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来想加盟一个店面,已经交了定金,签了合同,但是后来因为招商方提出的条件做不了,加盟方决定不做了
你说的 太乱了 没搞懂。、
是你交给了 商场定金 签了与定位协议 还是签了合同 ? 这个很重要 要是签合同了 那不扯吗 ?》 都签合同了 还能退你钱? 那不可能的
要是只签了预定铺位协议 交定金1万以里的话 这个钱要回来有个办法 不过得看协议上有没有一个条款 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终止解除本分协议 如终止本协议 预定铺位押金不返还乙方
Ⅱ 我加盟了一家奶茶 店现在不想做了
我跟你情况一样.加盟4万材料二万八,一共近七万,电话协商只退一万,我该怎么办?血汗钱啊,你交了多少钱,退回没?
Ⅲ 加盟后发现供货方不遵守承诺,对加盟商没有任何扶持,就是算计加盟商,而产品已经购买,店面运营了一个阶
你当时在签加盟合同的时候应该会对后期进货有个相对应的折扣吧,看样子你的生意做得还不错,好好和加盟商谈谈,有合同在保障你的利益呢。
Ⅳ 先前加盟了个店,现在加盟商忽然不做了,那我该怎么办可以索取费用么
野心大一点好了,自己继续做大啊
Ⅳ 被加盟公司骗了。如何维权
这种情况维权一般有三个方向,
一是互联网举报,类似中国投诉网这类举报网站;
二是向工商、公安举报,注意是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不是你当地;
三是直接起诉,这个你要把损失的钱和起诉费用做对比,看看是否划算。
(5)加盟商找理由不做了扩展阅读:
关于维权:
1、随着《消法》日益走进百姓生活,工商企业也越来越多地参与消费维权。
2、谈到维权,一些企业的负责人也认为,由于人们习惯上将消费者定位为弱势群体,所以,只要消费者买的产品有一丁点问题,不论其投诉理由成不成立,都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受到保护。
3、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和责难,商家即便蒙受不白之冤,也是有口难言。商家的忍气吞声,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某些消费者的蛮横无理。
其实,即使商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也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厂家解决不了,可找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解决不了,还可诉诸法律。所以,我们要有维权意识,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Ⅵ 开加盟店失败有哪些原因
一、加盟动机偏颇
再优秀的连锁体系也不可能保证所有的餐饮加盟店都能百分之百地经营成功。以日本的摩斯汉堡(Mosburger)为例,日本人相当自豪其百分之九十五的高成功率,但即使如此,也表示有百分之五的失败率。该公司从一年间的一千位加盟应征者中严加挑选,最后缔结契约的仅是其中的百分之五,即五十人。尽管这五十人具备了强烈的创业意愿,和总公司具有同样的经营理念,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百分之九十五的成功率。
从国外众多失败的案例可以看出,最重要的失败原因还是加盟动机偏颇。以为一旦加盟,就可以躺着什么也不干,一切由总部来管理。连锁总部是拥有若干在他处经营成功的实绩,但在他处由别人(总部加上加盟店主)经营成功的例子,并不表示在本地由你和总部经营就会成功。必须牢记,总部和加盟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业体,总部提供(销售)给你的,只是一套加盟营运组合,你必须按照它的经验和指导,按部就班而切实地去执行,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二、加盟时资金调度失常
由于急于创业开店,有些加盟者为了筹措加盟金、权利金及开创费用等而到处张罗、甚至借高利贷也在所不惜。一旦开店,虽然生意也还算顺利,但是每天为了筹钱偿债,无心完全投入于事业的经营。本该在阵头领军的经营者,一旦因为资金的调度而离开第一线,店内其他员工马上会受到影响,于是服务品质逐渐低落。而顾客也是敏感的,慢慢地也会逐渐远离该店,当然业绩就不可能再往上提升,本来生意还不错的店面往往就因为高利贷而拖垮了整个事业。
三、加盟前未作详细调查
这种失败的例子不在少数。某些加盟者对于将加盟的连锁总部认识不清,总以为先加盟进去再说,以后有了问题,总部自然会出面协助解决。结果开店以后,总部什么经营指导也没有,有困难与总部联系也未见回音,这才发觉上当。
四、签约前未考虑周密
许多加盟者在签订契约之前,或因为契约条件较为有利,或因为害怕被人捷足先登,或认为早加盟可以节省加盟金,在契约内容未完全搞清楚,或因为契约内容太繁杂而懒于了解,就贸然在契约上签字盖章,因而失败大有人在。
五、自己不努力反怪罪总部
虽然是加盟店的老板,却不愿亲自经营。花钱雇人当店长,给的薪水不高,却又希望这位店长能从早到晚为你卖命。另外,自己不做相当的投入,营业成绩不佳却怪罪总部指导不力,没有什么实际的诀窍和办法,完全一副“我倒霉、逼人不淑”的模样。
事实上,加盟店和总部是命运共同体,事业成功需双方都付出相当的努力。如果加盟者以为自己是出钱投资的老板,就跷起二郎腿,等着总部赚钱给你,就未免过于太真。
“同行竞争店已经在本区出现,总部却一点对策没有”;“立地环境已经改变,但总部却没教给一点应对之道”。不错,客观环境改变了,但你是否也及时跟总部反映,同时加上你的观察意见呢?自己不做相对的努力,往往注定要失败。
六、加盟店主另有事业
加盟者开店之初,按照总部的指导拼命地工作,事业蒸蒸日上,最初投入的资金都得以收回,于是志得意满,开始找寻其他赚钱的机会。不幸的是新的事业由于未摸到窍门,以致嫌来的钱统统赔进去,原来的门店也由于无法两面兼顾而导致业绩下降,最终由于资金无法周转而失败。
七、对自己的经营能力过于自信
连锁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加盟营运组合”,并不像一般的专利那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很难和价值感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总部提供的店名、产品以及顾客的信赖感等,很难有个标准尺度来衡量。整个连锁体系的力量和诀窍,很难在第一线的店铺现场用肉眼看到。而支持事业成功背后的加盟营运组合,其功效也难以认定。很多加盟者都犯了这样的错误:虽然在开店之初得到了总部的许多帮助,但由于当时拼命工作而忽略了这一点,一旦业绩稳定,就总认为是自己努力的成果,对于总部所谓的秘诀和实际指导,早已抛到脑后,认为没有总部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就足够了。于是对总部的指导不愿接受,对总部的命令不愿执行,对总部的促销计划不予配合。由于过于自信,加盟店逐渐远离总部而招致了失败。中国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
八、过于喜欢摆老板架子
有些加盟者以前是上班族,“多年媳妇熬成婆”,总认为这下自己当老板,就必须摆出老板的威风,对于每一位员工的工作,总要婆婆妈妈地予以干涉,而不懂得授权,致使员工情绪低落,影响经营业绩。
九、擅自变更作业规定
有些加盟者一旦熟悉了整个商店的运作,就会觉得总部的若干作业规定不尽合理,如果是基于善意而向总部提出,总部也会乐于接受。但如果是自作主张就会出现问题。特别是在销售的商品在自家店内加工制造的情况下,如果是改变制造的方法,或是更改加工的时间,或是调换作业的顺序,以致总部的种种规定都不予在意或不予执行,那么加盟店实际上已失去了总部的支援,成为孤军奋战了。
总部的种种作业规定,一定有其强势特色,擅自更改就丧失了它的特色,尤其品质方面更是如此。品质一旦不稳定,特色一旦丧失,顾客是很敏感的,慢慢地就会远离而去。
十、得不到家族的同心协力
加盟连锁事业最先一定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和支持,如果能获得包括父母妻子儿女的全家族同意,那就更好,因为一旦有事,这些人都是你的后援部队,都将发挥“内助”的功效。
Ⅶ 交了加盟费,不想做了,怎么要回加盟费呢
就看你在加盟之前与你的合伙人是怎么签订协议的?如果说是在协议上很清楚,就加盟费后可以退还加盟费,那么你回来如果是交掉肥厚,你不愿意做,不退换加盟费,你就没有办法拿回来就去法院告他,你有一定的难度,谁说做什么就首先想好?或者一定要把合同或协议写的清清楚楚的,你们给你带来后面的不变之处
Ⅷ 由于各种自身原因不做了,能找加盟商退款吗
很难退的 你交了哪些费用呢?
Ⅸ 我加盟的代理商不做了,我该怎么办
呵呵, 那对你来说绝对是个好机会啊,代理商不做了,少了一个环节,你直接跟厂家商量合作。说不定你还有做代理的机会呢。那样的话,你的机会就更多了。你做代理的话,也有优势。毕竟你做这个产品很久了,又是你找上去的,他们会首先考虑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