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加盟 » 加盟公司後
擴展閱讀
杭州茶道加盟費多少 2025-06-07 06:12:02

加盟公司後

發布時間: 2023-08-16 13:54:51

㈠ 加盟公司會為加盟商提出什麼樣的服務呢

現在加盟是一個比較流行的一個趨勢,也是很多人在實現自我創業夢想一個途徑,再加盟的過程當中我們減少了一定的創業失敗的風險性,同時又能夠有充足的一些條件來為我們進行考量,那麼我們在加盟一些品牌公司以後品牌公司會給我們做什麼樣的一些基本服務呢?今天我們就來說一下。首先作為加盟品牌公司,他會被我們提供最基本的服務,就是在開設店鋪之前為我們提前選好我們的場地廠址,比如說我們在加盟他以後總部會派一些專業的考察人員以及開店鋪的人員來和我們進行對接,在我們當地以最優勢的價格圈選出最佳以及最適合我們品牌公司創業的地點以及門店的適合位置。這樣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我們在篩選場地的時候的一些麻煩,同時能夠促進我們品牌的經營以及我們品牌的發展。
那麼第二個我們大品牌公司會為我們提供一些簡單的裝修方面的基本幫助,因為裝修並不是每個人都特別在行的,有些人他只是對於裝修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針對於一些大的品牌公司來說,裝修必須按照他們的要求來進行操作,才能夠把我們品牌形象做到最好的一個狀態,那麼按照品牌公司的一些專屬要求進行操作的時候,很多的人就更加的擅長。
那麼品牌公司就會為我們提供一些裝修上面的一些技術技巧的幫助,能夠避免我們在開店之前出現一些麻煩,其實在加盟的過程當中,總部給我們提供了幫助是非常多的,加盟公司為我們提供最基礎的一個幫助,也是能夠避免我們多花錢的一種方式,減免中間的一些費用,我們可以和加盟公司來進行合作和洽談。根據每個城市的消費標准不一樣,加盟的費用以及裝修的費用都會有一些區別。

加盟店開在一起是什麼後果

加盟店開在一起的後果。禪尺猛
1、最大的代價就是減少自由度,從此經營將受到約束,缺乏自主權。
2、公司出賀橋現決策困盯錯誤時,加盟者的利益將受到牽連。
3、被限制住發展無法打開市場,客戶無法廣泛發展。

㈢ 加盟店簽約以後可以退款嗎

加盟費不是絕對不能退還,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商可要求退費。1、加盟商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加盟商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如加盟商繳納加盟費後,特許人一直未提供經營技術資料等相關文件的,加盟商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還加盟費。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如特許人在同一地區又允許多家加盟商的,就屬於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通常情況下,加盟後因故不能在開加盟店,要求退還加盟費的,特許商是可以不退還的。但加盟費最終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問題,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違約,加盟合同怎樣約定,還要審視特許人是否存在違約、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終決定的。要是加盟費的金額不大的,可以先和特許人協商處理,能要回的要回;若加盟費金額大,雙方又協商不成的時候,我們建議最妥當的是委託專業合同糾紛律師協助處理,根據律師專業的法律建議作進一步的處理,能調解的調解,該訴訟的訴訟,盡可能追回相應的加盟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㈣ 加盟公司不退加盟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以下情況可加盟商可要求退費:

1、加盟商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加盟商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如加盟商繳納加盟費後,特許人一直未提供經營技術資料等相關文件的,加盟商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還加盟費。

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如特許人在同一地區又允許多家加盟商的,就屬於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如果加盟公司拒不付款,加盟商可提出起訴。

法律依據:《商業經營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㈤ 代理公司注冊成功後, 每年要交加盟費嗎

加盟費繳納情況:其實這個的看投資者做的什麼代理加盟的項目,一般來說在合同期間內加盟費並不是每一年都要交。若是合同過期了投資者再使用這個品牌就需要再次繳納,這次的繳納要比第一次繳納的費用少很多。還有一般來說繳納了加盟費之後有一個區域保護,在這區域裡面投資者在分店也無需再次繳納加盟費,但是跨區域,就需要再次繳納加盟費。

㈥ 加盟公司倒閉怎麼賠償

需要依據加盟合同的約定分析確定,應當按照當初加盟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損失也應當要求對方按照協議約定來承擔相應的賠償。一般在沒有開店,沒有實際享受服務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加盟費。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㈦ 簽訂加盟合同交錢之後被騙了怎麼辦

加盟被騙,該怎麼維權?
1、明確向公司提出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越快越好。
如果確定不想做了,就要盡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時要明確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請解除,也不是申請退費,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簽約後,明明已經知道公司或者項目存在一定問題,但心存僥幸,總覺得公司不會欺騙,對公司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沒有及時向公司提出解約,錯過了維權的關鍵期。因為合同一直沒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錯過了冷靜期,如果是區域代理了,那這段時間內佔用了公司的區域代理名額,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退費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項目有問題,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約,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約,而是向公司申請解約,然後一直被公司以領導開會、領導出差等借口拖延時間,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寫下了書面的退費申請,留下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2、必須保留提出解約的證據,可以是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記錄。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過口頭或者直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並沒有保留這個溝通的證據,到後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時間後,才反應過來要維權,此時就缺乏證據證明曾經提出過解約,這個給維權增加了不少難度。最保險的方式,就是通過郵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遞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並在快遞單上註明這個是某某解約通知書,保留好快遞底單,同時把解約通知書通過微信發送給公司的各個工作人員。
3、合同解除之後,就要積極跟公司洽談退加盟費事宜(重點、重點、重點,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後,要積極聯系公司洽談退款事宜,談的時候,不要說是因為資金不足、合夥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從公司及項目本身的問題出發,委婉表達對項目的前景、對公司的實力等了解不夠,認為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及誤導等,再結合冷靜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協商過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時間,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當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時,公司的拖延戰術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借口說領導出差了,要下個星期或者下個月才回來,要等領導回來才能給回復;另一個就是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轉讓成功後再退回加盟費。其實細想,以上兩個說辭漏洞百出。
首先,領導出差了,難道公司就不運轉了嗎?領導處理問題,就不能通過電話、微信等便捷溝通方式?一定要回公司才能處理?不可能吧。所以說,加盟商過去公司談退款,如果對方用這個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斷該公司無任何和解的誠意,無非是拖延時間,拖到冷靜期結束罷了。
其二,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額,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為什麼要幫加盟商轉讓呢?貓膩就在這里。
(1)口頭承諾幫忙轉讓名額,實際根本沒有行動。很好理解,有加盟商過來洽談,公司肯定是優先推薦空白市場,一是為了打開市場,能爭取新客戶肯定是優先爭取新客戶;二是原加盟商已經簽了合同,費用也繳納了,退費與否,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會跟加盟商補簽一份委託轉讓協議,協議約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額,並由公司負責向第三人轉讓,轉讓後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續費,剩餘加盟費才退還給加盟商。這種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這份協議簽訂之後,加盟商得到了什麼?什麼都沒得到。加盟資格沒有了,加盟費也沒拿到,公司轉讓成功後,還要扣一部分手續費,公司沒轉讓成功的,公司什麼責任都沒有,拖到冷靜期滿,或者拖到合同期滿後,公司輕飄飄一句「沒人要,轉不出去」,加盟商能怎麼辦呢?
把握時間,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時間,因為時間拖的越久,對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會讓加盟商先寫一份退加盟費的申請書,等領導審批;也可能說不能退加盟費,但是可以幫助轉讓,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會一直等下去,而錯過起訴的最佳時間。
4、公司明確拒絕退款的,那麼加盟商就要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加盟費。
起訴需要的證據:
(1)起訴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據、轉賬記錄等,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加盟關系,並且支付了相關款項。
(2)如果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傳冊、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
(3)如果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需要提供商務部官網的備案查詢截圖。
(4)如果公司沒有商標的,需要提供商標局官網的查詢截圖。
(5)如果有其他損失(如:房租、裝修費、宣傳費、雇員工資等),則需要提供相應的合同、支付憑證及發票等。
起訴維權的時間:
根據規定,民事訴訟一審審限一般是六個月,二審審限一般是三個月,其中送達時間及鑒定等時間不計算在內。而且不同法院,由於案件數量差異較大,辦案時間也不盡相同。就廣州地區而言,從立案到開庭,再到拿到一審判決書,四五個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達的,那麼時間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辯期/上訴期15天)。
由於法律程序繁雜,且對方作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顧問,各項材料設計對其比較有利,出庭時大概率會委託律師出庭,加盟商作為弱勢一方,最好委託律師代理,爭取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