟费按照约定,可以退还,或者可以换成广告费之类的。
前者是对品牌的使用,权限较大;后者是协助品牌所有者推广品牌,权限较小,内涵也是不同的。
商标使用费条款
通常是指按被许可方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节或年计算和交付。被许可方应对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 的销售情况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
按被许可方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节或年计算和交付。被许可方应对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 的销售情况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商标的使用是指以经营为目的,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用于服务或者与服务有关的物件上;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足以使相关公众认其为区别该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的实际使用。
特许经营的类型
(一)单体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
(二)区域开发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开设规定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
(三)二级特许:又称为分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在这种类型中,被特许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特许人,同时又是分特许人。
(四)代理特许: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许人作为特许人的一个代理服务机构,代表特许人再招募被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商标使用费和加盟费并非是一样的,品牌使用费是使用品牌方给品牌所有者交纳的费用,而加盟费是向加盟商收取的一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