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區分中石油加油站直營店和加盟店
1、看標識
消費者最簡單的識別方式是看便利店,如果統一掛昆侖好客「USMILE」標識,就是中石油直營或股權合作店,而不是加盟店。
2、看發票
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都是有直營店和加盟店之分的,看發票就知道了,如果發票的收款單位是中國石油或者中國石化就是直營店,如果發票上是某某加油站,就是加盟店,很好區分。
3、看采購
直營店的油100%是從中石化中石化自己的煉油廠直接配送,監管相對嚴格,油品絕大部分比較靠譜。而加盟店只有一定比例是從中石油中石化采購,大部分是從外面的煉油廠采購的。
(1)中石化加盟店降價擴展閱讀:
直營店和加盟店是消費終端的兩種主要構成模式,直營店是由廠家直接開設的,而加盟店則是廠家招募的利益共同體。他們之間的關系就象同父異母的兩個兄弟,處得好的可能會非常融洽,但絕大多數店之間似乎總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為冤家。
很多企業是採用加盟和直營模式並存的,特別是在同一個區域,這兩種模式並存的矛盾就會很明顯地暴露出來了。
1、價格沖突。
價格是產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從價格開始的。因為競爭的存在,為了爭取顧客,直營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會把降價當作競爭的重要手段。
2、貨品沖突。
在貨品陳列方面,直營店往往擁有較多的資源優勢,能夠最大限度的陳列公司的所有產品。此方面所產生的銷售力要強於加盟店。特別一些緊俏貨品的支配方面,直營店往往擁有更多的主動。
3、形象、服務和理念等的沖突。
直營店能直接詮釋公司的理念,展現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務規范,而加盟店在些這方面的表現力度相對要有所欠缺。導致品牌在兩類終端無法和諧統一。
4、人為的矛盾。
一些直營店的管理人員和加盟商很容易因為各自利益的問題而站在對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說到底,矛盾是產生在利益沖突的基礎上的,作為企業或者分公司的市場管理者們,關鍵是看我們如何來協調他們的關系,如何來維系二者之間的均衡。既要保證自營店的利益和發展,又要兼顧加盟商的情緒和利益,維系加盟商的忠誠度。
5、售後服務態度
優質的售後服務是品牌服經濟的產物,名牌產品的售後服務往往優於雜牌產品。名牌產品的價格普遍高於雜牌,一方面是基於產品成本和質量,同時也因為名牌產品的銷售策略中已經考慮到了售後服務成本。
從服務體系而言,產品的售後服務,既有生產廠商直接提供的,也有經銷商提供的,但更多的是以廠家、商家合作的方式展現給消費者的。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直營店
搜狗網路-加盟店
㈡ 中石化加油站加盟費用多少
中國石化加油站加盟:
1、投資人向當地發改委提交申請。申請要附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投資人基本情況、擬建加油站地理位置、投資規模及建設概算、市場及經濟效益分析等。
2、當地發改委初審。初審根據本地加油站建設發展規劃,初審合格的報市發改委。
3、市發改委進行全面審核。市發改委對新建加油站的選址進行實地考察,並徵求城建、土地、環保等部門意見,根據本市加油站建設發展規劃和新建油站必須具備的條件對新建申請及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全面審核,同意新建的報省發改委辦理預核准手續。報送材料要附《山東省新(改、擴)建加油站申請預核准登記表》(附表四)、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新建加油站地理位置圖。
4、省發改委核發預核准通知書。省發改委根據全省加油站發建設發展規劃和審批原則做出批准新建或不同意新建的決定。投資人持預核准通知書到發展計劃等部門辦理立項等手續。
5、市發改委組織對新建加油站進行檢查審驗。加油站建設完工後,由市發改委會同消防、質量監督、環保、稅務、工商等部門按照加油站必須具備的條件進行檢查審驗。
6、省發改委核發經營批准證書。根據市發改委的審驗意見,向合格的新建加油站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投資人持批准證書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注冊手續。
加盟條件:
(一)具有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與具有批發經營資格的成品油經營企業簽訂供油協議;
(二)符合當地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
(三)加油站的設計、施工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
(四)加油站建設符合國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有關規定;
(五)具備成品油檢驗、計量、儲存、消防安全等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
(六)從事船用成品油供應經營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關規定。
費用及貨款支付方式
1、本著先款後貨的原則,乙方與甲方在指定的批發單位:( ) 進行貨款結算。
2、加盟金
作為乙方取得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的費用,乙方於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5000-10000元。主要用於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指導和培訓費用。加盟金一經交付,不再退還。
3、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甲方預交30000-50000元的保證金。
(2)、甲方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乙方拖欠的債務。乙方在接到甲方充抵通知後,須馬上向甲方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
(4)、除用於充抵甲方債務外,乙方不得對保證金做其他任何處理。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方式為:甲方沒收乙方3/4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在乙方撤除所有與甲方有關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徵3個月後,甲方歸還乙方剩餘1/4的保證金。
4、特許金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使用甲方使用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指導的價格,乙方須於每年1月20日前,按上年合同執行期間營業額的0.2%向甲方支付上年特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