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加盟連鎖的法律糾紛,請專業人士給予幫助!
協商不成 帶著合同 到法院起訴 主張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貳』 加盟費糾紛
1、這種情況如果通過協商還不能解決的話,就去法院起訴;
2、前提是把加盟的合同以及一些資料准備齊全,以及轉賬記錄等;
3、這種事情肯定得當面去咨詢解決溝通比較好點。
『叄』 連鎖加盟網的常見連鎖糾紛
由於加盟連鎖網魚龍混雜,所以經常出現糾紛,下面列出十大最常見的加盟連鎖糾紛:
一、加盟店對於總部所提供的「行銷支援與輔導」不滿意;
二、加盟店對總部所提供的「商品價格」不滿意;
三、加盟店對總部的「政策配合度與執行力」很低;
四、加盟店對於每月的營業額並不滿意;
五、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品采購限制不得自行進貨」的爭議;
六、加盟店對於總部所舉辦的促銷活動不願意配合;
七、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圈保障范圍」的看法分歧;
八、加盟店對於總部舉辦的「教育訓練」不配合;
九、加盟店對:每月繳交的權利金與管理費用「有爭議;
十、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時繳交貸款。
『肆』 教育培訓時遇到糾紛怎麼辦
一般民辦培訓機構以主要是商業為主,業務上以打擦邊球經營+瘋狂廣告為主的經營模式。一般連鎖經營。分店多是文化傳播公司+掛牌經營為主。和教育主管部門有經濟人情往來。一般不管。和下面監查市場部分也有經濟人情往來。查就走下過場,很不專業的。就看下有沒有執照,學員有沒有簽到表。對師資和課時事關教育本質的東西不查。直接球踢給教育局。看下執照是不是正規得就行了。
如果這個學校獲得了教育部門行政許可的話,如果你阻止他上課,構成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是違法行為。警察可能對你進行批評教育、罰款、甚至拘留;也有可能對你們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一、投訴渠道
投訴私立教育培訓機構可向當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訴。
投訴官方的教育培訓機構可向當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關部門投訴。
無論哪類教育機構有違法行為,都可以通過「315「消費者之聲」平台,進行舉報。
當糾紛或問題發生,自行協商無效而需投訴和維權時,應首先根據發票(收據)上的印章,或者培訓場所懸掛的證照(原件)確定培訓機構的准確名稱(而不是該機構對外宣傳的名稱,或者簡稱),然後根據其組織類型確定主管部門。
1. 如為「某某公司」等,則屬於企業,可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咨詢或投訴,
2. 如為「某某協會、學會」,則屬於社團法人,可先向民政部門咨詢或投訴;
3. 如為事業單位,則歸屬其上級行政部門管理;
4. 如為「某某培訓學校(學院、中心)」,則一般屬於非企業法人,由教育或人社部門發給辦學許可證,多部門聯合管理(提示:需確定該學校在「南京有資質民辦培訓機構名單」中,注意:外地教育培訓機構不允許在南京設立所謂「分校」);
5. 如為「××聯盟」、「××基地」等其它類型,且無有效證照和固定場所,則很難找到管理部門,涉嫌詐騙的,必要時可向公安部門報案。
6. 個人無資質辦學,有字型大小、場所,有組織機構並成規模,構成「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可先行向辦學所在地的區縣教育部門(文化教育類)或人社部門(職業技能類)舉報。
針對南京市及各區縣教育系統所屬培訓機構的投訴和維權,根據問題類型分述如下:
1.教育教學管理問題。如教師無資質、超范圍辦學、私設教學點、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虛假宣傳或廣告未備案、偽造畢業證書等,應投訴至其審批機關(辦學許可證的發證機關)。
2.學歷教育問題。指在教育機構通過合作辦學從事中、高等職業教育(含技工學校)、成人高中、成人高等教育、遠程教育等學歷教育的情況下,學生如對學歷教育的助學金、獎學金、教學計劃、師資安排、課程安排、學生證、學雜費、文憑發放等方面存在疑問,應向發放文憑的合作院校或該院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咨詢或投訴。
3.收退費問題。如物價未備案,或亂收費,或拒絕退費等,這類問題最為常見。發生糾紛且與校方無法達成一致時,應投訴至物價部門(辦學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同級物價局),也可以先投訴到其審批機關,處理不滿意時再投訴至物價部門。
4.偷稅漏稅問題。表現為不開具正規發票,僅提供收據或聽課證(卡),甚至不提供任何憑據,應投訴至稅務部門(辦學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同級稅務局)。
5.法人治理問題。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均在民政部門登記為非企業法人,且為獨立法人單位,如發現其有抽逃注冊資金、侵佔或轉移法人財產、法人治理結構混亂、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等情況,應投訴至民政部門(辦學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同級民政局)。
6.勞動合同問題。如用工不規范、剋扣工資、隨意解聘以及其他勞動合同糾紛,如與校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應投訴至人社部門(辦學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同級人社局),或通過勞動仲裁、訴訟解決。
7.民事糾紛。如工程、借款等經濟糾紛,如與校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應通過訴訟解決。
8.治安糾紛或刑事犯罪。師生意外傷害、打架斗毆、錢物被竊等,如與校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警。如有詐騙、嚴重虛假宣傳、偽造證件印章、捲款潛逃等情況,也應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警。
9.消防隱患。如無消防證明、消防器械不達標、堵塞消防通道、鎖住逃生門等,應向當地消防大隊舉報。
10.其他。如不清楚所遇糾紛的主管部門,可先向審批機關(辦學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咨詢。
『伍』 急急急!!!!求有關教育方面的案例(老師和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最好是官司,並且有具體的學校)
碩士寫信揭導師與女博士關系不一般 師生打官司http://news.sohu.com/20080917/n259591454.shtml
『陸』 教育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糾紛主體對於導致教育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法律事
教育合同無法實現大多數是由於兩個方面:
1.主體不適格。即沒有教育資質的主體去從事教育事業
2.違反了親歷性。
在選擇教師的時候大多數人會選擇自己所看好的教師,並在合同中約定該人為指定教師,這就是親歷性。結果事與願違,指導老師與約定不符。
無論哪種都是嚴重的違約行為,可以主張其違約責任的
『柒』 教育培訓時遇到糾紛如何解決
培訓機構的協議中往往會有些 「霸王條款」,常見的陷阱:如合同中規定「交款後5個工作日內可退費,否則不受理」;課時、學時概念不清,收費標准每學時100元,但上一次課為200元(一次課2學時);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在合同中卻並不約定,享受打折或優惠不給退費,還有些所謂的天價保過班,往往博弈的是通過的概率,在退費時還要收取食宿費用等。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退課期的概念,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果雙方達成一致約定,過了退課期再要求退課就涉及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問題了。
二、通過消費分期繳納學費的,如果想退課怎麼辦?
參與培訓的學生與教育培訓機構簽訂的教育培訓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如果學生單方申請退課,是要依據合同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的。建議與教育培訓機構友好協商。如果實在不能達成一致,可以通過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解除,服務合同一般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且強調雙方的信任基礎,服務合同本身不適合強制履行,一方不願再繼續接受另一方提供的教育培訓服務,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解除合同。
三、學生申請退課,教育機構不同意,學生不再還款,會不會影響學生個人信用?
金融機構代學生支付了培訓費用後即表示學生與金融機構的債權債務已經產生,即使學生與教育機構存在合同糾紛,應當與教育機構解決合同糾紛,如果學生因與教育機構的糾紛而拒絕履行對金融機構的債務,那最終導致學生違反了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對學生在銀行金融機構的個人信用必然造成不利影響。消費者申請了貸款,自主決定選擇購買商品或服務的商戶,支付相應價款給商戶,無論是商戶的產品或服務有問題,還是商戶存在詐騙行為,因為消費行為是消費者自身的選擇,責任不在貸款機構。所以遇到糾紛時,應當向教育機構維權。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向教育培訓部門的主管機構比如工商、教育部門投訴。
四、機構承諾就業的,要看請具體條款,如果推薦的就業不符合自己專業、不符合崗位需求怎麼辦?
培訓機構最終目的是招收學生,如果在具體招收學生時宣傳「95%的推薦成功率」、「100%推薦工作,直到滿意為主」,而培訓機構本身並沒有辦法安排崗位,以招工的名義來招收學生,那麼該培訓機構可能涉嫌虛假宣傳,工商部門表示,如果培訓機構宣傳與實際不符,涉嫌虛假宣傳,學生可保留具體證據,向工商部門投訴。建議選取培訓機構時認真閱讀合同條款,考察培訓機構的綜合實力,結合實際情況判斷是否能夠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協助學生完成就業,是否具備了培訓機構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條款,如果因培訓機構原因未能履行協議約定,學生可以要求培訓機構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如果學生已經辦理了分期繳納學費,我又沒有上課,是否可以不用還款?
學生辦理分期繳納學費,金融機構已經為學生向培訓機構足額支付了學費,學生與金融機構的借款關系已經發生,因此,即使學生沒有上課,依然需要按期向金融機構還款,如未能按期還款,將會影響學生的個人信用。
『捌』 教育案例分析
一、個案背景:
1、個案的基本情況
李某,男,聰明好動,學習習慣差,經常不完成家庭作業,編一些謊話騙老師。沒有良好的勞動意識,每次值日都會有逃離現象。平時以自我為中心,經常跟同學發生糾紛。同學們討厭他的習慣、做法,看不起他,在他經常流露出的不在乎的神情背後,有時也不經意地流露出一種無奈。
2、個案的家庭情況
父母離異,從小都是爺爺奶奶帶,祖輩對其比較寵愛,可是本身的教育能力不高,再加上他們經商的緣故。平時對孩子要麼放任不管,要麼只會責罵,一聽說成績不理想,就是一頓打罵。
二、 主要問題分析
通過近半年的觀察,我發現李某的行為主要表現在:性格方面以自我為中心、固執;心理方面自暴自棄;勞動能力方面較薄弱;學習方面興趣不濃。而形成這幾種現象的主要是以下幾反面:
1、家長的寵愛
通過跟家長談話,我了解到不管孫輩的要求是否合理,只要孩子開口:「我要……」祖輩總是有求必應。尤其是小孫子發脾氣、哭鬧、耍賴時,老人更是「俯首甘為孺子牛」,失掉原則,要啥給啥。祖輩一昧遷就、給予、滿足,導致孩子對物質需求的慾望惡性膨脹,攀比虛榮,事事以我為中心。
2、集體的排斥
李某在班裡總是很顯眼,經常跟同學吵架,作業不認真完成,值日的時候先逃回家,上課做小動作……甚至老師說今天有同學作業做錯了,全班學生會情不自禁地轉向他。同學歧視的目光,老師嚴厲的批評導致了他對學習的厭惡,漸漸地他對自己也失去信心。作為一個孩子,不能被他所嚮往的群體接納,不能得到正常的夥伴之間的交往,內心的感受是可想而知。
3、教育方法的粗暴
雖然祖輩對李某在生活反面極其寵愛,但對他的學習期望又很高。他們認為自己的文化程度不高,孫子應該彌補他們的缺憾。因此,他們對李某的學習成績很重視,一聽說成績不理想,就是一頓打罵,很少有耐心地說理與交談。長期下來,他對學習漸漸的失去興趣,也逐漸產生逆反心理。
三、採取的對策
作為教師,只有給予相應的幫助和心理疏導,促使他在心理上能逐步健康,成績能不斷提高,能力不斷加強。古希臘醫學家希波克拉底曾說過:「了解什麼樣的人得了病,比了解一個人得了什麼樣的病更為重要。」了解了他的心理特點及其成因後,班主任必須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他的心理建設,加強對他的心理監護,使他的心理健康發展,樹立信心,從本質上轉化他,進一步提高教育實效。
1、深入家庭,進行家教指導。
孩子是家庭的折射,孩子的成長離不開良好家庭環境的影響。要想解決他的不良表現,還得從他的家庭入手。
首先,我利用家長會,向家長提出:「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讓他自己去做。」幫助家長提高思想認識、轉變觀念,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進而培養學生良好的勞動習慣。另外,還向家長推薦優秀的家庭教育報刊,建議家長訂一、二份報刊、雜志,作為家長和孩子共同學習的資料。??
其次,當我了解到他只是在人多的客廳做作業時,建議家長為孩子設計一間書房,或在孩子的卧室里配置書桌和書架,使孩子有一個學習的小天地。
再次,要求家長督促孩子完成家庭作業,經常查看孩子的作業。不要以分數來衡量孩子的成績,當他的成績不理想的時候,家長也不要以打罵相威脅。這樣,形成濃厚的家庭文化教育氛圍,幫助孩子形成自覺學習的態度,改變家長對家庭教育的認識,提高家庭教育的質量。
2、發現他積極的因素,促進轉化。
我發現李某雖然經常犯錯誤,但他依然有向上的願望,他身上還有很多「閃光點」,比如,跑步在班級里數一數二,做錯事敢於承認,不鬧事的時候還挺討人喜歡,上課也會積極發言……所以我們可以發掘他這些向上的可塑性,對他進行再教育。
首先,我在班級活動中,多為李某提供表現機會,結合班上具體情況,開展一些集體的活動和競賽,任命他為負責人,讓他感到被信任和責任感,在組織活動中,他的主動參與使他覺得班上的活動,自己也是一份子,從而達到消除行為惰性的效果。
3、引導集體關注他,接納他。
集體的力量是無窮的,我在培養他的正確的交往能力的時候,還注意發揮集體和夥伴的作用,通過同學的忍耐和愛護,幫助他在集體中找回自我,學會交往。
我利用晨會,班會等恰當時機做好班級學生的思想工作,告訴他們不能因為種種原因而孤立班集體中的任何一員,向學生講述團結合作的重要性。引導同學明白像李某這樣的學生,自暴自棄、以自我為中心的行為形成是長期的,多方面的結果,不可能在短期內得到根除,要允許他有反復現象。並且教育大家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待他,要正確對待他的變化,以我們集體的耐心,接納他的缺點,他的變化。並號召班幹部帶頭和他一起玩耍,如果他有什麼困難,我們要主動去幫助,以此來帶動班學生態度的轉變。
4、尊重和信任他,正確看待「反復」。
信任是一種人格力量,它促人奮進,使人努力。對他來說,只有信任他,才能得到他的信任。信任他,也是尊重他人格的表現,也只有這樣,才能消除他自暴自棄的心理。他的錯誤不可能在一次兩次之間完全改變,我要耐心對待他的錯誤。上學期,他又有幾次沒做作業。我詢問原因,他說因為本子放在家中忘帶了,以前他也曾經因為這個原因經常不做作業。我猶豫了,難道他又撒謊了,是否叫他趁下課的時間補回去呢?我沒有這樣做,只是叫他以後要善於管理好自己的學慣用品。此時,他的眼裡流露出一股被信任的感激的眼神。
5、運用多種評價,促進發展 。
維果茨基說過:「我們不盯著兒童發展的昨天,而應該盯著兒童發展的明天」。 他在發展的過程中,由於家庭環境、同學的態度,使他在一定程度受到打擊。作為教師如果不是實事求是地用發展的眼光評價他,他的個性發展必然受到限制。因此,要調動他的積極性、主動性,老師必須注意課堂上的評價,用發展的眼光看待他。當發現他今天能主動參與勞動,於是就及時在同學面前表揚他;當他能主動幫助同學的時候,同學給予一聲感激的「謝謝」;當他做錯事的時候,引導他由自己找出不對的地方,並想出假如再出現類似情況會怎麼去做。大他在家中有出色的表現的時候,由家長反饋到學校,並給予鼓勵……
四、教育效果
經過一段時間的師生共同努力,這個男孩的進步是有目共睹的,平時在和同學的交往中,能主動退讓,家長也反映他在家能做一些簡單的家務事,不會想要什麼就吵著要什麼了。他從一個令人討厭的孩子,成為班級中受人歡迎的一員。他能按時完成作業,和同學友好相處,不隨便打人,積極為集體做事,更令人高興的是,他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參加了校運動會,獲得了優異的成績。我相信以這樣一種樂觀向上的精神,他一定會取得更大的進步。
五、對個案研究的反思和收獲
世界上有兩種愛是最無私的:一是母愛,一是師愛,但師愛不同於母愛。 師愛,不應該是空洞無物的,而是具體的、實實在在的。它主要表現在教師對學生學習的關心、幫助,生活的關懷、照顧,就像呵護幼苗一樣扶持學生各方面的健康成長。這是一種情感與心靈的融化,是師生心靈溝通的橋梁。高爾基曾經說過:「愛孩子,這是母雞也會的事。可是善於教育他們這就是國家的一樁大事了。」這就告訴我們,師愛並不是盲目的,而是應該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愛,方能收到應有的徐李效果。這些說起來容易,要真正做到卻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就拿一些後進生來說,他們學習成績差,思想不求上進,甚至經常惹麻煩,讓教師們「想說愛你,不是很容易的事。」
李某的特殊主要來自於他的家庭,家長的嬌慣、放任、養成了他唯我獨尊、蠻橫無理的個性,以至於出現了一系列問題,給學校教育工作帶來了許多困難。如果教師和同學對他的過錯或者是出現的問題,只是一味的批評,不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很容易傷害他們的自尊心,引起他對老師的敵意和不信任,給今後的思想帶來更大的障礙。
俗話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人是最難塑造的,雖然李某同學的進步已有了質的飛躍,但它只是教育過程的一部分,只是他成長中的一個起步,不能說已是徹底的成功。對他的教育使我認識到,教育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不應該有一絲一毫的鬆懈與疏忽。
『玖』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糾紛有哪些亂象
暑期將至,針對少年兒童的各類輔導班又多了起來。許多家長為了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會把孩子送到校外的輔導班,希望提高成績或者培養興趣。不過,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北京西城區法院5月26日相繼發布的調研顯示,部分非正規校外輔導機構存在管理混亂等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增多。
法官提醒家長,在給孩子選擇培訓機構時,要事先了解清楚其資質、經營狀況,考察清楚其經營環境,對於課時時長,學費概念等要了解清楚,並留存好相應證據。在訂立合同的時候,對一些模稜兩可的語句,要求機構解釋清楚,防止糾紛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