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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信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4-23 11:14:52

① 想了解一下1M83奶茶加盟需要自身具备哪些条件啊

就饮品奶茶行业而言,1M83茶饮现在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加盟商条件
1、 加盟商必须具备对事业的敬业精神和追求成功的渴望
2、 认同1M83的企业文化,并为1M83的忠诚消费者
二、加盟商信用要求
1、 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商铺经营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与良好的人际关系
三、加盟商自身资源要求
1、 必须亲力亲为,不得委由他人经营
2、 经营团队或独力经营能力

② 带一点加盟需要什么条件

带一点烘焙加盟需要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加盟商条件
1、加盟商必须具备对事业的敬业精神和追求成功的渴望。
2、热爱现制现售饮品行业,认同带一点的企业文化,并为带一点的忠诚消费者。
3、加盟商必须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良好的道德质量。
二、加盟商信用要求
1、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商铺经营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与良好的人际关系。
三、加盟区域要求
1、限于总部官网公告已开放加盟或将开放之城市及区域,其他区域暂不接受加盟申请。
2、必需具有独立找寻自己的经营场所的能力。
3、有判断加盟区域所在地的商圈状况、主要消费人群的收入水平及消费能力。
四、加盟商自身资源要求
1、必须亲力亲为,不得委由他人经营。
2、基本资料及社会经历的调查,在线填写加盟 申 请,面谈时请备附一寸照片1张,身 份 证、学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备审。
3、经营团队或独力经营能力。
4、所在地区的人脉关系。
五、加盟商经营管理能力要求
1、有一定的从业经验者,需遵从公司指示,乐于不断接受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没有行业经历者,需具有店铺管理经营水平与能力。
3、门店商圈调查与体验训练操作能力评估。
4、整体店务执行能力评估,体验门店执行力综合评比。
5、经以上培训程序通过,始受理接受加盟商开店申请。

③ 如果我加盟够5年了,是续签合同还是重新签订合同

江西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绿滋肴江西特产超市)
合作加盟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江西南昌

甲方全称:江西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加盟商准入资格
1.在本地相关部门有良好的人脉关系;
2.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个人信用状况;
3.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4.具备独立选址,开发市场的能力;
5.愿意与江西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签约并遵守绿滋肴公司相关管理。

第二条:加盟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投资采用股份合作形式经营,但必须保证甲方的股份占有率在51%以上,为分公司最大的股东。
2.甲、乙双方按照股份占有比例承担经营资金和经营风险;年底利润按照甲乙双方的股份占有率分红,确保股东风险和收益成正比。

第三条:合作加盟商资格确认
在本协议签订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后生效,并尽快完成加盟门店的装修工作。以上条款为乙方获得加盟资格的前提条件。甲方应该承担的装修费用可从年底利润中进行扣除(或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业绩及奖励
1.销售目标:甲方规定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乙方年销售总额不得低于 万元。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乙方支付的门店装修费用将不与退还。
2.年底利润分红及其奖励:
A、利润分红方式:甲乙双方按照股份比例进行利润分红(除去用于扩大发展的正常投资)。
B、如乙方年销售额超过预定目标的 %可增加其 %的利润提成点作为奖励。
C、结算期: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第五条:乙方要货及退货管理办法
1.乙方日常要货均严格按照甲方配送部门相关规定操作。
2.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托运,则由甲方负责选择货运公司和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品运送若有损坏或数量品种不符,乙方须在签收单上说明,并于3天内通知甲方前往查核,否则视为收货合格或放弃索赔权。
3.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不予受理。
4.乙方通过甲方公司总部配送中心配送的商品须向甲方缴纳送货金额1%的配送费。
第六条:加盟商日常管理制度与执行
1.乙方门店的日常营运管理原则上参照《绿滋肴门店营运管理规定》执行,但可以根据乙方门店的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
2.乙方的经营管理必须符合甲方连锁门店的形象定位(含统一门店形象,服务标准、商品组成、商品定价原则等),如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甲方的连锁形象,甲方有权力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

第七条:双方责任义务及违约处理
A)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之经销产品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2.甲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给乙方,若产品的质量瑕疵、确定为甲方的责任,甲方需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配备支持、人中的产品知识及技能培训,并积极与乙方就行业背景、市场情况、本区域市场建设等方面相互交流意见。
4.甲方有义务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本及宣传用品以供乙方市场推广之用。
B)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绿滋肴”品牌宣传,乙方任何市场推广活动须及时向甲方通报核准以便双方协作。
2.乙方保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经销产品销售价格体系和市场最低零售成交价,并服从区域销售管理和政策的指导,同时,乙方店向甲方公司总部缴纳当月销售额1%的管理费用。
3.乙方保证就其所知的甲方的专业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条款的保密约定延伸至本协议终止以后期间。乙方有义务在其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对甲方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给予合理合法的维护,并不得随意使用绿滋肴公司商标;如发现乙方有违规或侵权行为,甲方将追究相应的侵权责任。
4.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设计的门店装修图纸进行施工,并保证门店装修风格一致性。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有效期满,如甲乙双方愿意续约,在合同期满前60天( 年 月 日)前,重新协商续签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获得协议区域下一年度产品经销权。
2.本协议的附件及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受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甲 方:江西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④ 加盟古茗需要满足哪些需求古茗加盟流程是什么

古茗奶茶是一家集健康、养生、美味于一体的奶茶品牌,自在市场成立伊始,古茗奶茶就受到了市场上的一致好评,成为了消费者们都非常喜欢的休闲饮品。古茗茶饮旗下的产品质量上乘,种类齐全,而且每一款古茗茶饮都具有特色,并且古茗奶茶的门店可以说是非常火爆了,吸引了非常多的投资者想要加盟。那么加盟古茗奶茶需要什么条件?【古茗奶茶意向加盟登记表】

加盟古茗奶茶需要什么条件?满足了古茗奶茶加盟的加盟要求之后,就能够迅速开店了。小编大致看了一下,绝大部分的投资者都是会满足相应的加盟条件的,所以如果您有加盟意向的话,那么就不要犹豫了,快点加入我们古茗奶茶这个大家庭中来吧。

资料参考来源:古茗奶茶官网

⑤ 一点点奶茶加盟条件是什么

要说在奶茶行业中哪个品牌最火爆,想必大部分人脑海中的反应都会是一点点奶茶。这个奶茶自打上市以来,不断的升级自己的技术并且不断开拓创新奶茶产品,用世界上优秀的打印工艺生产力无数的潮流单品,这就导致这个品牌成为当下年轻人追捧的对象。而年轻人又是目前奶茶市场上消费的主力军,所以,一点点奶茶的利润是非常高的,许多投资人将目光聚集到个品牌上,想通过加盟的方式也开一家这样的店,那么东莞一点点奶茶店加盟条件是什么呢?在东莞地区加盟一点点奶茶又有哪些优势呢?

二.加盟一点点奶茶要具备的个人条件:

1.信誉要好,身体健康,积极向上,并且对于开店的工作要保持热情;

2.无任何信誉影响,业务任何犯罪记录,要有申请相关营业执照的资格;

3.要能够保证接受7天到一个月的在职企业培训;

4.对于成功保持强烈的信心,对于任何挑战要能够知难而上;

5.加盟一点点奶茶以后,无其他任何相类似的经营类别;

6.优先考虑从事过服务性行业和零售业的加盟商。

以上内容便是东莞一点点奶茶店加盟条件,在东莞地区找到合适的地理位置,充分发挥一点点奶茶的优势,并且能够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店铺的运营之中,哪怕在东莞这样的小地区,开奶茶店依旧能够赚到钱,并且加盟一点点奶茶店,凭借优质的项目,赚钱还是相对轻松的。

除此以外,一点点奶茶本身还有这产品丰富多样的优势,无中间商赚差价的利润优势,成本低性价比高的投资优势。有着这些独特的优势,并且加盟费用在同行业中性价比也是很高的,那么以上的东莞一点点奶茶店加盟条件真的就不算什么了。想要加盟或理解更多,请在一点点奶茶官网留言。

⑥ 96580的平台介绍

96580是以政府提供公共运作成本,由武汉威仕达软件工程公司中标承建运营的,无偿为市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需求信息服务。96580的服务宗旨是“为民解忧,有求必应”,服务理念是 “做好家庭服务的中转站,让人民群众100%满意”;服务措施采取“全天候、全方位、全程式跟踪监督服务”。
服务平台集合电话、短信、网站等多种渠道为市民提供给类生活服务的信息查询: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市民只需通过96580服务热线、短信或上网点击网站,加盟企业即可应约上门提供服务,政府服务部门会及时帮助解决困难。96580的有效服务,受到市民的普遍认同,据调查显示,市民对求助结果的满意率达99.87%。96580规范扎实的工作得到了市民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认可。
一、建立强有力的政府信用平台,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96580(就让我帮您),核心的问题是一个“帮”字。这也是取信于民,真正让人民群众高兴、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关键所在。方便市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是构建96580平台的根本出发点。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群众利益无小事,密切关注和适应这一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是我们在社会服务领域面临的一个现实课题。过去,市民生活有什么需求,遇到问题和困难需要帮助,往往不知道从哪里能得到可靠的帮助和服务,对服务企业总感到不放心;而社会上又有许多可以提供帮助的各类服务资源,但又不知道市场究竟在哪里。改变这种供求信息不对称、服务市场信誉度不高的状况,从而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需要有一座桥梁。架桥的是政府,桥梁就是96580。在这里,我们做了一件市民有需要,但社会和市场都没有人做或做不好的事。在这里,政府运用自身的权威、信誉和组织协调能力,构建起一个互动诚信的服务平台,把千家万户居民的需求与成百上千的服务主体,成功地实现了对接。我们依托已加盟的数百家家各类服务企业,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生活服务,与过去单枪匹马闯市场而效果不佳的情形不同,一大批加盟企业从中找到了服务的大市场。许多企业主动申请要求加盟服务网络,现被列入后备名单的有几百家之多。
二、建立严密、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树立服务行业的诚信形象
96580(就让我帮您),根本的问题是一个“信”字。我们以96580信用平台为依托,通过政府信用推进整个服务质量的提升。我们建立了一整套信用管理制度,使服务质量有了基本的保障,从而较好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是建立服务企业约束制度。96580与加盟企业有严格的质量保证协议,与服务对象有认真的质量回访制度,对服务企业实行严格的监控,对信誉良好的企业向社会重点推荐,对失信企业实行惩罚,促使服务行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在服务回访中,如果有服务对象对企业有一次不良信誉记录,我们就给予黄牌警告,二次亮红牌,三次就解除加盟关系,逐出96580服务网络。这种机制融服务与管理于一体,从而促使服务行为逐渐走向规范。
二是建立服务质量保证制度。为确保服务质量,聘请了96580服务系统的法律顾问和消费者服务监督员,专门处理因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引起的纠纷。对96580服务平台的加盟商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每月一次的评估,以不断提升服务的水准。我们与各大家庭服务业协会建立了良好的关系,通过协会实行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
为人民服务是具体而不是抽象的,尤其是让群众得到诚信满意的服务,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96580的良好运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社会领域服务方式的创新。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是我们创新的唯一源泉。以求实的态度,从生活本身出发,从现实的条件出发,使我们服务的路子越走越宽。
三、96580的成功实践,推进了经济和社会的互动发展
96580运作时间虽然不长,但互动效应十分明显。
一是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为市民解决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困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过程中,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了。我们解决的一个个求助件,虽非惊天动地,但事关百姓的日常生活,事关群众利益。真心实意、认认真真办好群众求助的每一件小事,是赢得群众信赖的根本。96580成了一条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线。一位求助者得到满意的服务后,来信称赞说:“这就是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精神文明建设,这就是‘三个代表’的最好实践”。
二是推动了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96580作为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培育了服务产业,规范了服务市场,丰富了就业资源。随着服务功能的不断拓展,求助服务平台人员的逐年增加,市场的需求正在逐步被挖掘出来,优质的生活服务环境,又刺激了新的服务需求,拓展了新的产业领域。加盟的企业都十分珍惜和自觉爱护这个品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自身的最大利益。
三是增加了就业岗位。服务产业的迅速发展,使劳动力转移,增加就业资源就成为可能。由于加盟企业多为社会服务性企业,就业门槛不高,我们就鼓励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
四是促使了城市环境形象的改观和公共管理的改善。过去一些服务信息小广告见楼道就贴、见门缝就塞的现象无形中逐渐消失了。通过96580,还可以帮助政府及时了解市民需求动向以及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的不足,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改进也从中找到了契机。自服务热线开通后,不少反映市民生活的公共事务类求助,逐渐向96580分流。为生活小事找110指挥中心求助的现象也明显减少,使有限的警力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
为人民服务没有终极标准。群众的满意、社会的认可并不能使我们满足。反之,它提示我们需不断创新自身的服务方式,惟有更强、更快、更出色的服务,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满意。社会的需求与服务的供应是永远不会达到平衡的。我们深知,我们所做的一切,仅仅是探索的开始,我们将为此不断努力。

⑦ 我如何让别人加盟自己的连锁店

何谓加盟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加盟”含义延伸

特许加盟: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专业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地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连锁加盟 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存在持续契约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应的报偿。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金、权利金、契约金在内的开办资金。

特许加盟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特许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被特许者)有偿使用其名称、标志、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模式。主要优点在于:特许者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被特许者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特许者的帮助和支持,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我国正式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国内连锁加盟

商务部令 2004 年第 25 号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 商标 、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五条补充条款:

针对中国教育发展网网络家教项目,特别规定允许同一地区经授权后开展内部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 商标 、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 至少两家 经营 一年以上 的 直营店 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 良好信誉 ,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 不得强行要求 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 承担保证责任 ;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 独占性 ;

(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 责任 ;

(六)培训和指导;

(七)商号的使用;

(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

(九) 消费者投诉 ;

(十)宣传与广告;

(十一)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条款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

(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 保证金应退还 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 不少于三年 。

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 签订 特许经营合同 之前 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 20 日前 ,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二) 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三) 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四) 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五) 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六) 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 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八) 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九) 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 不得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 遗漏 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

第二十六条 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 夸大 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 1 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备案 。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

第三十一条 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

(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

(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 1 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选择加盟体系应注意事项

选择加盟体系应注意事项近年来,国内连锁加盟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连带吸引大量的投资加盟者加入此一行业,然对有意投资的加盟者,在面对众多的加盟品牌时,究竟应如何选择方为上策?中华民国加盟促进协会秘书长桂世平先生提供以下几点做为参考。

一、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二、技术难度不能太高。

一般加盟者通常皆为外行,所以技术性愈低的行业愈适合加盟(如超商),技术难度若愈高,出师的时间愈长;通常技术性较高的行业,如美发、眼镜等,较适合内部创业而不适合加盟。

三、须注意选择行业的发展趋势,究意是在稳定中成长?或是日趋没落?

特别是有些属于流行性的行业,在刚加盟时生意鼎盛,没多久热潮过去后,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须考量个人兴趣,由于每个行业皆有不同的行业特性,加盟者最好选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业加盟,不要只一味顾著赚钱而忽略个人兴趣。

五、须考量总部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这其间涉及到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为同业间的竞争必然会涉及到品牌的优劣,第一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强,相对的较小的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弱了。

六、打听已设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个品牌健全的加盟体系,应该会很乐意将所有店面的地址、电话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这些已开店者打听相关资讯,而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讯往往是最真实的,加盟者也可从其中了解未来大致的营运状况。

除了以上六点外,当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资金等皆是加盟时所必须考量的因素。

最重要的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要写清楚权利和义务,别到时候搞不清,合同写清楚点。

⑧ 中国诚信网的事业加盟

第十三章 征信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五十三条中国诚信网各区域分支机构的设立。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由中国诚信网设立直属分公司、子公司;另一种是通过连锁加盟的合作模式,选择各地对征信事业有较深理解,拥有雄厚社会资源、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社会精英强强合作,授权其代理中国诚信网在该区域的征信业务。每个省、市、县行政区域内只设立一家。
一、加盟对象及加盟条件
1、认同中国诚信网“以诚赢天下”的经营理念,认可“真实、客观、公平、独立第三方”征信行业国际准则;热爱征信事业。
2、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3、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开拓市场的公关能力、营销能力,具有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
4、以法人身份或自然人身份均可与中国诚信网总部签订《合作协议》。
二、区域分支机构的唯一性
每个区域只选择一家加盟商作为合作伙伴,设立分支机构。每一个区域分支机构,均提供一个主帐号和密码,在此主帐号可以设立N个不同权限的子帐号供分支机构的员工使用,凭此进入后台管理系统,对自己所辖区域的企业提供征信服务。
省级区域的分支机构:中国诚信网XX省征信管理中心(管理机构),负责人职务称谓“主任” ;地级城市的分支机构:中国诚信网XX市征信中心(运营机构),负责人职务称谓“主任” ;县级城市的分支机构:中国诚信网XX县征信事务所(运营机构),负责人职务称谓“主任” 。
三、加盟流程
1、了解征信事业:首先要在网上了解中国诚信网的品牌、合法资质、数据库、运营模式、营利模式、管理模式,了解国家关于征信体系的政策,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征信的需求、征信的意义和征信的市场前景,权衡自己所具备的社会资源、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并且一定要到当地政府、工商局、税务局、技术监督局等职能部门了解当地企业状况、了解征信事业发展前景,请政府部门工作的领导帮助决策。
2、签订合同:到中国诚信网总部或总部指定的分支机构进行签约;《代理合同》签订后,加盟金全额汇入总部账户。为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开通后台管理权限并提供管理密码。
3、接受培训:接受中国诚信网总部的培训,主要包括中国诚信网的宗旨、目标、经营策略、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发展规划,产品介绍,后台管理操作技术,市场营销,业务流程,团队管理,职场建设等。
中国诚信网总部客服提供长期在线技术解答;培训管理部提供在线市场运营指导;总部将定期、不定期在全国或区域内召开会议,进行互动交流、培训。
第五十四条中国诚信网各区域征信机构的工作任务。
一、义务开展社会公益工作(免费部分):
1、配合中国诚信网总部继续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所有信用产品的公信力和价值,取决于强大、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国诚信网各分支机构要与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金融机构、主流媒体等单位建立良好沟通,按照国家《信用公开法》规定及时获得社会各方面对企业有价值的信用评价信息,保持中国诚信网企业数据库信息量的竞争优势。
2、配合各地政府职、媒体、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提升城市信用分值:
诚信理念需要大家共同弘扬,共同遵守,中国诚信网各分支机构要努力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各部门、媒体、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共同开展各类诚信主题的公益活动,宣传诚信理念,推动社会文明,同时提升中国诚信网在各地影响力;
城市信用的分值,取决于各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开展的监管信息数量,取决于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媒体、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价数量,中国诚信网各分支机构要主动从以上各部门(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帮助他们把公开监管信息、评价信息上传至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以客观反应该城市真实的信用分值。
及时将数据库中发现的有关当地市场 “良好”与“不良”的重要信息反馈给各职能部门,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市场提供重要参考,对于有发展前景的诚信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表彰,同时对潜在的失信行为进行依法框正,以杜绝重大恶性事件的酿成,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为当地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开展征信业务(收费部分):
1、帮助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尽管我们拥有中国最大的企业数据库,仍尚有部分企业和大量随时诞生的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档案。针对这一部分企业对信用档案的需求,我们中国诚信网的征信工作人员将针对性的帮助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帮助企业把所有有价值的信用信息,按照《中国诚信网征信管理办法》规定的征信流程进行逐条的见证、核实、录入;
2、帮助企业完善信用档案:尽管我们拥有最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仍尚有大量有价值的信用信息和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发生的新的有价值信用事件(信息),零散的分布在每家企业和浩瀚的市场信息海洋中,需要专业的征信工作人员帮助企业按照《中国诚信网征信管理办法》规定的征信流,进行逐条的见证、核实、录入,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积累企业信用财富,提升企业诚信形象。
3、帮助企业风险预警、化解信用危机:任何一家企业在市场运营中都难免遭遇风险,本征信系统会及时反馈预警,并帮助企业通过阳光措施化解信用危机。比如被职能部门抽检质量不合格信息,这类信息会严重影响企业的销售与商务合作,甚至会导致企业死亡。这种情况下,中国诚信网会恪守“客观、真实、公平、独立第三方”原则,对于这类不良信息拒绝提供删除服务,但我们会帮助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向消费者致歉”、“问题产品招回”、“整改措施”、“邀请监测部门重新质检合格”等一系列阳光行为,体现企业对社会高度负责任态度和管理制度上的完善提升。征信工作人员通过见证、核实,并把这一系列闪光的信用信息记录于企业信用档案,帮助企业重塑诚信形象,赢得广大消费者及合作者的理解与信任,实现化信用危机为商机。
4、通过中国诚信网征信系统结合线下调查,分析合作对方的信用状况,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商业风险;
5、深层调研,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内容全面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6、向当地企业提供中国诚信网的“诚信搜索排名”、“金融机构VIP会员”、“网络广告”等征信产品。
第五十五条征信工作人员的招募、培训
第一,已经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资格认证中心颁发的“信用管理师”资格者;
第二,各高校信用专业毕业生或其他热爱征信事业的毕业生;
第三,具有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以及热爱征信事业的其他职业者。
中国诚信网将设立培训机构,招募以上人员进行专业性系统培训,经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国诚信网征信专业工作人员证书,开设征信系统端口(帐号密码),既可分派到各区域分支机构或自己选择区域从事征信工作。
第五十六条征信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征信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公开信息、人民法院公开判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主流媒体、金融机构等渠道直接采集的信息,经整理、审核之后可以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对于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机构出具的信息,在非经发布单位的直接渠道提供,比如企业自己提供,本机构不能直接采用。必须经本机构征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诚信网企业信用档案征信系统规定,进行第三方实地见证、到发布单位查档核实之后,方可被中国诚信网企业信用档案所采纳。
凡不能被见证、核实的信息,本征信机构一律不予采纳。
征信工作人员的征信工作,在接受中国诚信网总部和所在分支机构指导、监督的同时,所有工作成绩在系统中显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五十七条此征信工作为个性化服务,属收费项目。在向企业提供征信服务时必须签订统一的《征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等事项。开展征信业务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统一VI形象,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产品价格,统一税务发票。
第五十八条征信人员在征信工作中,对于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一律不得采集。拒绝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规定禁止采集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五十九条征信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信息主体的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中国诚信网 渠道招商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