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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员工出了事总公司有责任吗

发布时间: 2022-01-23 18:56:57

Ⅰ 公司员工在 下班后出了事故公司有责任吗

肯定是有责任的…但得有个条件,那就是你朋友下班回家的路线问题,如果下班后没按照正常路线回家而去了别的地方出了事,公司就没责任了!如果你们要找公司赔偿,那公司也会从你回家的路线开始调查…

Ⅱ 分公司的员工出了问题总公司有责任吗

这个要看当时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责任这一块是不是有具体的责任厘定。

Ⅲ 总公司如果涉及非法融资,加盟商有没有责任

那是自然有的。总公司自己都知道自己是在搞非法融资了,那么加盟商不可能不知道总公司是在弄非法融资的行为,为了互赢互利还冒险加入成为加盟商,那么如果总公司涉及非法融资,自然而然加盟商同样也有一定的责任的。

加盟店的法律责任

你好,如果加盟店系注册成立的公司,那么属于独立的法人,否则加盟店只是公司的一个部门,有公司承担所有的责任和义务。

Ⅳ 加盟店拖欠员工工资,品牌商该不该承担责任

加盟店拖欠员工工资,品牌商该不该承担责任

如果加盟店与品牌商经济账目合并的,进货来源与经营利润及各项费用开支都统一由品牌商管理并且承担的,这样的话,品牌商应该承担拖欠员工工资的责任;如果加盟店经济账目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品牌商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加盟店拖欠员工的工资就应该由加盟店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国家政府现在有法律规定“拖欠工资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超过三万元或者超过十个人的属于严重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判刑关进牢狱。”、“企业应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并且给每一位打工者工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费(五险一金)”,“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企业必须按照约定发给工资,否则,政府执法部门会依法严格处罚违法的企业。私人老板雇工,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按时付给民工员工农民工的工资。私人老板拖欠工资同样属于违法犯罪,政府会依法严格处理处罚。

第一步应该争取协商解决,可以直接找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老板、财务部门、财务经理。能协商解决最好,如果协商不合理,就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局里的劳动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设局、法院、检察院、监察部、12345投诉热线电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都可以,会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的)记住:一定要有事实证据,比如:协议合同、有关拖欠工资和索要工资的录音、视频录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记录、上班劳动工作的视频录像、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资料,微信、短信,电脑上网页里面的信息、知情人、证明人,等等,都可作为事实证据。如果一时没掌握事实证据,或者事实证据的数量不够多,应该可以想办法取到足够的事实证据,以便通过投诉举报告发等等法律途径解决索要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老板态度凶横,应该打电话119报警、投诉举报告发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态度凶恶,或者向公安局派出所投诉举报告发,因为打工者做到工作任务之后,工资就已经属于打工者自己的钱财,老板拖欠打工者工资其实如同欺诈、骗取打工者的钱财一样,可以报警投诉,要求警方帮助。

Ⅵ 员工在外面出了意外事故,公司有责任

1、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不是因为工作任务而受伤的,单位不承担责任。

2、如果请假外出,处理个人事务途中而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单位不承担责任。如果请假外出,并能认定属于提前下班回家的,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我个人认为也属下班途中,可参考下面的第3点处理。

3、国家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法》规定,如果是上班或下班时候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只要是“本人在该交通事故的发生不需要承担大部分过错责任”的,就应认定属于工伤范畴,可以按工伤保险理赔,【理赔后仍有不足的损失部分,单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没有给该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造成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理赔待遇的,则单位全部负责所有费用的赔偿责任。

如果该交通事故是自己需要“承担大部分过错责任”的,或者不是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如自己扭伤、被砸伤等),则就不属于工伤,则工伤保险不需理赔,单位也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受伤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全部“社会保险”中所包含的【医疗保险】会承担相应的住院报销理赔费用,单位不需承担责任。

如果单位连社保也没购买,那么,该次住院中本该由【医疗保险】支付的部分,不能享受的这个保险待遇的损失部分,需由单位承担赔偿。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法》(2011年修改)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Ⅶ 员工在外面出了意外事故,公司有责任

是不是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
比如安排员工出差等。这些公司当然是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如果不是因公,那么公司无责,但是如果考虑到人道主义精神,公司给予适当的补偿(不是赔偿)也是可以的。

Ⅷ 我们的店加盟了某品牌,总公司派员工下来指导培训,刚好着员工在我们店受伤了,请问总公司有责任承担一部

如果是员工在你们店里因为公事自己不小心受伤。那总公司也有责任承担医疗费用和其他补助。如果员工是自己干其他事情受伤,那员工自己负责。

Ⅸ 你会如何处理总部,加盟商,员工三者之间的关系

摘要 如何协调自己与员工、客户、总部之间的关系呢?

Ⅹ 加盟的代理商出了事总公司负责吗

分什么事情,如果是质量事故肯定总公司要负责的,但是如果是其他违法违规,应该是跟总公司没关系的,因为代理商和分公司是不同概念的,如果是分公司出事,那总公司肯定要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