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区别,直营还是加盟好
区别肯定是有的
自己开店的话:没有开店经验,不知道店铺选址选在哪里合适,如果第一步选址错误,后面生意就不好做。开店手续比较繁琐,需要办理的证件比较琐碎。开店口味不能保证,自创品牌口味是需要时间的积累的。开店的闭店率比价高
加盟开店:整店复制输出模式,省时省力省心。物料统一配送,九大扶持,12年的开店经验有保障,专业的选址人员给你选址,没经验的小白完全可以开店。
因此,还是开加盟店有保障
② 艳阳度假目前总共投资了几个度假村
目前知道的有:太仓艳阳农庄、老子山温泉山庄;
如果还要再加上酒店的话应该有十几个吧,似乎海外也有;
可以在他们官网查阅。
③ 加盟店和直营店的区别是什么
一、运作方式不同
1、加盟店:
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2、直营店:
由总公司直接经营,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
二、优势不同
1、加盟店:
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务,诸如消费咨询和建议等。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
2、直营店:
经营完全在总公司的掌握之中,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特点,有助于品牌企业获取最有效的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模式分析
直营连锁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统一表现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
由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采购、计划、广告、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各直营连锁店经理是雇员而不是所有者;各直营连锁店实行标准化经营管理。
加盟店运营过程中,总部所能提供的培训必不可少,这就涉及到总部在加盟商加盟项目后所能提供的一系列支持,这决定着加盟商后期能否成功地运营该加盟项目并确保盈利。加盟项目支持提供地越多越完善,越能显示该品牌的实力,也为加盟商注入一剂强心针,加盟店也开得越顺利。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直营店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加盟店
④ 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区别是什么
1、特点不同
直营连锁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采购、计划、广告、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
而加盟店是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付与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2、法律关系上不同
直营店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并且由公司自己管理。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
而加盟店就是和总部相对独立的企业组织,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4)艳阳集团的直营店和加盟店扩展阅读:
1、直营店任务
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这是大型垄断商业资本通过吞并、兼并或独资、控股等途径,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形式。
2、直营店形式
直营连锁的人员组织形式是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直营连锁的组织体系,分为上层是公司总部负责整体事业的组织系统;中层是负责若干个分店的区域性管理组织和负责专项业务,下层是分店或成员店。
⑤ 上海艳阳集团的集团分支机构
艳阳(中国)度假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九九艳阳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上海艳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宁波艳阳度假村有限公司
太仓艳阳农庄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艳阳(中国)度假连锁集团南京分公司
长兴艳阳果圣山庄有限公司
洪泽老子山温泉山庄有限公司
上海九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苏州艳阳西山岛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海盐艳阳山海湖休闲有限公司
太仓艳阳乡村度假会所有限公司
江苏艳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艳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⑥ 艳阳度假投资合法吗
投资合法。上海艳阳度假投资注册地在长宁路456号
艳阳(中国)度假连锁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中国生态旅游联盟”为发展方向,致力于打造专业化的会员制休闲度假连锁企业。立足于酒店餐饮、旅游度假、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电子商务和水产养殖六大核心领域。集团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风景区内收购兼并,自营自建大型度假基地,目前已拥家自营自建的度假基地、多家加盟度假酒店,为客户提供异地互换真山真水的度假天堂。
艳阳集团旗下目前拥有50余家分子公司,旗下拥有直营店包括长兴艳阳果圣山庄、苏州金庭艳阳度假酒店、宁波九龙湖养生阁度假酒店、洪泽老子山温泉山庄、海盐南北湖湖山春舍、南京金牛湖度假农庄、太仓艳阳度假酒店等,每个基地都有着独特的建筑风格和优美的人文风景。
上海艳阳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艳阳国旅),是艳阳度假连锁集团旗下的一个子公司。艳阳国旅成立于2006年1月,以旅游、销售、服务为主,在度假游、生态游、养老游等富有个性化的休闲自助旅游项目方面,深受老、中、青各种年龄段游客的欢迎。2017年8月10日获批新三版挂牌上市 ,2017年9月14日北京上市敲钟挂牌活动。
2016年,艳阳集团与金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战略合并。金恪集团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32亿,以“产业为基、金融协同、社会企业”为三大主线。艳阳集团与金恪集团的战略合并,进一步夯实了两大集团的产业根基。
企业福利:五险一金、加班补贴、出差补贴、节日礼品、团队旅游、带薪年假、年终奖金、亲情关爱基金、各种培训机会等。
⑦ 医药直营店和加盟店有什么区别
直营店与加盟店的区别:
一、产权关系不同——也是本质区别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而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四、经营领域不同
从经营的范围来讲,直营店,主要存在于商业和服务业中。
而加盟店,则范畴广泛地多,如零售、服务、餐饮、教育、服装、美容、制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发展形势,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的行业被鼓励加盟,前景大好。
修改回答
⑧ 什么是直营店什么是加盟店它们有什么区别
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
加盟店指那些专门经营销售特定商品的商店,这些商品具有极强的关联度,或者是同一个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个系列专门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讲究店面装饰,给人以精品的、统一形象的感觉。例如,出售具有传统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装饰突出现代感。同时,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务,诸如消费咨询和建议等。
拓展资料:
直营店,顾名思义,是企业直接经营的零售店,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品牌往往喜欢采用用自营的方式,直接投资在大商场经营专柜或黄金地段开设专卖店进行零售。直营连锁店面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一是能有效显示公司的实力,提供形象规范。特别是旗舰店的形象展示很有说服力和参考性,同时更能有效地提高我们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是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特点,有助于品牌企业获取最有效的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三是拥有直接控制权,便于操作管理,能及时准确地执行公司的营销理念、方针政策。
加盟店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这样几个分流特征:
一是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三是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⑨ 直营店、加盟店和连锁店有什么区别啊
一、产权关系不同——也是本质区别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祝你成功。
而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四、经营领域不同
从经营的范围来讲,直营店,主要存在于商业和服务业中。
而加盟店,则范畴广泛地多,如零售、服务、餐饮、教育、服装、美容、制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发展形势,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的行业被鼓励加盟,前景大好。
⑩ 谁知道艳阳集团的规模怎么样
2006年底至2007年初,浙江东阳26岁的女富豪吴英的出场和谢幕显得如此突兀,以数亿元的财富在媒体上惊爆人们的眼球,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拘而使人更看不懂。她也由此成为中国商界跨年度最出名、也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这个女子和她处心积虑打造的席卷东阳的本色集团的崩盘,拨动了东阳、浙江乃至全国的神经。 2月26日,春节过后的东阳市,到处还充满着浓郁的年味,艳阳下的街道上车水马龙。被称为“本色一条街”的汉宁路,原来遍布街头的本色集团广告牌消失殆尽,绝大多数的店铺或拉上了卷闸门,或被砖头封死。只有墙面上未被清除干净的“本色”字样依稀可见。 但吴英案并没有被浓郁的年味所冲淡,吴英的名字仍是人们春节后上班的谈资。 美容院小老板演绎财富神话 东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宣传干事陈一点,看起来对吴英和本色集团的处理比较满意,他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至今为止,从本色集团员工到市民情绪平稳,没有出现过激群体事件。” 除吴英外,还有4名义乌的涉案人员也被刑事拘留。警方已经要求银行冻结了本色集团账户,并对东阳、义乌、诸暨、湖北荆门等地涉案人员及场所依法采取行动。 吴英是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人,没有什么显赫的家庭背景。父亲曾是一包工头,母亲务农。个人经历也不复杂,曾在东阳技校就读一年半后辍学经商。 2006年8月,吴英仿佛突然空降到世人面前,演绎了财富神话。在此之前,她在人们的眼里还只是东阳开美容院的小老板。一夜之间,吴英的本色集团席卷东阳。她所拥有的财富和能量,使东阳市民惊愕了:一下子收购20多套豪房;买下法拉利、宝马、尼桑等名贵轿车;吃下东阳汉宁路100多间商铺;两三个月内在东阳开了12家公司;给部门经理的年薪高达50万至100万元,并给每人配备一辆高档轿车;3个月连续慈善捐款630万元;在全东阳市试营业开出洗车店和洗衣店等。 不到一年时间,吴英砸掉了真金白银3.5亿元。 2006年,吴英注册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团,自任董事长。本色集团资料称,该公司在资本市场多年运作后转向实业投资,是一家“以旅游、商贸、酒店连锁和资本投资为主导,集建材、工程建筑、工程设计装潢、家纺、电子商务、广告传媒、娱乐服务业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在吴英亮相的两三个月后,杭州一家媒体以3个版的篇幅报道“东阳女演绎暴富神话”。随后,杭州另一家媒体也以两个整版推出长篇报道《亿万财富是怎样炼成的》。紧接着,上海一家媒体也以3个版的篇幅跟进。而东阳、金华当地媒体,更是一通“狂轰滥炸”。媒体连篇累牍的渲染,为她日后更大规模地演绎“暴富神话”铺上了更为炫目的虹桥。 在一些报道中,吴英的财富迅速膨胀,传说甚至有高达38亿元。按这个数据,她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对吴英巨额财富的来源表示质疑。人们难以理解:谁也不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这样花出去! “吴英投资的网吧、洗衣店、酒店、洗车店都是服务业,在东阳这个人口流量有限的小城市,把几个亿砸在这些行业上实在匪夷所思。”这些投资给人的感觉是:她只想尽快把手里的钱花出去。 本色集团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面对舆论的质疑,吴英似有准备。1月24日,吴英在杭州开了个小范围的新闻发布会,她信誓旦旦地表示:“本色的资金都是清白的。” 然而,2月10日下午,大批警察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把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控制起来。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东阳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清产核资组,公告要求与吴英及本色集团有关的债权人在11日下午2时起登记债权债务。 同日,被东阳警方刑拘的另有4名跟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牵连的人。 从2月11日上午开始,本色集团总部及本色集团各下属分公司1000多名员工都在各自上班地点排队领取工资。 当天,从义乌到东阳公路,以及东阳市区街道上密密麻麻的本色集团广告牌全部被撤下,拆掉了本色公司总部大楼顶部的“本色”两字。本色集团总部、本色概念酒店门口被砖头和沙土封堵。 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一夜之间销声匿迹,就像几个月前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在东阳突然降临的速度一样使人猝不及防。 其实对吴英巨额财富的来源在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之后,政府和相关部门已开始调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东阳支行反洗钱部门。早在去年10月,反洗钱部门对吴英进行了7天的秘密调查,发现她涉嫌严重的金融犯罪,并把情况向浙江省公安厅通报。 浙江省公安厅11月份已基本上摸清了吴英的资金来源,11月20日立案,称为“11·20”案件。 “除了极个别的领导,东阳没有人知道吴英已被调查。但接下来是浙江省和东阳市的两会, 2月10日东阳两会结束的第二天,浙江省公安厅下令东阳警方采取行动。”浙江省公安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提供巨款的债权人一直未露面 根据警方的调查,吴英的钱更多来自民间借贷。东阳民间借贷圈里流行的说法是,在2005年,吴英在义乌民间借贷市场已比较有名。一个偶然的机会,吴英结识了一位义乌老板。这位老板不仅带吴英进入借贷市场,还提供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从此,高额的利息让吴英的名气在借贷市场一路飙升。广为流传的消息称,提供吴英借贷资金数额最大的老板,先后借给她6亿多元。 据警方调查,吴英多次以月息3分以上的高利率向社会公众借款,最高的利息超过1角。 一名在金华投资房产的中年男子,去年11月曾借给吴英1800万元,当时,吴英以金华当地一个房地产项目合作为名,以月利8分向他借款。在催促多次后,吴英归还500万元,剩下1300万元,至今未见踪影。据这名男子称,义乌很多老板,看上吴英的高利率,以5分利息向民间借贷,再转借给吴英。 就在本色集团被查封前两个星期,东阳有一个老板刚跟本色签订了一个抵押合同,将400万元资金以高利借给吴英。据说合同上还写明本色以一处价值700万元的房产做抵押,本色到期不能还款房子就归债权人所有。 自2月11日下午税务、审计等4部门联合对本色集团债权债务进行登记以来,登记金额只有数千万元,但主要以工程款、材料款以及洗车卡为主。直到2月26日,为吴英提供巨额借款的债权人却一直未露面。 有业内人士称,吴英并没有直接向普通民众借款,而只是向高利贷者借款,包括专业的高利贷掮客。“这些人先让担保公司出面,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再通过中介的名义,把银行的钱以高息借贷给吴英。” 而事实上,在义乌等地,这些专业的高利贷者经常以“借款中介者”出现,先以5分左右的利息向下家吸收存款,然后再以8分甚至更高的利息借出,以赚取中间利差。 有关专家表示,吴英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吸收巨额资金,一方面是其以高利率为诱惑,而更重要的是她利用媒体炒作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多数借钱给吴英的就是因为相信了某些媒体的报道,才把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资金借给吴英。 浙江当地媒体透露,当初通过媒体将本色高调亮相,是吴英和幕后参谋的主动选择。和吴英直接打过交道的人士则认为,吴英是本色王朝的壳代表,而背后还有真正的操控者。 民间借贷挑战金融政策 吴英案暴露出民营资本活跃的浙江等沿海地区金融管理的滞后和漏洞。 有关人士说,在清查本色账户过程中,发现吴英的个人账户多达40个。我国有关法规有明确规定,绝不允许同一人设立如此多的账户。如果监管严格,吴英和本色集团的违规操作,不至于在短时间内走得那么远。试想,如果吴英不是一开始那么张扬,她是不是就会很安全呢?工商、税务是否经过了认真的审核呢? 但时至今日,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定仍然较为模糊。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但是,到底向多少个公民借贷或者借贷多少属于合法范围,尤其是在什么条件下触犯《刑法》,相关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浙江素有“藏富于民”的传统,民间融资传统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当时,很多中小企业大都通过民间融资,来源于银行贷款的很少,这一状况一直持续至今。 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估计,整个浙江省民间融资规模达1300亿至1500亿元。目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义乌担保公司共有30家,绝大多数成立于去年和今年,主要从事资金短期拆借、担保等服务。这么短的时间,一个县级市涌现如此多的担保公司,足见民间闲散资本的巨大。 “到银行贷款,需要抵押,审批时间也很长,等拿到贷款,机会已经错失了。”东阳一位做外贸生意的陈先生说,“找几个朋友,以2分左右的月利,没几天几百万元就到账了。” 义乌、东阳一带流行的借贷利息,月结为本金的3%,如果借出100万元,一年的利息就达36万元。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金融学硕士童松青分析说,吴英案的法律后果可能是:首先是非法集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其次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三是不构成犯罪。 童松青说,凭媒体所披露的现有情况看,他更倾向于吴英不构成犯罪。以高额利率从民间借款,是触犯金融法的违法行为,但要构成犯罪还得看是否触犯刑法。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同等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但不等于说高额的民间借贷都是犯罪。要构成非法集资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以诈骗的方法取得集资。从目前来看,吴英把借来的钱用于投资,应该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至于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就看她有没有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如果只向特定的人群甚至是经人介绍的老板借钱,那都谈不上是吸收公众的存款。因为那些存款被吸收的人都是有余钱的老板,并且都是希望取得暴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