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紅酒代理加盟如何才能做好
紅酒代理加盟如何才能做好,歐博達紅酒就給大家分享一些思路和建議。
1.確定正確市場定位
分析、確定產品在市場的定位是經營紅酒專賣店的必要條件。在開始經營前,經營者要認真的調查所在代理地區內同類產品的消費特點以及產品消費趨勢。代理區域范圍內消費者主要的消費目的、酒品的口感、酒精度、產地等進行了解,根據這些來確定產品的定位。
其次,紅酒代理商要明確在區域內經營紅酒的價格構成,包括給終端渠道的供貨價、建議零售價等,以適合市場發展的價格確定進口紅酒入市的切入點,是非常重要的一點。終端渠道的價格差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需要根據代理區域內的客觀情況來確定。
2.建立銷售渠道戰略
建立屬於自己的銷售渠道是每一位紅紅酒代理商都要做的,紅酒專賣店的銷售渠道大致可分為三類:傳統渠道;商超渠道;餐飲娛樂渠道。
在這些渠道中,經營者要確定以哪個渠道為主營渠道,以哪款酒作為主推,制定好各種形式來進行渠道銷售和推廣宣傳,這不僅是開發渠道的問題,而且是運作市場的戰略性問題。
3.做好渠道終端維護
渠道的重要性對於紅酒專賣店來說不言而喻,客情關系不是一朝一夕的,每位經營者都必須懂得如何去處理好終端渠道的客情關系。渠道商們之所以願意跟你做生意,主要還是覺得你的產品有錢賺。如果有一天他發現經銷你的產品沒錢賺了,肯定遲早會離你而去。因此,保證渠道有利益可賺,這是前提。還有就是逢年過節的禮品、每瓶酒的提成都要細分好,只要能夠長期做下去,效果慢慢就會流露出來。
4.實施廣告宣傳策略
實施廣告宣傳推廣是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的有效方法。紅酒代理商可在商業空間、零售商店、購買場所等周邊及產品陳列的地方投放廣告。利用網路媒體進行地方性的宣傳以及渠道擴展,長期宣傳下,在當地形成一定的知名度。
5.建立規范營銷團隊
無規矩不成方圓,紅酒專賣店要想發展壯大,就必須建立、實施規范化、制度化的營銷管理團隊。作為剛剛加入紅酒行業的代理加盟商來說,由於各種原因可能機制不健全,管理水平也不夠高,這樣可能會導致營銷團隊在工作上表現出效率低、積極性不高等情況。所以建立制度化管理還是很有必要的。
6.做好各類促銷活動
紅酒代理商要想開拓更大的市場,做好終端渠道的各類促銷活動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在開業的時候以及各類節假日的促銷活動。還以就是在旺季來臨前做促銷活動,主要目的是為了搶占終端店的資金和庫存位置。這樣不僅能夠實現銷售業績的提升,還可以直接打擊同類產品的競爭對手。
『貳』 加盟與代理的區別是什麼到底哪個好
加盟和代理都是商業合作的形式備粗敬,但是其具凳櫻體的合作方式和權利義務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加盟是指在某個品牌、產品或服務上與品牌方簽訂協議,以品牌授權的形式在一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享受品牌方提供的各種支持和資源,包括品牌形象、產品、市場推廣等;代理則是指代理方在一定區域內獨家銷售某個品牌的產品或服務,代理方可以獨立制定銷售策略、銷售渠道等,但需要按照品牌方的要求進行銷售活動。
加盟和代理的優缺點也不同。加盟的優點在於可以藉助品牌方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推廣資源,獲得更多的客戶;缺點在於加盟費用較高,而仿慎且需要按照品牌方的經營管理方式進行經營活動,缺乏獨立性。代理的優點在於可以擁有獨立的銷售渠道和銷售策略,而且不需要支付高額的加盟費用;缺點在於需要自行承擔銷售風險,同時代理的銷售渠道和銷售策略也可能會受到品牌方的限制。
綜上所述,加盟和代理各有其優缺點,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進行選擇。如果想要藉助品牌影響力和市場推廣資源,可以選擇加盟;如果想要擁有更多的銷售自主權和更少的費用負擔,可以選擇代理。
『叄』 代理和加盟是什麼意思
代理不用付加盟費或較少,而加盟則一定要付一定額的加盟費.
不過代理要考查信用度的
雖然同為合作夥伴,但在性質上有很大的區別.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屬於廠家在當地的代言人,要一個銷量的要求,廠家會有廣告,技術,設備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僅是終端商的一種,是銷售點的一種,產品價格方面沒有優勢,不過銷售任務一般不會很重.
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向下發展經銷商,進行分銷。代理有的時候會收取經營保證金,當然也會有銷售或提貨額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話,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或損失。
加盟是商家或廠家擴大銷量的一種經銷方式,一般有統一門頭,統一裝修,統一著裝的要求,加盟一個正規的特別是有經驗和實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經營風險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還是經銷加盟就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權地區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營銷上擁有更多的自主權,與公司在授權地區平等;而加盟商要認同經營理念,遵守公司的規定,並接受公司監督。
『肆』 代理與加盟有什麼區別
我們經常可以在朋友圈看到,一些朋友做了微商之後在招代理。除此之外,我們還經常在網上看到一些奶茶店的招商加盟信息。那麼,這里的「代理」和「加盟」有什麼區別呢?和一起來看看吧!
代理與加盟的區別
1、概念不同:代理是指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目前,代理級別主要分為全國代理、區域代理和省級代理。
而加盟是企業組織或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總部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等方面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商也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
2、名稱要求不同:代理只是企業在某個區域內的代表,名字可以自由決定,但有時也會有一定的限制,如要求突出品牌的名稱等。但相對來說,代理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加盟是某品牌為擴大知名度、增加銷量的一種經營方式,一般加盟店都會有統一的名稱,還會有統一的裝修。
3、難易程度不同:代理因為在某個區域內只能發展一家,所以它的經營要求比較高,總部會對投資者的信用度進行考核,也會有一定的銷量要求。若達不到銷量要求,可能還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所以,想要成為代理商比較困難。
加盟作為某種意義上的小銷售點,銷售任務一般不會很重,資質條件也不需要太高。加入比較容易,適合大部分投資者加入。
『伍』 國家對連鎖加盟行業的管理要求是怎樣的
國家對連鎖加盟行業的管理要求是怎樣的?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援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一)營業執照影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影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檔案、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檔案、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檔案、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檔案、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 *** 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援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並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援、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第十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推廣、宣傳費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推廣、宣傳費用的使用情況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釋出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其上一年度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資訊披露 第二十條 特許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並實行完備的資訊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條 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資訊,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字。 第二十二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資訊: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人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條件和返還方式); (四)向被特許人提 *** 品、服務、裝置的價格和條件; (五)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援、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 (六)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具體辦法; (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八)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 (九)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一)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訊。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資訊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資訊,或者提供虛假資訊。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資訊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資訊或者提供虛假資訊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專利許可的,依照有關商標、專利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製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前款規定的特許人,不適用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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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加盟類的企業如何進行更好的管理?
鼎捷軟體對於連鎖加盟類的企業管理的軟體介紹
DCMS解決方案設計思路
財務業務一體化的解決方案;
兩層、三層或多層的體系架構;
強調商品「精細化」管理,支援按單品、類別的商品管理模式;
採用基礎資訊平台為核心,會員、供應商、內部員工等為支撐模組的架構設計;
重視零售行業整體化營銷,會員卡、積分、網路互動、券、商品促銷等方式組合應用;
強調POS收銀系統的穩定性,支援POS機收銀系統斷網銷售。
苗家無斑對招商加盟店的管理模式是怎樣的?
只可以代理苗家無斑的裝置和產品。
連鎖加盟店的原材料是怎樣配送的
回答名告訴你連鎖加盟店的原材料通過總部配送的一般都是核心技術產品或合同約定的差異化產品,大部分可以本土化的產品有加盟商自由采購。總部配送的物品除了核心產品以及差異化產品以外的市場上共有產品價格要低於市場價。
麗博櫥櫃的加盟要求是怎樣的?
1.有經商的素質;2.良好的經營思路和管理能力;3.資金足。(麗博櫥櫃提醒)
杭州對電動車上牌的管理要求?
這樣的車在杭州上不了牌。
杭州上牌必須是36V,並且有腳踏板的。
連鎖加盟
餐飲行業算比較好做的,只是現在利潤普遍比較低了,加盟做連鎖的話建議你做個有特色點的餐飲,現在 的人吃飯都不是吃飯了,是吃感覺,要收住人的胃不僅菜餚地道,價格要地道,環境衛生,裝飾設計都得 地道,講究有特色有檔次。背簍人家作為中檔消費的餐飲行業,裝飾設計也很特別,還是比較受歡迎的餐 飲概念。
1、高成功率
連鎖經營已經在世界范圍內被證明行之有效,超過90%以上的客戶在加入連鎖體系後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由於連鎖經營在降低采購成本、銷售成本、管理成本的同時,提高了企業的品牌形象和信譽,降低了競爭風險,因此也取得了較高的成功率。
2、較短的學習曲線
成功的經營模式。加盟者可以用很短的時間,很少的代價學習到成功的經營管理經驗與知識,可以讓自己少走很多彎路。
3、品牌優勢
加盟者可以用較小的代價分享授權者經過長期經營努力形成的著名品牌和信譽從而有力地促進銷售,並極大地擴充套件自己的業務范圍。
4、規模采購優勢
統一采購可以使連鎖經營企業享受大批量購買的優惠,增強與供應商合作的力度,擴大采購規模,提高支付和銷售的速度,降低采購成本,可以大大節約采購費用。
5、共同的廣告、促銷
連鎖經營企業可以集中資源用於廣告促銷,降低廣告促銷平均成本,有利於連鎖企業樹立品牌形象。
6、專業的管理改進
授權者通過輸出自己成功的行業經營經驗和管理模式,可以幫助加盟者改進管理。
7、培訓
加盟者將經常得到來自授權者的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不斷提高自己的經營和管理能力。
8、服務支援
加盟者可以用很小的成本享受授權者提供的綜合服務,如物流配送和售後服務,而連鎖經營體系則通過規模效應使服務更加專業化。
如今加盟店遍地都是,但是今年比較火的要數烤肉了,尤其是香瓮烤肉,『樂伯香翁烤肉』中小型創業專案意想住宅商區也能夠建立加盟店,滿足創業資金不足兩億的大多數要建立加盟店的客戶的需求。地址:朝陽區霄雲路27號慶安大廈底商。
『陸』 微商怎麼做代理加盟
可以通過在網站上查找一些加盟的列表,在選擇品牌的時候應該選擇最具有市場,收益最高的產品。其次就是需要通過網路或者其他方式聯系進行加盟。
在這個流程當中,微商應該充分了解產品,這個過程可以通過加盟者向你介紹。在合作達成一致後,需要簽訂協議。比如對合作之後的銷量和收益做一些具體的要求。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供貨方式一定要選擇穩定,方便快捷的供貨方式。
隨著互聯網社交生態的不斷發展,微商的概念范疇也在不斷演進,目前包括大型品牌方、個體戶、電商平台等在內,所有基於社交生態平台進行銷售和營銷行為的商戶都可以稱之為微商。
在外部環境和各行業需求滲透的驅動之下,2019年中國微商發展背景市場交易規模已經超過兩萬億元,中國微商市場從業人數達0.6億人。微商在當時已經成為了很多普通人創業的平台,足不出戶,一部手機就可以隨時「工作」。早期的微商人也收割了一波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