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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物流加盟咨詢電話 2025-06-17 09:38:17

加盟商違約警告通知

發布時間: 2022-04-27 10:43:09

① 加盟奶茶店,加盟總部違約,我該如何維權!

加盟被騙怎麼辦?招商的虛假宣傳證據保留.加盟招商的騙子,在宣傳上一定會有很多虛假之處,如誇大經營收益,經營承諾,合作0風險等,這些都應該用同步錄像記錄下來,做成光碟的形式保存.《廣告法》有規定,加盟招商的廣告中,是不允許出現收益數據,誤導加盟者等內容出現的.證據保留,可以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司法取證.為日後起訴留下有利的證據.

② 如果加盟商破產清算,加盟合約未到期算違約嗎需要賠償總部違約金嗎我加盟一個品牌酒店,簽了8年合同

摘要 根據是《稅收相關法律》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申報或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夠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多次實施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如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補繳應納繳納的稅款和滯納金,已收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業務款走私賬是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不僅要受到行政處罰,嚴重的,可能還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而且在民商事方面亦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按正常交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發票的買賣雙方及對公走賬的收付款雙方是一致的,不僅留下了證據,而且初步形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證據鏈條,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有時就可以起到一錘定音的作用。但走私帳,由於合同雙方當事人與收款付款雙方不一致且沒有發票,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就很難證明買賣合同和收付款是對應和匹配的,從而為維護合同權利帶來風險。因此,業務往來應該按規定走賬,以避免可能的風險。

加盟店如果合同上面沒寫什麼情況下退或什麼情況下不退,如果退盟的話,加盟費還會退嗎

簽了合同不想加盟了,可以退款嗎

解除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費可以不予以退還

解除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費可不予退還

――――評避風塘公司訴唐某等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

一、 案情

上海避風塘茶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避風塘公司)與唐某訂立特許加盟合同,約定:避風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風塘茶樓」特許經營權、傳授加盟店知識等,期限為5年,唐某應支付加盟費15萬元(無論何種情況均不退還),特許保證金10萬元(非定金性質,在唐某違約等情況下避風塘公司有權沒收),並按月支付特許使用費、特許廣告費等。合同還約定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違約金為30萬元,唐某以該特許加盟合同參與設立的公司對唐某的上述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合同簽訂後,唐某繳納了加盟費15萬元及保證金3萬元。唐某與他人共同出資設立了海通餐飲公司,由海通餐飲公司作為主體經營「避風塘茶樓」加盟店。之後,因唐某長期拖欠特許使用費和特許廣告費等,避風塘公司經催討未果於提起訴訟,要求:(1)判令解除特許加盟合同;(2)判令唐某支付特許廣告費、特許使用費4171.28元、違約金30萬元、特許保證金3萬元;(3)海通餐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唐某反訴稱:不同意解除合同及承擔違約責任;因避風塘公司未履行員工培訓、廣告製作等合同義務,故延付相應款項;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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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繼續履行特許加盟合同,並由避風塘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唐某認為特許加盟合同中違約金過高,請求法院予以調整。海通餐飲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見,對承擔連帶責任沒有異議。

二、爭議焦點及判決結果

1. 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一審法院(上海市靜安區法院)認為,特許加盟費為5年15萬元,唐某僅經營一年有餘,故應當返還12萬元。

二審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認為,特許加盟費是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合同中關於特許加盟費不予退還的條款,符合特許經營加盟費的性質及行業慣例,判決特許加盟費不予退還。

2. 特許保證金是否應退還

一審法院認為,特許保證金不具有定金性質,雙方關於沒收保證金的條款無

效,應予以返還。二審法院也認為,特許保證金系用於抵充被特許人的債務,其實質是一種以金錢作為質押物的擔保形式,應予以返還。

3. 唐某應當支付多少違約金

一審法院認為,約定支付違約金30萬元,2倍於特許加盟費,有過高之嫌,判令支付違約金15萬元。

④ 關於加盟店的法律問題

一,你們當初的加盟協議上具體條款如何規定的?比如,協議有沒有確定直營店應該怎麼幫助加盟店搞好加盟培訓/加盟設備?一切看你們的協議.
如果協議上有這些內容,他們自然算違約了.

二.他們讓加盟店自己摸索開拓市場的行為不違法.你們既然選擇這樣的直營店,就要對他們經營不成熟的風險有充分認識.事前的了解很重要.
如果你確實認為現在他們的做法有違公平,可以和他們協議改變合同內容.如果對方說你單方面中止合同違約,你可以訴諸訴訟解決(建議聘請律師)
中止對自己不利的合同不是壞事,建議你盡早行動以免損失更大!

以下來自網路: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直營店和加盟店是目前當今消費終端的兩種主要構成模式,直營店是由廠家直接開設的,而加盟店則是廠家招募的利益共同體。他們之間的關系就象同父異母的兩個兄弟,處得好的可能會非常融洽,但絕大多數店之間似乎總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為冤家。為什麼會這樣呢?

直營和加盟的矛盾是如何產生的?

目前,很多企業是採用加盟和直營模式並存的,特別是在同一個區域,這兩種模式並存的矛盾就會很明顯地暴露出來了。我們先看看矛盾是如何產生的:

1、價格沖突。

價格是產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從價格開始的。因為競爭的存在,為了爭取顧客,直營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會把降價當作競爭的重要手段。

2、貨品沖突。

在貨品陳列方面,直營店往往擁有較多的資源優勢,能夠最大限度的陳列公司的所有產品。此方面所產生的銷售力要強於加盟店。特別一些緊俏貨品的支配方面,自營店往往擁有更多的主動。

3、形象、服務和理念等的沖突。

直營店能直接詮釋公司的理念,展現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務規范,而加盟店在些這方面的表現力度相對要有所欠缺。導致品牌在兩類終端無法和諧統一。

4、人為的矛盾。

一些直營店的管理人員和加盟商很容易因為各自利益的問題而站在對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說到底,矛盾是產生在利益沖突的基礎上的,作為企業或者分公司的市場管理者們,關鍵是看我們如何來協調他們的關系,如何來維系二者之間的均衡。既要保證自營店的利益和發展,又要兼顧加盟商的情緒和利益,維系加盟商的忠誠度。

如何來解決直營、加盟店並存的矛盾?

1、制定合理的銷售半徑。

距離能產生美,也能減少不少矛盾。讓直營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銷售距離,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離利益和客源沖突。也就是說,在一定方圓范圍內,最好不要讓直銷店和加盟店同時出現。

不同行業的店與店之間的合理銷售半徑是不一樣的,必須參考當地地經濟水平、主體消費人群、消費習慣等因素來制定合理的銷售半徑距離。

比如在一個城市的同一條主流商業街,如果你的產品市場容量很大,你希望開設兩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這兩家店都由公司來統一自營,或者都交給同一個加盟商來開設。如果已經存在小范圍內自營店和加盟店並存的情況下,雙方最好協商由其中一方退出。

廣東某知名餐飲連鎖企業在廣州市場是這樣操作的:以行政區域為單位,在東山區由公司直接開設自營店,而其它幾個區則每個區設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區域內開設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離,以免相互爭奪客流。

2、嚴格進行價格規范

前面說過,價格是最容易產生利益沖突的因素。這需要企業有嚴格的價格保障體系,才能避免直營店與加盟店的直接價格沖突。

自營店一定要對價格實行自律,同時公司也要對加盟店的價格實行控制,並嚴格防止變相降價的行為。雙方可以約定最低零售銷售價格(或折扣),誰也不得隨意突破價格底線。

價格保護最重要的是加強價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對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經營保證金,以便對加盟店的價格進行約束和規范,對加盟商擅自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要進行堅決處理,以使其能自覺遵守價格約定,從而維護品牌的整個價格體系不受沖擊。

某洗衣連鎖店進入每個省會城市都會預先開設一家直營店,然後再進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幾乎在每個省會城市都有直營店和加盟店並存。但它們各店的服務價格卻一直控製得很好。因為總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確約定了洗滌所有服裝種類的最低價格,並對貴賓折扣卡的發放都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而且總部的人經常會以顧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進行明查暗訪,一旦發現有違反價格政策的加盟店,就會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開設了七八個加盟店也能和平共處、相安無事。

3、統一終端形象建設。

直營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競爭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統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為理念及自身實力等的原因,導致加盟店在形象上無法和公司自營店統一,裝修檔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營店。這就需要企業在挑選加盟商時候要慎重,而且在經營理念方面能經常給予引導,經常組織督導和培訓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加強終端形象、服務的統一。

4、保持促銷活動的統一步調。

自營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銷,往往很容易對另一方的銷售構成沖擊。比如在商場或自營店促銷期間企業應該通知加盟店同步進行一些促銷活動,或者視促銷規模給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銷補貼。自營店在操作特價活動的時候也應該視情況給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價商品等。而企業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銷活動推出時候,應該報公司批准備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銷活動。

99年筆者曾經供職於康師傅,當時康師傅的業務人員分成兩大塊:直營業代和經銷業代。分別負責直營賣場和經銷商的管理。商超類賣場一般由直營業代負責,記得曾經在東莞家樂福做促銷活動時候,一天就賣空了滿滿兩個大貨架的貨,需要緊急配貨,而廣州的分公司又來不及調貨過來。所以業代只好找東莞當地的經銷商商量借貨,經銷商就很願意配合,馬上從倉庫調了很多貨物送到賣場。因為公司在促銷活動同期,已經給了經銷商相應的補償(公司自營店促銷期間,經銷商可以享受買十贈一的優惠),讓他的利益並沒有因公司促銷而受到損害。

5、科學地進行貨品品類管理

在貨品品類、貨品陳列方面,加盟店往往會處於劣勢。因此,企業應針對加盟商制定比較合理的退換貨政策,鼓勵加盟店大膽增加貨品種類和陳列數量,增強其競爭力。並能有效指導加盟店優化組合貨品的結構,加快貨品流通率。

也有部分廠家採用加盟店和直營店銷售不同規格、型號的產品的方法,這樣則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銷售沖突。

在當今的市場環境下,直營和加盟店這兩種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業這兩種終端模式也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共存,企業如何加強管理和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應是市場工作的重中之重。

⑤ 退貨通知怎麼寫

甲方:
乙方:

一. 退貨受理范圍
1. 申請退回之商品必須是擁有經銷商開具的退貨本人抬頭之原始銷貨發票者。
2. 申請退回之商品必須是屬於正品而非贈品或折扣券商品。
3. 由退貨當事人,親自至各級經銷商辦理點辦理。
二. 申請退貨需檢附之文件
1. 填寫退貨申請書(本表格可向經銷商索取)。
不同購貨月份,不同買受人的銷售發票,請分開填寫退貨申請書。
2. 原購銷貨發票
必須是經銷商店開具的退貨本人抬頭之原始銷貨發票。
3. 加盟許可證
如遺失者,請附上身份證影印本或高級業務領導之書面證明,以示負責。
4. 業務銷售權終止通知書(第四聯)。
三. 退貨商品計價方式
1. 凡加盟商自訂約日起10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解約,並且於協議解除生效後30日內,辦理退貨之申請者,本公司將依商品原始進貨價格給予費用退款,但應扣金額項目如本辦法四所列。
2. 若加盟商於上項解約許可權過後,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退貨之申請者,本公司則依業務人員原始進貨價格70%退款,但應扣金額項目如本辦法四所列。
四. 退貨應扣金額項目
1. 退貨應扣除該退貨業務人員購貨月份業績獎金。
2. 除以上獎金應扣除外,尚有其他獲益時,亦同時追溯之。
3. 對於可歸責於加盟商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減失之價值,將從其退款中扣除(退貨原則與方法)。
4. 若由公司取回該商品之運費或其他墊付款,必須由加盟商自行擔負。
五. 其他
1. 加盟商退貨項目中,若包括事業包者,則依以下標准退款。
1) 若是屬於加盟商於加入時所取得者,當終止協議時,公司將依資料原始取得之價格扣除營業稅後全額退費,但事業包的外觀有污毀、破損或內容劃線、寫字、使用過、撕毀、破損者、則不接受退貨。
2) 若是屬於新申請加盟商之事業包,當中缺空白申請書者將不予接受。
2. 本辦法所規范之退貨商品,除按以上規定辦理外,亦可直接賣回其加盟商,有關商品價格,則由雙方定之。
3. 本辦法所規范之退貨商品,在未續約之加盟商,因其已喪失加盟商資格,故無法受理其退貨。

要求:
1.協議一式兩份原件,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必須蓋公司公章);
2.請用黑色中性筆統一填寫或按照本模板列印;
3.必須附帶正數發票復印件,要求如下:正數發票日期早於退貨協議;發票零件號與退貨協議的零件號必須一致;發票數量大於或等於退貨數量;發票與退貨協議的單價必須一致。
4.貴公司聯系人--- ;聯系方式----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章) (公章)

⑥ 對加盟商的退出處理跟進如何進行

1。建立加盟商認證的系統方式,對於退出的加盟商進行公示,同時要求收回授權書;
2。如有收取保證金的,考慮要求加盟商拆除相關的被加盟商標,UI設計並提交相應的照片證明等後才予以退還。加盟商中途違約,要求強制退出的,在程序上建議先行發送違約通知,然後直接解除合同。

⑦ 加盟店合同到期不續約被告知違規扣除保證金是否合理和能追回

因為你沒有證據,所以他會坑你

⑧ 加盟店違規總部應該發什麼函告知呢

加盟店違規總部應發「告知函「