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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后公司拿股份

发布时间: 2022-01-12 11:20:43

❶ 如果我加盟的企业上市了,我能投资点股份吗

这个应该是不可以吧

❷ 创业公司有合伙人离职,但是还拿着公司的股份,享有分红。这种情况下投资人会投吗

在上市公司,除了董事长和执行董事以外,大部分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运营。他们只有在公司做重大选题和决策的时候才会列席会议。因此,你必须对公司的每一个岗位进行订岗、定薪,那么公司里面任何一个人离职,你都按照这个标准去做。如果合伙人当中,任何一个股东不参与具体工作,工资部分取消,根据股权持有比例拿分红。如果有其他的投资人进来,那么每一位股东,应该把他们召集过来例会,进行股权稀释。

❸ 听说加盟同世堂公司上市后可以有股份分红是真的吗

成为公司的股东,肯定就有分红的权利

❹ 朋友开公司让我帮他管理我是拿工资还是拿股份好,

拿工资呢,无论公司是赚是亏,老板都得开工资。
拿股份呢,不一定拿工资。赚了有分红,亏了要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
自己考虑吧。

❺ 和也公司加盟后产品提成怎么算

摘要 合伙公司的分配原则,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投资分红,而是岗位工资。

❻ 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饮公司的连锁店,然后朋友让我入了股份,现在我想退出这家公司所以要进行股权转让,

问: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饮公司的连锁店,然后朋友让我入了股份,现在我想退出这家公司所以要进行股权转让,公司其他股东同意了,具体流程也办好了,转让后还需要加收什么税吗?税率怎么样?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❼ 入股后公司收加盟商的收入也需要分红吗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一般是净利润按股东投资比例分红。

❽ 众筹加盟分公司后总部占股份吗

一般这种加盟后,都是独自经营,总部只是提供技术支持,总部是不占股份的,这你放心;
希望能帮到你。

❾ 合伙加盟股份问题!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楼主所提出的问题,在实践中并不鲜见。

作为公司股东,因为离婚而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能就会出现原来不是股东的一方,转而成为股东的事态。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给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由此可以看出,基本的原则是:
1.夫妻离婚而导致原本是股东的一方出资额(也就是楼主所说的“公司股份”,因楼主没有介绍清楚公司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就按照法定的“出资额”表述。),转让给不是股东的另一方(楼主所说的“男方”),必定产生出资人(或“股东”、或“合伙人”)变更的问题。

2.应当征询其他出资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意见,其他出资人同意的,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意见(可以是协议,也可以是法院判决)办理,原本不是股东的一方取得股本(或者“出资”)的权益,成为股东(或者合伙人)。

3.如果其他出资人不同意接受该一方成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则其他出资人应当依据“股东的优先受让权”原则,有偿受让该部分股本(或者“出资”),即买受该部分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本(或者“合伙出资”);如果其他出资人既不同意接受该一方成为股东(或合伙人)、也不同意有偿受让该部分股本(或者“出资”)的,则视为同意转让,则该股东的配偶一方(楼主所说的“男方”)可以成为股东(或者合伙人)。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受让公司股本而成为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自股本权益过户之日起享有。但是,如果股权过户之前存有未分配红利的,则应由过户之前的原股东享有,或者由股权转让/受让的双方协商确定受益权利。
合伙企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办理,或者按照合伙出资的转让/受让双方协商办理,原则上,也是以转让/受让之日为界限,转让前的权益由转让方享有,转让后的权益由受让方享有。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