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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茶道加盟费多少 2025-06-07 06:12:02

四季足道加盟费

发布时间: 2021-08-30 00:23:51

① 四季足道怎么样

因为是第一次来这里按摩,按摩师的力道对我来说还是比较重的,环境一般,床单不是很干净,没有水喝的。刚进去一会就有人来招呼我们了 ,很热情!有专门的脚底按摩房,配有电视,专门的设备也有,不错。按摩按的太重了 没有美容院按的 舒服,能很快很准确的找到问题所在并施以相应的按摩手法,一个小时足浴,一个小时全身,按的蛮舒服,力道很足,因某的背长时间背痛加上小腿肿胀,所以每次要2个小时才解我的“痛”。下次会再去的,离我公司和家都不远。嘿嘿

② 加盟开干洗店利润怎么样

开一家干洗店拥有高额的利润率:干洗行业与零售业的10-15%,餐饮业的30-50%相比,干洗店利润在70-80%左右。洗一件衣服收费6-15元,而洗衣原材料成本不超过2元;在不变成本(房租及人员工资等,其中人员工资相对较低)不变的情况下,洗得多,赚得多,每多洗一件衣服,几乎在支出上只增加少量的洗衣原材料成本,而收入却增加5-15元。
干洗店就是一个为周边居民提供洗衣服务的消费场所,随着人们对干洗店消费需求的持续增多,投资开品牌干洗店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现在人们对干洗店的需求,不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衣物干洗,还有需要其他的希求,诸如箱包、皮具、汽车内饰、高奢品等等的护理和保养,这都在品牌干洗店的经营业务范畴内。
小型干洗店投资成本不到十万元,可其年毛利却能达到10多万元,由此也可以看出品牌干洗店的经营利润之丰厚。通常品牌干洗店只要经营得当,中型干洗店的年利润普遍在20多万元,大型干洗店的年利润在35万元以上。
泰洁干洗已经建立了整套的经营管理模式和全面的配套设施,拥有了一批出色管理人才,这使得事业取得迅速稳健的发展,泰洁干洗充分利用热能,减少热能消耗,做到洗衣,为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干净洗衣。

③ 珍奶会所加盟费多少

A……有关加盟项目最好还是直接咨询总部比较清楚
A……加盟前首先要了解行业市场,了解清楚行业的发展。
国际……做好总部加盟考察工作,要对总部进行实地考察
动……了解加盟后总部能给的相关指导扶持
漫……最后一定对加盟合同了解清楚。保证好自身权益。

④ 谁知道加盟多个足疗店的要求是什么

你去 中国足疗管理网 询问一下啊,在网络搜索 足疗管理网,就可以找到。
专业从事足疗、沐足、中式按摩、泰式按摩、中医理疗、火疗、姜火理疗、水疗、洗浴、桑拿等休闲场馆的规划设计、技能培训、管理顾问、托管加盟、产品销售、教材出版等系列服务。中国足疗管理网,拥有国内众多经验丰富的管理专家、优秀培训师、高级讲师、资深策划师等组成的专业化方案解决团队。

⑤ 怎么加盟瑶池足浴

在辖区工商所领取开业申请书,需提交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涉及相关许可的证明文件。

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⑥ 本人想在新乡辉县投资一家足疗店望内行朋友指点一下

艺林堂足疗加盟标准
A类
加盟费(5千)
1、门头、形象、店内宣传挂件免费设计
2、企业文化写真一份
3、病例宣传写真一份
4、四季养生写真一份
5、价目表写真一份
6、脏腑按摩写真一份
7、足疗十大好处写真一份
8、专业修脚刀一套(三把)
9、加盟牌匾一个
10、公司统一工装两套
11、免费技术培训
12、 经商宝典一本(店面管理、经营、常见病例分析及治疗、顾客沟通技巧等)

B类
加盟费(1万)
1、店面精心定址,店面平面设计规划图免费设计
2、门头、形象、店内宣传挂件免费设计
2、五万元利润保障的公司特效药品
4、企业文化写真一份
5、病例宣传写真一份
6、四季养生写真一份
7、价目表写真一份
8、脏腑按摩写真一份
9、足疗十大好处写真一份
10、专业修脚刀两套(六把)
11、加盟牌匾一个
12、公司统一工装四套
13、外派驻店指导一名
(时间:一个月,工资,食宿,路费由加盟商提供)
14、免费技术培训
15、 经商宝典一本(店面管理、经营、常见病例分析及治疗、顾客沟通技巧等)
16、节假日店面促销活动方案咨询

⑦ 足道加盟哪个牌子好

足道的话,不建议加盟,因为加盟费很贵,建议自己去学习,然后自己开店

⑧ 开足浴加盟店要办好哪些证件和执照

在辖区工商所领取开业申请书,需提交身份证明、场地证明、 涉及相关许可的证明文件。 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 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 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 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 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 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 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 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 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 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 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 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 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 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 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 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 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 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 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 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 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 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 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 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 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 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 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 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 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 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 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 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 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 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 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 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 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 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 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 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 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 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 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 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 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 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 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 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 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 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 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 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 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 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 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 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 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 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 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 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 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 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 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 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 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 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 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 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 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 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 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 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 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 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 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 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 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 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 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 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 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 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 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 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 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 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 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 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 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 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 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 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 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 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 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 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 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 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 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 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 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 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 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 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⑨ 有哪些足疗品牌哪个品牌值得加盟么

足疗品牌有:华夏良子、足神农、足生堂、艺林堂、鸥迪。我认为值得加盟的有华夏良子和足神农。

3、足生堂,环顾全球医疗保健行业,“中医热”愈来愈热,广为世人研习和接受。足以证明其独特魅力:纵观当前国内休闲娱乐市场,虽然市场容量很大,但因大家熟知的种种原因,经营每况愈下:那些靠概念、靠“软功”、甚至靠色情挣钱的手法正迅速走向没落。

4、艺林堂,集足浴按摩、足部病痛防治、中医推拿、保健咨询于一体,传承足部养生古法,与现代按摩技法相结合,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按摩手法,因效果突出而声名远播。

⑩ 开家安踏加盟店赚钱嘛,他们的进价大概多少啊 ,好像他们每天的开销好大啊!

我是看了下面的安踏公司介绍 因该是能 《《赚钱的 加盟店》》
只要地理位置好就因该是能赚大钱的。。。。。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港交所:2020),简称安踏体育、安踏,是中国一家品牌运动鞋民营企业,主要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运动服饰,包括“安踏”品牌的运动鞋类及服装。公司在1994年成立,总部设在福建晋江,主席为丁世忠先生。安踏体育在2007年于香港交易所上市,招股价$5.28港元,并获美国NBA篮球队休斯顿火箭班主Leslie Lee Alexander入股。首日上市收市价是$7.5港元,较招股价高42%。2009年,安踏体育向百丽国际收购FILA在中国、香港及澳门的分销商。

企业起源

1994年,在福建晋江的一家制鞋作坊门口第一次挂上了安踏的标志,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安踏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以营销为导向的综合性体育用品企业之一,安踏企业领导人丁志忠因为其对于中国体育的特殊贡献,被评为第17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现为香港安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质量免检产品”等荣誉于一身,其销售业绩居于全国前列,2007年获“华王金标提名奖”、“华王标榜提名奖”,2008年被第一广告传媒授予“一级广告合作商” ,同年加入中国国际集团已经迈向国际品牌战略。运动鞋市场综合占有率更是连续多年在全国同类产品中荣列第一。

2005年,安踏率先在国内成立了体育用品行业的第一家运动科学实验室,致力于运动力学的研究,旨在提高中国运动员的表现,推动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创新求变”是安踏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在科技创新上,安踏目前共获得多项国家级专利,并成为体育用品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之一。

2001年,安踏率先在国内建立体育用品专卖体系,完成了从生产单一产品到综合性体育用品品牌运营的过渡。截止到目前,安踏在国内拥有4000家的专卖店,在国内建立了最完备的,覆盖一、二、三线的市场营销网络,成为体育用品行业的领跑者。

中国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给体育品牌带来了无限的机遇,作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忠实合作伙伴,安踏长期支持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中国男女子排球联赛、中国男女子乒乓球超级联赛等赛事,因为对中国体育赛事的支持,安踏被誉为“中国联赛的发动机”。

安踏(Anta)商标图案象征意义

整个标志为字母“A”的字型体,由四段半径不同的圆弧线交汇而声成。整体构图简洁大方,富于动感。图形鲜红的色彩代表了安踏的活力与进取精神。圆弧构造出的空间感展现了安踏人开拓创业的无限发展前景,变型的“A”则抽象出一只升腾而起的飞行形象,以极其简约,概括的手法展现了力量、速度与美三元素在运动中的优美组合,并从广义上喻意安踏 追求卓越、超越自我的理念。

“安踏”从字体表面上看,是一个四四方方的方块字,横平竖直,四平八稳,寓意安踏人安心创业,踏实做人的精神品质,充分展现了安踏企业的经营理念。“安踏”从品牌释义上看,更体现于安踏企业厚积薄发,水滴石穿,以稳健的步伐开拓国内外市场。“安踏”从品牌标志组合上看,又让人耳目一新,活力再现,表现为安踏人以腾飞的姿态在辽阔的神州大地,站得稳,走得正,踏踏实实创百年品牌。

“Anta"是中文“安踏”的英文名,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大地之母”。体现出安踏无比的胸怀和对世界与人类的奉献精神。希腊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发源地,选择“Anta”具有极为深刻的含义,它喻指安踏品牌所奉行的奥运精神和产品的运动性,它涵盖了安踏的文化和灵魂,以及现代体育精神。“安踏”品牌应用“Anta”的英文名,表明安踏品牌是一个国际化、民族化的专业体育用品品牌。同时也反应出安踏人不断创新、敢于拼搏、挑战自我的精神,表达了安踏企业决心要做民族的“安踏”,百年的“安踏”和世界的“安踏”。

安踏文化

安踏是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安踏在提升自身实力与品牌价值的同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善尽企业公民的义务,以诚信感恩之心回报社会。

“将超越自我的体育精神融入每个人的生活”作为安踏的企业使命,安踏人致力于把运动的理念、运动的精神传递给每个消费者。“到2011年将成为中国市场品牌美誉度和市场份额双第一的体育品牌,并成为全球销售额排名前十的体育用品公司”是安踏企业的愿景,“Keep Moving…… 永不止步”是安踏对于未来、对于中国体育的庄重承诺。

企业介绍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1年,旗下有香港安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安踏(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北京安踏东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十多年来,安踏公司秉承“安心创业、踏实做人、创百年品牌”的经营理念,经过不懈努力,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集生产制造与营销导向于一体的综合性体育用品企业。

一个占地面积达100余亩、具备10条现代化生产线的花园式工业园坐落在美丽的侨乡晋江市。这10条全部实行电脑化管理的生产线,从2004年1月开始全面投入使用以来,使安踏高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配送得到了突飞猛进的提高。

从2001年开始 ,安踏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即产品的多元化和品牌的国际化。开始跨向运动服、配件等服饰系列产品领域,这意味着安踏已经从单一的运动鞋向综合体育用品品牌过渡。2004年,安踏公司全面实施海外推广战略,相继在新加坡、希腊等国家和地区开办了安踏专卖店,销售成绩相当喜人,同时又在匈牙利展开安踏业务;在捷克、乌克兰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以此为窗口,全面拓展欧洲市场。到目前为止,安踏公司在国内外已拥有近5000家安踏体育用品专卖店。

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表明:安踏运动鞋2001年——2004年连续四年运动鞋市场综合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荣列第一。

安踏形象代言人从1999年的奥运冠军孔令辉,到NBA著名球星斯科拉、世界女排冠军的中国队队长冯坤,世界乒乓球冠军王皓,CBA的潜力球员王博,强大的体育明星阵容塑造并提升了安踏的专业品牌形象。

1998年安踏首创了安踏极限运动精英赛,至今,该赛事已发展为全国规模最大、关注率最高、影响最广的极限运动赛事;此外,安踏公司还先后赞助了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中国男、女排球联赛等赛事,赞助总金额达逾亿元,博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赏和认同。

2004年10月,安踏斥巨资连续三年赞助中国篮球职业联赛,成为CBA职业联赛运动装备唯一指定合作伙伴。据介绍,包括投入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项目的费用,安踏赞助CBA 的费用投入预计将超过1.2亿元。这让中国体育行业震惊:民族品牌打破国际品牌垄断国内顶级赛事的格局,安踏打响了体育品牌争夺国内市场的号角。2005 年2月,安踏还与中国乒乓球协会正式签约,独家赞助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2005-2008年连续四个赛季的唯一指定运动装备,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乒乓球事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安踏品牌树立了良好形象。

安踏引领了中国制鞋行业迈入国际竞争的轨道,自2004年推出的全明星战靴,到近期为CBA球员量身定制的——“王者系列”专业篮球鞋,证明了安踏有能力让中国球员穿上自己民族独立研发的专业篮球鞋。这意味着中国从此就有了和我们的体育大国相匹配的专业运动产品,中国的专业体育品牌也必将为世界所认同。

同时,为了CBA系列产品的开发,安踏2005年的一大动作是创建了“运动科学实验室”,实验室位于安踏总部,占地面积4000余平方米,设备价值2000 万元,有近50位研究人员。新成立的安踏运动科学实验室是国内体育用品领域首屈一指的研发机构,它的核心战略就是用科技来领航品牌,从篮球、跑鞋等专业运动设备入手打造满足专业运动需求的高端产品,把专业化做到实处。

今年,安踏打出新的口号是——“keep moving 永不止步”,这句国际化的口号将成为安踏的一个全新的里程碑,是对安踏体育事业最新的阐述,也代表安踏为追求更高目标的拼搏精神。随着2008奥运会在中国举办,安踏品牌核心早已融入了现代体育精神,从积极支持中国体育各大赛事开始,走与中国体育事业共同发展的道路,安踏都在加强体育营销的投入力度。这一切都源于安踏公司不懈的追求——安踏,2008中国体育运动领先品牌。

安踏集团是一家中外合资的综合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由安踏(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北京安踏东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安踏(香港)国际投资公司和安踏鞋业总厂等组成。集团公司的前身安踏(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91年,地处中国三大鞋都之首——福建晋江市陈埭镇。十多年来,秉成“安心创业、脚踏实地”的经营理念,源于争创中华民族产业品牌的激情,经过全体安踏人的不懈努力,安踏集团已从一个地区性的运动鞋生产型企业,发展成为全国性的营销导向型的综合体育用品企业集团。目前安踏集团拥有员工5000多人,厂房建筑面积达12多万平方米,全部实行电脑化管理的六条现代化流水线,年生产各类休闲运动鞋达500多万双(套)。同时,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表明:安踏运动鞋1999年至2001年连续三年市场综合占有率位居全国同类产品第一位,已成为众多消费者,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喜爱和追逐的时尚运动品牌。2002年荣获中国体育用品界运动鞋类民营企业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

安踏与休斯顿火箭队的路易斯·斯科拉和史蒂夫·弗朗西斯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