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個人欠我錢不還,我把他手機號在網上加盟店公布了,他現在收到很多電話,簡訊,還有微信,這樣違法嗎
整他只能出氣,但是解決不了他還錢給你
最好判斷他欠錢不還是否涉嫌欺詐。如果是詐騙你,你有證據在手。報警和法律手段解決才最好
比你出口氣強多了
⑵ 手機號被人在網上惡搞 各種加盟網 汽車網等留言 求法律援助
把不認識的手機號都屏蔽了,或者換手機號。
⑶ 自從把號碼留在加盟網奶茶上,每天騷擾電話不斷
可以安裝騰訊手機管家攔截,
手機管家可以自能的識別陌生電話並加入黑名單,
也可以設置關鍵詞,設置後凡是帶關鍵字的電話都會被管家攔截,
不會影響正常電話,希望能幫助到你。
⑷ 我的手機號碼被人放在360招商加盟的網站上了,每天都有很多騷擾電話,有什麼辦法嗎
這個你要打電話到這個網站的客服,然後提供你的身份證明與手機使用證明,否則他們是不會給你刪除的,我之前也被人惡意把號碼公開到某加盟網站上,後來也是用這種方法讓他們給刪除的!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⑸ 客服找人加盟項目犯法嗎
您好,這種網路加盟很多是詐騙,請謹慎對待。【回答】
⑹ 網站上加他人企業網站招商加盟的信息犯法嗎
你有這么好心???你是未經授權直接用別人的品牌,別人的企業信息去吸引流量!把找別人品牌的客戶引到你網站上。然後出賣這些信息去非法獲利! 還好人?好人就問你 你用別人未授權的給你的品牌去獲取到客戶,你給到這個品牌方了嗎?
⑺ 手機號碼被人發到加盟網站收到騷擾電話怎麼辦
首先不要隨意在網上發布自己的聯系方式,其次可以使用騰訊手機管家,具有騷擾攔截功能,你可以選擇攔截模式,能實現對黑名單里電話、以及一些房產廣告,保險中介等等電話的攔截,還有夜間防騷擾模式及垃圾簡訊雲攔截功能,使用起來很方便,可以讓你遠離各種騷擾電話和簡訊。
⑻ 電話銷售犯法嗎
對於一些騷擾電話,相信很多朋友在日常的生活中都是接到過的,特別是在進行了某些APP注冊之後,會在某一個時間段內頻繁的接到各種的騷擾電話,其中貸款電話最多,這是為什麼呢?其實很簡單,因為你注冊的這個APP已經將你的注冊消息泄露了出去,而這時候應該如何處理這些電話呢,首先我個人認為是需要進行報警處理的,只有報警才能更好的解決這些問題。
然後還可以選擇用一些現在的手機軟體,現在很多的手機軟體都是有採集這些騷擾電話的名錄的,我自己也曾經遭受過很多騷擾電話的影響,但是後來在選擇了合適的手機軟體進行攔截之後,再也沒有收到這一類的電話了,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還是要多去想辦法解決問題,千萬不要放任他們置之不理,這樣會讓他們變本加厲的!
⑼ 未經別人同意獲取別人電話是否犯法
屬於侵權行為,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就包括自然人的聯系方式,未經他人允許而獲取他人聯系方式的行為,屬於非法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侵犯了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安全,屬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權、隱私權的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運管扣車的必要證據需車輛沒有運營手續、私自經營、車輛不符合條件、不具備從業資格,只有具備經營資質和運營條件的企業、人員、車輛才有權從事道路客運。如果符合其他地方性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被路政執法人員查獲,應當扣車罰款。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目前全國尚處政策模糊狀態,社會上要求合法化的呼聲非常強烈,但國家相關部門還沒有明確出台條例,只是討論中,意見傾向於先規范,私家車由於缺乏監管和安全保障,不允許私家車加盟網路預約式的「專車」服務,言外之意目前只允許「對公加盟」,對領取營業執照、運管部門備案的汽車租賃公司,是一種認可,主要原因是有監管、安全和服務有保障,出事能找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正常情況下被運管扣車了通常一個月,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可以開回來。但前提是運營部門有開暫扣憑證,否則不能扣車。
公民個人信息是能夠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其中就包括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隱私權,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之一就是侵犯私密信息。
除非經過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不得非法獲取自然人的電話號碼等私密信息,不得以電話、簡訊、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個人信息處理的原則和條件的規定,獲得公民的個人信息需要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而且要符合有關法律關於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的規定,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否則構成侵權,屬於侵犯自然人個人信息權和隱私權的行為。應當根據其侵權行為的危害性程度,以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程度大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七條 實施行政處罰,適用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但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法律、法規、規章已被修改或者廢止,且新的規定處罰較輕或者不認為是違法的,適用新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