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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酒店加盟费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 2022-01-23 05:01:45

⑴ 公司招商收取加盟费如何做账

你好(*)!
如果你公司主营是招商业务,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⑵ 连锁店总部的账务处理方式

加盟费严格意义上说属于咨询费或者管理费,一般是走其他应收入。但是目前很多加盟费不是纯收入,有的还有大量的产品和配送,而这些产品和配送本有成本核算,所以一般企业将加盟金和设备都作为营业销售收入,同时也是为了合理避税。

⑶ 支付给快捷酒店总部的加盟店店长工资计什么会计科目

这个是属于代付工资的,需要从加盟商那扣回来。
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

⑷ 快捷酒店会计账务处理该怎么开头设置什么科目啊

如果你们店不太大,建议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科目,这样记账相对简便些,科目也没那么复杂,完全能满足快捷酒店的账务处理。会员卡等计入以下科目:

收到钱款时

借:库存现金 等

贷:预收账款—会员卡

消费时

借:预收账款—会员卡

贷:主营业务收入

消费多少计入多少收入,否则要增加所得税成本了。

(4)连锁酒店加盟费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预收账款的核算内容

1、借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减少)

与收入同步确认的应收未收款项、已核销坏账客户确认恢复付款能力、从“应收账款”科目转入、从“其他应收款”科目转入、因应收票据到期未付款而转入、帖现商业汇票到期未付款转短期贷款、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

2、贷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增加)

预收客户之预付款项、收到的营业款项、预收的商业汇票、以存货清偿应收账款、以股权清偿应收账款、以债权清偿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偿、已经确认之坏账损失、因债务重组损失的款项、“应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

3、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属应收账款性质,反映企业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异常提示

1、长期大额挂账借方余额有资本不实抽逃资金或求人垫资虚假出资嫌疑;

2、长期大额挂账借方余额有被人挪用资金及私设小金库或账外经营嫌疑;

3、长期挂账之借方余额有已出现相关经济纠纷或已成事实坏账损失可能;

4、长期挂账借方余额有虚开发票无款进账或有已收回未入账被挪用嫌疑;

5、长期挂账贷方余额有隐匿收入偷漏税或出借银行账户代人进账之嫌疑。

6、长期挂账借贷方余额有在预收应收或其他往来科目双户挂账串户嫌疑。

⑸ 支付的加盟费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这是特许经营权,计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无形资产可以按规定摊销并在税前列支。但目前我国企业的加盟费情况比较复杂,是否能按无形资产核算要看贵单位代理协议的约定情况。一般来说,代理的加盟费分几种情况,现分述如下: 1、长期有效,不再退还。属于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取得成本,按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办理,可以在合同期内摊销,没有约定代理期限的摊销期不少于5年; 2、长期有效,分批返还。属于保证金性质,按长期应收款核算,不能作费用摊销。 3、长期有效,部分返还,返还金额按加盟时间长短确定,符合一定条件时的全额返还。这样具有保证金和或有支出性质。应该在支付时暂挂往来,确定不能收回的部分作费用处理。 4、当年/长期有效,抵顶货款。支付时挂往来,待实际抵顶货款时作相应处理。 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有关内容包括:“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前者一般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邮电通讯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后者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分店使用总店的名称等

⑹ 连锁酒店加盟后,运营及管理费是个什么情况

基本现在绝大多数的管理费都是按每月的营业额的百分比收取的,比如,7天的管理费是每月收营业额的4.5%,如家是按每月营业额的的6%收取的,格林豪泰是收营业额的5-8%,速8是收营业额的5.6%,汉庭是收营业额的5%,尚客优算是他们中最少的,按每月营业额的4.5%收取。管理费的上交也是必须的,因为加盟酒店后,总部会给分店持续的支持,尚客优来说的,设计是免费的,后台各类系统出现问题也是免费给解决的等等情况

⑺ 加盟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应进入无形资产科目,加盟别人的品牌就是利用别人品牌就是得到人别人商誉,所以应该是

借:无形资产

贷:现金/银行存款

在加盟期限内进行摊销,进入管理费用即:

借:管理费

贷:无形资产

(7)连锁酒店加盟费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⑻ 酒店支付加盟费账务怎么处理

酒店支付加盟费账务应计入长期待摊费,再每月摊入销售费用。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 分录为: 支付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加盟费 货: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销售费用—加盟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加盟费 金额较小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加盟费 贷:银行存款

⑼ 筹开酒店的账务处理

前期的开办费的通过 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购买物资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⑽ 加盟费的账务处理

这几天我也在查找这方面的资料,给楼上 829204补充一下:
收取加盟费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可以参考下:
特许经营权的实质是无形资产的有偿转让,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l)普通特许经营,即总店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由加盟者使用这些特许经营权进行经营;(2)委托特许经营,即总店将特许权出售给一个代理人,由代理人负责某个地区的特许权授予;(3)发展特许连锁,即加盟者向总店购买了特许权,同时也购买了在一个区域内建立若干个分店的特许权,若将来事业发展,需要再建分店,不必再向总店申请;(4)所有权合作特许经营,即总店与加盟者合营,共同持有分店股份;(5)分配特许经营,总店不仅授予加盟者特许权,而且还授予其设立批发仓库,向其他加盟店供应分配货物的权利。

近些年来,以特许经营权方式从事连锁、合资、合作经营的情况日益增多,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均视特许经营权为无形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无形资产中已列有“特许权”一项。但《企业会计制度》中则未予具体指明。对于特许经营权的帐务处理方法,本文认为既要参考有形资产的处理方法,使其具有可比性;又要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及特许经营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转让特许经营权使用权的帐务处理。特许经营权使用权的转让对特许人来说并不失去其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且其使用权还可以多次转让。因此无需冲销特许经营权的原始价值和已摊销价值,只需在取得转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对受许人来说,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并支付加盟费时,借记“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贷记“银行存款”。

2.特许经营权投资控股的帐务处理。特许经营权以投资方式入股,通常是以使用权投资,特许人不会失去所有权和使用权。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目前,会计制度中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简单处理方法:特许方在以投资方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因不涉及投出资产而仅作备忘记录;在取得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资收益”。对受许人来说,在接受特许经营权投资时,借记“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贷记“实收资本”。

3.特许经营权摊销的帐务处理。特许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入帐后是否要在其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摊销年限、摊销方法及帐务处理。本文认为特许经营合同如果规定了期限,则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摊销的帐务处理要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净值,参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分别反映无形资产原值、摊销金额和摊余价值;特许经营合同如果是永久的,则采用挂帐法不予摊销。

4.后续费用和广告基金的处理。后续费用和广告基金对特许人来讲,相当于取得业务收入,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对受许人来讲,如果是以年金形式支付管理费用,则借记“管理费用”,贷记 摊销的帐务处理。特许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入帐后是否要在其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摊销年限、摊销方法及帐务处理。本文认为特许经营合同如果规定了期限,则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摊销的帐务处理要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净值,参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分别反映无形资产原值、摊销金额和摊余价值;特许经营合同如果是永久的,则采用挂帐法不予摊销。

4.后续费用和广告基金的处理。后续费用和广告基金对特许人来讲,相当于取得业务收入,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对受许人来讲,如果是以年金形式支付管理费用,则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如果是支付的产品采购加价,则记入产品采购成本;如果支付的是广告基金,则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