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寫服裝店合作協議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本次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由×××負責,其他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現合夥人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年×月×日
❷ 服裝合作合同如何擬定
甲: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丙: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合作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投資比例以及形式:
1、投資比例:
甲:40% 乙:40% 丙:20%
2、出資形式:現金。需要出資的費用(包括租金、進貨費用等)按照上述比例進行出資。
二,工商注冊人資料:
1、XXXXXX專賣店 地址:
2、工商注冊人姓名: 職務:店長
三,各方的責任:
1、 甲方責任:
(1) 店鋪的商品銷售、宣傳策略策劃與制定。
(2) 店內人員管理。
(3) 財務報表製作,財務賬目整理,應將每月的銷售數量、利潤等相關情況於每月的 日前用傳真的方式傳真至乙方、丙方確認
2、 乙方責任:
(1)貨源保障以及和供應商的溝通。
(2) 每月將進貨數量、價格等信息於每月的 日前用傳真的方式傳真至乙方、丙方確認
3、丙方責任:
(1)甲、乙雙方關系的協調與聯絡。
(2)店內外有關法律問題的處理。
四、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三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的比例進行出資。
2、出資者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
3、出資者不得中途抽回資本;在運營正常的情況下如需轉讓或收回投資,需經其他投資者的同意,其他出資者擁有優先收購權。
4、在虧損的情況下撤資,必須經其他投資人的認可,在扣去應當承擔的虧損金額後計算其撤資金額。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
5、專賣店採用投資經營分開的原則經營,投資股東具有監督經營的權利,但是在按照本協議正常運作的情況下,無權干涉具體的細節以及具體的經營方式和策略,經營運作情況必須隨時向股東公開透明的展示,如果有不實、舞弊、惡意虧損等損害投資人權益的問題,每個股東可以採取調查措施,直至追求其刑事和民事責任。
6、在初期對投資人做出的勞動努力不計入勞動成本。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按照投資比例進行出資的,需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其他兩方1萬元違約金。
2、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義務,侵犯其他股東的權利,造成損失的,需要賠償相關損失。
3、糾紛發生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有訴訟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協議的變更、終止:
1、所有投資人同時發起修改,其他修改視為無效。
2、本協議的終止需要所有股東同意。
七、協議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投資人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❸ 代理商加盟合同協議書範本
法律分析:只要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便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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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服裝店合夥人合作協議
法律分析:合夥協議,需要全體合夥人來共同協商。合夥有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兩種方式。普通合夥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合夥協議應當有如下主要條款:(一)店鋪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六)合夥事務的執行;(七)入伙與退夥;(八)爭議解決辦法;(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十)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四條 合夥協議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六)合夥事務的執行;(七)入伙與退夥;(八)爭議解決辦法;(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十)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