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专家解答:个体户怎么给员工买保险
您好,首先感谢您,您是一个负责的老板。给员工办保险,首推意外险。如果您的员工在20人以上,可以办团体意外,100—200元之间,当然可以更高。办理团险,要有公章,就是您的是法人单位!根据您的情况,好像您不是。团体险,最好的是新华保险公司的,因为他的被保险人可以变更。举例,您给员工办了团险,20个人,没人一份.。一天张三不干了,走人了,李四来了,这时候,您就可以到新华保险公司做变更,把张三的名字换成李四,这样李四也就有保障了。其他公司团险,不能变更,还是这个例子。张三走了,保险还保着他,李四来了,没保障,要不你再给他买一份! 鉴于目前您的员工少,建议您直接给员工买分意外险,卡式保单,《美满人生》一人100,管一年,因意外死亡赔付5万,因意外住院报销80%,一百的免赔额。还有住院补贴,很适合您。
B. 个体户,想给员工上保险,可以上哪几险走哪些程序
看了你的问题感觉你想的非常周到,你是个好老板。应该为员工买保险,给员工一个保障。具体你可以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方面有"五险一金":具体讲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还可以买点商业意外险作为补充。具体程序到社会保险处有流程。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水平,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总不低于工资的10%;
3.这几金并不是交到一个帐号里的;职工个人的缴费由单位代扣代交,有单位负责往上缴纳,具体缴到何帐户,对我们职工没直接关系,我们需要关心的是缴费的多少;
4.例如你的月工资1200元,一般可大致计算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每月承担240元,个人96元;
医疗保险:单位每月承担72元,个人24元;
失业保险:单位每月承担24元,个人12元;
生育保险:单位每月承担12元,个人不承担;
工伤保险:单位每月承担9.6元,个人不承担.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月承担60元,个人承担60元!
C. 个体户怎么为员工缴纳保险
个体户给员工不需要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也没有强制性。只是民不告、官不究。如果要缴纳只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一样就可以了。按照你给他的工资比例缴纳,你出12%,他出8%。但是你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不能低于省基准数的下限。比如基准数下限是2300元,你就缴纳2300的12%是216元。工人缴纳2300元的8%是184元。总共是460元保费。你就是工资2000元也按基准数下限2300元缴纳。当然要是工资高的话也可按工资比例缴纳。你这样做,把他们的身份证、照片拿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参保,按下限缴纳,年底前缴纳全年的,干一年,你缴纳一年,一年干不到年底,你不用缴纳。每月扣他们200多元的保费,就说给他们缴纳保险。这样你和工人一人一半就差不多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D. 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您好!《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失业、工伤、生育、患病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关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问题,根据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之规定,社会保险费应当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隶属于劳动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也就是说,您要接触的部门主要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前,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办理登记时应当带上营业执照。登记后,单位要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
1.先签订劳动合同
2.带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到劳动局登记
3.确定申报基数
4.缴费
以上只是一个办理保险的基本程序,实践中还有很多小的程序例如:填表等。其实并不麻烦,慢慢来,祝你成功!
1、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带公司营业执照及代码证、公章到社保部门填报《社保登记表》。取得单位的社保号后,去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2、带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填写《社会保险增员表》。
3、到地税部门取《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填好后送有关银行。
4、次月起地税局即开始扣社会保险费。
5、以后有员工增减时填《增员表》、《减员表》盖公章后,送社保即可。
6、记住,此资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保管好,因为关系到员工一生的保
障。
员工保险的种类
1.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对职工很实惠啊,即:交一得二,便于自己今后住房方便!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2.上面的保险国家都有具体文件规定,按要求是要参加的,但实际工作中各地执行的不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文件下的早,上面强调了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办理地点:
社保金到所在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办理,先给单位员工办理人员录用手续,然后会给你指定一个账户,每月按一定比例交钱,可以用网银或贷记划款到帐户。
希望采纳
E. 企业如何给员工上商业保险
一:企业给员工上商业保险:
依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确有着严格的规定,但那也仅是严格规定了险种及范围,并没有完全禁止,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介绍说: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企业按照内部议事规则,经过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在实际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约束的行为主体是“职工”,企业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无论开具何种形式的发票,都应由职工本人承担,不能由企业报销。企业按照规范的内部控制流程,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是允许的。并指明了列账渠道,奖金,列作应付工资,作为职工福利的,则作为应付福利费。
“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财务及税务管理体制下,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分工是不同的,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为是否合法主要由财政部规范,而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涉税问题则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规范。
二:免税,抵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抵税
三:工伤和意外:
两个不能同时申请,需有先后顺序。因为保险都遵循补偿原则,即会扣除您从其它地方已经赔付的金额,对剩下的一部分进行赔付,总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总的花费。有此也体现了保险保障的损失而不是盈利的性质。
为了做到这样的限制和规范,对于申请第一家,需提供发票等就医资料原件。申请第二家,有以下申请流程:
假设A为客户上一家已获得理赔的渠道,B为客户准备申请理赔的保险渠道。
流程:
1、从A处取得分割单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分割单也叫结算单)
2、再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到B公司,申请理赔(B会扣除掉A已经赔付的金额,再减去免赔额和自费项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赔付)
F. 公司如何给员工缴纳商业保险
给公司员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分为个人寿险和团体险。投保团体险比较简单,只需提供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职业类别和联系方式即可;投保个人寿险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存折或银行卡号、健康财务告知等。我是中国平安北京分公司的寿险顾问,详情询[email protected]
G. 餐饮店怎么给员工买保险
方法如下:
1、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2、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3、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7)加盟店如何给员工缴纳上保险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H. 加盟商应该给员工办社保吗
应该,社保是必须要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I. 各门店员工社保怎么办 连锁店怎给员工交社保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J. 公司给员工上保险的流程
新开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当企业在当地工商局注册成功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去当地政府的社保局开通企业社保缴纳账户。
社保缴纳方式可以是到社保中心的经办机构办事窗口办理,也可以开通网上办理。到办事窗口办理根据社保局提示的社保开户操作流程,需带上规定的资料,到社保中心的经办机构办事窗口办理开户手续。
规定携带的资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公章。
(3)经办人的工作证明(或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4)填写开户登记表。
(10)加盟店如何给员工缴纳上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
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
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